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电子行业标准(SJ)】 复合介质电容器总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3 20:56:18
  • SJ1885-1981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 1885-1981

  • 标准名称:

    复合介质电容器总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81-12-07
  • 实施日期:

    1982-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708.32 K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9页
  • 标准价格:

    14.0 元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SJ 1885-1981 复合介质电容器总技术条件 SJ1885-1981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部标准
复合介质电容器总技术条件
SJ188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部
复合介质电容器总技术条件
SJ1885-81
本总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总技)适用于以金属箔为电极,浸渍纸和塑料膜为介质的固定式电容器。该电容器用于直流、脉动电路中。1总则
1.1总技是制订产品标准的依据,产品标准是总技的补充。产品标准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1.1特征及用途。
1.1.2环境条件。
1.1.3结构外形尺寸和主要参数。1.1.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补充规定。1.1.5验收规则的补充规定。
1.2本标准应贯彻下列标准:
GB2470一81《电子设备用电阻器、电容器型号命名方法》:GB2472一81《电子设备用固定式电容器工作电压系列》;GB2471一81《电子设备用电阻器的标称阻值系列和固定电容器的标称容量系列及其允许偏差》;GB2828-81《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GB2693—81《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试验方法》;GB242381《电子元、器件基本环境技术要求等级和试验方法》。1.3电容器的使用环境条件
1.3.1环境温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1.3.2相对湿度:温度为40℃时达98%。1.3.3大气压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发布温
-55~+125
-55~+100
-55~+85
-55~+70
800~15
800~33
800~64
800~650
(mmHg)
1982年7月1日
共9页第2页
1.3.4振动:应符合表3的规定。等
应符合表4的规定。
1.3.5碰撞:
1.3.6离心:加速度达15g。
SJ1885-—81
(Hz)
10~500~10
10~55~10
(次/分)
1.4电容器标称容量范围:0.001~100μF。1.5电容器的额定直流工作电压范围:1~100kV1.6电容器的引出头数目见表5。序号
引出头数目
一个绝缘引出头
另一个引出头接外壳
两个绝缘引出头
两个绝缘引出头
第三个引出头接外壳
芯组数目
加速度9
1.7电容器在脉动电路中工作时,交流电压的最大值应不超过额定直流工作电压的:频率为:50Hz时…bzxZ.net
100Hz时..
400Hz时
1000Hz时·
10000Hz时
同时,交流电压的最大值与直流电压的总和应不超过额定直流工作电压。.20%
1.8电容器按实际容量与标称容量间的允许偏差分为:土5%、±10%和土20%三种。1.9电容器的填写示例:
电容器CH82-A-4kV-0.47±10%
6SJ660一81。示例中“电容器”后面为型号、引出头形式、SJ1885-81
额定直流工作电压(kV)、标称容量(uF)、允许偏差和本标准代号。2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1凡本总技没有特别规定,则所有试验均应按GB2693一81第2.1条的规定进行。共9页第3页
试验前,样品应按GB2693一81第2.2.1款进行处理。各种试验后标准恢复条件和注意事项按GB269381第2.3条进行。
2.2结构、外形尺寸和重量
2.2.1要求:电容器的结构、外形尺寸和重量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2.2.2检查方法:按GB2693-81第3.2条进行。2.3外表质量和标志
2.3.1要求:电容器的表面应无明显的划痕、凹陷、凸起和污垢,引出头和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防护层,标志应清晰牢固。并符合外观样品的要求。外观样品应根据本总技的要求,并考虑到实际生产的可能性进行选择,由制造厂技术负责部门批准。
电容器的标志应符合本总技第4条的规定。2.3.2检查方法:按GB269381第3.2条进行。2.4电容量
2.4.1要求:电容器的实际容量与标称容量间的偏差应符合电容器所标志的允许偏差,并符合本总技2.3.1款的规定。
2.4.2试验方法:按GB269381第4.1条规定进行。2.5绝缘电阻
2.5.1要求:电容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两引出头之间以及引出头与外壳(外壳作为引出头之一者)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6的规定,引出头与外壳(外壳不作为引出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0M2。
标称容量(μF)
2.5.2试验方法:按GB2693-81第4.3条进行。绝缘电阻
10000M
2000M·μF
试验时测试电压通过试验设备的内阻立刻加上,该内阻与被试电容器标称容量的乘积应不超过1秒,充电电流不大于1A。
若环境温度高于或低于+20℃时,按GB2693一81第4.3条规定换算,修正因子取A。2.6抗电强度
2.6.1要求:电容器引出头间及引出头与外壳间应能承受表7规定的直流试验电压作用,而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额定直流工作电压(kV)
直流试验电压(kV)
2倍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1.5倍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1.2倍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共9页第4页
SJ1885—81
2.6.2试验方法:按GB2693一81第4.5.1、4.5.2及4.5.3款,通过被试电容器的充电电流不超过1A。试验电压加在引出头间或引出头与外壳间历时10秒钟,试验电压的测量误差不大于±5%。2.7高温负荷
2.7.1要求:电容器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最高温度下,加上表8所规定的直流试验电压经240小时后,容量变化不大于土10%,绝缘电阻不小于第2.5.1条表6规定值的50%,而无击穿、飞弧现象和密封性破坏。
额定直流工作电压(kV)
直流试验电压(kV)
1.2倍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1.1倍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2.7.2试验方法:按GB2693一81第6.16.2款的要求进行,将电容器放在最高温度土2℃的恒温箱中,加上额定直流工作电压的试验电压保持240小时,试验电压应分别通过--个阻值约为1/V的电阻器加到每一个电容器上。试验后将电容器从箱中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6~12小时,按2.4.2、2.5.2款及2.15条规定进行测量。2.8温度冲击
2.8.1要求:电容器应能承受最低、最高温度的三次冲击作用而无密封性破坏,其容量变化应不大于±5%,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5.1款规定值的50%。2.8.2试验方法:按GB2693一81第6.9.1及6.9.2款进行,电容器在冷冻箱或恒温箱中保持表9规定的时间。
电容器从冷冻箱中直接移到恒温箱中(或相反)所需时间不大于三分钟。电容器从最低温度开始到最高温度结束算一次温度冲击。量。
试验后,将电容器从箱中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6~24小时,按2.4.2及2.5.2款规定进行测注:大于30kV电容器不进行温度冲击。2.9湿热
2.9.1要求,
2.9.1.1恒定湿热:电容器在温度为40士2℃、相对湿度为93土3%的条件下,经10天的湿热试验。2.9.1.2交变湿热:电容器经过上限温度40土2℃的交变湿热试验历时10天。恒定或交变湿热后,任意两引出头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5.1款规定值的50%,电容量变化不大于5%,其抗电强度、防护层及电容器的密封性均不应破坏。2.9.2试验方法
2.9.2.1恒定湿热:按GB2693一81第6.12.1款规定。2.9.2.2交变湿热:按GB2693一81第6.13.1款规定进行,恒定或交变湿热试验后,将电容器从箱中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6~12小时,按2.5.2、2.4.2、2.6.2款检查绝缘电阻、电容量和抗电强度,用外观法检查防护层是否破坏。同时按2.15条检查电容器的密封性。2.10低气压
2.10.1要求:电容器应能承受产品标准中规定的低气压下的试验电压作用而无击穿和表面飞弧现象。
2.10.2试验方法:按GB2693一81第6.11.1款的要求,将电容器放在低气压箱内,当气压达到规定值时,按2.6.2款试验设备的要求将规定的直流试验电压加到电容器两引出头间及任一引出头与SJ1885-81
外壳(外壳不是引出头之一)间各保持一分钟。并用外观检查电容器的密封性。试验电压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5%。2.11低温和高温
2.11.1要求:电容器在低温和高温下的电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定。高
+70、+85
容量变化不大于
绝缘电阻不小于
≤0.22μF
+100、+125
200MQ·μF
共9页第5页
2.11.2试验方法:低温按GB2693一81第6.6条规定进行,高温按GB2693一81第6.7条规定进行。试验后电容器不从箱中取出,按2.5.2条测绝缘电阻,按2.4.2款测电容量。注:试验允许与2.8条第一次温度冲击同时进行。2.12引出头强度
2.12.1要求:电容器的引出头应承受表10规定的拉力、扭力矩作用,而无机械损伤、引出头松动和密封性密封性破坏。
引出头规格
拉力(kgf))
2.12.1.1拉力:按GB2693-81第5.1.1.1项规定进行。扭力矩(kgf·m)
2.12.2扭力矩:将电容器固定,按规定的扭力矩逐渐加在电容器引出头的螺栓上,持续10秒钟。试验后,用外观法检查有无机械损伤,引出头松动和密封性破坏。2.13焊接
2.13.1要求:电容器的引出头允许焊接直径不大于1mm的导线,焊接后应无机械损伤和密封性破坏。
2.13.2试验方法:按GB2693一81第5.2条规定进行。注;对焊片引出的电容器用功率为75W的电烙铁,焊接5秒钟。试验后用外观法进行检查。共9页第6页
2.14机械负荷
SJ1885-81
2.14.1要求:电容器应能承受产品标准规定的振动、碰撞、离心作用后而无机械损伤、引出头松动和抗电强度破坏,对密封电容器密封性不应破坏。电容器容量变化不大于土2%。2.14.2试验方法
2.14.2.1振动:按GB2693一81第6.1条进行。振动频率和加速度在产品标准中规定,耐扫描时间为1小时,耐共振时间为3分钟。2.14.2.2碰撞:按GB2693一81第6.2条规定进行。加速度在产品标准中规定,碰撞频率为40~80次/分,碰撞次数为4000次。2.14.2.3离心:按GB2693--81第6.4条规定进行,离心加速度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每个方向为10分钟,共30分钟。
试验后用外观法检查电容器有无机械损伤和引出头松动,按2.6.2款和2.4.2款检查电容器的抗电强度和测量容量。
2.15密封性
2.15.1要求:电容器应是密封的。2.15.2试验方法:按GB2693--81第6.5.2.1.1水银灯检漏法。恒温箱的温度应比电容器的正极限温度高5±2℃。
3验收规则
3.1电容器的验收试验分为交收试验和例行试验3.2所有试验均应在制造厂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制造厂或被指定的试验单位应提供试验所需的一切条件。
3.3订货方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3.4交收试验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2828一81中关于逐批检查的规定其合格质量水平P。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5交收试验的分组,项目和顺序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
结构,外形尺寸和重量
外表质量和标志
抗电强度
电容量
损耗角正切值
绝缘电阻
密封性
本标准条款
合格质量水平P。
3.6交收试验中,若缺陷数不大于表11的规定,则交收试验合格。若缺陷数超过表11的规定,则交收试验不合格。此时该批产品应退回制造单位进行100%挑剔,挑剔后的产品可再次提交验收,但应转入加严检查,并应附有该批产品报废数量及其原因的说明。再次提交的产品仍不符合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不得再次提交验收。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该批产品的处理办法。3.7例行试验由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第三组可一年进行一次)。在更改结构、主要工艺、主要材料或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亦应进行。3.8例行试验按GB2828—81关于周期检查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其不合格质量水平P(°(严SJ1885-81
共9页第7页
重不合格品为20%,P(1)(轻不合格品)为36%。3.9例行试验的样品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从本周期生产的经交收试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代表组的划分应按产品标准规定。试验分组、项目、顺序及抽样数、允许不合格数应符合表12的规定。
引出头强度
机械负荷
低气压
高温负荷
高温和低温
温度冲击
潮热(慎定潮热)
密封性
高温和低温
温度冲击
潮热(交变潮热)
密封性
本标准条款
样品数
(支)
允许严重不合格品数
(支)
允许轻不合格品数
(支)
试验周期
注:凡电气参数超过本标准规定,但不超过规定值的二倍,且不低于本标准规定值50%的电容器均为轻不合格品。
3.10例行试验前,所有样品应按交收试验项目(包装除外)进行100%检查,若发现有不合格品,则应以合格的电容器换取。同时应分析原因,载入例行试验报告,但不作例行试验结果的鉴定依据。3.11例行试验的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例行试验合格,若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例行试验不合格。
3.12若例行试验不合格,则该代表组范围内的电容器停止交收,并将已验收而尚未出厂的产品退回制造单位,对已出厂的电容器,与订货方协商解决。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并在生产中采取措施。直至新的例行试验合格才能恢复交收。3.13经过例行试验的样品,不得作为合格品交给订货方。3.14订货方有要求时,可提供例行试验报告。3.15本季度(年)例行试验结束之前,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或订货方可按上季度(年)例行试验报告验收产品。
共9页第8页
4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4.1每个电容器上应牢固清断地标明:4.1.1制造厂商标:
4.1.2电容器型号:
4.1.3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4.1.4标称容量和允许偏差;
4.1.5制造年、月。
SJ1885—81
注:对于体积小,标志全部内容有困难者允许不标出4.1.1、4.1.2及4.1.5款。4.2电容器装入硬纸盒内,每盒只装同一型号、同一型式和同一规格的电容器,盒外应贴上盖有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印章的封条和标签,并应注明:4.2.1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4.2.2电容器型号和形式,
4.2.3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4.2.4标称容量和允许偏差;
4.2.5电容器数量;
4.2.6包装日期;
4.2.7产品标准代号;
4.2.8包装人姓名或代号;
4.2.9制造厂检验部门印章(代合格证)。4.3装有电容器的纸盒在运输时,应装入干木箱内,木箱内壁应衬以防潮纸,箱内空隙处用干燥的包装填料填塞,箱盖下应放有装箱单,其上应注明:4.3.1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4.3.2电容器型号和形式;
4.3.3额定直流工作电压;
4.3.4标称容量和允许偏差;
4.3.5箱内电容器的盒数和电容器总数:4.3.6装箱日期;
4.3.7产品标准代号
4.3.8装箱和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4.3.9制造厂检验部门印章。
4.4每个包装箱表面应按GB191一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标明。装有电容器的木箱,其重量应不超过35kg。
4.5装有电容器的木箱允许用任何方式运输,但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机械损伤。4.6电容器应贮存在温度为一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空气无酸性、碱性及其它有害杂质的库房中。
5保证期限
5.1制造厂包装好的或装在设备中的电容器,其贮存期限规定为:八年。在贮存期满前电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5.1.1容量变化:除标出的允许偏差之外,不大于土5%。5.1.2绝缘电阻:不小于表6规定值的85%。5.2装在设备中,并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工作的电容器其使用期限规定如表13。正极限温度(℃)
SJ1885—81
5.2.1容量变化:除标出的允许偏差之外不大于土5%。5.2.2绝缘电阻:不小于表6规定值的50%。使用期限(h)
共9页第9页
5.3电容器在存和使用期限内,若电容器参数变化超过规定时,制造厂应无偿地调换超过规定的电容器。
5.4电容器在贮存和使用期限内只有使用方遵守下列规定时,5.1和5.2条的保证才有效。5.4.1贮存条件应符合4.5条的规定。5.4.2电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本总技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电子行业标准(SJ)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