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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空气净化器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3 03:03:25
  • GB/T18801-200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8801-2008

  • 标准名称:

    空气净化器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8-12-30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71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20页
  • 标准价格:

    18.0 元
  • 出版日期:

    2009-09-01
  • 计划单号:

    20072959-T-607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2-08-05
  • 起草人:

    马德军、鲁建国、陈卉、宋力强、曾文礼、朱焰、孙鹏、刘武全
  •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相关标签:

    空气 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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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本标准也适用于在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汽车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具有医疗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GB/T 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 GB/T18801-200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97.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801—2008
代替GB/T188012002
空气净化器
Aircleaner
2008-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数码伪
2009-09-01实施
GB/T18801—2008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实验室结构及设备
计算方法
空气净化器实验室操作程序
-TTKAONiTKAca-
本标准是对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的修订。本标准代替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本标准和GB/T18801-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范围中增加不适用的器具类型;GB/T18801—2008
增加3.4净化能效、3.5总净化能效、3.10空气污染物的术语和定义;增加5.6.2.1空气净化器固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增加5.6.2.2空气净化器气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增加5.6.2.3多功能式空气净化器空气污染物总净化效能分级;增加6.2.1、6.2.2、6.2.3仪器设备精度;增加6.8.2、6.8.3和6.8.4。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鲁建国、陈卉、朱力强、曾文礼、朱焰、孙鹏、刘武全。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2年9月,本次是对GB/T18801一2002的第一次修订。I
1范围
气净化器
GB/T18801—2008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本标准也适用丁在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汽车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医疗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丁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2003,IDT)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4214.1一2000声学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0704-1:1997,EQV)
GB4706.4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5-1999,IEC60335-2-65:2005,IDT
GB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GB/T13306标牌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空气净化器
aircleaner
对室内空气中的固态污染物、气态污染物等具有一定去除能力的电器装置。3.2
multifunctionaircleaner
多功能式空气净化器
可去除两种或两种以上空气污染物的空气净化器。-TTKAONiT KAca-
GB/T18801—2008
洁净空气量cleanairdeliveryrate表征空气净化器净化能力的参数,用单位时间提供洁净空气的量值表示(简称CADR),用字母Q表示,以立方米每小时(m/h)为单位。3.4
净化效能efficiencyof clean
空气净化器单位功耗所产生的洁净空气量,用字母刀表示,以立方米每小时瓦(m/h·W)为单位。3.5
total efficiency of elean
总净化效能
多功能式空气净化器单位功耗所产生的去除各种空气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的总和,用字母表)为单位
示,以立方米每小时瓦(m/h·
自然哀减
natural de
在实验室内,由于沉降附案
和表面沉科
总衰减totaldee
中的污染物浓度的降低。
在试验时,实验室内气中的污染物的自然衰减和被运行中的空气净化器去除活染物总浓度的降低。
Celuiepan
净化寿命
当空气净化器
更换式净化部件运行到去除某一种空气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降低至初始值的50%时,累计所使用
寸间即为空气净化器(或可更换式净化部件)去除该污染物的净化寿命·用天或月的时
表示。
实验室testchamber
用于测定空气净件
会除空气中污染物性能的实验室,其规格见附录A空气污染物airpouutant
空气污染物是指出手人学动或自然过程排人空气的并对人类或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物质。一般分固态污染物和气态污奖物两大类,固态污染物常见的有粉尘、烟寒等(通常称为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常见的有装修污染产生的用能、氮、挥发性有机物等。4
产品分类
4.1型式
按净化原连分类:
a)G-过滤式
b)X-吸附式;
L-络合式;
11-化学催化式:
P-光催化式;
DJ-静电式;
g)N负离子式,
h)D等离子式:
i)F-复合式:
iQ其他类型。
GB/T18801--2008
注1:复合式指采用2种或2种以上净化原理,可者除2种或2种以上室气污染物的空气净化器。注2:若空气净化器采用2种或2种以上净化原理,但去除的空气污染物只有一种,则可按贡献最大的净化原理分类。
4.2规格
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单位m/h。4.3产品型号表示
设计代号.用文字母A,B.C,原型省略;规格代号:洁净空气量,单位m*/h;系列代号.以英文字母A、B.C..和阿拉伯数字0.1.2.3的任意组合表示;
型式代号:按净化原理分:
名称代号:空气净化器的两个汉语拼音字头。型号示例:
KIGT20即洁空气量为23m/h的T累列过滤式空气净化器,原型设计。KJFOA30B即洁净空气量为30m/h的OA系列复合式空气净化器,第二次改进计。5技术要求
5.1外观
空气净化器外观不应有指纹、划痕、气泡和缩孔等缺陷。主要部件应使用安全无害、无异味、不造成二次污染材料制作,并坚固、耐用。5.2试运转
按照空气净化器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应能正常工作,并能完成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述功能(关于这些功能的技术要求,如本标准未规定,可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
5.3洁净空气量
空气净化器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空气净化器对于可去除的每一种空气污染物都有一个对应的洁净空气量,洁净空气量与去除的空气污染物应对应标注。
5.4净化寿命
空气净化器(或可更换式净化部件)的净化寿命实测值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5.5噪声
空气净化器洁净空气量与噪声对应关系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洁净空气量(CADR)/(m/h)
150Q40m
声功率级/dB(A)
注:如果空气净化器可去除多种污染物时,则可按最大CADR值对应表中的声值。3
-TTTKAONiT KAca-
GB/T188012008
5.6净化效能分级及限值
5.6.1净化效能
空气净化器净化效能按式(1)计算:式中:
净化效能,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瓦[m/(h·W)」Q
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功率实测值,单位为(W)。
---(1)
注:空气净化器若具有可分高的其借功能,则净化效能计算时的实测功率,只考虑实现净化功能所消耗的动率值。5.6.2净化效能分级
空气净化器净化效能根据单位能耗产生的洁净空气量由高到低分为A、C、D4级,具体指标见表2、表3及表4。
污集物净化效能分级见表2,
5.6.2.1空气净化器固态
净化数能导级
空气净件
东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见表3
能等级Www.bzxZ.net
净化效能(力范围/m/chw)
7≥.2.00
净化效能范国/m
5.6.2.3多功能式空气净代污染物总净化效能分级见表4.C.20n0
多功能式空气净化器空气染物息净化效能按其去除各种污染物洁净室气量的总和标定。其总净化效能分级表见表1。
净化效能等级
5.6.3净化效能限值
净化效能(分范围/m/(h·w)
0.80≤n<1.20
5.6.3.1单一功能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污染物或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应不低丁表2或表3规定的D级。
5.6.3.2多功能空气净化器的去除固态污染物及气态污染物的单一净化效能应不低于表2或表3规4
定的D级,总净化性能应不低于表4规定的D级。注:为实现净化功能以外功能所消耗的电能除外6试验方法
6.1测试的一般条件
a)环境温度:(25土2)℃
b)环境湿度:相对湿度(50士10)%。6.2试验设备
GB/T18801—2008
试验前检查污染物发生、测量和记录等器具,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用仪器仪表的性能、精度、量程应满足被测量的要求。6.2.1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应不低于0.5级,出厂试验应不低于1.0级。
6.2.2测量温度用的温度计,其精度应在0.5℃6.2.3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其精度应在0.5%以内。6.3试验样品
通过视检确认空气净化器外观质量是否付合5.1的要求。如果室内空气净化器的风量是多档可调的,试验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调至性能最佳的运行状态。6.4固态污染物去除试验
用标准香烟烟雾作为固态污染物的尘源,固态污染物浓度以0.3um以上颗粒物总数表示。测试仪器为温湿度仪和激光尘埃粒子计数仪,各仪器需定期校正。测试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应按6.4.1和6.4.2所叙还的试验程序进行6.4.1固态污染物自然衰减试验
a)将待检验的空气净化器放置于附录A实验室中心的台面上(立式空气净化器除外)。把空气净化器调节到试验的工作状态,检验运转正常,然后关闭空气净化器。b)将采样点位置布置好,避开进出风口,离墙接距离应大于0.5m,相对实验室地面高度0.5m~1.5m.同一采样点安置1个或多个采样头并与舱外采样器相连接。确定试验的记录文件。
d)开启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实验空内空气,使颗粒物粒径在0.3um以上的粒子背景浓度小于检测初始浓度的于分之一,同时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待颗粒物背景浓度降低到适合水平6.4,1规定记录颗粒物背景浓度,关闭高效空气过e
滤器和湿度控制装置,启动循环风扇。将标准香烟放人香烟燃烧器内·燃烧器写低压空气源连接,燃烧器香烟烟雾出口连接一根穿过实验室壁的管子,排出的烟雾可被卷人循环风扇搅拌所形成的空气涡流中去。点燃香烟,盖好燃烧器。用低压空气吹送燃烧器中的香烟烟雾持续至达到试验初始浓度6.4.1已规定。然后关闭低压空气源和穿过实验室壁的管子,循环风扇再搅拌10min,使固态污染物混合均匀后关闭循环风扇。↑稍后待循环风扇停止转动,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固态污染物的浓度。一般试验开始时0.3um以上颗粒物的粒子浓度为2×10个/L左右,该测试点的数值作为实验室内的初始浓度c(t=0min)。
g)待实验室内的初始浓度cst一0min)测定后,开始检测试验。检测试验过程中固态污染物浓度每2min测定一次,连续测定20min。要求最少有9个数据点的浓度大于仪器测定下限的2倍。
h)记录试验时实验室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固态污染物的自然衰减常数,按附录B计算。5
TTKAONTKAca-
GB/T18801—2008
确定试验的可靠程度,用相关系数来评价。按附录B计算相关系数R2,要求R≥0.986.4.2
固态污染物的总衰减试验
按6.4.la)至6.4.le)的规定进行试验。a
稍后待循环风扇停止转动,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定固态污染物的浓度。一般试验开始时0.3μm以上颗粒物的粒子浓度为2×10个/L左右。该测试点的数值作为实验室内的初始浓度c(t=0min)
待实验室内的初始浓度c.(t=0min)测定后,开启待检验的空气净化器,开始检测试验。检测c
试验过程中固态污染物的浓度每2min测定一次,连续测定20min。要求最少有9个数据点的粒子浓度大于仪器测定下限2倍。关闭空气净化器。记录试验时实验室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d
固态污染物的总衰减常数按附录B计算。确定试验的可靠程度,用相关系数来评价。按附录B计算相关系数R,要求R≥0.98,f
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计算6.4.3
依据式(2)计算空气净化器去除固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Q=60×(e.-k)×V
式中:
洁净空气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总衰减常数;
自然衰减常数;
实验室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6.5去除气体污染物的试验
测试仪器为温湿度仪、气态污染物采样仪和分析仪器,各仪器需定期校正。-.-.(2)
测试空气净化器去除某一种气体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应按6.4.1和6.4.2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6.5.1气态污染物自然衰减试验
将待检验的空气净化器放置于附录A实验室中心的台面上(立式空气净化器除外)。空气a)
净化器调节到试验的工作状态,检验运转正常,然后关闭空气净化器,b)将采样点位置布置好,避开进出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m,相对实验室地面高度0.5m~1.5m。同采样点安置1个或多个采样头并与舱外采样器相连接。确定试验的记录文件。
启动湿湿度控制装置,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d
将试验用气体污染物发生器连接一根穿过实验室壁的管于,发生的污染物可被卷入循环风扇搅拌所形成的空气涡流中去。待气态污染物浓度达到试验初始浓度[6.4.1f)规定后,关闭发生器,循环风扇再搅拌10min,使气体污染物混合均勾后关闭循环风扇。稍后待循环风扇停止转动,测定气态污染物的浓度,初始(三0)样品浓度计为C。气态污染物fo
采样依据相应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建议每个样品采样量为5L,采样时间为5min。用气体分析仪检测污染物的浓度,浓度应在GB/T188832002中规定的相应气体污染物限值8倍至12倍范围内、
待实验室内的初始样采集完成后,开始试验。试验过程中,每10min采集1次,全部试验时间g)
持续60min。
记录试验时实验室内相对湿度和温度。样品分析按GB/T18883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气体污染物的自然衰减常数,按附录B计算。j
k)确定试验的可靠程度,用相关系数评价。按附录B计算相关系数R2,要求R≥0.98。6
6.5.2气体污染物的总衰减试验
a)按6.5.1a)至6.5.1e的规定进行试验。GB/T18801—2008
稍后待循环风扇停止转动,测定气态污染物的浓度,初始(三0)样品浓度计为C.。气态污染物采样依店相应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建议每个样品采样量为51,采样时间为5min。用气体分析检测污染物的浓度,浓度应在GBT18883一2002中规定的相应的气体污染物限值8倍至12倍范国内,
待实验室内的初始样采集完成后,开启待检验的空气净化器,开始检测试验。检测试验过程中,每10min采集1次,全部试验时间持续60min:d)关闭空气净化器。记录实验室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样品分析按GB/T18883—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e
D按附录B计算气体污染物的总衰减常数kg)确定试验的可靠程度,用相关系数来评价。按附录B计算相关系数R,要求R≥0.986.5.3空气净化器去除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计算按式(2)计算空气净化器去除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6.6净化寿命的试验
6.6.1将得检验的空气净化器放置于附录A实验中心的桌子上(立式空气净化器除外)。把空气净化器调节到试验的工作状态,检查运转正常是否正常,然后关团设在实验室外面的开关。6.6.2按6.4或6.5的规定测定空气净化器去除同态污染物或气体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记录作为初始值
6.6.3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使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状态,启动循环风扇,将试验用固态污染物或气体污架物的发生器连接一根穿过实验室摩的管子,发生的污染物可被卷入循环风扇揽拌所形成的空气涡流中夫。实验室污染物浓度应维持在GB/T18883规定值的100倍以内,在净化寿命的试验过程中,浓度变化应维持在平均值的10%以内。6.64开启待检验的空气净化器,记录时间作为起始时间一0)。空气净化器维继续运行适当的时间间隔,再接6.4或6.5规定测定空气净化器去除固念污染物或气体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一直进行到去除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降低至初始值的50%为止。6.6.5关闭空气净化器。记录试验时实验室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平均值。6.6.6按附录B计算净化寿命。应符合5.4的要求。6.7试运转试验
空气净化器接通电源后,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应符合5.2的要求。6.8噪声试验
6.8.1空气净化器噪声测量在正常使用状态,风量最大的条件下运行,其声学环境,试验条件,测量仪器应符合GR/T4214.1-20C0的相关要求6.8.2空气净化器的运行和放置应符合GB/T4214.120C0第6章的要求。6.8.3空气净化器的声压级的测量应符合GB/T4214.1-2000第7章的要求。6.8.4空气净化器的声压级和声功率级的计算应符合GB/T4214.1一2000第8章的要求: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净化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
7.2.1产品出厂检验的抽检项目见表5安全项目中的电气强度、泄漏电流、接地电阻和序号2、3、4、5项目。
-TKAONTKAca
GB/T18801—2008
7.2.2产品出厂检验抽样应按GB/T2828.1进行。检验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由生产厂和订货方共同商定:
检验项目
安全项目
试运转
洁净空气量
净化寿命
净化效能
GB4706.45中规定的所有安全检验项目。7.3型式试验
不合格分类
7.3.1净化器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经鉴定定型后制造的第1批产品或转厂生产的老产品:技术要求
GB4706.45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一年后再次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试验方法
GB4706.45
型式试验应包括本标准和GB4706,45中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5。型式检验抽样应按GB/T2829进行,检验用的样木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抽取2台,寿命试验另抽1台,共计3台,按每百台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采用判别水平I的1次抽样方案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定和判定数组见表6。表6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质量水平
判定数组
7.4检验样品处理
经出厂检验后·合格样品可作为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产品交付订货方。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每台空气净化器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标牌,标牌按GB/T13306和GB4706.45的相关规定,并标有下列内容:
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标志;产品型号及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输人功率、可去除的每一种污染物及相对应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或总净化效能)等级;
d)制造日期和/或产品编号。
8.2空气净化器应按GB/T191和GB1019的有关规定进行包装。8.3包装箱内应附有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内容详尽,符合GB4706.45和GB5296.2的规定。8.4
8.5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禁止碰撞、挤压,抛扔和强烈的振动以及雨淋,受潮和噪晒GB/T18801-2008
8.6空气净化器应贮存于十爆燥、通风、无腐蚀性及爆炸性气体的库房内,并防止产品磕碰。CHINA
-TTTKAONiT 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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