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标准】 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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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7:59:24
- GB19215.3-2012
- 现行
标准号:
GB 19215.3-2012
标准名称:
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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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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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215.3-2012 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 GB19215.3-2012

部分标准内容:
数码药伪
ICS29.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Cable trunking and ducting system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Section 2:Cable trunking systems andcable ducting systems intended for underfloor and flushfloor installations(IEC61084-2-2:2003,IDT)
2012-11-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3-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要求
机械性能
防火焰蔓延·
电气性能·
外部影响·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A(资料性附录)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3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本部分的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GB19215《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分为2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节:用于安装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电缆槽管系统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第3节:(为以后文件留空)
第4节:人户电柱
本部分是GB19215第2部分第2节。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084-2-2:2003(第1版)《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2-2部分:特殊要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19215.1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215.1-2003,IEC61084-1:1991+A1:1993,MOD)本部分对IEC61084-2-2:2003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根据GB/T1.1有关规定,在第1章“范围”中第1行补充了“本部分规定了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的分类、结构要求、防火焰蔓延、机械性能、外部影响的技术要求。”根据GB/T1.1有关规定,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补充了IEC61084-1的名称。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佛山高明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公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跃华电讯有限公司、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浙江恒泰电工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怀平、吴明、钱峰、赵侠、林少全、阮立平、王朝圣、刘开喜、骆德元、宋波、宋科明、蔡映峰、周晓清、罗时明。1范围
替代: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本部分规定了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的分类、结构要求、防火焰蔓延、机械性能,外部影响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这个槽管系统用于容纳且必要时用于分隔导体、电缆或软线和/或其他电气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已完工地板下方或与已完工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及其系统元件。本部分不适用于导管、电缆托架或梯架(电缆桥架),以及在本系统中的载流部件。注1:型号和用法见图101和图102。注2:图101中示出的许多系统型式和设计,分标准正在考虑中。注3:地面上的部分或全部系统未包括在本部分标准中,但可能包括在标准修正部分或第2部分其他标准中,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EC61084-1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Cabletrunkingandductingsystemsforelectricalinstallatians一Part1Gencralrcquircments)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增加:
GB/T2423.51-200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e: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idtIEC60068-2-60:1995)3术语和定义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增加定义
地板下电缆槽管系统underfloorcabletrunking system orcableducting system一种安装在地板下的电缆槽管系统,其除了地板安装件之外的其他元件能通过上部已完工地板材料的保护而经受外部机械载荷,地板材料在正带使用中能减轻槽管使用条件下的载重负荷(见图103)。3.102
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flushfloor cabletrunking system orcableductingsystem种与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其除了地板安装件之外的其他元件能通过所有除上部以外的已完工地板材料的保护而经受外部机械载荷,且齐平安装在已完工地板上表面内。无防护面被视为承受载重负荷面(见图104)。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3.103
已完工地板finished floor
可能由混凝土、木板或类似的材料制成的承受负荷的地板,并且覆盖有地毯、地砖、油漆、镶木地板或类似的配套地板覆盖材料。地板覆盖材料可能固定于由水泥或沥青组成的复合地板上。3.104
与地板齐平系统元件flushfloorsystemcomponent种在正常使用中能通过所有除上部以外的已完工地板材料的保护而免受外部机械载荷影响的系统元件,且其标称齐平安装在已完工地板上表面内。无防护面被视为承受载重负荷面。3.105
地板安装件(闲置时)floorserviceunit(whennotinuse)没有电缆和/或电线连接到电器上的地板安装件。3.106
地板安装件(使用时)
floor service unit(when in use)有电缆和/或电线连接到电器上的地板安装件。3.107
电缆锚具
cableanchorage
用以减少导体九其是端子或端头上的变形或防止电缆从外壳中分离的一种装置3.108
地板干式处理
dry-treatment of floor
不用液体或仅有少量液体来
洁和/或护理地板的过程
所需要的清洁剂要能达到这样一种质量:不会形成水洁并目不会浸湿地板腰盖材料,注:干式处理示倒用扫带或扫毯器清扫,真空吸尘暴打扫,制洗,干洗粉清洁,干洗剂处理,地毯清洗剂清洗和清除废物处理(含有化学清洁剂的固体材料,如湿锯滑和湿衣物等)3.109
地板湿式处理
wet-treatment of floor
采用液体清洁剂来清洁和/或护理地板的过程。这样处理后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的形成水洼或者会浸湿地板覆盖材料。
注:湿式处理示例:水洗人工或机器擦洗。4一般要求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第三段增加:
构成系统元件必需的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最新标准。5试验的一般要求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5.1替代第二段如下:
对于包含绝缘和合成材料的系统元件的试验,试样应在温度60℃士2℃下连续保持240h后再操作。
6分类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增加条款:
6.101按地板处理方式分类bZxz.net
6.101.1地板干式处理的电缆槽管系统。6.101.2地板安装件闲置时,地板湿式处理的电缆槽管系统。6.101.3地板安装件使用时,地板湿式处理的电缆槽管系统。6.102
按使用时的地板安装件免受碰撞的保护特性分类6.102.1
地板安装件有保护的电缆槽管系统。6.102.2
地板安装件无保护的电缆槽管系统。标志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7.1替代第一段如下: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每一个电缆槽/管段和电缆槽/管配件应标明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的名称或商标和产品标识。增加条款:
7.101制造商应该在他们的资料中提供必要的有关如何正确安全地组装和使用的全部信息。资料应该包括:
系统的各个组成元件:
系统元件及其组装件的功能;
管段或者槽段的可用横截面:
注:某些附件的安装将会减少提供给电缆安置的内部使用空间。附件安装和使用对可用空间上的任何限制:根据第6章的系统分类;
达到所公告性能的指导
7.102符合6.101.1分类,地板干式处理的与地板齐平的系统元件应该被明显标记,说明他们不适合安装在湿式处理的地板中。这些标记在电气安装结束以后应依然清晰可见。可用一个图形符号或者象形图案作为标识。
7.103地板安装件应被清楚地标记,警告避免使用不合适的插件,其可能损坏插件设备,电线或插座,该警告可以用一个图形标志或者象形图表示。7.104通过观察来检查是否符合7.1和7.101~7.103的要求。8尺寸
IEC61084-1的该章不适用。
9结构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9.4.1在第二段中将“安装好”替代为“正常使用”。9.6.2在第一段中将“40℃”替代为60℃”。增加条款:
9.101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系统和电缆管系统的电缆通道盖,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经常受到外界的机械载荷,应避免移动和偶然性的打开。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10.5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2符合6.102.1类型的地板安装件应保护电器和插座在使用过程中免受直接碰撞冲击。这个保护应该是有效的并且不会对电器、插座和电缆造成损坏。是否合格通过10.3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3应可以安全地进行以下安装:把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安装在地板中:把地板安装件安装在系统和/或地板中:将电器连接到地板安装件上。
是否合格通过10.5.102和10.5.103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4制造商应在安装期间提供有效的方式来遮盖裸露的地板下电缆槽管系统,以防止损害。是否合格通过10.5.101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5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中,为电线和电缆通过而打开的开口应切实得到保护以防止损坏。当不用的时候,它应该完全可以用周围的遮盖面加以封闭。注:一个周围遮盖面的实例就是地板安装件的框架,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中,为电线和电缆通过而打开的开口,如果它在一个方向上的尺寸不超过20mm的话,在使用时不应该被封闭。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查。9.106与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地板安装件和附件应符合6.6.1,6.6.2和6.101规定的分类标准。
是否合格通过GB4208和13.101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7对于地板安装件装备空间的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IP20是否合格通过GB4208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8对那此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移动的特定器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其元件不会因为长期使用而遭到损坏。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米检查。
9.109如果有电缆铺具,则应适用于依据制造商说明可能连接的各种型号的线缆。13是否合格通过观察以及下述试验来检查:用一根符合电缆锚具最大设计外径的电缆或电线装配在电缆锚具上。有夹紧螺钉时,施加IEC61084-1表2列出值三分之二的扭矩柠紧螺钉。样品要在60℃土2℃的温度下保持30min31min,同样使样品在这个温度下,用20+N的拉力作用于电缆或电线保持60s~65s。用一根符合电缆统铺具最小设计外径的电统或电线装配在电缆铺具上,重复进行一次该试验。每次试验过后,电缆或电线不应在电缆锚具内移动超过3mm且电缆或电线的绝缘层不应有磨损。9.110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嵌入砂浆碎屑材料的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应给予保护防止砂浆碎屑材料的进人。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通向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内部的开口,应设置在低于已1,此处原文有“注:在英国,附件电缆铺具遵从他们自已的标准而没有必要遵守本条款所提出的要求,”完工地板的最高边缘,且在一个方向上不应宽于7mm。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查。GB19215.3-2012/1EC61084-2-2:2003注1最大开口的截面宽度尺寸基于于水泥砂浆的如下混合比例:水泥1份,沙子(颗粒尺寸达到7mm)两份以及适量的水(水水泥比值:0.4L/kg0.5L/kg),注2:水和水泥的比例(L/kg)表明的是水的体积和水泥质量的比。150L水/300kg水泥=0.5L/kg
注3:当使用的砂浆材料不是按照注1和注2的比例时,参照制造商的说明书确定开口宽度值。10机械性能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10.1替代:
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是否合格由10.2~10.5规定的试验来检查。10.2不适用
10.3冲击试验
替代:
10.3.1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冲击试验10.3.1.1该试验是在三个长度为250mm士5mm的电缆槽段或者电缆管段上进行的。在试验前,绝缘系统和复合材料元件应在表1规定的长期使用温度范围内最高的温度下连续处理240h~250h.
10.3.1.2将图2所示试验装置放置在一块发泡二元乙丙橡胶海绵垫上,海绵垫在未经压缩时厚40mm土1mm,密度为450kg/m~550kg/m。将试样放进冷冻箱里,箱内温度应保持在表1中规定的样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相应的温度10.3.1.3120min~125min之后,依次将每个试样从冷冻箱里面拿出来并立即放在试验装置中的正常位置里。
在试样从冷冻箱里拿出来的10s内,让锤子跌落在可达试样最薄弱的区域实施一次冲击。锤子的重量是0.5kg~0.505kg,下落高度为100mm士1mm该试验不适合脱落孔、膜片等类似部位。10.3.1.4试验之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或纠正视力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有可能会减小安全性的裂痕或类似损伤。注:内隔板的任何裂缝,如不会损害电气安全或正常使用者,可忽略不计。10.3.2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冲击试验10.3.2.1试验在三个长度为250mm士5mm的槽段或者管段上进行,如果有的话,也提供系统元件。样品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的规定组装和固定在一块厚20mm士2mm的木质纤维板上。在试验前,绝缘系统元件和复合材料元件应在表1规定的长期使用温度范围内最高的温度下连续处理240h~250h。
10.3.2.2冲击试验装置结构如图105,将其安装在一个坚实的墙壁上或有足够支撑强度的结构上。10.3.2.3将试样放置在一个冷冻箱里,温度保持在表1中所规定的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相应温度。GB19215.3-2012/1EC61084-2-2.2003120min~125min之后,依次将每个试样从冷冻箱里面拿出来并立即放在试验装置中的正常位置里。
在把试样从冷冻柜里面拿出来的10s内,让锤子在与样品上表面尽可能垂直的方向下落,在试样最薄弱的区域实施一次冲击。
该试验是根据表101规定的冲击试验值进行的。表101冲击试验值
能量值(约)
按6.2机械性能分类
非常小
非常大
锤的质量
(容许偏差%)
该试验不适合脱落孔、膜片等端部厚度50mm以内的类似部位。跌落高度土1%
10.3.2.4试验之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或纠正视力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有可能会减小安全性的裂痕或损伤。且盖子和配件都不应被冲射出去。注:内隔板的任何裂缝,如不会损害电气安全或正常使用者,可忽略不计。10.4线性弯曲试验
不适用
10.5外部负载试验
替代:
10.5.101对外部机械负载的应力强度安装在地板下的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应该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在运输,储存,安装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外部机械载荷。是否合格通过10.5.102~10.5.104规定的试验来检查。有关试验的概要在附录AA中给出。10.5.102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段和管段在安装过程中的外部负载试验地板下的电缆槽段及管段按10.5.102.1的规定进行试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段和管段按10.5.102.2的规定进行试验。
每个试验需要三个试样。试样的长度为250mm士5mm。样品根据表1按永久使用分类的温度条件下处理120min~125min后进行10.5.102.1和10.5,102.2规定的试验,
10.5.102.1在对安装于地板下的电缆槽段和管段的外部负载试验中,试样被放置在一个平置的钢板上。试样中间放置一个校长为50mm士1mm而且校角半径约为1mm的钢制立方体。在安装于地板下电缆管段有多重间陋,其分隔墙有静力作用的情况下,选择最大间隔的中央位置。将一个大小为750N士10N的垂直作用力作用在立方体中央,时间持续2min(见图106)。10.5.102.2在与地板齐平的电缆精段和管段外部负裁试验中,样品被放在一个支撑垫脚上,根据制造6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商的说明,同侧的支撑垫脚的距离为L。支撑垫脚能使样品底部与平面钢板的距离调整为10mⅡ士2mm,将一个大小750N土10N的垂直作用力施加在立方体的中央,时间持续2min士5s(见图107)。10.5.102.3在10.5.102.1和10.5.102.2的试验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视力或纠正视力无附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裂痕。外部负载被移除1min之后永久变形不应超过3mm
10.5.103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段和管段在持续使用中的载重负荷试验如果与系统相关的元件是槽段或者管段,该试样长应为250mm士5mm。三个试样应在表1中规定的长期使用最高温度下持续处理120min~125min。在样品易被踩踏的表面中央根据表102所规定力的大小用试验滚轴实施一个外部负载,时间循序超过605土15,在与表面垂直的方向实施负载时间为2min士55。在样品有多重间隔,其分隔元件有静力作用的情况下,选择最大间厢的中央位置。该试验滚轴直径为50mm士0.5mm,长为20mm士1mm,棱角半径约为1mm(见图108)。注:周围砂浆材料提供的支承和静力支持可以在试验中通过合适的方法被模拟出来。试验过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或纠正视力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裂痕,出现偏转变型不得超过4mm。外部负载被移除1min之后永久变形不应超过3mm。电气安全不得受到损害。
表102外部负载试验施力大小
力的分类
10.5.104电器安装的固定试验
10.5.104.1输出插座安装
按照制造商说明安装好三个地板安装件样品。力的大小(士10N)
在一个地板安装件或相关系统元件样品上安装一个电器安装装置。当这个系统元件是一个槽段或者管段时,那么试样的长度要比电器安装装置长100mm士5mm,且不少于250mm注:如果需要,其他系统元件可能也包括在内以防止电器安装装置活动。如果该试验的结果取决于温度,则在60℃士2℃的温度下进行试验。以插头最大拔出力的1.5倍的拉力和压力,以电器安装平面夹角为45~90°的方向,依次作用于电器安装装置的电器安装件的最不利的位置上,持续作用时间60$~65s(见图109)。插头的最大拔出力参照相关的标准。试验后,电气安全性不应削弱。上述试验之后,立即在电器安装装置上依次以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作用一个大小为3.0Nm士0.2Nm的扭矩,每个方向上的作用时间为60s到658在试验过程中,电器安装装置不应从其原来的位置上扭曲超过15角,试验结束后电气安全性不应削弱。
10.5.104.2输出插座以外的电器安装对于其他电器来说,只要根据10.5.104.1的规定施加大小为50N士2N的力做拉力和压力试验。7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11防火焰蔓延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11.1.1火焰试验
在第四段第三句中将“任何夹紧件”替代为“低位夹紧件”12电气性能
IEC61084-1的该章均适用。
13外部影响
替代:
13.101防水保护
根据6.101的规定符合6.101.2或者6.101.3条款类属的电缆槽管系统应该得到保护以防止进水带来的危害,防护等级至少要达到GB4208规定的IPX4。是否合格通过以下试验来检查:试验中,根据制造商说明组装好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地板安装件和安装在地板下的电缆槽管系统的与地板齐平系统元件的试样,测试地板平整且延伸超过样品边缘100mm土10mm。根据GB4208的规定用喷嘴对组装试样进行规定的检测。将组装试样放置在地板上,地板的上表面保持水平。如果有密封材料的话,应根据13.102做耐久试验。固定螺钉和螺母应根据制造商说明的应用力矩拧紧,如果制造商没有待别说明力矩,参照表2规定的数值。
试验后应无影响电器安全使用的进水。13.102
密封材料的耐久试验
正在考虑中。
13.103抗蚀保护
全部或者部分由金属制造的电缆槽管系统,应具有抗腐蚀性能。对于小型固定件,如螺丝、螺母等,油脂涂层被认为是充分有效的抗蚀保护。是否合格通过13.103.1和13.103.2规定的试验来检查。13.103.1不与砂浆材料接触的元件的试验将试样先浸人考立丁醇值(KB值)为35土5的白油溶剂或者同等效果的脱脂试剂里10min进行脱脂处理,再放人浓度为10%的氯化铵溶液在温度为20℃士5℃条件下浸泡10min。取出后不用干爆,把液滴甩干后,将试样放在一个温度为20℃士5℃充满潮湿空气的狭小房间里,时间为10minl。然后把试样放在温度为100℃士5℃的加热箱里面烘10min。当该试样冷却至室温时,应没有任何区域显示生锈的迹象。在尖锐的边缘生锈的痕迹和任何可擦除的微黄痕迹可被忽略。8
13.103.2与砂浆材料接触的元件的试验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将试样先浸人考立丁醇值(KB值)为35士5的白油溶剂或者同等效果的脱脂试剂里10min进行脱脂处理。
脱脂过后,根据GB/T2423.51应用方法1进行试验,持续测验时间为4d暴露到空气中以后,试样表面不应有任何红色的锈斑,任何可擦除的白色锈迹(氧化锌)和红色锈以及螺母表面、边缘和焊接节点的锈痕可被忽略,2
表示电缆管系统一个可移动的盖图101上的号码
电缆槽系统
电缆管系统
电缆管系统
电缆槽系统
安装件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安装方式
与地板齐平
与地板齐平
埋在地板单
明装在地板上
与地板齐平
图101
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的类型和应用嵌入式地板下电缆管系统
与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图102
槽管系统安装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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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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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Cable trunking and ducting system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Section 2:Cable trunking systems andcable ducting systems intended for underfloor and flushfloor installations(IEC61084-2-2:2003,IDT)
2012-11-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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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要求
机械性能
防火焰蔓延·
电气性能·
外部影响·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A(资料性附录)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3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本部分的第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GB19215《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分为2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节:用于安装在墙上或天花板上的电缆槽管系统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第3节:(为以后文件留空)
第4节:人户电柱
本部分是GB19215第2部分第2节。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084-2-2:2003(第1版)《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2-2部分:特殊要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19215.1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9215.1-2003,IEC61084-1:1991+A1:1993,MOD)本部分对IEC61084-2-2:2003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根据GB/T1.1有关规定,在第1章“范围”中第1行补充了“本部分规定了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的分类、结构要求、防火焰蔓延、机械性能、外部影响的技术要求。”根据GB/T1.1有关规定,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补充了IEC61084-1的名称。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佛山高明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公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跃华电讯有限公司、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浙江恒泰电工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怀平、吴明、钱峰、赵侠、林少全、阮立平、王朝圣、刘开喜、骆德元、宋波、宋科明、蔡映峰、周晓清、罗时明。1范围
替代: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
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节: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本部分规定了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的分类、结构要求、防火焰蔓延、机械性能,外部影响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这个槽管系统用于容纳且必要时用于分隔导体、电缆或软线和/或其他电气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已完工地板下方或与已完工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及其系统元件。本部分不适用于导管、电缆托架或梯架(电缆桥架),以及在本系统中的载流部件。注1:型号和用法见图101和图102。注2:图101中示出的许多系统型式和设计,分标准正在考虑中。注3:地面上的部分或全部系统未包括在本部分标准中,但可能包括在标准修正部分或第2部分其他标准中,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EC61084-1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Cabletrunkingandductingsystemsforelectricalinstallatians一Part1Gencralrcquircments)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增加:
GB/T2423.51-200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e: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idtIEC60068-2-60:1995)3术语和定义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增加定义
地板下电缆槽管系统underfloorcabletrunking system orcableducting system一种安装在地板下的电缆槽管系统,其除了地板安装件之外的其他元件能通过上部已完工地板材料的保护而经受外部机械载荷,地板材料在正带使用中能减轻槽管使用条件下的载重负荷(见图103)。3.102
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flushfloor cabletrunking system orcableductingsystem种与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其除了地板安装件之外的其他元件能通过所有除上部以外的已完工地板材料的保护而经受外部机械载荷,且齐平安装在已完工地板上表面内。无防护面被视为承受载重负荷面(见图104)。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3.103
已完工地板finished floor
可能由混凝土、木板或类似的材料制成的承受负荷的地板,并且覆盖有地毯、地砖、油漆、镶木地板或类似的配套地板覆盖材料。地板覆盖材料可能固定于由水泥或沥青组成的复合地板上。3.104
与地板齐平系统元件flushfloorsystemcomponent种在正常使用中能通过所有除上部以外的已完工地板材料的保护而免受外部机械载荷影响的系统元件,且其标称齐平安装在已完工地板上表面内。无防护面被视为承受载重负荷面。3.105
地板安装件(闲置时)floorserviceunit(whennotinuse)没有电缆和/或电线连接到电器上的地板安装件。3.106
地板安装件(使用时)
floor service unit(when in use)有电缆和/或电线连接到电器上的地板安装件。3.107
电缆锚具
cableanchorage
用以减少导体九其是端子或端头上的变形或防止电缆从外壳中分离的一种装置3.108
地板干式处理
dry-treatment of floor
不用液体或仅有少量液体来
洁和/或护理地板的过程
所需要的清洁剂要能达到这样一种质量:不会形成水洁并目不会浸湿地板腰盖材料,注:干式处理示倒用扫带或扫毯器清扫,真空吸尘暴打扫,制洗,干洗粉清洁,干洗剂处理,地毯清洗剂清洗和清除废物处理(含有化学清洁剂的固体材料,如湿锯滑和湿衣物等)3.109
地板湿式处理
wet-treatment of floor
采用液体清洁剂来清洁和/或护理地板的过程。这样处理后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的形成水洼或者会浸湿地板覆盖材料。
注:湿式处理示例:水洗人工或机器擦洗。4一般要求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第三段增加:
构成系统元件必需的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最新标准。5试验的一般要求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5.1替代第二段如下:
对于包含绝缘和合成材料的系统元件的试验,试样应在温度60℃士2℃下连续保持240h后再操作。
6分类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增加条款:
6.101按地板处理方式分类bZxz.net
6.101.1地板干式处理的电缆槽管系统。6.101.2地板安装件闲置时,地板湿式处理的电缆槽管系统。6.101.3地板安装件使用时,地板湿式处理的电缆槽管系统。6.102
按使用时的地板安装件免受碰撞的保护特性分类6.102.1
地板安装件有保护的电缆槽管系统。6.102.2
地板安装件无保护的电缆槽管系统。标志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7.1替代第一段如下: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每一个电缆槽/管段和电缆槽/管配件应标明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的名称或商标和产品标识。增加条款:
7.101制造商应该在他们的资料中提供必要的有关如何正确安全地组装和使用的全部信息。资料应该包括:
系统的各个组成元件:
系统元件及其组装件的功能;
管段或者槽段的可用横截面:
注:某些附件的安装将会减少提供给电缆安置的内部使用空间。附件安装和使用对可用空间上的任何限制:根据第6章的系统分类;
达到所公告性能的指导
7.102符合6.101.1分类,地板干式处理的与地板齐平的系统元件应该被明显标记,说明他们不适合安装在湿式处理的地板中。这些标记在电气安装结束以后应依然清晰可见。可用一个图形符号或者象形图案作为标识。
7.103地板安装件应被清楚地标记,警告避免使用不合适的插件,其可能损坏插件设备,电线或插座,该警告可以用一个图形标志或者象形图表示。7.104通过观察来检查是否符合7.1和7.101~7.103的要求。8尺寸
IEC61084-1的该章不适用。
9结构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9.4.1在第二段中将“安装好”替代为“正常使用”。9.6.2在第一段中将“40℃”替代为60℃”。增加条款:
9.101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系统和电缆管系统的电缆通道盖,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经常受到外界的机械载荷,应避免移动和偶然性的打开。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10.5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2符合6.102.1类型的地板安装件应保护电器和插座在使用过程中免受直接碰撞冲击。这个保护应该是有效的并且不会对电器、插座和电缆造成损坏。是否合格通过10.3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3应可以安全地进行以下安装:把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安装在地板中:把地板安装件安装在系统和/或地板中:将电器连接到地板安装件上。
是否合格通过10.5.102和10.5.103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4制造商应在安装期间提供有效的方式来遮盖裸露的地板下电缆槽管系统,以防止损害。是否合格通过10.5.101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5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中,为电线和电缆通过而打开的开口应切实得到保护以防止损坏。当不用的时候,它应该完全可以用周围的遮盖面加以封闭。注:一个周围遮盖面的实例就是地板安装件的框架,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中,为电线和电缆通过而打开的开口,如果它在一个方向上的尺寸不超过20mm的话,在使用时不应该被封闭。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查。9.106与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地板安装件和附件应符合6.6.1,6.6.2和6.101规定的分类标准。
是否合格通过GB4208和13.101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7对于地板安装件装备空间的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IP20是否合格通过GB4208规定的试验来检查。9.108对那此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移动的特定器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其元件不会因为长期使用而遭到损坏。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米检查。
9.109如果有电缆铺具,则应适用于依据制造商说明可能连接的各种型号的线缆。13是否合格通过观察以及下述试验来检查:用一根符合电缆锚具最大设计外径的电缆或电线装配在电缆锚具上。有夹紧螺钉时,施加IEC61084-1表2列出值三分之二的扭矩柠紧螺钉。样品要在60℃土2℃的温度下保持30min31min,同样使样品在这个温度下,用20+N的拉力作用于电缆或电线保持60s~65s。用一根符合电缆统铺具最小设计外径的电统或电线装配在电缆铺具上,重复进行一次该试验。每次试验过后,电缆或电线不应在电缆锚具内移动超过3mm且电缆或电线的绝缘层不应有磨损。9.110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嵌入砂浆碎屑材料的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应给予保护防止砂浆碎屑材料的进人。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通向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内部的开口,应设置在低于已1,此处原文有“注:在英国,附件电缆铺具遵从他们自已的标准而没有必要遵守本条款所提出的要求,”完工地板的最高边缘,且在一个方向上不应宽于7mm。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查。GB19215.3-2012/1EC61084-2-2:2003注1最大开口的截面宽度尺寸基于于水泥砂浆的如下混合比例:水泥1份,沙子(颗粒尺寸达到7mm)两份以及适量的水(水水泥比值:0.4L/kg0.5L/kg),注2:水和水泥的比例(L/kg)表明的是水的体积和水泥质量的比。150L水/300kg水泥=0.5L/kg
注3:当使用的砂浆材料不是按照注1和注2的比例时,参照制造商的说明书确定开口宽度值。10机械性能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10.1替代:
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是否合格由10.2~10.5规定的试验来检查。10.2不适用
10.3冲击试验
替代:
10.3.1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冲击试验10.3.1.1该试验是在三个长度为250mm士5mm的电缆槽段或者电缆管段上进行的。在试验前,绝缘系统和复合材料元件应在表1规定的长期使用温度范围内最高的温度下连续处理240h~250h.
10.3.1.2将图2所示试验装置放置在一块发泡二元乙丙橡胶海绵垫上,海绵垫在未经压缩时厚40mm土1mm,密度为450kg/m~550kg/m。将试样放进冷冻箱里,箱内温度应保持在表1中规定的样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相应的温度10.3.1.3120min~125min之后,依次将每个试样从冷冻箱里面拿出来并立即放在试验装置中的正常位置里。
在试样从冷冻箱里拿出来的10s内,让锤子跌落在可达试样最薄弱的区域实施一次冲击。锤子的重量是0.5kg~0.505kg,下落高度为100mm士1mm该试验不适合脱落孔、膜片等类似部位。10.3.1.4试验之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或纠正视力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有可能会减小安全性的裂痕或类似损伤。注:内隔板的任何裂缝,如不会损害电气安全或正常使用者,可忽略不计。10.3.2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冲击试验10.3.2.1试验在三个长度为250mm士5mm的槽段或者管段上进行,如果有的话,也提供系统元件。样品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的规定组装和固定在一块厚20mm士2mm的木质纤维板上。在试验前,绝缘系统元件和复合材料元件应在表1规定的长期使用温度范围内最高的温度下连续处理240h~250h。
10.3.2.2冲击试验装置结构如图105,将其安装在一个坚实的墙壁上或有足够支撑强度的结构上。10.3.2.3将试样放置在一个冷冻箱里,温度保持在表1中所规定的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相应温度。GB19215.3-2012/1EC61084-2-2.2003120min~125min之后,依次将每个试样从冷冻箱里面拿出来并立即放在试验装置中的正常位置里。
在把试样从冷冻柜里面拿出来的10s内,让锤子在与样品上表面尽可能垂直的方向下落,在试样最薄弱的区域实施一次冲击。
该试验是根据表101规定的冲击试验值进行的。表101冲击试验值
能量值(约)
按6.2机械性能分类
非常小
非常大
锤的质量
(容许偏差%)
该试验不适合脱落孔、膜片等端部厚度50mm以内的类似部位。跌落高度土1%
10.3.2.4试验之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或纠正视力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有可能会减小安全性的裂痕或损伤。且盖子和配件都不应被冲射出去。注:内隔板的任何裂缝,如不会损害电气安全或正常使用者,可忽略不计。10.4线性弯曲试验
不适用
10.5外部负载试验
替代:
10.5.101对外部机械负载的应力强度安装在地板下的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应该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承受在运输,储存,安装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外部机械载荷。是否合格通过10.5.102~10.5.104规定的试验来检查。有关试验的概要在附录AA中给出。10.5.102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段和管段在安装过程中的外部负载试验地板下的电缆槽段及管段按10.5.102.1的规定进行试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段和管段按10.5.102.2的规定进行试验。
每个试验需要三个试样。试样的长度为250mm士5mm。样品根据表1按永久使用分类的温度条件下处理120min~125min后进行10.5.102.1和10.5,102.2规定的试验,
10.5.102.1在对安装于地板下的电缆槽段和管段的外部负载试验中,试样被放置在一个平置的钢板上。试样中间放置一个校长为50mm士1mm而且校角半径约为1mm的钢制立方体。在安装于地板下电缆管段有多重间陋,其分隔墙有静力作用的情况下,选择最大间隔的中央位置。将一个大小为750N士10N的垂直作用力作用在立方体中央,时间持续2min(见图106)。10.5.102.2在与地板齐平的电缆精段和管段外部负裁试验中,样品被放在一个支撑垫脚上,根据制造6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商的说明,同侧的支撑垫脚的距离为L。支撑垫脚能使样品底部与平面钢板的距离调整为10mⅡ士2mm,将一个大小750N土10N的垂直作用力施加在立方体的中央,时间持续2min士5s(见图107)。10.5.102.3在10.5.102.1和10.5.102.2的试验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视力或纠正视力无附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裂痕。外部负载被移除1min之后永久变形不应超过3mm
10.5.103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段和管段在持续使用中的载重负荷试验如果与系统相关的元件是槽段或者管段,该试样长应为250mm士5mm。三个试样应在表1中规定的长期使用最高温度下持续处理120min~125min。在样品易被踩踏的表面中央根据表102所规定力的大小用试验滚轴实施一个外部负载,时间循序超过605土15,在与表面垂直的方向实施负载时间为2min士55。在样品有多重间隔,其分隔元件有静力作用的情况下,选择最大间厢的中央位置。该试验滚轴直径为50mm士0.5mm,长为20mm士1mm,棱角半径约为1mm(见图108)。注:周围砂浆材料提供的支承和静力支持可以在试验中通过合适的方法被模拟出来。试验过后,试样不得出现碎裂的迹象,亦不得出现在正常或纠正视力无放大的情况下可见的任何裂痕,出现偏转变型不得超过4mm。外部负载被移除1min之后永久变形不应超过3mm。电气安全不得受到损害。
表102外部负载试验施力大小
力的分类
10.5.104电器安装的固定试验
10.5.104.1输出插座安装
按照制造商说明安装好三个地板安装件样品。力的大小(士10N)
在一个地板安装件或相关系统元件样品上安装一个电器安装装置。当这个系统元件是一个槽段或者管段时,那么试样的长度要比电器安装装置长100mm士5mm,且不少于250mm注:如果需要,其他系统元件可能也包括在内以防止电器安装装置活动。如果该试验的结果取决于温度,则在60℃士2℃的温度下进行试验。以插头最大拔出力的1.5倍的拉力和压力,以电器安装平面夹角为45~90°的方向,依次作用于电器安装装置的电器安装件的最不利的位置上,持续作用时间60$~65s(见图109)。插头的最大拔出力参照相关的标准。试验后,电气安全性不应削弱。上述试验之后,立即在电器安装装置上依次以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作用一个大小为3.0Nm士0.2Nm的扭矩,每个方向上的作用时间为60s到658在试验过程中,电器安装装置不应从其原来的位置上扭曲超过15角,试验结束后电气安全性不应削弱。
10.5.104.2输出插座以外的电器安装对于其他电器来说,只要根据10.5.104.1的规定施加大小为50N士2N的力做拉力和压力试验。7
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11防火焰蔓延
IEC61084-1的本章作下列修改后适用:11.1.1火焰试验
在第四段第三句中将“任何夹紧件”替代为“低位夹紧件”12电气性能
IEC61084-1的该章均适用。
13外部影响
替代:
13.101防水保护
根据6.101的规定符合6.101.2或者6.101.3条款类属的电缆槽管系统应该得到保护以防止进水带来的危害,防护等级至少要达到GB4208规定的IPX4。是否合格通过以下试验来检查:试验中,根据制造商说明组装好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地板安装件和安装在地板下的电缆槽管系统的与地板齐平系统元件的试样,测试地板平整且延伸超过样品边缘100mm土10mm。根据GB4208的规定用喷嘴对组装试样进行规定的检测。将组装试样放置在地板上,地板的上表面保持水平。如果有密封材料的话,应根据13.102做耐久试验。固定螺钉和螺母应根据制造商说明的应用力矩拧紧,如果制造商没有待别说明力矩,参照表2规定的数值。
试验后应无影响电器安全使用的进水。13.102
密封材料的耐久试验
正在考虑中。
13.103抗蚀保护
全部或者部分由金属制造的电缆槽管系统,应具有抗腐蚀性能。对于小型固定件,如螺丝、螺母等,油脂涂层被认为是充分有效的抗蚀保护。是否合格通过13.103.1和13.103.2规定的试验来检查。13.103.1不与砂浆材料接触的元件的试验将试样先浸人考立丁醇值(KB值)为35土5的白油溶剂或者同等效果的脱脂试剂里10min进行脱脂处理,再放人浓度为10%的氯化铵溶液在温度为20℃士5℃条件下浸泡10min。取出后不用干爆,把液滴甩干后,将试样放在一个温度为20℃士5℃充满潮湿空气的狭小房间里,时间为10minl。然后把试样放在温度为100℃士5℃的加热箱里面烘10min。当该试样冷却至室温时,应没有任何区域显示生锈的迹象。在尖锐的边缘生锈的痕迹和任何可擦除的微黄痕迹可被忽略。8
13.103.2与砂浆材料接触的元件的试验GB19215.3—2012/IEC61084-2-2:2003将试样先浸人考立丁醇值(KB值)为35士5的白油溶剂或者同等效果的脱脂试剂里10min进行脱脂处理。
脱脂过后,根据GB/T2423.51应用方法1进行试验,持续测验时间为4d暴露到空气中以后,试样表面不应有任何红色的锈斑,任何可擦除的白色锈迹(氧化锌)和红色锈以及螺母表面、边缘和焊接节点的锈痕可被忽略,2
表示电缆管系统一个可移动的盖图101上的号码
电缆槽系统
电缆管系统
电缆管系统
电缆槽系统
安装件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绝缘导体,电缆,软线
安装方式
与地板齐平
与地板齐平
埋在地板单
明装在地板上
与地板齐平
图101
安装在地板下和与地板齐平的电缆槽管系统的类型和应用嵌入式地板下电缆管系统
与地板齐平安装的电缆槽管系统图102
槽管系统安装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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