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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5 19:22:05
- GB19430-2004
- 现行
标准号:
GB 19430-2004
标准名称: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for citric acid industry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4-01-18 -
实施日期:
2004-04-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18.02 KB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中标分类号: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替代情况:
GB 8978-19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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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明确了柠檬酸工业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年限规定了水污染物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日均最高吨产品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厂界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以及柠檬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GB 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430-2004

部分标准内容:
(提示: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的文本为准)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Thedischargestandardofpollutantsfor citric acid industry
2004—01-18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04-01实施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技术内容
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治法》,加强对柠檬酸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1.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管理:2.以柠檬酸工业清洁生产工艺及治理技术为依据,确定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现有排放源分阶段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本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分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月18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2
1范围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for citric acid industry
本标准规定了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明确了柠檬酸工业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年限规定了水污染物日均最高充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日均最高吨产品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厂界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以及柠檬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峻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赔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
GB13223
GB13271
GB12349
GB12348
GB3838
GB3097
GB11914
GB11901
GB7488
GB6920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工艺的水的排放量。4技术内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排入GB3838中III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V、V类水域和GB3097中二、三、四类海域的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应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标准值4.1.2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应达到负责审批该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放要求。4.1.3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应执行4.1.13
的规定。
4.1.4标准值
4.1.4.12003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柠檬酸工业企业,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其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1的规定执行,从2006年1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2的规定执行。4.1.4.22004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柠檬酸企业,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2的规定执行。4.1.4.3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
表1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003年12月31日之前的建设项目)污染物
标准值
生化需氧量
(BODs)
t产品
注:产品指柠檬酸
化学需氧量
(CODcr)
t产品
(NH3-N)
t产品
悬浮物(SS)
t产品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水量
t产品
(2004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项目)污染物
标准值
生化需氧量
(BODs)
t产品
注:产品指柠檬酸
4.1.5采样与监测
4.1.5.1采样点
化学需氧量
(CODcr)
t产品
(NH3-N)
t产品
悬浮物(SS)
t产品
排水量
t产品
采样点设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在排放口必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污水流量连续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企业必须安装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装置。4.1.5.2采样频率
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集一次,排放浓度取日均值。4.1.5.3产品产量的统计
产品产量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根据企业实际正常生产天数,计算出产品的日均产量。
4.1.5.4测定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3执行。表3
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
测定方法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s)
化学需氧量(CODcr)
稀释与接种法
重铬酸钾法
方法标准号
GB/T7488
GB/T11914
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悬浮物(SS)
重量法
玻璃电极法
GB/T11901
GB/T6920
4.2.1拥有自备锅炉的柠檬酸企业,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拥有自备火电厂的柠檬酸企业,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4.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2.2.1标准分级
根据柠檬酸企业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2.1.1位于GB3095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4.2.2.1.2位于GB3095二类区和三类区的柠檬酸企业,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其中2003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柠檬酸项目,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7年1月1日:2004年1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柠檬酸项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4.2.2.2标准值
柠檬酸企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按表4的规定执行表4厂界废气(防护带边缘)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序号
控制项目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4.2.2.3取样与监测
级标准
级标准
单位:mg/m
三级标准
4.2.2.3.1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柠檬酸企业厂界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4.2.2.3.2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中附录C和HJ/T55的有关规定执行。4.2.2.3.3采样频率,每两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4.2.2.3.4监测分析方法按表5执行表5恶臭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控制项目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4.3厂界噪声控制标准
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4.4固体废物处理处重标准
方法来源
GB/T14678
GB/T14675
炉渣等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回收处理率应达到95%以上,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5.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5.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保证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5
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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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Thedischargestandardofpollutantsfor citric acid industry
2004—01-18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04-01实施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技术内容
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治法》,加强对柠檬酸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1.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管理:2.以柠檬酸工业清洁生产工艺及治理技术为依据,确定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现有排放源分阶段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本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分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月18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2
1范围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for citric acid industry
本标准规定了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明确了柠檬酸工业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年限规定了水污染物日均最高充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日均最高吨产品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厂界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以及柠檬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峻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赔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
GB13223
GB13271
GB12349
GB12348
GB3838
GB3097
GB11914
GB11901
GB7488
GB6920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生产工艺的水的排放量。4技术内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排入GB3838中III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V、V类水域和GB3097中二、三、四类海域的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应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标准值4.1.2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应达到负责审批该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放要求。4.1.3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柠檬酸工业企业废水,应执行4.1.13
的规定。
4.1.4标准值
4.1.4.12003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柠檬酸工业企业,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其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1的规定执行,从2006年1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2的规定执行。4.1.4.22004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柠檬酸企业,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污染物的排放按表2的规定执行。4.1.4.3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
表1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003年12月31日之前的建设项目)污染物
标准值
生化需氧量
(BODs)
t产品
注:产品指柠檬酸
化学需氧量
(CODcr)
t产品
(NH3-N)
t产品
悬浮物(SS)
t产品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水量
t产品
(2004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项目)污染物
标准值
生化需氧量
(BODs)
t产品
注:产品指柠檬酸
4.1.5采样与监测
4.1.5.1采样点
化学需氧量
(CODcr)
t产品
(NH3-N)
t产品
悬浮物(SS)
t产品
排水量
t产品
采样点设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在排放口必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污水流量连续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企业必须安装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装置。4.1.5.2采样频率
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集一次,排放浓度取日均值。4.1.5.3产品产量的统计
产品产量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根据企业实际正常生产天数,计算出产品的日均产量。
4.1.5.4测定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3执行。表3
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
测定方法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s)
化学需氧量(CODcr)
稀释与接种法
重铬酸钾法
方法标准号
GB/T7488
GB/T11914
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悬浮物(SS)
重量法
玻璃电极法
GB/T11901
GB/T6920
4.2.1拥有自备锅炉的柠檬酸企业,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拥有自备火电厂的柠檬酸企业,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4.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2.2.1标准分级
根据柠檬酸企业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2.1.1位于GB3095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4.2.2.1.2位于GB3095二类区和三类区的柠檬酸企业,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其中2003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柠檬酸项目,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7年1月1日:2004年1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柠檬酸项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4.2.2.2标准值
柠檬酸企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按表4的规定执行表4厂界废气(防护带边缘)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序号
控制项目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4.2.2.3取样与监测
级标准
级标准
单位:mg/m
三级标准
4.2.2.3.1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柠檬酸企业厂界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4.2.2.3.2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中附录C和HJ/T55的有关规定执行。4.2.2.3.3采样频率,每两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4.2.2.3.4监测分析方法按表5执行表5恶臭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控制项目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4.3厂界噪声控制标准
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4.4固体废物处理处重标准
方法来源
GB/T14678
GB/T14675
炉渣等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回收处理率应达到95%以上,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5.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5.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保证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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