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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2-04 12:26:41
- SY/T0048-2009
- 现行
标准号:
SY/T 0048-2009
标准名称: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9-12-3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22.31 MB
替代情况:
替代SYT 0048-2000

部分标准内容:
ICS75-010
备案号:2743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0048—2009
代替SY/T0048—2000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s of general plan for petroleum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
2009-1201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0—05—01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一般规定
4.2总体布置
4.3线路布置
5场址选择
5.1一般规定
5.2场址选择
6总平面布置
6.1一般规定
6.2油田生产设施布置
,气田生产设施布置
6.4输油输气管道生产设施布置
6.5辅助生产设施布置
6.6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7竖向设计
-般规定
平坡式竖向设计
阶梯式竖向设计
7.4场地排水…·
7.5土(石)方工程·
8管线综合
8.1一般规定
8.2地下管线布置·
8.3地上管线布置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
.......
油气站场总平面设计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规定绿化用地面积及绿地率的计算规定条文说明
SY/T0048—2009
SY/T0048—2009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使油气田(区块)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总体布置和各类站场总图设计在满足生产、安全及保护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做到节约用地、降低能耗、节省投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订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计划安排和油标委《关于编制2007年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项目和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油标委秘字【2006】10号)的要求对SY/T0048一2000《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与SY/T0048一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气田站场和输油输气管道站场总平面布置的内容;-根据目前站场生产工艺及总图设计技术的发展,对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对标准中涉及其他现行国家标准,内容不一致的部分,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光喜、连洪江、陆勇、李正才、高伟、刘飞军、王瑞泉、甄建超、严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YJ48—1991;
SY/T0048—2000。
1范围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站场总图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要求。SY/T0048—2009
本标准适应于陆上、滩海陆采油气田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总体布置和各类站场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总图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2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9
GB50041
GB50053
GB50058
GB5005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45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SY/T0011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星totalitylayout
总体布置
对油气田(区块)及其外部工程总体关系的协调定位。3.2
总平面布置generallayout
根据站场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及防火安全等要求对装置、建(构)筑物及系统工程相对关系的协调定位。
竖向设计vertical layout
根据站场的生产工艺、运输、管线敷设及排水等要求,结合自然地形对场地标高的设计。3.4
站场station
各类油气井场和各种功能站的总称。1
SY/T0048—2009
场址选择siteselection
对站、库、厂、场位置方案,经过踏勘、勘测,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加以确定的工作过程。3.6
线路选择routeselection
对经过踏勘或勘测的管线、道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线路走向位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的工作过程。
大型油气站场largeoilandgasstation集中处理站(联合站)、天然气处理厂、矿场油库、长输油气管道首末站、压缩机站。3.8
分井计量站(简称计量站)
well -- testing station
油田内完成分井计量油、气、水的站。3.9
交接计量站leasecustodymeteringstation对外销售石油、天然气与用户进行交接计量的站。3.10
接转站pumpingstation
油气收集系统中,主要担负原油增压输送的泵站。3.11
矿场油库leaseoiltankfarms
油田内部储存和外输(运)原油的油库。3.12
centralgatheringstation
集中处理站
油田内部主要对原油、天然气、采出水进行集中处理的站。3.13
集气站gasgatheringstation
对油气田产关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等作业的站。3.14
配气站gasdistribution station在矿场或输气管道上,将商品天然气分配给用户的站。3.15
天然气净化厂natural gas conditioning plant对天然气进行脱硫、脱水、硫磺回收、尾气处理的工厂。3.16
压气站compressorstation
在矿场或输气管道上用压缩机对天然气(油田气)增压的站。3.17
注水站water-injection station向注水井供给注人水和洗并水的站。3.18
采出水处理站producedwatertreatment station为使油气田采出水符合注水水质标准或排放标准,对其进行回收和处理的站。2
输油站oiltransportstation
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一般包括首站、末站、清管站和分输站。3.20
SY/T 0048—2009
输气站gas transmission station输气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末站、压气站、气体接收站和分输站。
管网pipenetwork
在同一地区输送同一种流体的多条相连通的管线的总称,如油管网、气管网、水管网。3.22
管廊pipinglane
多条管线平行敷设在一起的地带。4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4.1一般规定
4.1.1新增产能建设工程的油气田(区块),应根据批准的油气田(区块)开发方案和周围地区勘探成果,进行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的总体布置设计。4.1.2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总体布置应以油气集输系统为主体,根据采油(气)工艺要求,统筹考虑注水、注气、采出水处理、供排水及消防、供配电、通信与自控、道路、生产维护与生活基地等配套工程。
4.1.3新开发油气田(区块)的总体布置设计,应综合考虑周边油气田建设现状和规划。4.1.4应对油气田(区块)所处位置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地方因素、油气产品需求等条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工程建设必备的资料。宜具有足够范围的1:10000和1:50000的地形图。
4.1.5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在满足油气田生产的同时,还应兼顾当地工农业的发展,协调作好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4.1.6油气田工程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4.2总体布置
4.2.1地面工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各类站场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开发设计、采油(气)工艺设计和对产品的要求,结合地形条件统一规划布置。站场宜联合布置。4.2.2采用聚合物驱开发且面积较大的油田,应采用集中配制、分散注人的布局模式。对于开发面积较小的油田,可建成配制、注人合一的配注站。4.2.3聚合物集中配制站在建设上应与注聚工程开发规划统一安排;站址宜按照其服务范围尽可能布置在区域中心位置。
4.2.4油气田油气输送管道的首站宜与相应的矿场油库、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联合布置,其位置应满足原油、天然气外输方向的要求。4.2.5铁路外运原油库宜布置在油气区边缘,其位置应有利于铁路专用线和接轨站相接,距接轨站宜大于1km。
4.2.6需在油气田内建设的其他大型系统工程,如石化厂、发电厂等,应布置在油气藏区域之外。4.2.7油气田水源建设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地面生产和生活用水水质、水量要求,在掌握地下水储量分布或江河湖泊、人工水库地面水文资料的基础上确定水源、水厂、供水泵站的位置,并同时根3
SY/T0048—2009
据需求确定供水干、支管网的走向。4.2.8防洪排涝方式和防洪堤、干渠走向应根据油气田(区块)所处地区的洪涝历史和自然环境条件,在符合所在江河流域防洪规划前提下,结合油气田内部道路布置综合确定。4.2.9新建变配电所和自备电站的数量、规模,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用电需求,结合周边电源现状和发展规划,确定其位置及电网分布和走向。4.2.10油气田通信站(局)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的开发布局进行设置,通信中心站应与油气田管理机构布置在一起。
4.2.11油气田(区块)专用道路等级和路网应根据油气田(区块)油气水井、站场的布置及生产管理和生活区建设的要求,结合地方道路现状及规划确定。4.2.12新成立的油气田(区块)的一级管理机构、生活基地应离开油田布井范围,宜设在油田附近人口聚居的城镇,相对集中配套建设。生活基地宜位于排放有害气体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2.13油气田(区块)内绿化设计,应与国家和地方绿化工程协调一致。4.3线路布置
4.3.1各种管道、供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包括埋地电缆、光缆),宜以道路为骨架形成线路走廊带。
4.3.2原油和天然气埋地集输管道同铁路平行敷设时,距铁路用地范围边界应符合GB50183中7.1.6的规定。
4.3.3油田内部埋地敷设的原油、稳定轻烃、20℃时饱和蒸气压力小于0.1MPa的天然气凝析液、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的油田气集输管道与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符合GB50183中7.2.1的规定。
4.3.420℃时饱和蒸气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管径小于或等于DN200的埋地天然气凝液管道与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GB50183中7.2.2的规定。4.3.5管线跨越油田区域内人行通道、公路、铁路和电气化铁路时,其架空结构的最下缘净空高度应符合GB50459的规定。
5场址选择
5.1一般规定
5.1.1各类站场的选址工作,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油气田地面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按照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大型站场应有选址报告。5.1.2大型油气站场选址,应考虑交通运输、水源、电源、公用设施和生活基地等依托条件。生活基地宜靠近生产管理机构或城镇,站场区与生活基地之间应有方便的通勤条件。5.1.3站场址选择应合理使用土地,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
5.1.4站场址选择应符合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产生的废气、含油污水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产生噪声的站场,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医疗区。站场址与相邻企业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5.1.5油气站场场址宜远离江、河、湖泊。当确需相邻建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状态下对水体的污染。
5.2场址选择
5.2.1油气输送管道首、末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a)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首站的选址宜与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和矿场油库的位置相协调,其位置应根据油气管网和外输方向等因素,综合确定。4
SY/T0048—2009
b)原油输送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炼油厂原油库、铁路转运库、港口原油库的位置相协调。c)成品油输送管道首站的选址宜与供应源油库的位置相结合。d)成品油输送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商业油库的位置相结合。e)天然气输送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用户门站的位置相结合。5.2.2铁路外运矿场油库选址,应按4.2.5执行。5.2.3油气输送管道分输站宜根据用户情况合理选址。5.2.4站场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5.2.5站场址宜选在易于排除地面水的地段。5.2.6站场址应满足该站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并应根据站场的发展要求留出必要的发展用地。在山区采用开山填沟营造人工场地时,应避开山洪流经的沟谷。5.2.7散发油气的站场场址,宜位于城镇、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不应位于窝风地段。
5.2.8各类站场不应在下列区域内选址:a)发震断层和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b)IV级自重湿陷性黄土、新近堆积黄土,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c)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d)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e)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f)对飞机起落、电台通信、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天文观察等设施有影响的地区。g)重要军事设施的防护区。
h)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i)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采矿陷落(错动)区。i)对站场环境、劳动安全卫生有威胁的区域,如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或大量有害气体的地域,传染病和地方病流行区域;有爆破作业的危险区。k)堤、坝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当不可避免确需在上述地区选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6总平面布置
6.1一般规定
6.1.1站场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基础上,应结合场地地形、工程地质、风向等因素因地制宜进行布置,做到安全、环保、紧凑。6.1.2各类油气站场(含采出水处理站场)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问距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6.1.3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宜根据不同生产功能和特点分别相对集中布置,功能分区明确。
6.1.4各类站场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节约用地。站场的生产设施宜采取联合装置,对生产联系密切、性质相近的单体建筑,在满足生产要求、符合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合并建设联合厂房和多层厂房。
6.1.5中小型站场(接转站、集气站、油气输送管道中间站等),其土地利用系数应不小于45%。大型油气站场的土地利用系数应不小于60%。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见附录A。6.1.6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为建筑物尽量创造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6.1.7散发有害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1.8油罐区(组)宜布置在站场边缘地势较低处,且宜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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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加热炉宜布置在站区边缘,并宜位于散发油气生产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1.10产生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应远离人员集中和要求安静的场所。6.1.11全站场的天然气放空管或火炬,应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全站性重要设施,其距离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并应位于站场外地势较高处和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1.12油气站场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考虑。当区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标高应比按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包括塑水和风浪袭击高度)高0.5m,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提高主要设备和建筑物标高的方法。防洪设计重现期按表1规定值采用。
表1防洪设计标准
站场名称
采油井、采气井、注气井、注水井分井计量站、接转站、放水站、集气站、配气站、增压站、计量站、配水间集中处理站、原油稳定站、原油脱水站、矿场油库、天然气凝液回收工厂、注气站、天然气处理厂、输送油气管道的各类站场设计重现期,年
5~10
6.1.13在山区或山前建站时,可根据地形情况设置截洪沟、拦洪坝,截洪沟不宜穿过场区。6.1.14站场总平面布置应适当考虑场区的绿化。一般地区的大型站场的绿地率不宜小于15%。绿地率的计算见附录B。
6.1.15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列出下列常用主要技术指标:a)站场用地面积(m2);
b)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m2);c)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2);d)绿化用地面积(m2);
e)土地利用系数(%);
f)绿地率(%)。
6.2油田生产设施布置
6.2.1油气生产设施布置:
a)同一生产区内,在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和防火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缩小工艺设施之间的距离和道路宽度,工艺装置宜联合设置。b)进出站场的油气管线阀组应靠近站场边缘。c)大型油气站场的中心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布置在油气生产工艺装置、储油罐区和油品装卸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2)周围不应有造成地面产生振幅为0.1mm、频率为25Hz以上的连续性振源;3)控制室外墙距主干道边缘不应小于10m;4)控制室不应与高压配电室、压缩机室、鼓风机室和化学药品库毗邻布置。6.2.2水处理及注水设施布置:
a)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宜与油田注水、原油脱水设施相毗邻,且宜布置在油气生产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b)注水泵房、脱氧水泵房、水处理操作间、聚合物配制注入厂房和其他设施,其建筑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c)含油污水罐宜与原油脱水系统的含水原油罐相邻。以电为动力的水处理泵房宜与电动注水6
泵房相联合,宜与该系统的值班、配电、水质化验室组成联合的建筑。SY/T0048—2009
d)除油罐及过滤罐宜分组布置,过滤罐距除油罐和清水罐的净距不应小于4m。两个过滤罐或两个除油罐共用一个阀室时,在满足管线安装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缩短两罐间的净距。e)在真空脱氧塔一侧布置缓冲水罐、循环水罐和脱氧水泵房时,应在塔架另一侧留有检修场地。6.2.3储存设施布置:
a)储罐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有油品灌装作业的站场,油罐区宜靠近装油设施。当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地形高差自流灌装。b)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天然气凝液、稳定轻烃压力储罐组,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地带,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明火地点,并应位于站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避开窝风地段。c)液化石油气压力储罐和天然气凝液、稳定轻烃压力储罐不应与常压油品储罐同组布置。6.2.4装卸设施布置:
a)油品和液化石油气装卸设施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b)铁路中心线至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44m,装油栈桥第一个鹤管距铁路大门,不应小于20m。
c)铁路装卸场不考虑机车通行,只允许在铁路作业线的一侧设置装卸油品的栈桥,铁路中心线至装卸油品栈桥边缘的距离,在高出轨面1.1m~3.0m范围的空间内不应小于2.0m;在高出轨面3.0m以上不应小于1.85m。在铁路无栈桥的一侧,其中心线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3.5m。
d)在一座装卸油品栈桥的两侧分别建设两条铁路作业线时,两条铁路作业线的中心距离不宜大于6m
e)卸油零位罐距铁路作业线中心线不应小于6m,零位罐的排气孔与卸油鹤管的距离不应小手10m。
f)液化石油气汽车装卸台宜布置在场区边部。在操作区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车辆进出口宜分别设置。6.3气田生产设施布置
6.3.1仪表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工具间、阴极保护间等宜合并为综合值班室建设。高含硫气田内部集输站场的综合值班室应在站外选址建设,应位于站外地势较高处,方便交通运输,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6:3.2综合值班室应布置在站场主要进出口附近,山墙宜面对工艺装置区或井口装置区。工艺装置区、进(出)站阀组区、水套炉、放空分液罐、可燃气体压缩机及压缩机房等建构筑物应布置在远离站场主要进出口处
6.3.3进、出站阀组区应布置在站区边缘。6.3.4站场除主要出人口一侧的围墙外,在另外三侧围墙选择合适的位置宜至少设置一座逃生门。逃生门宜选择在站外地势较高、方便出入处。逃生门宜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3.5天然气净化厂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SY/T0011的要求。6.4输油输气管道生产设施布置
6.4.1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与油气管道进出站场的位置协调一致,保障进出站管道的顺畅。6.4.2原油输送管道站场的阀组区宜靠近站场边缘;泵房(区、棚)的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宜靠近动力源。
6.4.3成品油输送管道站场混油处理区宜布置在站场边部地势较低处,宜独立成区,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4.4天然气输送管道站场主要设施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a)进出站安全切断阀布置在工艺操作区附近的侧面,位于能够方便紧急切断进出站场管线的7
SY/T0048—2009
地段。
b)工艺操作区应布置在进出管线方便、地势平坦的位置,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c)加压站的压缩机厂房及其系统的布置,既要保持与工艺操作区的紧密联系,又要防止噪声对操作人员及生活区的干扰。
6.5辅助生产设施布置
6.5.135kV及以上的变电所布置应符合GB50059的有关规定;应布置在有利于高压架空线、电缆线进出的场区边部,宜靠近负荷中心;应远离散发水雾、蒸汽、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并应布置在散发油气生产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5.2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和配电室的布置,应符合GB50053及GB50183的有关规定。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6.5.3热动力设施和锅炉房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在场区边部,位于散发油气生产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锅炉房的布置尚应符合GB50041的有关规定。6.5.4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GB50029的有关规定。6.5.5通信微波塔应靠近微波机房,并应远离变电所、发电机房、压缩机房、输油泵房等干扰源。6.5.6消防水泵房宜与消防泡沫泵房合建,其位置宜布置在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与各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6.5.7化学药剂储存及卸车作业设施宜靠近其使用地点设置;应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重要设施,并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5.8循环水设施应布置在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变配电所及其他对防潮、防水要求严格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位于酸性气体排放口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5.9机械通风凉水塔的进风面宜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平行。天然气处理厂的循环水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机械通风凉水塔、循环水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序
建(构)筑物名称
变电所(至设计边界线)
变配电装置
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
场区内道路(至路边缘)
站场围墙
最小距离,mWww.bzxZ.net
注1:表列最小距离:凉水塔自塔外缘起算;建筑物除注明者外,均自外墙轴线起算。注2:本表同一栏内列有两个数值者,分母为变、配电站位于凉水塔的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的要求;分子为变、配电站位于凉水塔的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的要求。注3:表列最小距离不包括处理能力在50m/h~100m2/h及以下的机械通风凉水塔或小型玻璃钢凉水塔。6.5.10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的平均值在-10℃以下的地区,凉水塔宜布置在邻近主要道路的冬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6.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6.6.1场区内道路的布置应与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相结合,并应与场外道路有顺畅方便的连接。大型油气站场宜环形布置,中小型站场和受地形条件限制的站场,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回车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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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2743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004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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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 specifications of general plan for petroleum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
2009-1201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0—05—01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一般规定
4.2总体布置
4.3线路布置
5场址选择
5.1一般规定
5.2场址选择
6总平面布置
6.1一般规定
6.2油田生产设施布置
,气田生产设施布置
6.4输油输气管道生产设施布置
6.5辅助生产设施布置
6.6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7竖向设计
-般规定
平坡式竖向设计
阶梯式竖向设计
7.4场地排水…·
7.5土(石)方工程·
8管线综合
8.1一般规定
8.2地下管线布置·
8.3地上管线布置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
.......
油气站场总平面设计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规定绿化用地面积及绿地率的计算规定条文说明
SY/T0048—2009
SY/T0048—2009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使油气田(区块)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总体布置和各类站场总图设计在满足生产、安全及保护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做到节约用地、降低能耗、节省投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订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计划安排和油标委《关于编制2007年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项目和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油标委秘字【2006】10号)的要求对SY/T0048一2000《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与SY/T0048一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气田站场和输油输气管道站场总平面布置的内容;-根据目前站场生产工艺及总图设计技术的发展,对标准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对标准中涉及其他现行国家标准,内容不一致的部分,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光喜、连洪江、陆勇、李正才、高伟、刘飞军、王瑞泉、甄建超、严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YJ48—1991;
SY/T0048—2000。
1范围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站场总图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要求。SY/T0048—2009
本标准适应于陆上、滩海陆采油气田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总体布置和各类站场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总图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2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9
GB50041
GB50053
GB50058
GB5005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45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SY/T0011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星totalitylayout
总体布置
对油气田(区块)及其外部工程总体关系的协调定位。3.2
总平面布置generallayout
根据站场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及防火安全等要求对装置、建(构)筑物及系统工程相对关系的协调定位。
竖向设计vertical layout
根据站场的生产工艺、运输、管线敷设及排水等要求,结合自然地形对场地标高的设计。3.4
站场station
各类油气井场和各种功能站的总称。1
SY/T0048—2009
场址选择siteselection
对站、库、厂、场位置方案,经过踏勘、勘测,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加以确定的工作过程。3.6
线路选择routeselection
对经过踏勘或勘测的管线、道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线路走向位置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的工作过程。
大型油气站场largeoilandgasstation集中处理站(联合站)、天然气处理厂、矿场油库、长输油气管道首末站、压缩机站。3.8
分井计量站(简称计量站)
well -- testing station
油田内完成分井计量油、气、水的站。3.9
交接计量站leasecustodymeteringstation对外销售石油、天然气与用户进行交接计量的站。3.10
接转站pumpingstation
油气收集系统中,主要担负原油增压输送的泵站。3.11
矿场油库leaseoiltankfarms
油田内部储存和外输(运)原油的油库。3.12
centralgatheringstation
集中处理站
油田内部主要对原油、天然气、采出水进行集中处理的站。3.13
集气站gasgatheringstation
对油气田产关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等作业的站。3.14
配气站gasdistribution station在矿场或输气管道上,将商品天然气分配给用户的站。3.15
天然气净化厂natural gas conditioning plant对天然气进行脱硫、脱水、硫磺回收、尾气处理的工厂。3.16
压气站compressorstation
在矿场或输气管道上用压缩机对天然气(油田气)增压的站。3.17
注水站water-injection station向注水井供给注人水和洗并水的站。3.18
采出水处理站producedwatertreatment station为使油气田采出水符合注水水质标准或排放标准,对其进行回收和处理的站。2
输油站oiltransportstation
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一般包括首站、末站、清管站和分输站。3.20
SY/T 0048—2009
输气站gas transmission station输气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末站、压气站、气体接收站和分输站。
管网pipenetwork
在同一地区输送同一种流体的多条相连通的管线的总称,如油管网、气管网、水管网。3.22
管廊pipinglane
多条管线平行敷设在一起的地带。4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4.1一般规定
4.1.1新增产能建设工程的油气田(区块),应根据批准的油气田(区块)开发方案和周围地区勘探成果,进行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的总体布置设计。4.1.2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总体布置应以油气集输系统为主体,根据采油(气)工艺要求,统筹考虑注水、注气、采出水处理、供排水及消防、供配电、通信与自控、道路、生产维护与生活基地等配套工程。
4.1.3新开发油气田(区块)的总体布置设计,应综合考虑周边油气田建设现状和规划。4.1.4应对油气田(区块)所处位置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地方因素、油气产品需求等条件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工程建设必备的资料。宜具有足够范围的1:10000和1:50000的地形图。
4.1.5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在满足油气田生产的同时,还应兼顾当地工农业的发展,协调作好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4.1.6油气田工程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4.2总体布置
4.2.1地面工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各类站场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开发设计、采油(气)工艺设计和对产品的要求,结合地形条件统一规划布置。站场宜联合布置。4.2.2采用聚合物驱开发且面积较大的油田,应采用集中配制、分散注人的布局模式。对于开发面积较小的油田,可建成配制、注人合一的配注站。4.2.3聚合物集中配制站在建设上应与注聚工程开发规划统一安排;站址宜按照其服务范围尽可能布置在区域中心位置。
4.2.4油气田油气输送管道的首站宜与相应的矿场油库、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联合布置,其位置应满足原油、天然气外输方向的要求。4.2.5铁路外运原油库宜布置在油气区边缘,其位置应有利于铁路专用线和接轨站相接,距接轨站宜大于1km。
4.2.6需在油气田内建设的其他大型系统工程,如石化厂、发电厂等,应布置在油气藏区域之外。4.2.7油气田水源建设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地面生产和生活用水水质、水量要求,在掌握地下水储量分布或江河湖泊、人工水库地面水文资料的基础上确定水源、水厂、供水泵站的位置,并同时根3
SY/T0048—2009
据需求确定供水干、支管网的走向。4.2.8防洪排涝方式和防洪堤、干渠走向应根据油气田(区块)所处地区的洪涝历史和自然环境条件,在符合所在江河流域防洪规划前提下,结合油气田内部道路布置综合确定。4.2.9新建变配电所和自备电站的数量、规模,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用电需求,结合周边电源现状和发展规划,确定其位置及电网分布和走向。4.2.10油气田通信站(局)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的开发布局进行设置,通信中心站应与油气田管理机构布置在一起。
4.2.11油气田(区块)专用道路等级和路网应根据油气田(区块)油气水井、站场的布置及生产管理和生活区建设的要求,结合地方道路现状及规划确定。4.2.12新成立的油气田(区块)的一级管理机构、生活基地应离开油田布井范围,宜设在油田附近人口聚居的城镇,相对集中配套建设。生活基地宜位于排放有害气体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2.13油气田(区块)内绿化设计,应与国家和地方绿化工程协调一致。4.3线路布置
4.3.1各种管道、供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包括埋地电缆、光缆),宜以道路为骨架形成线路走廊带。
4.3.2原油和天然气埋地集输管道同铁路平行敷设时,距铁路用地范围边界应符合GB50183中7.1.6的规定。
4.3.3油田内部埋地敷设的原油、稳定轻烃、20℃时饱和蒸气压力小于0.1MPa的天然气凝析液、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的油田气集输管道与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符合GB50183中7.2.1的规定。
4.3.420℃时饱和蒸气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管径小于或等于DN200的埋地天然气凝液管道与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GB50183中7.2.2的规定。4.3.5管线跨越油田区域内人行通道、公路、铁路和电气化铁路时,其架空结构的最下缘净空高度应符合GB50459的规定。
5场址选择
5.1一般规定
5.1.1各类站场的选址工作,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油气田地面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按照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大型站场应有选址报告。5.1.2大型油气站场选址,应考虑交通运输、水源、电源、公用设施和生活基地等依托条件。生活基地宜靠近生产管理机构或城镇,站场区与生活基地之间应有方便的通勤条件。5.1.3站场址选择应合理使用土地,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
5.1.4站场址选择应符合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产生的废气、含油污水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产生噪声的站场,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医疗区。站场址与相邻企业和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5.1.5油气站场场址宜远离江、河、湖泊。当确需相邻建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状态下对水体的污染。
5.2场址选择
5.2.1油气输送管道首、末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a)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首站的选址宜与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和矿场油库的位置相协调,其位置应根据油气管网和外输方向等因素,综合确定。4
SY/T0048—2009
b)原油输送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炼油厂原油库、铁路转运库、港口原油库的位置相协调。c)成品油输送管道首站的选址宜与供应源油库的位置相结合。d)成品油输送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商业油库的位置相结合。e)天然气输送管道末站的选址宜与用户门站的位置相结合。5.2.2铁路外运矿场油库选址,应按4.2.5执行。5.2.3油气输送管道分输站宜根据用户情况合理选址。5.2.4站场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5.2.5站场址宜选在易于排除地面水的地段。5.2.6站场址应满足该站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并应根据站场的发展要求留出必要的发展用地。在山区采用开山填沟营造人工场地时,应避开山洪流经的沟谷。5.2.7散发油气的站场场址,宜位于城镇、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不应位于窝风地段。
5.2.8各类站场不应在下列区域内选址:a)发震断层和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b)IV级自重湿陷性黄土、新近堆积黄土,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c)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d)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e)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f)对飞机起落、电台通信、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天文观察等设施有影响的地区。g)重要军事设施的防护区。
h)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保护区。i)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采矿陷落(错动)区。i)对站场环境、劳动安全卫生有威胁的区域,如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或大量有害气体的地域,传染病和地方病流行区域;有爆破作业的危险区。k)堤、坝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当不可避免确需在上述地区选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6总平面布置
6.1一般规定
6.1.1站场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基础上,应结合场地地形、工程地质、风向等因素因地制宜进行布置,做到安全、环保、紧凑。6.1.2各类油气站场(含采出水处理站场)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问距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6.1.3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宜根据不同生产功能和特点分别相对集中布置,功能分区明确。
6.1.4各类站场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节约用地。站场的生产设施宜采取联合装置,对生产联系密切、性质相近的单体建筑,在满足生产要求、符合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合并建设联合厂房和多层厂房。
6.1.5中小型站场(接转站、集气站、油气输送管道中间站等),其土地利用系数应不小于45%。大型油气站场的土地利用系数应不小于60%。土地利用系数的计算见附录A。6.1.6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为建筑物尽量创造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6.1.7散发有害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1.8油罐区(组)宜布置在站场边缘地势较低处,且宜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5
SY/T0048—2009
6.1.9加热炉宜布置在站区边缘,并宜位于散发油气生产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1.10产生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应远离人员集中和要求安静的场所。6.1.11全站场的天然气放空管或火炬,应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全站性重要设施,其距离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并应位于站场外地势较高处和场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1.12油气站场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考虑。当区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标高应比按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包括塑水和风浪袭击高度)高0.5m,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提高主要设备和建筑物标高的方法。防洪设计重现期按表1规定值采用。
表1防洪设计标准
站场名称
采油井、采气井、注气井、注水井分井计量站、接转站、放水站、集气站、配气站、增压站、计量站、配水间集中处理站、原油稳定站、原油脱水站、矿场油库、天然气凝液回收工厂、注气站、天然气处理厂、输送油气管道的各类站场设计重现期,年
5~10
6.1.13在山区或山前建站时,可根据地形情况设置截洪沟、拦洪坝,截洪沟不宜穿过场区。6.1.14站场总平面布置应适当考虑场区的绿化。一般地区的大型站场的绿地率不宜小于15%。绿地率的计算见附录B。
6.1.15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列出下列常用主要技术指标:a)站场用地面积(m2);
b)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m2);c)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2);d)绿化用地面积(m2);
e)土地利用系数(%);
f)绿地率(%)。
6.2油田生产设施布置
6.2.1油气生产设施布置:
a)同一生产区内,在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和防火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缩小工艺设施之间的距离和道路宽度,工艺装置宜联合设置。b)进出站场的油气管线阀组应靠近站场边缘。c)大型油气站场的中心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布置在油气生产工艺装置、储油罐区和油品装卸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2)周围不应有造成地面产生振幅为0.1mm、频率为25Hz以上的连续性振源;3)控制室外墙距主干道边缘不应小于10m;4)控制室不应与高压配电室、压缩机室、鼓风机室和化学药品库毗邻布置。6.2.2水处理及注水设施布置:
a)油田采出水处理设施宜与油田注水、原油脱水设施相毗邻,且宜布置在油气生产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b)注水泵房、脱氧水泵房、水处理操作间、聚合物配制注入厂房和其他设施,其建筑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c)含油污水罐宜与原油脱水系统的含水原油罐相邻。以电为动力的水处理泵房宜与电动注水6
泵房相联合,宜与该系统的值班、配电、水质化验室组成联合的建筑。SY/T0048—2009
d)除油罐及过滤罐宜分组布置,过滤罐距除油罐和清水罐的净距不应小于4m。两个过滤罐或两个除油罐共用一个阀室时,在满足管线安装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缩短两罐间的净距。e)在真空脱氧塔一侧布置缓冲水罐、循环水罐和脱氧水泵房时,应在塔架另一侧留有检修场地。6.2.3储存设施布置:
a)储罐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有油品灌装作业的站场,油罐区宜靠近装油设施。当有条件时,应充分利用地形高差自流灌装。b)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天然气凝液、稳定轻烃压力储罐组,应布置在站场的边缘地带,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明火地点,并应位于站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避开窝风地段。c)液化石油气压力储罐和天然气凝液、稳定轻烃压力储罐不应与常压油品储罐同组布置。6.2.4装卸设施布置:
a)油品和液化石油气装卸设施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b)铁路中心线至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44m,装油栈桥第一个鹤管距铁路大门,不应小于20m。
c)铁路装卸场不考虑机车通行,只允许在铁路作业线的一侧设置装卸油品的栈桥,铁路中心线至装卸油品栈桥边缘的距离,在高出轨面1.1m~3.0m范围的空间内不应小于2.0m;在高出轨面3.0m以上不应小于1.85m。在铁路无栈桥的一侧,其中心线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3.5m。
d)在一座装卸油品栈桥的两侧分别建设两条铁路作业线时,两条铁路作业线的中心距离不宜大于6m
e)卸油零位罐距铁路作业线中心线不应小于6m,零位罐的排气孔与卸油鹤管的距离不应小手10m。
f)液化石油气汽车装卸台宜布置在场区边部。在操作区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车辆进出口宜分别设置。6.3气田生产设施布置
6.3.1仪表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工具间、阴极保护间等宜合并为综合值班室建设。高含硫气田内部集输站场的综合值班室应在站外选址建设,应位于站外地势较高处,方便交通运输,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6:3.2综合值班室应布置在站场主要进出口附近,山墙宜面对工艺装置区或井口装置区。工艺装置区、进(出)站阀组区、水套炉、放空分液罐、可燃气体压缩机及压缩机房等建构筑物应布置在远离站场主要进出口处
6.3.3进、出站阀组区应布置在站区边缘。6.3.4站场除主要出人口一侧的围墙外,在另外三侧围墙选择合适的位置宜至少设置一座逃生门。逃生门宜选择在站外地势较高、方便出入处。逃生门宜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3.5天然气净化厂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SY/T0011的要求。6.4输油输气管道生产设施布置
6.4.1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与油气管道进出站场的位置协调一致,保障进出站管道的顺畅。6.4.2原油输送管道站场的阀组区宜靠近站场边缘;泵房(区、棚)的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要求,宜靠近动力源。
6.4.3成品油输送管道站场混油处理区宜布置在站场边部地势较低处,宜独立成区,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4.4天然气输送管道站场主要设施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a)进出站安全切断阀布置在工艺操作区附近的侧面,位于能够方便紧急切断进出站场管线的7
SY/T0048—2009
地段。
b)工艺操作区应布置在进出管线方便、地势平坦的位置,且位于站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c)加压站的压缩机厂房及其系统的布置,既要保持与工艺操作区的紧密联系,又要防止噪声对操作人员及生活区的干扰。
6.5辅助生产设施布置
6.5.135kV及以上的变电所布置应符合GB50059的有关规定;应布置在有利于高压架空线、电缆线进出的场区边部,宜靠近负荷中心;应远离散发水雾、蒸汽、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并应布置在散发油气生产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5.2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和配电室的布置,应符合GB50053及GB50183的有关规定。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GB50058的有关规定。6.5.3热动力设施和锅炉房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在场区边部,位于散发油气生产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锅炉房的布置尚应符合GB50041的有关规定。6.5.4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GB50029的有关规定。6.5.5通信微波塔应靠近微波机房,并应远离变电所、发电机房、压缩机房、输油泵房等干扰源。6.5.6消防水泵房宜与消防泡沫泵房合建,其位置宜布置在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与各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6.5.7化学药剂储存及卸车作业设施宜靠近其使用地点设置;应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重要设施,并位于其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5.8循环水设施应布置在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变配电所及其他对防潮、防水要求严格设施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位于酸性气体排放口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5.9机械通风凉水塔的进风面宜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平行。天然气处理厂的循环水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机械通风凉水塔、循环水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序
建(构)筑物名称
变电所(至设计边界线)
变配电装置
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
场区内道路(至路边缘)
站场围墙
最小距离,mWww.bzxZ.net
注1:表列最小距离:凉水塔自塔外缘起算;建筑物除注明者外,均自外墙轴线起算。注2:本表同一栏内列有两个数值者,分母为变、配电站位于凉水塔的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的要求;分子为变、配电站位于凉水塔的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的要求。注3:表列最小距离不包括处理能力在50m/h~100m2/h及以下的机械通风凉水塔或小型玻璃钢凉水塔。6.5.10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的平均值在-10℃以下的地区,凉水塔宜布置在邻近主要道路的冬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6.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6.6.1场区内道路的布置应与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相结合,并应与场外道路有顺畅方便的连接。大型油气站场宜环形布置,中小型站场和受地形条件限制的站场,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回车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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