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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固体物质的测定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8 03:02:03
  • GB/T14415-1993
  • 已作废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4415-1993

  • 标准名称: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固体物质的测定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1993-04-24
  • 实施日期:

    1994-01-01
  • 作废日期:

    2008-02-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50.08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燃烧器、锅炉>>27.060.30锅炉和热交换器
  • 中标分类号:

    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8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8千字
  • 标准价格:

    8.0 元

其他信息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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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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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水、冷却水、炉水全固体、悬浮物、溶解固体和溶解固体经灼烧后残留物及减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固体物质的测定。 GB/T 14415-1993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固体物质的测定 GB/T14415-1993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固体物质的测定
Analysis of water used in boiler and cooling system-Determination of solids matter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4415—93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水、冷却水、炉水全固体、悬浮物、溶解固体和溶解固体经灼烧后残留物及减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用水和冷却水中固体物质的测定。2引用标准
GB6903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通则3全固体的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全固体含量大于25mg/L的天然水、冷却水、炉水水样的测定。3.1方法提要
本方法是将一定体积的水样,置于质量称至恒定的蒸发皿中蒸干后,转入105~110℃烘箱中烘至质量恒定。所得剩余残留物为水中全固体。3.2仪器
3.2.1蒸发Ⅲ:100mL(白金、石英或瓷蒸发血)。3.2.2电炉、电热板、红外加热板或水浴锅。3.3分析步骤
3.3.1将洗净的蒸发Ⅲ,置于105110℃烘箱中烘1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
3.3.2准确量取一定量充分摇勾的水样(全固体含量大于25mg),注入已烘至质量恒定的蒸发Ⅲ中,置于加热器上蒸发。当水样体积较大时,可采用低温电炉,电热板或红外加热板蒸发、浓缩,并不断补加水样直至体积减少至20~30mL后,移到沸腾的水浴锅里继续蒸干。在蒸发浓缩过程中注意不要使水样沸腾,同时为防止环境中杂质的污染,应在蒸发血上放置三角架,并加盖表面皿或加防护罩。还应注意水浴锅的水面不能与蒸发Ⅲ接触,以免沾污蒸发血,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3.3.3将已蒸干的水样残留物连同蒸发皿移入105~110℃的烘箱中,烘干2h。取出蒸发皿,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量,再在相同条件下烘0.5h,冷却后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3.3.4若水样中含有大量硫酸钙、硫酸镁时,将已蒸干的样品在180185℃烘至质量恒定。3.3.5若水样中含有大量氯化钙、硝酸钙、氯化镁、硝酸镁时,可于水样中加入25.0mL1%碳酸钠溶液后,于180~~185℃烘至质量恒定。同时作加25.0mL1%碳酸钠溶液的空白试验,在结果计算时减去碳酸钠空白值。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4-24批准814
1994-01-01实施
3.4分析结果计算
GB/T 1441593
水样的全固体含量X(mg/L)按式(1)计算,并注明干燥温度。X = (G, - G) ×1 000 × 1 000式中:(G2——烘干后全固体与蒸发Ⅲ的质量,g;,——蒸发血的质量,8,
V—水样的体积,mL。
4悬浮物的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悬浮物含量大于25mg/L的天然水、冷却水、炉水水样测定。(1))
4.1方法提要
4.1.1水样中能用某种过滤材料分离出来的固体物质称为悬浮物,使用不同的过滤材料可以获得不同的测定结果。所以,测定结果应注明所用过滤材料。本方法的过滤材料是采用G.玻璃过滤器或定量快速滤纸。
4.1.2新的过滤器使用前先用盐酸溶液(1+4)洗净,再用试剂水冲洗数次,置于烘箱内烘至质量恒定后使用。
4.1.3已使用过的过滤器砂芯往往附有沉淀物,若为脂肪类用四氮化碳清洗,若为有机物用重铬酸钾溶液浸泡4~5h后,再用试剂水冲洗至无沉淀物。置于烘箱内烘至质量恒定后使用。4.1.4当水样悬浮物含量小于25mg/L时,可由全固体与溶解固体之差求得。即:悬浮物=全固体一溶解固体
4.2仪器
4.2.1过滤器:“上玻\G.玻璃过滤器(孔径3~4μm)。4.2.2滤纸:定量(快速)。
4.2.3电动真空泵或水力抽气器。4.2.4吸滤瓶:容积2L。
4.3分析步骤
4.3.1将洗净的G,过滤器置于105~110℃烘箱中烘1h,取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
4.3.2将过滤器安装在吸滤瓶上,启动真空泵。4.3.3推确量取一定量充分摇匀的水样(悬浮物含量大于25mg)逐次注入过滤器中,进行抽滤,并不断补加水样直至水样全部滤过。滤液应澄清透明,否则应重新过滤。如滤液用来作全分析时,应将最初滤过的200mL滤液,再过滤一次。4.3.4水样全部过滤后,用少量试剂水将水样容器及过滤器清洗数次,然后将过滤器移至105~110℃烘箱中烘干1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在相同温度下烘干0.5h冷却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
4.3.5采用滤纸过滤时,应将滤纸在称量瓶中烘至质量恒定(称量时要盖紧瓶盖)。然后过滤水样,过滤完毕将滤纸和悬浮物一起移入称量瓶中,于105~110℃烘箱中烘干1h,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再在相同温度下烘干0.5h,冷却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4.4分析结果计算
水样的悬浮物含量X(mg/L)按式(2)计算:X = (G - G) ×1 000 × 1 000(2)
GB/T 14415--93
式中:2-一悬浮物与过滤器(或滤纸与称量瓶)质量,G-—过滤器(或滤纸与称量瓶)质量,多:V~--水样体积,mL。
5溶解固体的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溶解固体含量大王25L的天然水,冷却水,炉水水样测定。5.1方法提要
溶解固体是指分离悬浮物后的滤液,在已知质量的蒸发血内干,并在105~~110℃烘干至质量恒定所得结果。
5.2仪器:
5.2.1蒸发:100mL(白金、石英或瓷蒸发通)。5.2.2过滤器:“上玻\G4玻璃过滤器(孔径3~4um)。5.2.3滤纸:定量(快速)。
5.2.4电动真空泵或水力抽气器。5.2.5吸滤瓶:容积21。
5.2.6加热器:水浴锅、电炉、电热板或红外加热板。5.3分析步骤
5.3.1将洗净的蒸发斑置于105110℃烘箱中烘下1h。取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若要进行灼烧残留物及灼烧减量测定时,蒸发扭还应在600土25C灼烧至质量恒定。
5.3.2准确量取凝量充分摇匀的水样(溶解固体含量大于25mg,测定灼烧残留物及灼烧减量时应大于50mg),按悬浮物测定方法进行过滤。5.3.3将滤液注入质量恒定的蒸发中,于加热器上蒸发,采用全固体测定方法,把水样蒸干。5.3.4将已蒸干的水样残留物连同蒸发通移入105110℃烘箱中烘干2h。取出蒸发皿,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迅速称量。再在相同条件下烘0.5h,冷却后再次称量,如此反复操作直至质量恒定。5.4分析结果计算
水样的溶解固体含量X(mg/L)按式(3)计算:X(G,G)×1 000×1 000
式中:G溶解固体与蒸发血的质量,g,G蒸发m质量,g,
-—水样体积,mL。
6灼烧减量及灼烧残留物的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天然水、冷却水、炉水水样测定。**(3)
6.1方法提要
溶解固体在600土25℃高温炉中灼烧30min后,剩余物质的质量,称为溶解固体的灼烧残留物;所失去的质量,称为溶解固体的灼烧减量。6.2仪器
6.2.1高温炉。
6.2.2蒸发:100mL白金或瓷蒸发Ⅲ。6.3试剂
25%(m/V)硝酸铵溶液。
6.4分析步骤
GB/T 14415—93
6.4.1按溶解固体测定方法的操作步骤测定溶解固体(所取水样应满足烘干后溶解固体量大于50mg)。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4.2滴加25%硝酸铵溶液润湿溶解固体,先用低温加热,将其干燥。6.4.3将干燥后的溶解固体移入600土25℃高温炉中,灼烧30min。6.4.4取出,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6.5分析结果计算
6.5.1水样灼烧残留物X(mg/L)按式(4)计算:X = (G, -G) ×1 000 × 1 000V
式中;G2…灼烧残留物与蒸发Ⅲ质量,g;G——蒸发血质量,g;
V——水样体积,mL。
6.5.2水样灼烧减量X(mg/L))按式(5)计算:X =溶解固体一灼烧残留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提出。本标准由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技术归口。本标准由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雅主要起草人张茂月、张渡。本标准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K0101一1979灼烧残留物及灼烧减量测定。(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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