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ICS 71.080.20
G 17
备案号:18213—2006
HG/T 2560—2006
代替 HG/T 2560—1994
工业用溴乙烷
Bromoethane for industrial use
2006-07-26 发布 2007-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前苏联国家标准 ГОСТ 2658—1975(1986 修改单)《工业溴乙烷 技术条件》(俄文版)。
本标准根据 ГОСТ 2658—1975(1986 修改单)(以下简称 ГОСТ 标准)重新起草。在附录 B 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 ГОСТ 标准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 ГОСТ 标准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本标准与 ГОСТ 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 ГОСТ 标准技术要求分为优级和一级两个等级,本标准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优等品指标与 ГОСТ 标准优级比较:溴乙烷的质量分数由≥97 %修改为≥99.5 %;水分指标由≤0.2 %修改为≤0.05 %;密度指标由 1.43 g/cm³~1.45 g/cm³ 修改为 1.44 g/cm³~1.46 g/cm³(本标准的第 3 章),这样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未设置有机杂质项目。
- 溴乙烷含量的测定的定量方法采用校正面积归一法(本标准的 4.3)。
- 密度、蒸发残渣和水分试验方法采用了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本标准的 4.2、4.4 和 4.5)。
本标准代替 HG/T 2560—1994《工业溴乙烷》。
本标准与 HG/T 2560—199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含量指标分别由≥98.0 %、≥97.0 %和≥96.0 %修改为≥99.5 %、≥99.0 %和≥98.0 %;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水分指标分别由≤0.1 %、≤0.2 %和≤0.3 %修改为≤0.05 %、≤0.10 %和≤0.15 %。(1994 年版的第 3 章,本版的 3.2)。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由连云港海水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庚柱、李戈华、李春雨。
工业用溴乙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溴乙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以乙醇和溴或氢溴酸为原料合成的工业用溴乙烷。该产品主要用于医药行业、有机合成中的乙基化剂,还可用作制冷剂和溶剂等。
分子式:C2H5Br
相对分子质量:108.97(按 2001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3—2002, neq ISO 6353-1:1982, Reagents for chemical analysis—Part 1: General test methods)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4472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324.2 挥发性有机液体 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测定的通用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1992, eqv ISO 3696:1987)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3 要求
3.1 外观: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
3.2 工业用溴乙烷应符合表 1 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 1 技术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 密度(ρ20)/(g/cm3) | 1.440~1.460 | ||
| 溴乙烷的质量分数/% ≥ | 99.5 | 99.0 | 98.0 |
| 蒸发残渣的质量分数/% ≤ | 0.003 | 0.006 | 0.01 |
| 水分的质量分数/% ≤ | 0.05 | 0.10 | 0.15 |
| 酸度试验 | 合 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