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 X 10019-86
甜酱、酱油混合渍菜生产工艺通用规程 酱胡萝卜
本标准适用于以胡萝卜为原料,经盐渍成咸坯后,再经晾晒,复水及甜酱、黄酱混合酱渍而成的酱胡萝卜。
1 原料和辅料
1.1 原料
胡萝卜 要求红皮红心,组织致密,质地紧脆、肉质鲜嫩、粗纤维少,含水量小。
1.2 辅料
1.2.1 食盐
应符合 GB 2721-81《食盐卫生标准》的规定。
1.2.2 甜面酱
应符合 GB 2718-81《酱卫生标准》的规定。
1.2.3 酱油
应符合 GB 2717-81《酱油卫生标准》二级酱油的规定。
1.3 配比
1.3.1 盐渍阶段
鲜胡萝卜 100kg,食盐 6kg。
1.3.2 酱渍阶段
复水胡萝卜坯 100kg,甜酱 16kg,酱油 48kg。
2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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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操作方法
3.1 修整洗涤
削去鲜胡萝卜叶柄基部及尾根、须根、剔除有伤疤及黑斑等不合格的,洗净泥土。
3.2 盐渍
每 100kg 鲜胡萝卜用食盐 6kg,按层菜层盐,下少上多方法腌制。每天转缸(池)翻菜两次,灌入原卤。3 天后,每天转缸(池)翻炒一次,灌入原卤。再 3 天后,捞出,沥卤。
3.3 晾晒
晾晒方式有二,可任选一种。
a.将咸胡萝卜坯用麻线穿成串,从胡萝卜头穿针引线。挂在通风向阳处晾晒,不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