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 X 10023-86
糖渍菜生产工艺通用规程
白 糖 蒜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蒜为原料,经盐渍、糖渍等工艺制作的白糖大蒜。
1 原料及辅料
1.1 原料
鲜蒜头 质地脆嫩,肉色纯白。蒜头直径4cm以上,瓣数6~7瓣的紫皮大蒜。
1.2 辅料
1.2.1 食盐
应符合GB 2721—81《食盐卫生标准》的规定。
1.2.2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64《白砂糖》的规定。
1.3 配比
鲜大蒜100kg,食盐11kg,白砂糖50kg。
2 工艺流程
| [盐卤] | ↓ | |
| [鲜蒜] →整理→盐渍→泡蒜→沥干→糖渍 | ↑ | [成品] |
| [食盐] | ↑ | [白砂糖] |
3 制作方法
3.1 整理
先将鲜蒜头的外层老皮剥去1~2层,保留嫩皮2~3层。剪去过长的茎,保留长度1.5cm左右,切平垄盘。
3.2 盐渍
整理分类的蒜头,每100kg鲜蒜用盐6kg。按层蒜层盐,下少上多方法,盐渍经12~18 h后开始转缸,每天转缸一次,灌入原卤。遇天气闷热时,早、晚各转缸一次,每次转缸完毕,要在蒜的中部扒成凹塘,以便散热,并集聚菜卤。午后,再用塘内菜卤回淋蒜头。6~7天后即可。
3.3 泡蒜
经盐渍过的蒜头用三倍的清水浸泡,3天后开始换水,以后每天换水一次,打耙一次,其间换水六次,浸泡8~9天即可。
3.4 晾干
将泡好的蒜头捞出沥去余水。摊放在室内席上,晾至无明水。然后,撕掉浮皮,蒜头摊放厚度不得超过5cm。经8~12 h左右即可。
3.5 糖渍
3.5.1 盐卤配制
每100kg咸蒜坯,用水20kg,溶解食盐5kg,加热至100℃,冷却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