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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7 05:24:42
- GB/T10054-1996
- 已作废
标准号:
GB/T 10054-1996
标准名称: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6-04-05 -
实施日期:
1996-11-01 -
作废日期:
2005-12-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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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ICS号:
材料储运设备>>53.020起重设备中标分类号:
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

部分标准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T 10054 9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10052中规定的升降机。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用提升机和调度绞车。2、 引用标准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
GB10053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T1005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3术语
3.1防坠安全器
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3.2瞬时式安全器
初始制动力(或力矩)不可调的瞬间即可将吊笼刹住的防坠安全器。3.3渐进式安全器
初始制动力(或力矩)可调、制动过程中制动力(式力矩)逐渐增大、制动动作平缓的防坠安全器。
3.4匀速式安全器
制动力(或力矩)不足以刹住吊笼、但可使吊笼以较低速度勾速平缓下滑的防坠安全器。
3.5安全器动作速度
能触发防坠安全器动作的吊笼运行速度。3.6缓冲器
装在升降机底座上减缓吊笼或对重冲击的装置。3.7最大独立高度
能保证升降机在无侧面附着下正常作业,导轨架允许的最大架设高度。3.8工作循环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999
吊笼装载额定载荷,按电动机接电持续率,从下限位上升至上限位,制动暂停;而后反向下行至下限位,制动暂停。这个过程称为一个工作循环。3.9基本工作循环次数n
可靠性试验中,规定应完成的总的工作循环次数。3.10故障
产品不能完成其规定性能或其性能指标恶化至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现象。3.11基本故障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由于产品本身固有缺陷引起的故障。3.12当量故障数
产品可靠性试验中,将各类故障按标准规定折算成一个相当的故障数。亦称为累计故障危害度系数。
3.13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MTTFF
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出现当量故障数为1或大于1的故障前的工作时间。
3.1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相邻两故障间的工作时间的平均值。3.15可靠度R
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升降机应能在环境温度为-20℃~+40℃条件下正常工作。超出此范围时,按特殊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4.1.2升降机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下正常作业;应能在风速不大于13m/s条件下进行架设和接高导轨架作业。如有特殊要求时,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4.1.3升降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正常作业。
4.1.4升降机的设计和受力计算应符合GB3811的要求。4.1.5用于制造升降机的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并符合GB3811中有关材料的规定;无出厂合格证者,应取样试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
4.2性能要求免费标准bzxz.net
4.2.1整机性能
4.2.1.1升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均应具有承受各种规定载荷而不倾翻的稳定性。4.2.1.2升降机在最大独立高度时的抗倾翻力矩不应小于该工况最大倾翻力矩的1.5倍。
4.2.1.3升降机在动态试验时,应有超载25%的能力。但产品在正常作业时,不允许超载运行。
4.2.1.4有对重的升降机,在安装工况下,应有静态超载25%的能力(其额定载重量为安装工况时的额定载重量)。
4.2.1.5减速器和液压传动系统,在额定载重量、额定提升速度状态下,按电动机所1000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用工作制,工作1h,对蜗轮蜗杆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得超过60K,其他减速器和液压系统的油液温升不得超过45K。
4.2.1.6升降机的传动系统不允许出现滴油(15min内有油珠滴落为滴油)。4.2.1.7升降机正常工作时,安全器不得动作。当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安全器应能即时动作;对于SC型升降机,还应能切断传动系统控制电源。4.2.1.8吊笼在某一作业高度停留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在空中再起动上升时,不允许出现瞬时下滑现象。
4.2.1.9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应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少于12,直径不得小于9mm。4.2.1.10SS型货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允许用一根,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6mm;额定载重量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8mm。4.2.1.11悬挂对重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9mm。4.2.1.12安全器上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直径不得小于8mm。安装吊杆的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5mm。4.2.1.13
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直径及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2.1.149
SS型货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直径及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悬挂对重用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4.2.1.16
SS 型升降机的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措施。4.2.1.17 $
SS型升降机的提升钢丝绳采用多层缠绕时,应有排绳措施。4.2.1.189
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绳接头的强度不低于钢丝绳强度的4.2.1.19
80%。
安全器动作速度取值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4.2.1.20
安全器动作速度的取值范围
额定提升速度,m/s
> 0.20 ~ 0.65
>0.65 ~1.20
安全器动作速度,m/s
(1.4~1.6)
(1.3 ~ 1.4) v
注:当=0.20m/s时,安全器动作速度(值)可取的较大的倍率值。表1
4.2.1.21外露并需拆卸的销轴、垫圈、把手、链条等零件,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4.2.1.22重要构件联接螺栓的强度等级型不应低于8.8级。4.2.1.23升降机的提升速度误差不应大于8%,其值按公式(1)计算:1 3-v测 × 100%
速度误差=
u-—额定提升速度,m/s;
-提升速度实测值,m/s。
4.2.1.24升降机正常作业状态下的噪声不允许超过表2的规定。SC型升降机,当传动系统在笼内时,测吊笼内传动系统处;当传动系统在吊笼顶时,则分别测吊笼内与顶部传动系统处的噪声。SS型升降机,只测吊笼外卷扬机处的噪声。噪声限值dB(A)
测量部位
吊笼内
离传动系统1m处
单传动
并联双传动
4.2.1.25升降机基本工作循环次数应为1.0×104次。4.2.1.26升降机的可靠性指标为:第四部分:标准、规范
关联三双动
可靠度不应小于85%,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0.5t。,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不应小于0.4toc
升降机的累积工作时间按公式(2)计算:to=2 n
t。—-试验累积工作时间,h;
S——试验中的最大提升高度,m;基本工作循环次数。
4.2.1.28升降机的可靠度按公式(3)计算:R=-
to+ t,
R—-可靠度;
试验累积工作时间,h;
试验中修复(排除)故障所用时间总和,h。4.2.1.29升降机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公式(4)计算:MTBF=。
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h;to
试验累积工作时间,h;
试验中出现的当量故障数,其值按公式(5)计算:3
第i类故障的危害度系数;
出现i类故障的次数。
当<1时,令=l。
4.2.1.30升降机在可靠性试验中的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公式(6)计算:MTTFF= t
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h。
4.2.1.31升降机在可靠性试验中出现的基本故障分类见表3。(2)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故障类别
故障名称
基本故障分类
故障特征
故障举例
严重危及或导致人身伤亡,
重电动机或发动机烧坏,液压泵或马达损要总成或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主致命故障(ZM)
坏制动器或防坠安全器损坏失效,提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严薰影响产品功能、性能指标
钢丝绳断裂,等等
超出规范以外必须停机修理,减速器或液压系统漏油,轮齿损坏,受需要更换外部主要零部件或拆力构件焊缝开裂,纵向、侧向滚轮或背严重故障(YZ)
开机体更换内部零件,修理时轮损坏,限位开关失灵,等等间长(超过4h),维修费用高
明显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必
一般故障(YB)
轻度故障(QD)
须停机检修,一般只需更换或重要受力紧固件松动,减速器或液压系修理外部零部件(约1.5h排统渗油,等等除),维修费用中等
轻度影响产品功能,不须停机
去更换或修理零件,用随车工
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20min)
排除,维修费用低廉
般紧固件松动,指示灯泡坏,等等升降机在可靠性试验中分类故障的危害度系数值见表4。4.2.1.32
故障危害度系数值
故障类别
4.2.2金属结构
故障名称
致命故障
严重故障
一般故障
轻度故障
故障危害度系数e
导轨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公差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安装垂直度公差值
导轨架架设高度,m
垂直度公差值,mml
不大于导轨架架设高度的i00
> 70 ~ 100 | > 100 ~ 150
1150 ~ 200
4.2.2.2标准节应保证互换性,拼接时,相邻标准节的立柱结合面对接应平直,相互错位形成的阶差不得大于0.8mm。4.2.2.3SC型升降机,标准节上的齿条联接应牢固,相邻两齿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得大于0.3mm,沿长度方向的齿周节误差不得大于0.6mm。第四部分标准、规范1003
4.2.2.4在吊笼上的司机室,应有良好视野和足够的净空。4.2.2.5SC型升降机的齿条模数不应小于7,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4.2.2.6SC型升降机,在计算防坠安全器动作下导轨架和齿条的强度时,载荷冲击系数的取值应为:
a.渐进式安全器为2;
b.瞬时式安全器为5。
4.2.2.7吊笼内净空高度不小于2m,门的开启高度不应低于1.8m。4.2.2.8封闭式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门上应设供采光和观察用窗口。4.2.2.9吊笼内乘员的体重按每人80kg计算,占据的底面积不应小于0.2m2;吊笼底平面承载能力不应低于2.5kN/m2。4.2.2.10人货两用升降机吊笼的顶面,应能承受0.5kN的点载荷或任-0.4m2面积上1.5kN的均布载荷。
4.2.2.11需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与维修作业的升降机,吊笼顶部的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的护身栏杆。
4.2.2.12封闭式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应小于0.4m×0.6m,口上应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门上应设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应启动。4.2.2.13货用升降机的吊笼可不设置顶棚。4.2.2.14当吊笼翻板门兼作运货跳板用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4.2.2.15吊笼门应设置联锁装置,只有当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4.2.2.16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4.2.2.17升降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地面防护围栏。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4.2.3机械传动系统
4.2.3.1传动系统在起动、制动及正常工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得有冲击、抖震及不正常响声。
4.2.3.2传动系统中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其额定制动力矩对于人货两用的升降机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75倍;对于货用升降机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5倍。当升降机在动态超载25%试验时,应能可靠制动。4.2.3.3当传动系统具有两个以上传动单元时(如并联双传动、并联三传动等),每个传动单元均应有各自独立的制动器。4.2.3.4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输出端齿轮的模数不得小于7。齿厚磨损减薄到规定值后,其齿根弯曲疲劳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5。4.2.3.5SC型升降机传动系统和安全器的输出端齿轮与齿条啮合时的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于40%;沿齿长不得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0.2~0.5mm4.2.3.6卷扬机传动仅用于无对重的升降机。当吊笼停止在最低位置时,卷简上的钢丝绳至少应留有3圈以上。
4.2.3.7卷扬机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不小于2倍钢丝绳直径。4.2.4液压系统
4.2.4.1应设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
1004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4.2.4.2应设置滤油器和其他防止油被污染的装置,过滤精度应符合系统中所选液压元件的要求。
4.2.4.3液压油应符合升降机产品说明书的规定。4.2.4.4液压系统中应设置防吊笼下滑或坠落的可靠的安全装置。4.2.4.5油管应排列整齐,并便于装拆、保养与检查。油管尺寸要符合系统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钢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子外径的三倍。4.2.4.6液压系统工作应平稳,无抖振,并应保证吊笼在工作行程的任意位置上准确而平稳地停止,在空中再起动性能应满足4.2.1.8条的规定。4.2.4.7传动系统中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不允许超过20/16。4.3安全装置
4.3.1SC型升降机的每个吊笼上应装有渐进式安全器,其制动距离应为0.25~1.20m,不允许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4.3.2额定载重量为200kg,额定提升速度低于24m/min的SC型升降机,允许采用匀速式安全器。
4.3.3SS型升降机应装防坠安全器。瞬时式安全器只允许使用在提升速度低于51m/min的升降机上。防坠安全器动作时,不应造成结构严重损坏。4.3.4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的升降机,应设置双向安全器。4.3.5对所有SC型升降机和人货两用SS型升降机,均应安装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前者可用自动复位型,其动作时,切断传动系统电路;后者不允许用自动复位型,其动作时,切断总电源。
4.3.6对人货两用升降机和额定载重量在400kg以上的货用升降机,其底座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缓冲器。
4.3.7SC型升降机吊笼上均应设置一对以上的防坠安全钩。4.3.8升降机上的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S,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4.3.9升降机主电路和控制电路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标准的规定。4.3.10升降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4.4外观要求
4.4.1涂漆质量
a.漆层应干透、不粘手、附着力强、富有弹性;b.漆层不得有皱皮、脱皮、漏漆、流痕、气泡。4.4.2焊缝应美观、平整,不得有漏焊、裂纹、弧坑、气孔、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
4.4.3焊渣、灰渣应清除干净。
4.4.4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砂眼、包砂、气孔、冒口,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锻件非加工表面毛刺应清除干净。5试验方法
5.1试验包括性能试验和可靠性试验(工业试验)。5.2试验方法按GB/T10056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检验按GB10053规定进行。
7标志、包装、运输
7.1标志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
7.1.1应在产品的明显部位处,设置商标和耐腐蚀的金属产品标牌,并应标明:a.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b.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c.产品出厂编号;
d.产品制造日期;
e.制造厂名称;
f.产品生产许可证号。
7.1.2货用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7.2包装
7.2.1升降机零部件应妥善包装,防止电气元器件受潮。7.2.2大型构件应有起吊位置的标志。7.2.3包装箱体表面应标有箱体外形尺寸、箱号、毛重、净重、正置位置等标志。7.2.4升降机出厂时应随机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物件:a,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装箱单;b。按订货合同规定的其他附属设备和工具;c.随机备件。
7.3运输
升降机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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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T 10054 9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10052中规定的升降机。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用提升机和调度绞车。2、 引用标准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
GB10053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T1005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3术语
3.1防坠安全器
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3.2瞬时式安全器
初始制动力(或力矩)不可调的瞬间即可将吊笼刹住的防坠安全器。3.3渐进式安全器
初始制动力(或力矩)可调、制动过程中制动力(式力矩)逐渐增大、制动动作平缓的防坠安全器。
3.4匀速式安全器
制动力(或力矩)不足以刹住吊笼、但可使吊笼以较低速度勾速平缓下滑的防坠安全器。
3.5安全器动作速度
能触发防坠安全器动作的吊笼运行速度。3.6缓冲器
装在升降机底座上减缓吊笼或对重冲击的装置。3.7最大独立高度
能保证升降机在无侧面附着下正常作业,导轨架允许的最大架设高度。3.8工作循环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999
吊笼装载额定载荷,按电动机接电持续率,从下限位上升至上限位,制动暂停;而后反向下行至下限位,制动暂停。这个过程称为一个工作循环。3.9基本工作循环次数n
可靠性试验中,规定应完成的总的工作循环次数。3.10故障
产品不能完成其规定性能或其性能指标恶化至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现象。3.11基本故障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由于产品本身固有缺陷引起的故障。3.12当量故障数
产品可靠性试验中,将各类故障按标准规定折算成一个相当的故障数。亦称为累计故障危害度系数。
3.13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MTTFF
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出现当量故障数为1或大于1的故障前的工作时间。
3.1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相邻两故障间的工作时间的平均值。3.15可靠度R
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升降机应能在环境温度为-20℃~+40℃条件下正常工作。超出此范围时,按特殊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4.1.2升降机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下正常作业;应能在风速不大于13m/s条件下进行架设和接高导轨架作业。如有特殊要求时,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4.1.3升降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正常作业。
4.1.4升降机的设计和受力计算应符合GB3811的要求。4.1.5用于制造升降机的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并符合GB3811中有关材料的规定;无出厂合格证者,应取样试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
4.2性能要求免费标准bzxz.net
4.2.1整机性能
4.2.1.1升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均应具有承受各种规定载荷而不倾翻的稳定性。4.2.1.2升降机在最大独立高度时的抗倾翻力矩不应小于该工况最大倾翻力矩的1.5倍。
4.2.1.3升降机在动态试验时,应有超载25%的能力。但产品在正常作业时,不允许超载运行。
4.2.1.4有对重的升降机,在安装工况下,应有静态超载25%的能力(其额定载重量为安装工况时的额定载重量)。
4.2.1.5减速器和液压传动系统,在额定载重量、额定提升速度状态下,按电动机所1000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用工作制,工作1h,对蜗轮蜗杆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得超过60K,其他减速器和液压系统的油液温升不得超过45K。
4.2.1.6升降机的传动系统不允许出现滴油(15min内有油珠滴落为滴油)。4.2.1.7升降机正常工作时,安全器不得动作。当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安全器应能即时动作;对于SC型升降机,还应能切断传动系统控制电源。4.2.1.8吊笼在某一作业高度停留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在空中再起动上升时,不允许出现瞬时下滑现象。
4.2.1.9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应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少于12,直径不得小于9mm。4.2.1.10SS型货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允许用一根,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6mm;额定载重量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8mm。4.2.1.11悬挂对重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9mm。4.2.1.12安全器上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直径不得小于8mm。安装吊杆的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5mm。4.2.1.13
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直径及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2.1.149
SS型货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直径及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悬挂对重用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4.2.1.16
SS 型升降机的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措施。4.2.1.17 $
SS型升降机的提升钢丝绳采用多层缠绕时,应有排绳措施。4.2.1.189
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绳接头的强度不低于钢丝绳强度的4.2.1.19
80%。
安全器动作速度取值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4.2.1.20
安全器动作速度的取值范围
额定提升速度,m/s
> 0.20 ~ 0.65
>0.65 ~1.20
安全器动作速度,m/s
(1.4~1.6)
(1.3 ~ 1.4) v
注:当=0.20m/s时,安全器动作速度(值)可取的较大的倍率值。表1
4.2.1.21外露并需拆卸的销轴、垫圈、把手、链条等零件,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4.2.1.22重要构件联接螺栓的强度等级型不应低于8.8级。4.2.1.23升降机的提升速度误差不应大于8%,其值按公式(1)计算:1 3-v测 × 100%
速度误差=
u-—额定提升速度,m/s;
-提升速度实测值,m/s。
4.2.1.24升降机正常作业状态下的噪声不允许超过表2的规定。SC型升降机,当传动系统在笼内时,测吊笼内传动系统处;当传动系统在吊笼顶时,则分别测吊笼内与顶部传动系统处的噪声。SS型升降机,只测吊笼外卷扬机处的噪声。噪声限值dB(A)
测量部位
吊笼内
离传动系统1m处
单传动
并联双传动
4.2.1.25升降机基本工作循环次数应为1.0×104次。4.2.1.26升降机的可靠性指标为:第四部分:标准、规范
关联三双动
可靠度不应小于85%,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0.5t。,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不应小于0.4toc
升降机的累积工作时间按公式(2)计算:to=2 n
t。—-试验累积工作时间,h;
S——试验中的最大提升高度,m;基本工作循环次数。
4.2.1.28升降机的可靠度按公式(3)计算:R=-
to+ t,
R—-可靠度;
试验累积工作时间,h;
试验中修复(排除)故障所用时间总和,h。4.2.1.29升降机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公式(4)计算:MTBF=。
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h;to
试验累积工作时间,h;
试验中出现的当量故障数,其值按公式(5)计算:3
第i类故障的危害度系数;
出现i类故障的次数。
当<1时,令=l。
4.2.1.30升降机在可靠性试验中的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公式(6)计算:MTTFF= t
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h。
4.2.1.31升降机在可靠性试验中出现的基本故障分类见表3。(2)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故障类别
故障名称
基本故障分类
故障特征
故障举例
严重危及或导致人身伤亡,
重电动机或发动机烧坏,液压泵或马达损要总成或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主致命故障(ZM)
坏制动器或防坠安全器损坏失效,提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严薰影响产品功能、性能指标
钢丝绳断裂,等等
超出规范以外必须停机修理,减速器或液压系统漏油,轮齿损坏,受需要更换外部主要零部件或拆力构件焊缝开裂,纵向、侧向滚轮或背严重故障(YZ)
开机体更换内部零件,修理时轮损坏,限位开关失灵,等等间长(超过4h),维修费用高
明显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必
一般故障(YB)
轻度故障(QD)
须停机检修,一般只需更换或重要受力紧固件松动,减速器或液压系修理外部零部件(约1.5h排统渗油,等等除),维修费用中等
轻度影响产品功能,不须停机
去更换或修理零件,用随车工
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20min)
排除,维修费用低廉
般紧固件松动,指示灯泡坏,等等升降机在可靠性试验中分类故障的危害度系数值见表4。4.2.1.32
故障危害度系数值
故障类别
4.2.2金属结构
故障名称
致命故障
严重故障
一般故障
轻度故障
故障危害度系数e
导轨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公差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安装垂直度公差值
导轨架架设高度,m
垂直度公差值,mml
不大于导轨架架设高度的i00
> 70 ~ 100 | > 100 ~ 150
1150 ~ 200
4.2.2.2标准节应保证互换性,拼接时,相邻标准节的立柱结合面对接应平直,相互错位形成的阶差不得大于0.8mm。4.2.2.3SC型升降机,标准节上的齿条联接应牢固,相邻两齿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得大于0.3mm,沿长度方向的齿周节误差不得大于0.6mm。第四部分标准、规范1003
4.2.2.4在吊笼上的司机室,应有良好视野和足够的净空。4.2.2.5SC型升降机的齿条模数不应小于7,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4.2.2.6SC型升降机,在计算防坠安全器动作下导轨架和齿条的强度时,载荷冲击系数的取值应为:
a.渐进式安全器为2;
b.瞬时式安全器为5。
4.2.2.7吊笼内净空高度不小于2m,门的开启高度不应低于1.8m。4.2.2.8封闭式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门上应设供采光和观察用窗口。4.2.2.9吊笼内乘员的体重按每人80kg计算,占据的底面积不应小于0.2m2;吊笼底平面承载能力不应低于2.5kN/m2。4.2.2.10人货两用升降机吊笼的顶面,应能承受0.5kN的点载荷或任-0.4m2面积上1.5kN的均布载荷。
4.2.2.11需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与维修作业的升降机,吊笼顶部的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的护身栏杆。
4.2.2.12封闭式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应小于0.4m×0.6m,口上应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门上应设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应启动。4.2.2.13货用升降机的吊笼可不设置顶棚。4.2.2.14当吊笼翻板门兼作运货跳板用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4.2.2.15吊笼门应设置联锁装置,只有当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4.2.2.16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4.2.2.17升降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地面防护围栏。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4.2.3机械传动系统
4.2.3.1传动系统在起动、制动及正常工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得有冲击、抖震及不正常响声。
4.2.3.2传动系统中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其额定制动力矩对于人货两用的升降机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75倍;对于货用升降机不应低于作业时额定力矩的1.5倍。当升降机在动态超载25%试验时,应能可靠制动。4.2.3.3当传动系统具有两个以上传动单元时(如并联双传动、并联三传动等),每个传动单元均应有各自独立的制动器。4.2.3.4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输出端齿轮的模数不得小于7。齿厚磨损减薄到规定值后,其齿根弯曲疲劳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5。4.2.3.5SC型升降机传动系统和安全器的输出端齿轮与齿条啮合时的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于40%;沿齿长不得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0.2~0.5mm4.2.3.6卷扬机传动仅用于无对重的升降机。当吊笼停止在最低位置时,卷简上的钢丝绳至少应留有3圈以上。
4.2.3.7卷扬机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不小于2倍钢丝绳直径。4.2.4液压系统
4.2.4.1应设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
1004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4.2.4.2应设置滤油器和其他防止油被污染的装置,过滤精度应符合系统中所选液压元件的要求。
4.2.4.3液压油应符合升降机产品说明书的规定。4.2.4.4液压系统中应设置防吊笼下滑或坠落的可靠的安全装置。4.2.4.5油管应排列整齐,并便于装拆、保养与检查。油管尺寸要符合系统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钢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子外径的三倍。4.2.4.6液压系统工作应平稳,无抖振,并应保证吊笼在工作行程的任意位置上准确而平稳地停止,在空中再起动性能应满足4.2.1.8条的规定。4.2.4.7传动系统中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不允许超过20/16。4.3安全装置
4.3.1SC型升降机的每个吊笼上应装有渐进式安全器,其制动距离应为0.25~1.20m,不允许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4.3.2额定载重量为200kg,额定提升速度低于24m/min的SC型升降机,允许采用匀速式安全器。
4.3.3SS型升降机应装防坠安全器。瞬时式安全器只允许使用在提升速度低于51m/min的升降机上。防坠安全器动作时,不应造成结构严重损坏。4.3.4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的升降机,应设置双向安全器。4.3.5对所有SC型升降机和人货两用SS型升降机,均应安装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前者可用自动复位型,其动作时,切断传动系统电路;后者不允许用自动复位型,其动作时,切断总电源。
4.3.6对人货两用升降机和额定载重量在400kg以上的货用升降机,其底座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缓冲器。
4.3.7SC型升降机吊笼上均应设置一对以上的防坠安全钩。4.3.8升降机上的电动机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S,电气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4.3.9升降机主电路和控制电路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标准的规定。4.3.10升降机的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4.4外观要求
4.4.1涂漆质量
a.漆层应干透、不粘手、附着力强、富有弹性;b.漆层不得有皱皮、脱皮、漏漆、流痕、气泡。4.4.2焊缝应美观、平整,不得有漏焊、裂纹、弧坑、气孔、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
4.4.3焊渣、灰渣应清除干净。
4.4.4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砂眼、包砂、气孔、冒口,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锻件非加工表面毛刺应清除干净。5试验方法
5.1试验包括性能试验和可靠性试验(工业试验)。5.2试验方法按GB/T10056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检验按GB10053规定进行。
7标志、包装、运输
7.1标志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
7.1.1应在产品的明显部位处,设置商标和耐腐蚀的金属产品标牌,并应标明:a.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b.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c.产品出厂编号;
d.产品制造日期;
e.制造厂名称;
f.产品生产许可证号。
7.1.2货用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7.2包装
7.2.1升降机零部件应妥善包装,防止电气元器件受潮。7.2.2大型构件应有起吊位置的标志。7.2.3包装箱体表面应标有箱体外形尺寸、箱号、毛重、净重、正置位置等标志。7.2.4升降机出厂时应随机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物件:a,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装箱单;b。按订货合同规定的其他附属设备和工具;c.随机备件。
7.3运输
升降机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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