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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18308.1-2001 纤维光学转接气 第1部分:总规则

【国家标准(GB)】 纤维光学转接气 第1部分:总规则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8 20:35:32
- GB/T18308.1-2001
- 现行
标准号:
GB/T 18308.1-2001
标准名称:
纤维光学转接气 第1部分:总规则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1-02-01 -
实施日期:
2001-08-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311.78 KB
标准ICS号: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光纤通信>>33.180.20光纤连接器中标分类号: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光电子器件>>L51激光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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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范适用于单个纤维光学转接器。所涉及的转接器包括下列类型--使插头连接器与另一个相同类型的插头连接器相连接的转接器;--使插头连接器与另一个不同类型的插头连接器相连接的转接器;--使光纤光缆连接器与其他诸如发光二极管(LED)、光开关等光学器件相连接的转接器。本规范规定--转接器要求;--质量评定程序。 GB/T 18308.1-2001 纤维光学转接气 第1部分:总规则 GB/T18308.1-2001

部分标准内容:
GB/T18308.1—2001
第1部分:总规范》制定。
本规范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61274-1:1994《纤维光学转接器纤维光学转接器在光纤通信和非通信应用中占有重要地位,已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形成规模生产和商业化产品。我国该类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等同,能适应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GB/T18308在《纤维光学转接器》总标题下,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规范
第1-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上海传输线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锐臻、陈国庆、王毅。IbzxZ.net
GB/T18308.1—2001
IEC前言
iiKAoNiKAca-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EC的目的是促进电工电子领域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其他活动外,IEC发布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由技术委员会承担,对所涉及内容关切的任何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与IEC有连系的任何国际、政府和非官方组织也可以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两组织间协商确定的条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2)IEC在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这些问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地代表了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发布,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认可。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有责任使其国家和地区标准尽可能采用IEC标准。EC标准与相应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指明。5)IEC未制定使用认可标志的任何程序。当宣称某一产品符合相应的IEC标准时,IEC概不负责。国际标准IEC61274-1由IEC第86技术委员会(纤维光学)的86B分技术委员会(纤维光学互连接器件和无源器件)制定。
本标准文本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国际标准草案
86B(CO)141
表决报告
86B(CO)169
表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在上表中列出的表决报告中查阅。IEC61274在总标题*纤维光学转接器”下,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第1部分:1994总规范
一第1-1部分:1994空白详细规范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封面上印的QC号为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的规范号。1总则
1.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纤维光学转接器
第1部分:总规范
Fiber optic adaptors-
Part1:Generic specification
本规范适用于单个纤维光学转接器。所涉及的转接器包括下列类型:一使插头连接器与另一个相同类型的插头连接器相连接的转接器;一使插头连接器与另一个不同类型的插头连接器相连接的转接器;GB/T18308.1—2001
idtIEC61274-1:1994
QC860000
使光纤光缆连接器与其他诸如发光二极管(LED)、光开关等光学器件相连接的转接器。本规范规定:
一转接器要求;
一质量评定程序。
1.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dtIEC60695-2-2:1991)
GB/T12507.1—2000光纤光缆连接器第1部分:总规范(eqVIEC60874-1:1993)IECQC001001:1986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基本章程IECQC001002:1986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O)程序规则IEC60027电工技术中采用字母符号IEC60068环境试验
IEC60410:1973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IEC61300纤维光学互连器件和无源器件一一基本试验和测量程序ISO129:1985技术制图一一尺寸标注一一总则、定义、标注方法和专门标注ISO286-1.1988ISO极限和配合体系一一第1部分:基本公差、偏差和配合ISO370:1975尺寸公差一一英寸和毫米的相互换算ISO1101:1983技术制图—一几何公差一形状公差、定向、定位公差和偏差——通则、定义、符号、图形标注
1.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3.1纤维光学转接器adaptor-fibreoptic在两个或多个光纤连接器间提供光学连接,或在光纤连接器和其他诸如有源器件或光开关等光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2-13批准2001-08-01实施
GB/T18308.1—2001
iiKAoNiKAca-
器件间提供光学连接的固定或活动器件。转接器用于上述器件间不可能进行机械式直接连接的场合。1.4缩写
NSI:国家监督检查机构(NationalSupervisingInspectorate)。QPL:合格产品目录(QualifiedProductsList)。2要求
2.1鉴定
本规范规定的器件应为按IECQC001002:1986中11.3.1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列入合格产品目录的器件。2.2分类
转接器全部或部分按如下类别分类。一类型,
一规格;
气候类别;
-环境类别;
一评定水平。
完整的转接器分类示例见表1。
2.2.1类型
转接器应按类型分类。类型与和转接器一同使用的器件有关。当转接器适用于某一标准连接器接口时,采用该连接器类型。
转接器类型示例:
类型——FSMA型插头至检测器;类型——FSMA型插头至BAM型插头;-LSA型插头至发光二极管(LED);类型—
类型一
CF04型插头至CF04型插头。
表1典型转接器分类示例
类型——FSMA型至LED
一控制尺寸见图1·
规格:见规格识别号表
气候类别:55/125/21
环境类别:2
评定水平:A
*表示某一假设的详细规范中的图号。2.2.2规格
转接器应按规格分类。规格分类由规格识别号(见2.6.1)构成。2.2.3气候类别
转接器可按IEC60068-1附录A中定义的气候类别进行分类。优先值如下:
2.2.4环境类别
低温,℃
GB/T18308.1—2001
高温,℃
湿热持续时间,d
转接器可按环境类别分类。环境类别规定了质量评定所用的试验顺序。环境类别标准见附录A。2.2.5评定水平
转接器应按评定水平分类。评定水平用大写字母表示。可采用下列评定水平标准:
评定水平A
A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4;
B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4;
C组检验:周期为24个月;
D组检验:周期为48个月。
评定水平B
A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1;
B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1;
C组检验:周期为18个月;
D组检验:周期为36个月。
评定水平C
A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0.4;B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0.4;C组检验:周期为12个月;
D组检验:周期为24个月。
当采用不同于上述标准之一的评定水平时,应用大写字母X表示。2.3文件
2.3.1符号
按适用情况,详细规范应采用IEC60027和IEC60617中给出图形和文字符号。2.3.2规范体系
本规范是三层规范体系的一部分,其下包括空白详细规范。下属规范由详细规范组成。2.3.3图
2.3.3.1投影体系
详细规范应采用第一角投影或第三角投影。同一详细规范内所有的图应采用相同的投影体系,并且图纸上应注明采用何种投影体系。2.3.3.2尺寸体系
所有尺寸应符合ISO129、ISO286和ISO1101。3
GB/T18308.1-—2001
详细规范应采用公制尺寸。可增加英制尺寸作为参考信息。单位制之间的换算应按ISO370的规定。2.3.4测量
2.3.4.1测量方法
iiKAoNiKAca-
当规定尺寸总公差范围为0.01mm(0.0004in)或以下时,详细规范应规定采用的尺寸测量方法。2.3.4.2基准器件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基准器件。2.3.4.3量规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量规。2.3.5试验资料单
按详细规范进行的每项试验应拟制试验资料单。试验资料单应纳入鉴定报告(见3.3.11)和周期检验报告(见3.4.3.7)内。
每份资料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名称和日期;
一包括规格识别号(见2.6.1)在内的样品说明;一所用的试验设备和最近校验日期;一适用的全部试验细节;
一全部测量值和观测结果;
一为失效分析(见3.3.9和3.4.3.6)提供可道溯性信息的足够的详细记录。2.4设计和结构
2.4.1材料
2.4.1.1耐腐蚀
在转接器结构中所用的所有材料均应耐腐蚀或经适当涂覆,以满足详细规范的要求。2.4.1.2不可燃材料
当要求采用不可燃材料时,其要求应参照GB/T5169.5,并在详细规范中作出规定。2.4.2加工质量
器件和辅助构件的制造质量应一致,无尖锐边缘、毛刺或影响寿命、使用性和外观的其他缺陷。应特别注意标志、镀层、焊接和粘接等的整洁和完整。2.5质量评定
应采用第三章的质量评定程序控制本规范所述转接器的质量。2.6识别和标志
当详细规范要求时,应对器件、辅助构件和包装加以永久性和清晰的识别和标志。2.6.1规格识别号
详细规范中的每一规格应分配一规格识别号。规格号应由详细规范号,接着跟一短线加四位数字和表征评定水平的一个字母所组成。短线后的首位数字为详细规范包括的每一器件类型的顺序命名号,最后的三位数字为每一器件规格的顺序命名号。示例:
2.6.2器件标志
GB/T18308.1——2001
QC860001/GB0001—17
详细规范号
器件类型
评定水平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器件标志。建议的标志顺序如下:a)制造厂识别标志;
b)制造日期编码;
c)制造厂零件号;
d)规格识别号。
2.6.3包装标志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包装标志。建议的标志顺序如下:a)制造厂识别标志;
b)制造厂零件号;
c)制造厂日期编码(年/星期或年/月/日);d)规格识别号(见2.6.1);
e)类型名称(见2.2.1);
f)评定水平(见2.2.5);
g)环境类别(见2.2.4);
h)详细规范要求的附加标志。
3质量评定程序
器件质量评定程序和放行程序包括:鉴定批准(见3.3);
质量一致性检验(见3.4)。
3.1初始制造阶段
本规范规定的转接器初始制造阶段定义为:将构成单个转接器的零件装配成详细规范规定产品的制造阶段。允许初始制造阶段的分包。
3.2结构类似器件
进行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结构类似器件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组。结构类似器件应:
一具有相同的接口尺寸;
-用基本相同的材料制造;
一按基本相同的设计制造;
一用基本相同的工艺和方法制造。3.3鉴定批准程序
采用说明:
1]国际标准中为\0\,本标准改为\1”,并增加说明——“器件类型”2]根据国情增加。
GB/T18308.1—2001
iiKAoNiKAca-
鉴定批准检验按下述二种可供选择的程序之一进行:固定样本程序或逐批加周期检验程序。详细规范应规定所采用的程序。
3.3.1固定样本程序
当产品满足IECQC001002:1986中11.3.1a)时,鉴定批准允许采用固定样本程序。3.3.2逐批和周期检验程序
当产品满足ECQC001002:1986中11.3.16)时,鉴定批准允许采用逐批加周期检验程序。制造厂应对在尽量短的周期内抽取的四个检验批完成详细规范规定的逐批检验。然后从这些检验批中的一个批中随机抽样作为周期检验的样品。3.3.3样品——鉴定批准
鉴定样品规定为单个转接器。
3.3.4检验一览表一一固定样本程序详细规范应规定检验一览表和样本大小。3.3.5鉴定检验大纲
制造厂应提交鉴定检验大纲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大纲应包括:a)作为鉴定检验样品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b)作为结构类似器件鉴定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c)鉴定检验的检验计划。检验计划应包括按详细规范中规定项目和要求的检验项目的完整清单。3.3.6样本大小
详细规范应规定用于鉴定批准的样本大小。所有样品应首先经受“0”组检验。然后随机分到以后的其他分组。
制造厂还应对按结构类似进行鉴定的每种规格提交一个样品。3.3.7样品制备
样品应按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装配。3.3.8鉴定检验
检验应按批准的鉴定检验大纲(见3.3.5)进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按3.3.6要求提交的附加规格样品应进行详细规范规定的\0”组检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3.3.9失效
在鉴定检验中发生失效时制造厂应立即通知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如果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确定失效未能充分说明并进行纠正时,制造厂的总检查员可能被指令进行正式的失效分析。分析完成时制造厂应起草并向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提交失效报告。失效报告应对失效予以描述,应说明发生失效的原因并建议将采取的纠正措施。此后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应决定将采取的步骤。鉴定批准报告(见3.3.11)中应包括全部失效报告,包括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指示。一个或一个以上未解决的失效应是拒绝给予鉴定批准的理由。3.3.10鉴定批准的维持
鉴定批准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1.5进行维持。3.3.11鉴定批准报告
制造厂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1.3起草鉴定批准报告。3.4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
a)逐批检验
b)周期检验
3.4.1检验一览表——质量—致性检验6
GB/T18308.1—2001
详细规范应规定检验一览表和样本大小。最基本的强制性检验一览表列于适用的空白详细规范中。3.4.2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包括对样本中的样品进行详细规范中规定的A组检验和B组检验。按EC60410从每检验批中抽取样品。可采用与成品单位的批大小无关的器件中零件的生产过程控制数据来代替对这些成品器件的检验。
3.4.2.1检验批构成
检验批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2.2组成。每一检验批应由结构类似的生产批组成。集合生产批的整个周期应不超过一个月。3.4.2.2拒收批
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2.4和12.5处理拒收的检验批。3.4.3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包括在有关评定水平规定的周期对样本中的样品进行详细规范中规定的C组检验和D组检验。应相互维持检验周期,以便在D组周期情况下由D组检验代替C组检验。3.4.3.1样品
周期检验样品应与鉴定批准中采用的规格相同。样品应从前一周期检验以来通过逐批检验的检验批中抽取。
3.4.3.2周期检验的检验大纲
制造厂应提交周期检验的检验大纲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大纲应包括:a)作为周期检验中试验样品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b)作为结构类似器件检验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c)周期检验的检验计划。检验计划应包括按详细规范中规定项目和要求的检验项目的完整清单。3.4.3.3样本大小
详细规范应规定周期检验的样本大小。所有样品应首先经受“CO”组或“D0”组检验。然后随机分到以后的其他分组。
制造厂还应对按结构类似进行检验的每种转接器提交一个样品。3.4.3.4样品制备
样品应按制造厂说明书装配。
3.4.3.5周期检验
检验应按批准的周期检验的检验大纲(见3.4.3.2)进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按3.4.3.3要求提交的附加规格样品应进行详细规范规定的“c0组或“D0”组检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3.4.3.6失效
应按3.3.9程序处理失效。如果样品不符合周期检验要求,制造厂总检查员应立即开始执行IECQC001002:1986中12.6的要求。一个或一个以上未解决的失效应导致撤消鉴定批准。3.4.3.7质量一致性报告
制造厂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2.4.2维持质量一致性检验的结果。3.5放行批证明记录
详细规范应规定是否要求放行批证明记录。当有要求时,应按IECQC001002:1986第14章拟制放行批证明记录,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周期检验包括的分组检验的计数数据(如:被试器件数量和失效器件数量),不涉及导致拒收的参数;
一详细规范要求的光学性能变化数据。7
3.6延期交货
GB/T18308.1—2001
iiKAoNhiKAca
制造厂应对批放行后贮存期超过二年的放行器件重新检验。制造厂应推荐重新检验程序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经重新检验的产品可返回贮存另一规定的贮存周期。3.7完成B组检验前放行
对全部B组检验,当IEC60410规定的转为放宽条件得到满足时,允许制造厂在完成这些检验前交付器件。
3.8测量和试验程序
本规范规定的器件质量评定的优先测量和试验程序列于GB/T12507.1、EC60068和IEC61300中。
3.9替代试验方法
可采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替代试验方法。但制造厂必须使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确信替代方法所获得的结果与用规定方法获得的结果等效。在有争议情况下,应仅采用详细规范规定的基准试验方法。3.10不检验参数
只有在详细规范中作了规定并曾作过试验的器件的那些参数可被认为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应认为凡未作规定的参数在各器件间都是均匀一致、不变化的。如果有必要控制规定参数以外的参数,则应制定和采用新的涉及范围更宽的详细规范。补充的试验方法应加以说明,并应规定适用的性能范围和评定水平。
GB/T18308.1—2001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标准环境类别
本附录包括可用于纤维光学转接器质量保证检验的标准试验顺序(见2.2.4)。A1环境类别1
环境类别1指具有完全免受外界环境影响,由可控温度和湿度条件组成的保护环境。此类环境的示例为具有控制气候条件的办公室和建筑物。表A1一一鉴定批准用固定样本检验一览表一环境类别1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一寒冷
一干热
稳态湿热
锁紧机构强度
一机械耐久性
试验顺序
一外观检查
一尺寸
无规定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表A2—逐批检验一览表
-环境类别1(A组和B组)
表A3——周期检验—览表
-环境类别1(C组和D组)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一寒冷
一干热
稳态湿热
DO组:与CO组相同
D1组:与 C1组相同
锁紧机构强度
机械耐久性
环境类别2
试验顺序
GB/T18308.1-—2001
表A3(完)
-iiKAoNiKAca-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环境类别2指气候不可控制,但对外界环境影响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的环境。此类环境的示例为室外接头盒、机箱和贮藏室。
表A4一一鉴定批准用固定样本检验一览表环境类别2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一寒冷
一干热
一稳态湿热
一温度快速变化(试验Na)
锁紧机构强度
机械耐久性
一寒冷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B组:无规定
表A5-
一逐批检验一览表
环境类别2(A组和B组)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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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总规范》制定。
本规范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61274-1:1994《纤维光学转接器纤维光学转接器在光纤通信和非通信应用中占有重要地位,已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形成规模生产和商业化产品。我国该类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等同,能适应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GB/T18308在《纤维光学转接器》总标题下,包括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规范
第1-1部分:空白详细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上海传输线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锐臻、陈国庆、王毅。IbzxZ.net
GB/T18308.1—2001
IEC前言
iiKAoNiKAca-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标准化组织。EC的目的是促进电工电子领域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除其他活动外,IEC发布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由技术委员会承担,对所涉及内容关切的任何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与IEC有连系的任何国际、政府和非官方组织也可以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根据两组织间协商确定的条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2)IEC在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这些问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地代表了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的形式发布,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认可。
4)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各IEC国家委员会有责任使其国家和地区标准尽可能采用IEC标准。EC标准与相应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国家或地区标准中指明。5)IEC未制定使用认可标志的任何程序。当宣称某一产品符合相应的IEC标准时,IEC概不负责。国际标准IEC61274-1由IEC第86技术委员会(纤维光学)的86B分技术委员会(纤维光学互连接器件和无源器件)制定。
本标准文本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国际标准草案
86B(CO)141
表决报告
86B(CO)169
表决批准本标准的详细资料可在上表中列出的表决报告中查阅。IEC61274在总标题*纤维光学转接器”下,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第1部分:1994总规范
一第1-1部分:1994空白详细规范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封面上印的QC号为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的规范号。1总则
1.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纤维光学转接器
第1部分:总规范
Fiber optic adaptors-
Part1:Generic specification
本规范适用于单个纤维光学转接器。所涉及的转接器包括下列类型:一使插头连接器与另一个相同类型的插头连接器相连接的转接器;一使插头连接器与另一个不同类型的插头连接器相连接的转接器;GB/T18308.1—2001
idtIEC61274-1:1994
QC860000
使光纤光缆连接器与其他诸如发光二极管(LED)、光开关等光学器件相连接的转接器。本规范规定:
一转接器要求;
一质量评定程序。
1.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169.5—199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dtIEC60695-2-2:1991)
GB/T12507.1—2000光纤光缆连接器第1部分:总规范(eqVIEC60874-1:1993)IECQC001001:1986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基本章程IECQC001002:1986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O)程序规则IEC60027电工技术中采用字母符号IEC60068环境试验
IEC60410:1973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IEC61300纤维光学互连器件和无源器件一一基本试验和测量程序ISO129:1985技术制图一一尺寸标注一一总则、定义、标注方法和专门标注ISO286-1.1988ISO极限和配合体系一一第1部分:基本公差、偏差和配合ISO370:1975尺寸公差一一英寸和毫米的相互换算ISO1101:1983技术制图—一几何公差一形状公差、定向、定位公差和偏差——通则、定义、符号、图形标注
1.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3.1纤维光学转接器adaptor-fibreoptic在两个或多个光纤连接器间提供光学连接,或在光纤连接器和其他诸如有源器件或光开关等光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2-13批准2001-08-01实施
GB/T18308.1—2001
iiKAoNiKAca-
器件间提供光学连接的固定或活动器件。转接器用于上述器件间不可能进行机械式直接连接的场合。1.4缩写
NSI:国家监督检查机构(NationalSupervisingInspectorate)。QPL:合格产品目录(QualifiedProductsList)。2要求
2.1鉴定
本规范规定的器件应为按IECQC001002:1986中11.3.1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列入合格产品目录的器件。2.2分类
转接器全部或部分按如下类别分类。一类型,
一规格;
气候类别;
-环境类别;
一评定水平。
完整的转接器分类示例见表1。
2.2.1类型
转接器应按类型分类。类型与和转接器一同使用的器件有关。当转接器适用于某一标准连接器接口时,采用该连接器类型。
转接器类型示例:
类型——FSMA型插头至检测器;类型——FSMA型插头至BAM型插头;-LSA型插头至发光二极管(LED);类型—
类型一
CF04型插头至CF04型插头。
表1典型转接器分类示例
类型——FSMA型至LED
一控制尺寸见图1·
规格:见规格识别号表
气候类别:55/125/21
环境类别:2
评定水平:A
*表示某一假设的详细规范中的图号。2.2.2规格
转接器应按规格分类。规格分类由规格识别号(见2.6.1)构成。2.2.3气候类别
转接器可按IEC60068-1附录A中定义的气候类别进行分类。优先值如下:
2.2.4环境类别
低温,℃
GB/T18308.1—2001
高温,℃
湿热持续时间,d
转接器可按环境类别分类。环境类别规定了质量评定所用的试验顺序。环境类别标准见附录A。2.2.5评定水平
转接器应按评定水平分类。评定水平用大写字母表示。可采用下列评定水平标准:
评定水平A
A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4;
B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4;
C组检验:周期为24个月;
D组检验:周期为48个月。
评定水平B
A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1;
B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1;
C组检验:周期为18个月;
D组检验:周期为36个月。
评定水平C
A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0.4;B组检验:检查水平I,AQL=0.4;C组检验:周期为12个月;
D组检验:周期为24个月。
当采用不同于上述标准之一的评定水平时,应用大写字母X表示。2.3文件
2.3.1符号
按适用情况,详细规范应采用IEC60027和IEC60617中给出图形和文字符号。2.3.2规范体系
本规范是三层规范体系的一部分,其下包括空白详细规范。下属规范由详细规范组成。2.3.3图
2.3.3.1投影体系
详细规范应采用第一角投影或第三角投影。同一详细规范内所有的图应采用相同的投影体系,并且图纸上应注明采用何种投影体系。2.3.3.2尺寸体系
所有尺寸应符合ISO129、ISO286和ISO1101。3
GB/T18308.1-—2001
详细规范应采用公制尺寸。可增加英制尺寸作为参考信息。单位制之间的换算应按ISO370的规定。2.3.4测量
2.3.4.1测量方法
iiKAoNiKAca-
当规定尺寸总公差范围为0.01mm(0.0004in)或以下时,详细规范应规定采用的尺寸测量方法。2.3.4.2基准器件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基准器件。2.3.4.3量规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量规。2.3.5试验资料单
按详细规范进行的每项试验应拟制试验资料单。试验资料单应纳入鉴定报告(见3.3.11)和周期检验报告(见3.4.3.7)内。
每份资料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试验名称和日期;
一包括规格识别号(见2.6.1)在内的样品说明;一所用的试验设备和最近校验日期;一适用的全部试验细节;
一全部测量值和观测结果;
一为失效分析(见3.3.9和3.4.3.6)提供可道溯性信息的足够的详细记录。2.4设计和结构
2.4.1材料
2.4.1.1耐腐蚀
在转接器结构中所用的所有材料均应耐腐蚀或经适当涂覆,以满足详细规范的要求。2.4.1.2不可燃材料
当要求采用不可燃材料时,其要求应参照GB/T5169.5,并在详细规范中作出规定。2.4.2加工质量
器件和辅助构件的制造质量应一致,无尖锐边缘、毛刺或影响寿命、使用性和外观的其他缺陷。应特别注意标志、镀层、焊接和粘接等的整洁和完整。2.5质量评定
应采用第三章的质量评定程序控制本规范所述转接器的质量。2.6识别和标志
当详细规范要求时,应对器件、辅助构件和包装加以永久性和清晰的识别和标志。2.6.1规格识别号
详细规范中的每一规格应分配一规格识别号。规格号应由详细规范号,接着跟一短线加四位数字和表征评定水平的一个字母所组成。短线后的首位数字为详细规范包括的每一器件类型的顺序命名号,最后的三位数字为每一器件规格的顺序命名号。示例:
2.6.2器件标志
GB/T18308.1——2001
QC860001/GB0001—17
详细规范号
器件类型
评定水平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器件标志。建议的标志顺序如下:a)制造厂识别标志;
b)制造日期编码;
c)制造厂零件号;
d)规格识别号。
2.6.3包装标志
如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包装标志。建议的标志顺序如下:a)制造厂识别标志;
b)制造厂零件号;
c)制造厂日期编码(年/星期或年/月/日);d)规格识别号(见2.6.1);
e)类型名称(见2.2.1);
f)评定水平(见2.2.5);
g)环境类别(见2.2.4);
h)详细规范要求的附加标志。
3质量评定程序
器件质量评定程序和放行程序包括:鉴定批准(见3.3);
质量一致性检验(见3.4)。
3.1初始制造阶段
本规范规定的转接器初始制造阶段定义为:将构成单个转接器的零件装配成详细规范规定产品的制造阶段。允许初始制造阶段的分包。
3.2结构类似器件
进行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结构类似器件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组。结构类似器件应:
一具有相同的接口尺寸;
-用基本相同的材料制造;
一按基本相同的设计制造;
一用基本相同的工艺和方法制造。3.3鉴定批准程序
采用说明:
1]国际标准中为\0\,本标准改为\1”,并增加说明——“器件类型”2]根据国情增加。
GB/T18308.1—2001
iiKAoNiKAca-
鉴定批准检验按下述二种可供选择的程序之一进行:固定样本程序或逐批加周期检验程序。详细规范应规定所采用的程序。
3.3.1固定样本程序
当产品满足IECQC001002:1986中11.3.1a)时,鉴定批准允许采用固定样本程序。3.3.2逐批和周期检验程序
当产品满足ECQC001002:1986中11.3.16)时,鉴定批准允许采用逐批加周期检验程序。制造厂应对在尽量短的周期内抽取的四个检验批完成详细规范规定的逐批检验。然后从这些检验批中的一个批中随机抽样作为周期检验的样品。3.3.3样品——鉴定批准
鉴定样品规定为单个转接器。
3.3.4检验一览表一一固定样本程序详细规范应规定检验一览表和样本大小。3.3.5鉴定检验大纲
制造厂应提交鉴定检验大纲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大纲应包括:a)作为鉴定检验样品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b)作为结构类似器件鉴定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c)鉴定检验的检验计划。检验计划应包括按详细规范中规定项目和要求的检验项目的完整清单。3.3.6样本大小
详细规范应规定用于鉴定批准的样本大小。所有样品应首先经受“0”组检验。然后随机分到以后的其他分组。
制造厂还应对按结构类似进行鉴定的每种规格提交一个样品。3.3.7样品制备
样品应按制造厂使用说明书装配。3.3.8鉴定检验
检验应按批准的鉴定检验大纲(见3.3.5)进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按3.3.6要求提交的附加规格样品应进行详细规范规定的\0”组检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3.3.9失效
在鉴定检验中发生失效时制造厂应立即通知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如果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确定失效未能充分说明并进行纠正时,制造厂的总检查员可能被指令进行正式的失效分析。分析完成时制造厂应起草并向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提交失效报告。失效报告应对失效予以描述,应说明发生失效的原因并建议将采取的纠正措施。此后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应决定将采取的步骤。鉴定批准报告(见3.3.11)中应包括全部失效报告,包括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指示。一个或一个以上未解决的失效应是拒绝给予鉴定批准的理由。3.3.10鉴定批准的维持
鉴定批准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1.5进行维持。3.3.11鉴定批准报告
制造厂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1.3起草鉴定批准报告。3.4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
a)逐批检验
b)周期检验
3.4.1检验一览表——质量—致性检验6
GB/T18308.1—2001
详细规范应规定检验一览表和样本大小。最基本的强制性检验一览表列于适用的空白详细规范中。3.4.2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包括对样本中的样品进行详细规范中规定的A组检验和B组检验。按EC60410从每检验批中抽取样品。可采用与成品单位的批大小无关的器件中零件的生产过程控制数据来代替对这些成品器件的检验。
3.4.2.1检验批构成
检验批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2.2组成。每一检验批应由结构类似的生产批组成。集合生产批的整个周期应不超过一个月。3.4.2.2拒收批
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2.4和12.5处理拒收的检验批。3.4.3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包括在有关评定水平规定的周期对样本中的样品进行详细规范中规定的C组检验和D组检验。应相互维持检验周期,以便在D组周期情况下由D组检验代替C组检验。3.4.3.1样品
周期检验样品应与鉴定批准中采用的规格相同。样品应从前一周期检验以来通过逐批检验的检验批中抽取。
3.4.3.2周期检验的检验大纲
制造厂应提交周期检验的检验大纲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大纲应包括:a)作为周期检验中试验样品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b)作为结构类似器件检验零件(包括零件号)的说明;c)周期检验的检验计划。检验计划应包括按详细规范中规定项目和要求的检验项目的完整清单。3.4.3.3样本大小
详细规范应规定周期检验的样本大小。所有样品应首先经受“CO”组或“D0”组检验。然后随机分到以后的其他分组。
制造厂还应对按结构类似进行检验的每种转接器提交一个样品。3.4.3.4样品制备
样品应按制造厂说明书装配。
3.4.3.5周期检验
检验应按批准的周期检验的检验大纲(见3.4.3.2)进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按3.4.3.3要求提交的附加规格样品应进行详细规范规定的“c0组或“D0”组检验。样品应满足或优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性能要求。3.4.3.6失效
应按3.3.9程序处理失效。如果样品不符合周期检验要求,制造厂总检查员应立即开始执行IECQC001002:1986中12.6的要求。一个或一个以上未解决的失效应导致撤消鉴定批准。3.4.3.7质量一致性报告
制造厂应按IECQC001002:1986中12.4.2维持质量一致性检验的结果。3.5放行批证明记录
详细规范应规定是否要求放行批证明记录。当有要求时,应按IECQC001002:1986第14章拟制放行批证明记录,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周期检验包括的分组检验的计数数据(如:被试器件数量和失效器件数量),不涉及导致拒收的参数;
一详细规范要求的光学性能变化数据。7
3.6延期交货
GB/T18308.1—2001
iiKAoNhiKAca
制造厂应对批放行后贮存期超过二年的放行器件重新检验。制造厂应推荐重新检验程序并经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经重新检验的产品可返回贮存另一规定的贮存周期。3.7完成B组检验前放行
对全部B组检验,当IEC60410规定的转为放宽条件得到满足时,允许制造厂在完成这些检验前交付器件。
3.8测量和试验程序
本规范规定的器件质量评定的优先测量和试验程序列于GB/T12507.1、EC60068和IEC61300中。
3.9替代试验方法
可采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替代试验方法。但制造厂必须使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确信替代方法所获得的结果与用规定方法获得的结果等效。在有争议情况下,应仅采用详细规范规定的基准试验方法。3.10不检验参数
只有在详细规范中作了规定并曾作过试验的器件的那些参数可被认为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应认为凡未作规定的参数在各器件间都是均匀一致、不变化的。如果有必要控制规定参数以外的参数,则应制定和采用新的涉及范围更宽的详细规范。补充的试验方法应加以说明,并应规定适用的性能范围和评定水平。
GB/T18308.1—2001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标准环境类别
本附录包括可用于纤维光学转接器质量保证检验的标准试验顺序(见2.2.4)。A1环境类别1
环境类别1指具有完全免受外界环境影响,由可控温度和湿度条件组成的保护环境。此类环境的示例为具有控制气候条件的办公室和建筑物。表A1一一鉴定批准用固定样本检验一览表一环境类别1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一寒冷
一干热
稳态湿热
锁紧机构强度
一机械耐久性
试验顺序
一外观检查
一尺寸
无规定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表A2—逐批检验一览表
-环境类别1(A组和B组)
表A3——周期检验—览表
-环境类别1(C组和D组)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一寒冷
一干热
稳态湿热
DO组:与CO组相同
D1组:与 C1组相同
锁紧机构强度
机械耐久性
环境类别2
试验顺序
GB/T18308.1-—2001
表A3(完)
-iiKAoNiKAca-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环境类别2指气候不可控制,但对外界环境影响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的环境。此类环境的示例为室外接头盒、机箱和贮藏室。
表A4一一鉴定批准用固定样本检验一览表环境类别2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一寒冷
一干热
一稳态湿热
一温度快速变化(试验Na)
锁紧机构强度
机械耐久性
一寒冷
试验顺序
外观检查
一尺寸
B组:无规定
表A5-
一逐批检验一览表
环境类别2(A组和B组)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GB/T12507.1—2000
引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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