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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65/T 3803-2015奶牛新孢子虫病防治技术规程
标准号:
DB65/T 3803-2015
标准名称:
奶牛新孢子虫病防治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5-11-20 -
实施日期:
2015-12-30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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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3803--2015《奶牛新孢子虫病防治技术规程》,详细规定了奶牛新孢子虫病的术语和定义、流行病学、诊断、治疗和综合防治措施的技术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3803--2015
奶牛新孢子虫病防治技术规程
Control technique of regulation for Bovine Neosporosis
2015-11-20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12-30实施
前言
DB65/T3803--2015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本标准由新疆农业大学提出。本标准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业大学、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巴音查汗·盖力克、张杨、陈千林、郭庆勇、王振宝、刘梦丽、闫双、许正茂、朱玉涛、宋瑞其、杨红霞、刘世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奶牛新孢子虫病的术语和定义、流行病学、诊断、治疗和综合防治措施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养牛场(户)、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防疫防控机构对奶牛新孢子虫病的综合防控。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孢子虫病 (Neosporosis)
新孢子虫病(Neosporosis)是由新孢子虫(Neospora caninum)寄生于牛、马、羊等多种家畜脑、脊髓、肌肉和内脏等组织的一种原虫病。该病可导致妊娠母牛发生流产、死胎或新生儿运动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
2.2 新孢子虫 (Neospora)
新孢子虫属于原生动物门(Protozoa)、顶复门(Apicomplexa)、孢子虫纲(Sporozoea)、球虫纲(Coccidia)、真球虫目(Eucoccidida)、新孢子虫属(Neospora)。
2.2.1 速殖子 (Tachyzoite)
中间宿主吞噬被犬粪排出的孢子化卵囊后,在宿主小肠内释放子孢子,经血液(胎盘)进入全身神经、血管、肌、脾、肝、肾、胎盘等细胞内,发育为5μm×2μm大小的呈卵圆形、新月形的速殖子。
2.2.2 组织包囊 (Tissue cyst)
速殖子逐渐转化为缓殖子,最终在寄生部位形成15μm~35μm×10μm~27μm的组织包囊(内含(7~8)个裂殖子),呈圆形或椭圆形,对免疫反应和治疗药物具有较强的抵抗力。
2.2.3 卵囊 (Oocyst)
终末宿主(犬)肠上皮细胞中的裂殖子和缓殖子通过裂殖生殖产生大量裂殖子,部分裂殖子发育成为配子体,大、小配子结合形成合子,最后发育为约11μm×13μm的卵囊(内含有2个子孢子囊),感染性最强。
3 流行病学
3.1 新孢子虫病生活史
终末宿主(犬)经粪便排出孢子化卵囊,污染外界环境,奶牛经水平、垂直传播的方式遭受感染,其子孢子经血液、淋巴循环或胎盘进入全身神经细胞、血管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肌细胞、肾小管上皮细胞、肝细胞或胎儿脑组织等部位寄生,发育成速殖子;终末宿主又食入流产胎儿等污染物感染,形成恶性循环。
3.2 流行病学特点
3.2.1 奶牛为易感动物。
3.2.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带虫和临床发病动物。犬类随粪便排出的卵囊和奶牛体内寄生的组织包囊和速殖子均可感染易感畜。
3.2.3 主要传播途径为经胎盘垂直传播和犬粪内卵囊-速殖子而发生水平传播。
3.2.4 奶牛新孢子虫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流行;各年龄奶牛均可感染,但因个体自身抵抗力不同而存有差异,特牛较易感,老牛、成年牛次之,新生胎儿发生100%的先天性感染。一般发病情况与牧羊犬或犬科动物的数量呈正相关。
4 诊断
4.1 主要临床症状
该病潜伏期为5d~14d;其临床症状因寄生部位不同而存有差异,妊娠母牛流产、死胎、产弱胎及新生胎儿运动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等是其典型的临床症状。
4.2 主要病理诊断
4.2.1 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出现非化脓性脑炎、髓炎,脊髓灰质减少、形成局灶性空洞,胶质变性。
4.2.2 脏器:内脏(肝、肺、肾等)组织出现多发性坏死灶、大量浆细胞、巨噬细胞、淋巴细胞和少量嗜中性粒细胞浸润和坏死。
4.2.3 肌肉:肌组织(速殖子)出现多灶性心内膜炎、多发性肌炎(多见于心肌、骨骼肌、膈肌、喉肌和食道肌)等。
4.2.4 胎盘:胎盘绒毛层出现炎症,导致流产。
4.3 病原学诊断
4.3.1 显微镜检查:终末宿主(犬)粪便中排出的新孢子虫卵囊的检查,阳性(附录A,附录C.2);中间宿主(奶牛)新孢子虫速殖子(滋养体)和组织包囊的检查,阳性(附录A,附录C.2)。
4.3.2 虫株分离培养:根据4.3.1的方法诊断为疑似样品(或阳性样品),无菌采集流产胎儿脑组织、脊髓液均浆处理后接种于培养基中(复苏5d后的生长旺盛的,80%单层Vero细胞),在5%CO2、37℃的饱和湿度条件下培养,隔天换液,每天在倒置显微镜下观察虫体和基体生长状况;继代培养8天后将虫体与Vero细胞1:1传代,传代两代后,在镜下观察到裂殖子呈弯月形或呈卵圆形(附录C.3:培养第26d获得的NC-1虫株)。
4.3.3 血清学诊断:酶联免疫吸附试验(rELISA)检测,被检血清值高于标准阳性血清平均值判定为阳性结果。(附录B,附录D)
5 治疗
按体重:一次口服复方新诺明(18.75~50)mg/kg和甲氧昔啶(3.75~5)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为(14~21)天。本配方对奶牛刚感染的新孢子虫速殖子有一定的驱除作用,但对已在机体内形成组织包囊的几乎无作用。
6 综合防治措施
6.1 健康牛场以监测为主,杜绝奶牛与犬类动物的接触,限制犬的活动范围。
6.2 对于废弃的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喂犬。
6.3 严格检测牧羊犬和奶牛是否已罹患新孢子虫病,及时发现、隔离治疗。防止新孢子虫病进入非疫区,对进入非疫区的牧羊犬进行严格隔离检疫。
6.4 每年对牛场至少进行血清学检测,流产胎儿送病原分离培养。
6.5 疑似牛场应将阳性牛隔离,健康牛群和阳性牛群隔离分组,鉴于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和疫苗,对无生产价值的病牛进行淘汰处理,以免出现扩散提高疫病牛群比例。
奶牛新孢子虫病防治技术规程
Control technique of regulation for Bovine Neosporosis
2015-11-20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12-30实施
前言
DB65/T3803--2015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本标准由新疆农业大学提出。本标准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业大学、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巴音查汗·盖力克、张杨、陈千林、郭庆勇、王振宝、刘梦丽、闫双、许正茂、朱玉涛、宋瑞其、杨红霞、刘世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奶牛新孢子虫病的术语和定义、流行病学、诊断、治疗和综合防治措施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养牛场(户)、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防疫防控机构对奶牛新孢子虫病的综合防控。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孢子虫病 (Neosporosis)
新孢子虫病(Neosporosis)是由新孢子虫(Neospora caninum)寄生于牛、马、羊等多种家畜脑、脊髓、肌肉和内脏等组织的一种原虫病。该病可导致妊娠母牛发生流产、死胎或新生儿运动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
2.2 新孢子虫 (Neospora)
新孢子虫属于原生动物门(Protozoa)、顶复门(Apicomplexa)、孢子虫纲(Sporozoea)、球虫纲(Coccidia)、真球虫目(Eucoccidida)、新孢子虫属(Neospora)。
2.2.1 速殖子 (Tachyzoite)
中间宿主吞噬被犬粪排出的孢子化卵囊后,在宿主小肠内释放子孢子,经血液(胎盘)进入全身神经、血管、肌、脾、肝、肾、胎盘等细胞内,发育为5μm×2μm大小的呈卵圆形、新月形的速殖子。
2.2.2 组织包囊 (Tissue cyst)
速殖子逐渐转化为缓殖子,最终在寄生部位形成15μm~35μm×10μm~27μm的组织包囊(内含(7~8)个裂殖子),呈圆形或椭圆形,对免疫反应和治疗药物具有较强的抵抗力。
2.2.3 卵囊 (Oocyst)
终末宿主(犬)肠上皮细胞中的裂殖子和缓殖子通过裂殖生殖产生大量裂殖子,部分裂殖子发育成为配子体,大、小配子结合形成合子,最后发育为约11μm×13μm的卵囊(内含有2个子孢子囊),感染性最强。
3 流行病学
3.1 新孢子虫病生活史
终末宿主(犬)经粪便排出孢子化卵囊,污染外界环境,奶牛经水平、垂直传播的方式遭受感染,其子孢子经血液、淋巴循环或胎盘进入全身神经细胞、血管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肌细胞、肾小管上皮细胞、肝细胞或胎儿脑组织等部位寄生,发育成速殖子;终末宿主又食入流产胎儿等污染物感染,形成恶性循环。
3.2 流行病学特点
3.2.1 奶牛为易感动物。
3.2.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带虫和临床发病动物。犬类随粪便排出的卵囊和奶牛体内寄生的组织包囊和速殖子均可感染易感畜。
3.2.3 主要传播途径为经胎盘垂直传播和犬粪内卵囊-速殖子而发生水平传播。
3.2.4 奶牛新孢子虫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流行;各年龄奶牛均可感染,但因个体自身抵抗力不同而存有差异,特牛较易感,老牛、成年牛次之,新生胎儿发生100%的先天性感染。一般发病情况与牧羊犬或犬科动物的数量呈正相关。
4 诊断
4.1 主要临床症状
该病潜伏期为5d~14d;其临床症状因寄生部位不同而存有差异,妊娠母牛流产、死胎、产弱胎及新生胎儿运动障碍和神经系统疾病等是其典型的临床症状。
4.2 主要病理诊断
4.2.1 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出现非化脓性脑炎、髓炎,脊髓灰质减少、形成局灶性空洞,胶质变性。
4.2.2 脏器:内脏(肝、肺、肾等)组织出现多发性坏死灶、大量浆细胞、巨噬细胞、淋巴细胞和少量嗜中性粒细胞浸润和坏死。
4.2.3 肌肉:肌组织(速殖子)出现多灶性心内膜炎、多发性肌炎(多见于心肌、骨骼肌、膈肌、喉肌和食道肌)等。
4.2.4 胎盘:胎盘绒毛层出现炎症,导致流产。
4.3 病原学诊断
4.3.1 显微镜检查:终末宿主(犬)粪便中排出的新孢子虫卵囊的检查,阳性(附录A,附录C.2);中间宿主(奶牛)新孢子虫速殖子(滋养体)和组织包囊的检查,阳性(附录A,附录C.2)。
4.3.2 虫株分离培养:根据4.3.1的方法诊断为疑似样品(或阳性样品),无菌采集流产胎儿脑组织、脊髓液均浆处理后接种于培养基中(复苏5d后的生长旺盛的,80%单层Vero细胞),在5%CO2、37℃的饱和湿度条件下培养,隔天换液,每天在倒置显微镜下观察虫体和基体生长状况;继代培养8天后将虫体与Vero细胞1:1传代,传代两代后,在镜下观察到裂殖子呈弯月形或呈卵圆形(附录C.3:培养第26d获得的NC-1虫株)。
4.3.3 血清学诊断:酶联免疫吸附试验(rELISA)检测,被检血清值高于标准阳性血清平均值判定为阳性结果。(附录B,附录D)
5 治疗
按体重:一次口服复方新诺明(18.75~50)mg/kg和甲氧昔啶(3.75~5)mg/kg,每6小时1次,疗程为(14~21)天。本配方对奶牛刚感染的新孢子虫速殖子有一定的驱除作用,但对已在机体内形成组织包囊的几乎无作用。
6 综合防治措施
6.1 健康牛场以监测为主,杜绝奶牛与犬类动物的接触,限制犬的活动范围。
6.2 对于废弃的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喂犬。
6.3 严格检测牧羊犬和奶牛是否已罹患新孢子虫病,及时发现、隔离治疗。防止新孢子虫病进入非疫区,对进入非疫区的牧羊犬进行严格隔离检疫。
6.4 每年对牛场至少进行血清学检测,流产胎儿送病原分离培养。
6.5 疑似牛场应将阳性牛隔离,健康牛群和阳性牛群隔离分组,鉴于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和疫苗,对无生产价值的病牛进行淘汰处理,以免出现扩散提高疫病牛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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