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于1978年发布实施。本次修订的内容包括:
- 将原名称《渔船船型分类表》改为《渔业船舶船型分类编号》。
-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由船舶行业转为水产行业,将原代号“CB”改为“SC”。
- 代号分为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两类,以294kW来划分管理界限。
- 增加海南省船型代号。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全国渔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辅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8003—1997
渔业船舶船型分类编号
Numbering for category of fishing vessel shape
代替 CB· 3039—7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渔业船舶船型分类的一般规则,编号的组成及结构形式。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渔业船舶船型代号的编制,内陆水域渔业船舶的船型代号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1781—1989 渔业船舶基本术语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船型代号
渔业船舶船型的具体代码。
4 一般规则
4.1 渔业船舶分类编号按主机功率大小实行分级管理。294kW以上新船型,由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建造合同,向渔业船舶行业的主管部门或由指定的有关单位申请,实行全国统一编码;294kW及以下新船型,由设计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实行按地区编码。
4.2 294kW以上新船型代号,按不同的渔业作业方式或功能采用四位数编制;294kW及以下新船型代号,不分作业方式或功能采用三位数编制。
4.3 统一编码的各种船型代号,在产品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中使用时,一律不冠企业、事业单位的代号。
4.4 申报船型代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 a) 新产品建造计划任务书或建造合同;
- b) 新船型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说明书;
- c) 总体布置图。
5 编号的组成及结构形式
5.1 294kW以上渔业船舶船型分类编号及结构形式
5.1.1 编号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 a) 船舶分类号:渔船专用代号“8”;
- b) 不同渔业作业方式或功能代号,详见表1;
- c) 同类船顺序号及分段号,见表1。
5.1.2 结构形式:
SC/T 8003—1997
[图片]标记示例:普通型拖网渔船,船型序号 01,其船型代号:8101。
表 1
| 序 号 |
不同渔业作业方式或功能代号 | 同类船舶序号分段 | ||||
|---|---|---|---|---|---|---|
| 1 | 81×× | 拖网类 | 普通型 01~49 |
船槽道型 50~99 |
||
| 2 | 82×× | 围网类 | 网 01~49 |
灯 50~99 |
||
| 3 | 83×× | 钓渔具类 | 延绳钓 01~49 |
其他的类 50~99 |
||
| 4 | 84×× | 流刺网类 | 01~99 | |||
| 5 | 85×× | 多种作业类 | 01~99 | |||
| 6 | 86×× | 冷冻加工 收鲜运输 | 冷冻加工 01~49 |
收鲜运输 50~99 |
||
| 7 | 87×× | 渔政救助 渔港监督 | 01~99 | |||
| 8 | 88×× | 渔业调查 实习 | 01~99 | |||
| 9 | 89×× | 备用 | 01~99 | |||
| 10 | 80×× | 备用 | 01~99 | |||
5.2 294kW及以下渔业船舶船型分类编号及结构形式
5.2.1 编号由下三部分组成:
a) 省、自治区、直辖市汉语拼音代号,详见表 2;
b) 船舶分类号:渔船专用代号“8”;
c) 船型序号。
表 2
| 省市区名称 | 辽宁省 | 河北省 | 天津市 | 山东省 | 江苏省 | 上海市 |
|---|---|---|---|---|---|---|
| 船型代号 | LN8 ×× | HB8 ×× | TJ8 ×× | SD8 ×× | JS8 ×× | SH8 ×× |
| 省市区名称 | 浙江省 | 福建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
| 船型代号 | ZJ8 ×× | FJ8 ×× | GD8 ×× | HN8 ×× | GX8 ×× | |
5.2.2 结构形式:
[图片]标记示例:辽宁省 136kW 渔船,船型序号 12,其代号:LN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