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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5 23:16:42
  • GB1835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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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380163.011
  • 页数:

    78页
  • 标准价格:

    40.0 元
  • 出版日期:

    2004-04-17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1-04-16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归口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主管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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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52.1-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 GB18352.1-2001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 040.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352. 1—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I)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for c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eles ( I )2001-04-16发布
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1 04 16 实施
2引用标雅-
定文:
型式认证的申请:
型式认证试验及排放限值
型式认证的扩展-
生产一效性检查试验及排放限值8排放限值实施日期-
附录A【标推的附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附录D(标准的附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附录F(标准的附录)
附录G(标准的附录)
附录H(提示的附录)
型式认证申报材料要求
试验结果报告
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型试验)曲轴箱气体排放试验(Ⅱ型试验)装点燃式发动机车辆蒸发排放试验密闭室法(IV型试验)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基燃料的技术要求
参考资料
GB18352-12001
(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单方法(I)
GB 18352.1—2001
代替:GWPB1—1991相应部分
HJ/T 26.1~26.5 :1999
G13 747671995
Limits and mcasurcment methods for missiansfrom light-duty vehicles(1)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的型式认证和牛产一致性检查试验的排放限值及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冷启动后排气污架物排放、出轴箱气体排放、装点燃式发动机车辆蒸发排放、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的测试力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操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5089—94机动车辆分类
GB/T14763—93汽油车燃油燕发污染物的测试收集法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
3定义
本标准来用下列定义:
3.1轻型汽牛
轻型汽车足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I类、M,类利N:类车辆:3.2 Mt、Mz.N, 类车辆
按GB/1 15089 舰定;
M,类车指至少有四个4轮,或有一个车轮口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1.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容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H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1,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质景不超过 5 t的载客车辆。Ni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最超过1t,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6t的载货车辆,
3.3第…类车
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可机)、H最大总质最2.5t的M,类车。3.4第二类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04-10批准2001-04-16 实施
GB18352.1-20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本标等效采用欧盟(E匕)对指令70/220/E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来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大气的法律进行修订的指令93/59/FC《修订指令70/220/EEC关卡协调务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人气的法律的全部技术内容,以及参照来用指令98/77/EC技术迹步适用十指令70/22G/EF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大气的法律》的部分技术内容。木标准规定了轻型车,即最人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类和NI类车辆冷起动后排气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点燃式发动机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点燃式发动机燃油蒸发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排放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1一1999)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114761.193)、《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4—93)和《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3—93)的第一次修计,该标准自2000年1月1日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越,代替原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巾的相应部分的内容,在该标准规定的具体标准值实施F期之前,相应部分仍按原标准执行。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等同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11999)的第一阶段的相应内容,并增加了气体燃料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时间仍按GWPB1一1999的规定执行。自本标准发布之口起,下列标准废止:GWPB11999《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阶段)HJ/T26.1~-26.5-.1999《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测试力法》GB147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I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郁是标准的附录。附录H是提尔的附录。
在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谁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GB 18352 1-2001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除第·-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3.5车型
机动车的类型,一车型在下列主要方面应无差异:(1)附录(C5.1规定的、根据基质量确定的当量惯量;(2)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发动机和车辆特性。3.6基雄质量(RM)
基准质量是指整车整备质加190kg质量。3.7最大总质量(GVW)
最大总质量是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锻大质量。3.8气体污染物
气体污染物是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氧化物以二氧化氮(NO,)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以碳()当表示,假定碳氨比如下:) 汽油为 C:Hi.i
b)柴油为CHt.
c) 液化石油气为 C,H2. 8xe3
d)天然气为C.H。
3.9颗粒物(PM)
颗粒物是指按附录所描述的取样方法,在最高温度为52℃的稀释排气中,由过滤器收巢到的固态或液蕊徽粒。
3.地排气排放(污染)物
对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是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对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是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和颗粒物。3.11发排放物
蒸发排放物是指除汽车排气管排放以外,从车辆的燃料(汽涵)系统蒸发损失的碳氢化合物。(1)燃油箱呼吸摄失(暨间换气损失):由丁燃油箱内温度变化排放的碳氮化合物(用C,H$当量表)。
(2)热浸损失:在车辆行骏一段时间以后,静置车辆的燃料系统排放的碳氧化合物(用C,H2.2当量表亲)。
3.12要轴籍排效物
指从发动机谢轴箱排放到大气中的气体污染物。发动机曲轴箱是指发动机内部或外部的空间,以内部或外部的管道与油底充接通,气体和蒸气可从此通道逸出。3.13冷起动装暨/措施
临时加被空气/燃料混合气,便予起动发动机的装置/措施。3.74辅助起动装置/措施
不通过加浓发动机的空气/燃油混合气:而辅助发动机起动的装置/措施,如:预热塞,改变喷油正时等。
3.15发动机排量
对往复活塞式发动机,指的是发动桃的公称气缸工作容积;对转子式发动机,指的是2倍的发动机公称气缸工作容积。
3.16污染控制装置
指的是车辆用于控制和限制排气排放和蒸发排救的装置。3.17当量惯最
是指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移动和转动惯量时所相当的质量。3.18气体燃料
GB18352.1—2001
指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3.19两用燃料车
能燃用汽油和·种气体燃料的车辆。3.20 单一燃料车
指能燃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LPG或NG),但汽油仅用丁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油箱容积不超过15L的车辆。
4型式认证的申请
4.1一种车型的型式认证申请应由制造或其法定代表提出,提交的内容包括该车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效、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和排放控制装置的耐久性等指标。4.2按本标准的附录A要求提交有关技术资料,进行型式认证扩展时,需提供相关的其它型式认证复印件及避试数据,以支持认证扩展和确定劣化系数。4.3必续提交-辆要进行型式认证的样车给负责型式认证的技术检测部门,按本标准第5章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型式认证试验及排放限值
5.1概述
5.1.1对于容易影响车辆排气管排放和热发排放性能的部件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税中,在部件受到振动的情况下、仍能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要求制造厂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保证车辆在止常使用期限和正带使用条件下,有效地削减排气管污染物排放和燃油蒸发排放。如果车辆的催化转化器系统中使用了氧传感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车辆在一定速度和加速度时,理论空燃比(1)仍能有效控制。5.1.2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必须设计为适合使用GB17930所规定的市售无铅汽油。5.2型式认证试验要求
不同类型车辆在型式认证时要求进行的试验见表1。表」车辆型式认证试验项目
型式认证试验
排气排放物试验
(「型试验)
曲轴箱排放物试验
(四型试验)
蒸发排放物试验
(N型试验)
耐久性试验
(T型试验)
认证扩展
汽油车
5.3型式认证试验排放限值
5.3.1排气排放物试验
装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
IPG/NG 车
不进行
第6章
型试验
5.3.1.1所有车辆必须进行该项试验。两用燃料车
仅对燃用汽汕时
5.3.1-1.1对于两用燃料车辆,应对两种燃料分别行1型试验。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
不进行
不进行
第 6 章(其准质量不超过 2 B40kg 的 M, 和 N,类下辆)
GB 18352. 1- 2001
5.3.1.1.2对于单一燃料车辆,仅按燃用气体燃料来进行1型试验。5.3.1.2年辆型式认证1型试验的排放限值见表2。表2型式认证「型试验排放限值
车辆类型
第一类车
第.二类车
基准质呆
RM≤1 250
1250RM≤1700
RM>1700
一氨化碳
(co) L
点燃式
压燃式
发动机
发动机
碳氢化合物|氮氨化物
(HC+NOx) 1..
点燃式
发动机
非貢喷压燃
式发动机
直喷亚燃
式发动机
注:1)贝适川于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2)表中所列的以直喷式柴油机为动力的车销的择放限值的有效期为2年3)表不所列的以直喷式柴油机为动力的车辆的排放限值的有效期为1年。5.3.1.3试验结果判定规则
单位:g/km
甄教物
非直喷压燃
式发动机
V、V、V分别代表:种污染物1、2、3次试验结果:I,代表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直喷压燃
式发动机
5.3.1.3.1试验应该重复进行三次。对给定基准质量的车、每次试验结果乘以5.3.4所确定的劣化系数(DF)后(其数值以V1、V、V表示)应小于表2中的排放限值。即三次测试中,每次每种污染物VL.;Va/3L:并充许在三次试验中,每污染物有次a~1.10/,则也认为合格。5.3.1.3.5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可根据制造厂的要求,将试验追加到10次,再根据10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出结论:
1)第一次测试中,V>1.10L
2)前二次测试中,V≥1.10或≤V1.101.丑L≤V≤1.10L3)三次测试4,V1.10L或LVu1.10LHL≤V1.10L或V2110L,HLVs1. 10L:
当0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V,=(V\-V—++V..)/10I时,认为合格,否则认为不合格。5.3.2曲轴箱排放试验而型试验
5.3.2.1试验对象:除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外,第1章所述的所有车辆都应进行此项试验,5.3.2.1.1对于两用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汽独的车辆进行型试验。5.3.2.1.2对于单一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气体燃料进行川型试验。5.3.2.2排放限值:发动机的曲轴箱通风系统不允许有任何气体洲满人人气,5.3. 3热发排放试验—-TV 型试验5.3.3.1试验对象:装燃用汽油的点燃式发动机车辆,供是对于两用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汽油进行T型试验。
5.3.3.2排放限值:热发排放物应不超过2g/次试验,5.3.4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试验一V型试验。4
GB 18352. 1: 2001
5.3.4.1试验对象:所有个辆、但是对于两用燃料车辆,仪对燃用汽油进行V型试验。5.3.4.2耐久性要求
本标雄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其污染控制装置的谢久性要求为81 000k竹。按照本标随附录F(标准的附录)逆行耐久性试验时,在试验丹始(0km)和每10000km(土400km)或更快的频率,以固定的间隔直至行驶到80009kml,放依据附录C(标准的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排气污染物测试,测试结渠应符合本标准6.3.1.3中表2的规定,5. 3.4.3劣化系数的确定
按懿5、44所述方法进行谢久性试验,将所有的排气撕放测试结果作对行驶距离的函数进行翁图,行距离厕整到最近的公果数。利用最小二乘法计算所有数据点的最佳拟合直线,不考0kil的试验结果。只有在这条直线上对应6 400km和80 00ka的排值符个5.3.1.3规定的排放限值时,数据可以用于计算劣化系数(P)F)。若最佳拟合直线超出了适用的摧故限值,且置线的斜率为负值(6400km)的插入值大于80000kr1的插人值),但80000km时的真实排放值低于排放限值,则数据仍可接受对每一种污染物;可以通过下式计算排气排放的劣化系数(D),Mr
式中,Mi-一6 4o km 插入点对应的污染物的排放测试结果,用/km 表示;M——80000knl插人点对应的污染物i的排放测试结果,用g:km表示。这些插人俏至少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再两者相除:得到劣化系数,劣化系数的结果应圆整到小数点后三位。如果劣化系数小于1:则视其为1。制造厂既可以采用耐久性试验的方法确定劣化系数,也可以直接使用表子中的劣化系数替代耐久性试验结果,来进行1型试验结果的耐久性够正,劳化系数既归于5.3.1.4中型式认证结架的判定,也用于7.2.3巾生产--致性检查结巢的判定。表 3 劣化系数
车辆科类
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
以乐燃式发动机为动为的李
注:1)只适用于以压式发效机为动小的车辆5.4试验方法
5.4.1「型试验
劣化系数(DF)
HC+NOx
按本标准附录((标推的附录)《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悲放试验(「型试验)》的规定进行。5.4.2型试验
按本标准附录1(标准的附录)《曲轴箱气体排放试验(血型试验)》的规定进行5.4.3N型试验
按GB/T14763—93《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测量收集法或本标准附录F(标准的附录)装点燃式发动机车辆蒸发排放试验密闭室法(型试验)》规定的方法逛行。5.4.4型试验
按本标准附录F(标准的附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的规定逝行。6型式认证的扩展
6.1与排气污染物相关的扩展(1型试验?6.1.1基谁质最不同的车型
GB 18352. 1-2001
当不同车型仅仅基推质量有区别时,已通过认证的车型在下述条件下可扩展到其他车型:6.1.1.1第一类车的认证仅可扩展到下列车型,其基准质量所对应的当量惯量为已通过型式认证车辆的当量惯量相邻大一组惯量或所有小惯量的扩展6.1.1.2对于第二类车,若待扩展车型的基准质量需要使用的当量惯星,其惯性质量小于已通过认证车型的当量惯量,且已通过认证车型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待扩展车型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则可以认可该扩展。
6-1.2总传动比不同的车型
当不同车型仅仅传动比有区别时,已通过认证的车型在下述条件下可扩展到其他车型:6.1-2.1对【型试验中所用到的每一个传动比,按下式确定其比率E:V.-V
式中:V一已通过认证车型的速度;V一待扩展车型的速度;
发动机转速为1000r/min。
6.1.2.2如果每一传动比的E≤8%,则不必迹行I型试验、可将认证扩履。6.1.2. 3如果至少有一个传动比也8%,而且每一个传动比的E≤13%,则必须重复 I 型试验,但该试验可在制造厂选择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室应得到负责型式认证的权威机构的认可。该试验报告需提交货责型式认证试验的技术检测部门,6.1.3基准质最和总传动比均不伺的车塑若满足6.1.1和6.1.2的所有条件,则已通过型式认证的车型可向只有基准质量和总传动比不同的车型扩展。
6.1.4若一种车型是依据 6.1.1~6.1.3通过认证的,则这种认证不允许再向其他车型扩展。6.2与燃油蒸发排放相关的扩展(N型试验)6.2.1对于装有蒸发排放控制系统的车型,型式认证可在下列情况下扩展:6.2.1.1燃料/空气计量系统(如单点喷射、化油器等)的基本原理必须相同。6.2.1.2油箱的形状和材料以及液体燃油管必须相同,对最不利于蒸发控制的截面和管长组合须进行测定。能古使用不同的液/汽分离器,出负责型式认证的技术检测部门决定。油箱的体积相差不能超出上10%,油箱安全阀的设置必须相间6.2.1.3存储油箱蒸气的方法必须相同,例如收集器的型式和体积,储存介质,气滤装置(如果用于蒸发排放控制)等
6.21.4化油器浮子空的燃油体积必须在10ml以内6.2.1.5脱附已储存蒸气的方法必须相间(如空气流量,开始点或行驶循环中的脱附量)。6.2.1.6燃油计量系统的密封和通风方式必须相同。6.2.2允许在以下方面有区别:
i)发动机排量;
ii)发动机功率,
ili)自动或手动变速器,两轮或四轮驱动:iv)车身类型;
)车轮和轮胎尺寸:
6.3与排放控制装置耐久性相关的扩展(V型试验)6.3.1如果不同车型的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属同一组合,则型式认证可在这些车型之间扩展。不间车型的下述参数相间或在规定的限值范固内:则认为这些车型属于同一个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组合。6.3.1.1发动机
i)气缸的数日:
i)发动机排量(士15%);
讯)气缸体的结构:
iv)气门数量:
v)燃料系统:
vi)冷却系统的类型:
vi)燃烧过程。
6.3.1.2污染控制系统
I.催化转化籍
i)催化转化器与催化单元数日;GB 18352. 1-—2001
i)催化转化器的大小和形状(体积士10%);ii)催化活性的类型(氧化型,三元型,);iv)贵金属含量(相同或更高);v)贯金属比例(L15%);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vi)载体(结构和材料);
vii)孔密度:
vi)催化转化器的封装类型;
ix)催化转化器的安装位置(在排气系统中的位置和尺寸,应使催化转化器的人口处蕴度不大于 50 K)。
1、空气喷射装置
i)有或无:
)类型(空气脉冲,空气泵,.)。、度气再循环装置(EGR)
有或无,
6.3. 1.3惯量级别:当量惯量可比原当量馈量小,或仅比原当量惯星大一组。6.3.14以下方面允许不同,车身类型,变球器(自动剪手动)以及车轮或轮胎尺寸,7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及排放限值7.1检查内容
生产一致性检查可对I型试验、Ⅱ型试验、N型试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检查。按照本标准附录C(标的附录)《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1型试验)》中C3.1.1的规定,新车有3000km磨合的要求,如果生产厂家要求少新车磨合,负责生产一致性检查的检测机构经生产厂家同意,可以对行驶里程小于 3 000 km 的车辆进行 I 型试验、且 型试验和 IV 型试验。7.21型试验
7.2.1生产_-致性检查试验排放限值轻型汽车的排气排放物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排放限值见表4。2001年9月30日之前,第二类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排放限值仍按原国家标谁GB14761.1一93的规定执行7.2.2试验方法
排气排放物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方法按5.4.1的规定进行。7.2.3判定规则
7.2.3.1对任意抽取的车剩,接第5.4.1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使用5.3.4确定的劣化系数。试验次数、试验结果与表 4 中排放限值的关系,按 5. 3. 1. 4. 1~5. 3. 1. 4. 4 条规定判定。7.2. 3. 2如果按照 7.2. 3.1抽取的一辆车不能达到表4中生产一致性检查排放限值的要求,制造广可以7
GB 18352.1—2001
要求从成批生产的车辆中抽取十辆车,包括原来抽取的那辆车进行测定,样车的数量*由制造!确定:除原来捆取的那辆车外,其余伴车每辆均应进行1次5.4.1条规定的试验。表4生产一致性检度1型试验排放限值限
车辆类型
第一类车
第二类车
基准质盘
RMs1250
1250RM≤1700
RM>1 700
氧化璇
(CO)Lt
碳氨化合物氮氧化物
(HC+NOx)
!点燃式【压燃式「点燃式!非直喷正燃发动机【发动机,式发动机
发动机
直喷压燃
式发动机
注:1)只适用于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2)我中所列的以直喷式案油机为动力的车摘的排放限值的有效期为2年,3)表巾所列的以直喷式荣机为动力的辆的排敬限值的有效期为1年,单位:g/km
题粒物1)
(PM) Ls
非直喷压燃
式发动机
直喷压燃
式发动
对原来抽取的那辆车成以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将在辆样车上迹行的四种排气污染物排放测试的结果分别求出算术平均值(文)和标准偏差S。如能满足下列条件则认为该成批生产是满足一致性要求的。
X+k·S&L.
式中:I·表4规定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X-x)2
k·-根据确定的统计因数,其数值见表5X—n辆样车中任何一辆的测试结果,表5统计因数
如果#?20,k=0.860//
7.2. 3.3如果抽取的车辆检测结果不符合1:述7. 2.3. 1 的要求,或者未能通过上述7.2.3.2规定的试验,则可以撤消按本标准对该车型所做的型式认证结论。7.3其它试验
7.3.1从生产的系列车辆中抽取任何一辆车进行曲轴箱排放物检查试验,测试条件及测试方法应与5.4.2相间,排放限值要求与5. 3.2.2相同。7.3.2按照5.4.3规定的方法进行蒸发排放物试验的生产--致性检查,测试车辆的平均蒸发排放量不褥超过5.3.3.2型式认证排放限值。B排放限值实施日期
本标准排放限值的实施日期见表6。8
车辆类型
第一类车
第二类车
GB 18352. 1—2001
表6排放限值的实施日期
型式认证
2000.01.0
2001.01.01
生产致性
2000.07.C1
20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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