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3718—1999
HG 2928—1999
前 言
本标准是非等效采用美国食品化学药典第四版(1996)[FCC IV (1996)]《焦磷酸二氢二钠》化工行业标准对 HG 2928—1989《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修订而成。
本标准与美国食品化学药典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 指标项目增加了 pH 值,不设铅的指标。
- 砷含量的测定采用 GB/T 8450《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 重金属的测定采用 GB/T 8451《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方法》。
- 氟化物的测定采用蒸馏法。
- pH 的测定采用仪器法。
本标准与 HG 2928—1989 的主要技术差异:
- 重金属指标由 0.002%改为 0.0015%。
-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作了改进。
- 增加了包装容量(改为 25 kg 包装),增加了产品的保存期。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HG 2928—1989。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部无机盐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和连云港市红旗化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杭军、李光明、陆思伟、刘真。
本标准于 1989 年 3 月首次发布为国家标准,1997 年调整为强制性化工行业标准,并重新进行了编号。
本标准委托化工部无机盐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