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 0180—94
眼 睑 拉 钩
| 1994-12-19发布 | 1995-05-01实施 |
国家医药管理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 0180—94
眼睑拉钩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眼睑拉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眼睑拉钩(以下简称拉钩)。该产品供眼科检查或手术时作拉开眼睑用。
2 引用标准
- GB 1220 不锈钢棒
-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 YY/T 0149 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 YY/T 0173.9 手术器械 小长方柄 空心八角柄 六角柄
- ZB C30 001 手术器械标志
3 产品分类
拉钩的型式、基本尺寸和极限偏差应符合下图和表 1 的规定。
YY/T 0180-94
表1 mm
| 规格 | B | δ | L | l | R | r | ||
|---|---|---|---|---|---|---|---|---|
| 基本 尺寸 |
极限 偏差 |
基本 尺寸 |
极限 偏差 |
|||||
| 8 | 8 | ±0.45 | 6 | ±0.45 | 125 | 30 | 5 | 3.0 |
| 10 | 10 | 7 | 130 | 35 | 9 | 3.5 | ||
| 12 | 12 | ±0.55 | 8 | 135 | 40 | 13 | 4.0 | |
| 14 | 14 | 9 | 140 | 45 | 17 | 4.5 | ||
4 技术要求
4.1 拉钩应以GB 1220中规定的1Cr18Ni9材料制成。
4.2 拉钩的小长方形柄应符合YY/T 0173.9中I型的规定。
4.3 拉钩头部应圆滑,弧形应对称,头部中心和小长方形柄应在同一中心线上,不应有目力可辨的偏斜。
4.4 拉钩头部不得有锋棱、毛刺等缺陷。
4.5 拉钩应有良好的耐蚀性能。
4.6 拉钩头部的外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不大于0.2μm,内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不大于0.8μm。
4.7 拉钩的B、δ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5.1.1 以目力观察,应符合第4.3条的规定。
5.1.2 表面粗糙度以标准样块比较或电测法进行测量,仲裁时用电测法,应符合4.6条的规定。
5.2 尺寸
以通用量具测量,应符合4.7条的规定。
5.3 性能
5.3.1 头部光滑性试验
用手指背拉钩头部表面不应有锋棱感觉,应符合4.4条的规定。
5.3.2 耐腐蚀性试验
按YY/T 0149中规定的B法进行,试验结果应全部达到b级。
6 检验规则
6.1 拉钩应由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提交验收。
6.2 拉钩必须成批提交检查,检查为逐批检查(出厂检查)。
6.3 逐批检查
6.3.1 逐批检查应按GB 2828的有关规定进行。
6.3.2 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抽样方案的严格性从正常检查抽样方案开始。其不合格分类、检查项目、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2中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