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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 499.1-2010 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标准号:
GA 499.1-2010
标准名称:
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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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499.1-2010.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Part 1: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1范围
GA 499.1规定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A 499.1适用于无管网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GA 499.1不适用于管网式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冷气溶胶灭火装置及应用于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气溶胶灭火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066. 1- 2004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108工业导火索
GB/T 9969工业产 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4922.1实验动物寄生 虫学等级及监测
GB 14922.2实验动物微生 物学等级及监测
GB14923实验动物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
GB 14924.3实验动物大 鼠小鼠配合饲料
GB 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 设施
GB 19880手动火灾报 警按钮
GA 61固定灭火系统驱动 、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99.1-2010
代替GA499.1—2004,GA500—2004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Aerosol fireextinguishingsystemPart 1: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2010-10-26发布
数码防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0-11-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号编制
6要求.
7试验方法
8检验规则
9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10标志、包装、运输、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灭火装置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引发器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附录C(规范性附录)热引发器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IIKANTKa
GA 499.1—2010
GA 499.1—2010
本部分的第5章、第6章(6.14除外)第8章和10.1.1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GA499《气溶胶灭火系统》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第2部分:冷气溶胶灭火装置:
第3部分:油罐用烟雾灭火装置;本部分为GA49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499.1—2004《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和GA500—2004《气溶胶灭火剂》。本部分以GA499.1—2004为主,整合了GA5002004的内容,与GA499.1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引言(见引言);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的内容(见第2章,2004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一章的内容(见第3章,2004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分类一章的内容(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系统的型号编制方法(见第5章,2004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要求一章的内容(见第6章,2004年版第6章):修改了试验方法一章的内容(见第7章,2004年版第7章);修改了检验规则一章的内容(见第8章,2004年版第8章);将GA500一2004的要求、试验方法一章内容增补修改后并人本部分(见第6章、第7章,GA500的2004年版第4章、第5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陕西省消防总队,江西省消防总队。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连喜、庄爽、李姝、董海斌、高云升、盛彦锋、卢政强、下建峰、曾悦雷。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499.12004;
GA500-2004.
GA499.1—2010
GA499.12004和GA500-2004自颁布以来,促进了气溶胶灭火系统的技术发展,也促进了相关技术规范如GB50370200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制修订。近年来,该产品从技术水平应用场所,产品类型,产品性能等方面均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和提高。国际上诸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消防协会(NFPA)、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等近年均已发布或正在制定该产品的标准。GA-499.1-2004和GA500-2004两项标准的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和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根据该产品的特点,在广泛征求生产商、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管理部门的意见后,经协商将两项标准整合,整合后标准的内容统一纳入到GA499标准的第部分,并针对产品的现状和国外标准的变化对该部分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为适应热气溶胶火装置的技术发展,保障其便用的安全性,标准技术内容做,如下变动:型气落胶灭火剂进行了重新的界定。本次修订改变了GA99.1对S和K
2004中按气溶胶
灭火剂发生剂的化学组分进行划分的原则,而是将气落胶灭火剂的性能指标作为划分S型气胶灭火剂、K型气溶胶灭火剂的依据。克服了由于按化学组分划分带来的品种繁多、应用以及使用管理的不便。
推广成本
2)产品分类
了非限温型灭火装置根据使用场所的需求,该类型灭火装置可以降低冷却剂灭火效果也有一定的提高
的使用少装置自身质量
3)对气浴胶剂发生剂最大充装质量进行了限制。通过对近年来热气落胶灭火装置检测数据和喷放状态的分析,从灭火装置使用的安全性以及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在灭火时能得到充分的燃烧反它方面考虑,确定了溶胶灭火剂发生剂最大究装质量的爱求对气溶胶心火剂发生剂和热气溶胶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整。从产品的诸存性能,安全性4
能、腐蚀性能等方面对2004版标准作了修订和补充5)从环保要求方面对冷却剂和冷却装置的材料提出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规定。C
TTTKAoNiKca
1范围
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GA499.1-2010
GA499的本部分规定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无管网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本部分不适用于管网式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冷气溶胶灭火装置及应用于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气溶胶灭火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066.1—2004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108工业导火索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GB14922.1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GB14922.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GB14923
实验动物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GB14924.3实验动物大鼠小鼠配合饲料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GB19880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A61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热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以下简称气溶胶发生剂)condensed aerosolextinguishing agent formingcompound(abbreviate aerosol forming compound)可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固体化学混合药剂,一般由氧化剂、还原剂及添加剂组成。3.2
condensed aerosol extinguishing agent热气溶胶灭火剂
由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的灭火物质。1
GA 499.1—2010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以下简称灭火装置)condensedaerosolfireextinguishingdevice(abbreviateextinguishing device)
使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装置。通常由引发器气溶胶发生剂和发生器、冷却装置(剂)、反馈元件、外壳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装置和控制装置组成。3.4
actuation device
引发器
能通过电、热、化学、机械等方法给气溶胶发生剂提供燃烧反应所必需的初始能量的部件。3.5
ratio of open area to total area in enclosure封闭空间开口率
表示封闭空间的非密封程度,其值为封闭空间内不能关闭的开口面积与总表面积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灭火密度
flameextinglishing density
扑灭单位容积内桌种火火所需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单位为多/品3.7
dis harge delay time
喷射滞后时间
房动信号到喷口开始喷出热气落胶灭火剂的时间。自灭火装置接
喷射时间
discha ge time
热气溶胶灭火利喷口开始喷出到停止喷出的时间灭火时间
ex tinguishing timc
热气溶胶灭火剂贝喷口喷出至有焰燃烧被扑灭的时间3.10
冷却剂装置)
cooant(coolingequipment)
安装在灭火装置内部一在热气溶胶灭火剂通过喷口之前有效地降低其温度的介质或装置。3.11
thermal clearant
热间距
灭火装置在喷放热气浴胶火剂过程中,喷口与灭火装置喷出的热气落胶灭火剂达到规定温度的点之间的距离。wwW.bzxz.Net
temperature limitationtypeextinguishingdevice限温型灭火装置
对喷口温度有限定要求的灭火装置。3.13
outlet temperature in discharging喷口温度
灭火装置在喷放热气溶胶灭火剂过程中,距喷口外沿5mm处的最高温度。4分类
4.1按灭火装置安装方式可分为:a)落地式灭火装置:
b)悬挂式灭火装置。
TIKAONIKAca
4.2按灭火装置喷口温度高低可分为:a)限温型灭火装置:
b)非限温型灭火装置。
4.3按灭火装置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种类可分为:a)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b)K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5型号编制
型号编制方式如下
生产单位自定义
GA499.1—2010
气溶胶灭火剂类型(K代表K型气溶胶灭火剂:S代表S型气溶胶灭火剂)
喷口温度类型(非限温型不标注,W代表限温型)灭火装置安装方式L代表落地式,G代表悬挂式,)灭火类别,A代表可灭A类表面火,其他可不标注气溶胶发生剂质量,单位为(kg)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气溶胶灭火系统
示例:QRR2ALW/K表示为可产生K型热气溶胶灭火剂,限温型,落地式安装,可灭A类表面火,气溶胶发生剂标称质量为2kg的热气洛胶灭火装置。6要求
6.1工作环境
6.1.1工作环境温度范围:—20℃~55℃。6.1.2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5%。6.1.3当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和相对湿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在灭火装置上做出明显永久性标识,下述的相关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实际温度范围作相应调整。6.2外观
6.2.1灭火装置表面涂层应色泽均勾、光滑,无龟裂、气泡和明显流痕、划伤等缺陷。6.2.2灭火装置的外壳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6.2.3灭火装置应有永久性铭牌,铭牌应设置在灭火装置的明显部位,其内容应符合10.1.1的要求。6.2.4紧固件应牢固无松动,钣金、冲压零件表面应无毛刺和明显机械损伤等缺陷。6.3材料
灭火装置的外壳和其中的所有零部件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或经过防腐蚀处理。3
GA499.1—2010
6.4喷射性能
6.4.1喷射时间
6.4.1.1灭火装置充装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大于1kg时,在20℃土5℃的试验条件下,其喷射时间不应大于120s。
6.4.1.2灭火装置充装气溶胶发生剂的质量小于等于1kg时,在20℃士5℃的试验条件下,其喷射时间不应大于40s。
6.4.2喷射滞后时间
采用电引发器的灭火装置充装额定质量的气溶胶发生剂,在20℃士5℃的试验条件下,其喷射滞后时间不应大于5s
6.4.3限温型灭火装置的喷口温度限温型灭火装置充装额定质量的气溶胶发生剂,在20℃士5℃的试验条件下,喷射时距喷口5mm处的温度:
a)落地式灭火装置不应超过180℃;b)悬挂式灭火装置不应超过200℃。6.4.4非限温型灭火装置的热间距灭火装置充装额定质量的气浴胶发生剂:在20℃士5℃的试验条件下,按7.3方法对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公布的产生400℃、200℃75℃温度的热间距进行验证,测得各处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值。
6.4.5喷射过程及状态
6.4.5.1灭火装置在接通启动信号后应能正常喷射。6.4.5.2在喷射期间,喷口处应无明火或火星,喷射期间或喷射后应无残渣外溢。6.4.5.3喷射结束后,外壳不应出现变形、烧穿或壳体表面引燃等现象。6.4.6表面温度
灭火装置充装额定质量的气溶胶发生剂,在20℃士5℃的试验条件下,喷射后其表面最高温度(不含喷口处):
a)限温型落地式灭火装置不应超过100;b)限温型悬挂式灭火装置不应超过200℃:c)非限温型灭火装置不应超过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公布值,且温度上限不应超过200℃6.5气溶胶发生剂充装质量
一个灭火装置中的气溶胶发生剂的总充装质量不应大于10kg,充装质量偏差不应超过其标称质量的士2%。
6.6环境适应性
6.6.1高温性能
灭火装置在55℃士2℃环境温度下保持24h,试验期间不应出现误动作,试验后其喷射性能应符合6.4的要求。
TTKAONIK
6.6.2低温性能
GA 499.1—2010
灭火装置在—20℃士2℃环境温度下保持24h,试验后其喷射性能应符合6.4的要求6.6.3湿热性能
灭火装置在温度40℃士2℃,相对湿度90%95%的环境下保持24h,试验后其喷射性能应符合6.4的要求。
6.7抗震性能
按7.8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误动作,试验后灭火装置的各部件应无松动、变形或结构损坏,并能正常启动和喷放。6.8抗冲击性能
悬挂式灭火装置按7.9规定的方法进行冲击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误动作,试验后灭火装置的各部件应无变形或结构损坏,并能正常启动和喷放。6.9壳体绝缘性能
采用电引发器的灭火装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灭火装置上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Q,电源插头与壳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2采用电引发器的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喷放后,灭火装置上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a,电源插头与壳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a。6.10灭火性能
6.10.1A类木垛火
按7.11.2.7.12.2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火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放结束后60s内应扑灭明火。喷放结束继续抑制10min后,开启试验空间通风,木垛不应复燃。6.10.2B类火
按7.11.3.7.12.3规定的方法进行B类火灭火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放结束后30s内灭火。6.11浓度分布性能
按7.13规定的方法进行浓度分布试验,灭火装置应在喷放结束后30s内灭火。6.12电引发器
6.12.1基本要求
灭火装置中的电引发器采用电点火头做引发元件时,应至少采用两个电引发元件。6.12.2工作电压和启动电流
电引发器的工作电压不应大于24Vd.c.电引发器的启动电流不应大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6.12.3安全电流
电引发器通以150mA电流,持续5min,不应动作。GA 499.1—2010
6.12.4静电感度
按7.14.3规定的方法进行静电感度试验,试验时电引发器不应动作。6.12.5寿命
按7.14.4规定的方法进行加速寿命试验,电引发器的寿命不应低于气溶胶发生剂的有效使用期试验后电引发器应能正常启动,且性能符合6.12.2、6.12.3和6.12.4的要求。6.12.6动作可靠性
按7.14.5试验方法进行动作可靠性试验,电引发器应能可靠动作。6.13热引发器
6.13.1外观
热引发器不应有发霉、损伤、明显油污、剪断处散头的现象。6.13.2燃烧速度
热引发器燃烧速度不应小于3s/m。6.13.3燃烧性能
热引发器在传火时不应有断火,透火、外壳燃烧及爆声。6.13.4抗水性能
热引发器在温度为20℃土5℃、深度为1m的静水中浸泡4h,燃烧速度和燃烧性能应符合6.13.26.13.3的要求。
6.13.5耐高温性能
热引发器在温度为55℃士2℃的恒温箱中放置2h,不应有粘结和外壳破裂现象,取出后其燃烧性能应符合6.13.3的要求。
6.13.6耐低温性能
热引发器在温度为一20℃士2℃的条件下放置2h,不应有裂纹和断裂现象,取出后其燃烧性能应符合6.13.3的要求。
6.14反馈元件
设有反馈元件的灭火装置,反馈元件应能输出灭火剂喷射的信号。6.15控制装置
6.15.1控制装置的基本性能应符合GA61中的相关要求6.15.2控制装置还应具有“检修开关”,在灭火装置检修期间,此开关动作应能切断启动线路。开关的状态应在控制装置上用光信号显示,灯光颜色应为黄色。6.15.3控制装置应具有对灭火装置电引发器进行定期巡检的功能,巡检周期应可调,并能对电引发器的断路和短路故障进行报警。
HrkNKa
6.16配套部件
6.16.1远程启动按钮
GA 499.1—2010
远程启动按钮性能要求应符合GB19880的要求。启动按钮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措施6.16.2探测部件
火灾探测部件的性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6.17联动性能
具有联动功能的灭火装置在自动、手动启动方式下,应能正常启动,状态显示应准确。相同规格的灭火装置同时进行联动试验时,其喷出热气溶胶灭火剂的时间差不应超过2s。不同规格的灭火装置不应联动使用。
6.18悬挂支架(座)
悬挂式灭火装置的悬挂支架(座)应能承受5倍灭火装置的总质量,时间为24h,不应产生变形或脱落现象。
在灭火装置喷射过程中悬挂支架(座)不应产生变形或脱落现象6.19气溶胶发生剂
6.19.1一般要求
6.19.1.1化学组分
生产单位应公布气溶胶发生剂中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组分。氧化剂允许的偏差不超过公布值的±2%。
6.19.1.2安全性
用于生产气溶胶发生剂的各种原料应为对生物无明显毒害,燃烧产物不含破坏大气臭氧层的有害成分。
6.19.2发气量
按7.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发气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6.19.3含水率
按7.2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含水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6.19.4吸湿率
按7.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吸湿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6.19.5热安定性
按7.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热安定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6.19.6撞击感度
按7.2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撞击感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GA499.1—2010
静电感度
按7.2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静电感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6.19.8
摩擦感度
按7.2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摩擦感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6.19.9密度
按7.2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气溶胶发生剂的密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AINA
气溶胶发生剂主要性能
营水摩
吸湿率%
热安定性:试验
气量变化量/(mL/g)
撞击感度/%
的感度/%
擦感度/%
/(g/em)
热气溶胶灭火剂
电绝缘性S
厂方公布值土0.1
按7.27规定的方选进行试验,热气落胶灭火剂的电绝缘性能应待合表2或表3的规定。6.20.2毒性
按7.28规定的方法证行验,热气溶胶灭火剂的毒性应符合表2或表3的规定,6.20.3
降尘率
按7.2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热气溶胶灭火剂的降尘率应符合表2或表3的规定。热气溶胶灭火剂主要性能(S型)表2
电绝缘性/kV
降尘率/(g/m2)
固态沉降物吸湿性/(m/m)
固态沉降物绝缘强度/Ma
水溶液PH值
固态沉降物腐蚀性
TTTKAONTKACa
技术指标
试验结束后小鼠不应丧失逃离能力试验结束后3d之内小鼠不应死亡0.8
黄铜板颜色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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