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67.61 : 629
.12.04
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Shipbuilding—Coatings for drinking water tanks—General requirements
GB 5369-85
本标准适用于涂敷在船舶饮水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
1 技术要求
1.1 一般要求
- 1.1.1 饮水舱涂料系统的组成由生产单位确定。除另有规定外,本标准所规定的涂料性能、测试方法等均指饮水舱涂料配套系统。
- 1.1.2 饮水舱涂料应能在通常的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干燥和固化。
- 1.1.3 饮水舱各涂层的涂装间隔时间在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时,应尽可能的缩短,最长不得超过24h。
- 1.1.4 含铅、铬等有毒材料的车间底漆不得与饮水舱涂料相配套。各涂层的厚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 1.1.5 饮水舱涂料应不用或少用挥发性有机溶剂。
1.2 涂层的性能要求
- 1.2.1 附着力:涂层与底材及涂层之间的附着力不得低于3 MPa(~30kgf/cm²)。
- 1.2.2 柔韧性:涂层在曲率半径为2.5mm的芯棒上弯曲后不得出现皱纹、裂纹及剥落等现象。
- 1.2.3 耐盐雾性:涂层经过连续600h盐雾试验后,外观破坏程度应符合GB 1740-79《漆膜耐湿热测定法》第三章一级要求。
- 1.2.4 耐水性:涂层经25 ± 1 °C蒸馏水浸泡30天后,不得出现起泡、生锈及剥落等现象。
- 1.2.5 卫生要求:涂料必须经卫生鉴定,见附录A(补充件),并取得卫生部认可的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 a. 浸水的水质除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涂料成分检验水中特有溶出物。
- b. 必要时,对浸泡水和涂层中溶出的有毒物质进行毒理学实验,以确保涂层对人体安全无害。
2 试验方法
2.1 附着力试验
试验按GB 5210-85《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粘着拉开法》。
2.2 柔韧性试验
试验按GB 1731-79《漆膜柔韧性测定法》。漆膜制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2.3 耐盐雾性试验
试验按GB 1771-79《漆膜耐盐雾测定法》。漆膜制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2.4 耐水性试验
试验按GB 1733-79《漆膜耐水性测定法》。漆膜制备按产品技术要求。
2.5 卫生要求
涂料卫生要求的试验方法见附录A(补充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