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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标准】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2-27 13:43:04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QX/T 245-2014

  • 标准名称: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disposal of lightning disaster
  • 标准状态:

    已作废
  • 发布日期:

    2014-10-24
  • 实施日期:

    2015-03-01
  • 作废日期:

    2019-01-09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pdf .zip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中标分类号:

    综合>>基础学科>>A47气象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标准价格:

    15.0
  • 出版日期:

    2015-03-01

其他信息

  • 复审日期:

    2017-04-19
  • 起草人:

    程向阳、李良福、王凯、周冉、宋海岩、覃彬全、王业斌、刘定明、周柏林、洪泽、刘岩、任艳、钱慕晖
  • 起草单位:

    安徽省防雷中心、重庆市防雷中心、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 归口单位:

    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 主管部门:

    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相关标签:

    雷电 灾害 应急 处置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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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雷电灾害的应急处置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雷电灾害的应急处置。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07.060
备案号:48133—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 245—2014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disposal of lightning disaster2014-10-24发布
2015-03-01实施
中国气象局國发布
前言,
术语和定义
3应急处置原则,
4应急处置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雷电灾害事故等级划分,
雷电灾害事故报告记录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雷电灾害应急预案范本附录D(资料性附录)雷电灾害事故报告流程图次
附录E(资料性附录)气象部门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小组的设置及工作要求附录F(资料性附录)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范本附录G(资料性附录)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总结范本参考文献
QX/T245—2014
QX/T245—2014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防雷中心、重庆市防雷中心、安徽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向阳、李良福、王凯、周冉、宋海岩、覃彬全、王业斌、刘定明、周柏林、洪泽、刘岩、任艳、钱慕晖。
1范围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雷电灾害的应急处置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雷电灾害的应急处置。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lightningdisasteremergencyplan针对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而采取的防灾减灾计划或方案。2.2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lightningdisasteremergencydisposal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的紧急处理和善后安置措施2.3
闪电定位系统lightningdetection and location system测量雷电发生的时间、位置、极性、强度、回击数等雷电参数的系统。3应急处置原则
QX/T245—2014
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采取分级处置的原则。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根据雷电灾害的不同等级,各部门应按照工作职责及流程开展工作,雷电灾害事故等级划分见附录A。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省级气象主管机构主要负责开展特别重大、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主要负责开展较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协调当地相关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主要负责一般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给予帮助和支持。具体分级处置规定如下:
a)特别重大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同时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按b)
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按各c)
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设置气象主管机构的地区,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QX/T245—2014bZxz.net
4应急处置要求
4.1事故报告
报告的主体
报告的主体包括:
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
事故发生单位。
报告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
报告的事件内容必须真实、客观。4.1.2.2
及时性原则
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不延误。
报告的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如下措施:应立刻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向事故所在单位报告;b)
有人员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迅速报告消防、医疗等相关机构并开展救援。4.1.3.2
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事故所在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参照附录B记录事故发生的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和开展应急救助;
应立即向当地应急管理机构、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雷电灾害应急预案范本参见附录C;
有人员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迅速报告消防、医疗等相关机构,并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c)
事故报告流程参见附录D。
2信息报送
4.2.1气象主管机构在发现雷电灾害事故或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送灾情信息,同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雷电灾害事故报告记录表参见附录B。4.2.2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各部门应将搜集到的最新资料对事故的最新发展变化、处置进程等信息及时报送,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4.2.3对特别重大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在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事故发展情况向相关部门报送;灾情稳定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相关部门报送。
4.3处置措施
4.3.1先期处置
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气象主管机构应查询闪电定位系统,搜集整理雷电监测信息资料,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以下措施:
QX/T245—2014
配合公安、消防、卫生、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做好现场控制、人员疏散、伤者a)
救治、事故控制;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b)
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了解掌握事故情况,核实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趋势;c)
d)根据事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发展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4.3.2现场处置
4.3.2.1雷电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应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蔬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等。4.3.2.2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有关规定。4.3.2.3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气象主管机构应根据雷电灾害的不同等级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相应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应急处置规定如下:a)特别重大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由省级及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小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小组的设置及工作措施参见附录E;b)
较大雷电灾害事故,由地市级及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措施执行,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c)一般雷电灾害事故,由县级及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措施执行,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4.4应急总结
事故处置结束后,气象主管机构应及时将本单位参与应急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总结范本参见附录F,技术总结范本参见附录G。
QX/T245—2014
(规范性附录)
雷电灾害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将雷电灾害事故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因雷击造成4人及以上身亡,或3人身亡并有5人及以上受伤,或没有人员身亡但有10人及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雷电灾害事故一一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因雷击造成2~3人身亡,或1人身亡并有4人及以上受伤,或没有人员身亡但有5~9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事故,一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因雷击造成1人身亡,或没有人员身亡但有2~4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事故。一一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因雷击造成1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事故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雷电灾害事故报告记录表
受灾单位雷电灾害事故报告表见表B.1。表B.1
记录时间:
事故发生时间
报告人姓名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造成损失
其他社会影响
已采取的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发展趋势
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
雷电灾害事故报告记录表
记录人:
事故发生地点
口当事人
口发现人
报告人
联系电话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QX/T245—2014
QX/T245—20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范本
X××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快速、及时、妥善处置雷电灾害,防止灾害扩大,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下列法规、规章及预案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突发雷电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常备不懈、快速反应。
2单位概况
应急资源概况
准备。
单位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的安全保卫、技术服务人员等都是事故应急处置的力量单位的通信装备、交通工具、防护装备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可以通过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气象主管机构等了解灾害的变化趋势情况,为应急做好充分的危险分析
受地理、气候、工作特性的影响,单位的正常生产、职工的生活有可能受到雷电灾害性天气的影响,6
因此应对灾害性天气可能引起的气象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防御措施。3
机构与职责
3.1办公室
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单位其他部门做好雷电灾害的应急工作。3.1.2
QX/T245—2014
负责向当地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安监局及上级管理单位报告雷电灾害应急工作情况。负责雷电灾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3.1.3
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负责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应急抢险部门
负责雷电灾害应急物资的准备。负责雷电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负责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负责对人为原因造成雷电灾害扩大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性质认定。监督单位其他部门的雷电灾害应急准备工作。3.4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雷电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雷电灾害突发事件伤亡人员赔付救治工作。负责做好受灾职工及家属的安抚、救助工作。3.5后勤保障部门
负责雷电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单位其他部门协调应急物资。4应急人员培训
单位利用已有的资源,针对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内容包括雷电灾害的应急知识和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学习,开展应急抢险设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救治,医疗护理等专业技能训练。5预案演练
为检验本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检测应急设备的可靠性、检验应急处置人员对自身职责和任务的熟知度,本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6员工教育
根据雷电灾害的特点,定期对员工开展针对性抢险救灾教育,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掌握必要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救护知识,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QX/T245—2014
7应急响应
7.1接警与通知
7.1.1雷电灾害接警电话:
值班电话:××××、××××、××××7.1.2值班室职责
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事故的以下信息:a)雷电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b)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c)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故控制情况;d)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7.1.3值班室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到位,开展事故分析和判断工作,7.2指挥与控制
办公室接到雷电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后,要加强安全气象保障行政值班工作,密切关注灾7.2.1
害性天气变化趋势,并敦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7.2.2办公室职责
接到单位所属部门雷电灾害的灾情初报后,根据灾情报告的详细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a)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b)与事故部门和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按需要派出单位现场指挥协调组、专家组等应急工作组d)组织事故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提供应急物资;e)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7.3报告与公告
7.3.1灾害性天气预报:办公室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单位安全生产行政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开展相关的预防准备工作。7.3.2灾情初报:单位有关部门凡发生突发的雷电灾害,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单位安全生产行政值班领导、办公室及当地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安监局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7.3.3灾情续报:在雷电灾害的灾情稳定之前,单位各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单位各部门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单位安全生产行政值班领导、办公室及当地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安监局报告。
7.3.4灾情核报:单位有关部门在灾情稳定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单位安全生产行政值班领导、办公室及当地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安监局报告。7.4事态监测与评估
雷电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应与当地政府、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灾害性天气的未来发展趋势,根据灾害性天气的预测情况,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加强对雷电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进行动态监测,并应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单位应急指挥部,为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措施等应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7.5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单位办公室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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