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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标准号:
HJ/T 355-2007
标准名称: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标准类别: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7-07-12 -
实施日期:
2007-08-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216.68 KB

部分标准内容: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operation and assessment of Wastewater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发布稿)
2007-07-12发布
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运行与日常维护
5校验
6仪器的检修
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技术要求
9监督核查:
10技术档案
11技术考核,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的监督核查和技术考核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等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7月12日批准。本标准自2007年0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
1适用范围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1.1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运行的监督核查和技术考核的具体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等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920
GB7479
GB7481
GB11914
GB11893
GB13195
HBC6-2001
HJ/T70
HJ/T91-2002
HJ/T96-2003
HJ/T101-2003
HJ/T103-2003
HJ/T104-2003
HJ/T191-2005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铵的测定水扬酸分光光度法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地表水和污水技术规范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3.2
自动分析仪
指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校正液
为了获得与试样浓度相同的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有零点校正液和量程校正液。零点校正液指在校正仪器零点时所用的溶液,除H值外,其余参数用蒸留水作零点校正液。量程校正液指在校正仪器量程时所用的标准溶液,不同的方法采用不同的标准溶液。3.4
零点漂移
采用本标准中规定的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自动分析仪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3.5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量程漂移
采用本标准中规定的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相对于自动分析仪的测定量程,仪器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指自动分析仪在检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单位为h/次。4运行与日常维护
4.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4.2每48小时自动进行总有机碳(TOC)、氨氮、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及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4.3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4.3.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4.3.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4.3.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3.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4.3.5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4.3.6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4.3.7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4.4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4.4.1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TOC-CODcr转换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对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载气气路的密封性、泵、管、加热炉温度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卤素洗涤器、冷凝器水封容器、增湿器,必要时加蒸馏水。4.4.2pH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4.4.3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4.4.4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4.4.5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检验UV-CODcr转换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4.4.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4.4.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器单元、加热器单元、检测器单元的工作情况,对反应系统进行清洗。4.4.8水温: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2
4.4.9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验(见5.1)。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用房防雷措施。4.5每3个月至少对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试样计量阀等进行一次清洗。检查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必要时进行更换,检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气敏电极膜,必要时进行更换。4.6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注射器活塞、燃烧管、CO2吸收器。4.7其他预防性维护
4.7.1保持机房、实验室、监测用房(监控箱)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避免仪器振动,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4.7.2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4.7.3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4.7.4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工作。4.8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
4.9仪器废液应送相关单位要善处理。5校验
5.1日常校验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方法和要求详见HJ/TXX-200X第4章。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校验的结果不满足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时,应立即重新进行第2次比对试验或校验,连续三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备用仪器或手工方法监测。备用仪器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验和比对试验。每季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试验方法见HJ/TXX-200X第5章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每月应进行CODc转换系数的验证。当废水组分或工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转换系数的确认。6仪器的检修
6.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6.2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6.3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6.4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实验,校验和比对试验方法详见HJ/T355-2007第4章、第5章。6.5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去失6.6第三方运行的机构,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仪器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6.7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人工监测的周期不低于每二周一次,监测技术要求参照HJ/T91-2002执行。3
仪器名称
pH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有机碳(TOC)水
质自动分析仪
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紫外(UV)吸收水质
自动在线监测仪
氨氮水质自
动分析仪
响应时间
参照仪器
说明书
参照仪器
说明书
参照仪器
说明书
5min内
参照仪器
说明书
零点漂移
±5mg/L
性能指标要求
量程漂移
重复性
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计算方法见HJ/TXX-200X第4章。表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按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要求考核
以接近于实际水样的低浓度质控样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
(CODcr<30mg/L)
(30mg/L≤CODc<60mg/L)
(60mg/L≤CODcr<100mg/L)
(CODc≥100mg/L)
按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
误差要求考核
比对实验规定监测分析方法
测定方法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法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铵的测定水扬酸分光光度法7.1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方法来源
GB6920
GB13195
GB11914
HJ/T70
GB11893
GB7479
GB7481
7.2在线监测仪器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在有效使用期内。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7.3建议采用有证标准样品,若考虑到运行成本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每周用国家认可的质控4
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手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7.4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对试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2,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7.5样品采集和保存严格执行HJ/T91-2002的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8技术要求
8.1在线监测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应在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范围内。8.2CODcr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360h/次,其余项目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h/次。8.3监测数据应满足HJ/T355-2007第4章的数据质量要求。8.4监测值的数量要求
8.4.1连续排放
在连续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CODc)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有24个测试数据;pH值、温度和流量至少每10分钟获得一个监测值。8.4.2间歇排放
间隙排放期间,根据厂家的实际排水时间确定应获得的监测值,对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而言,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对pH值、温度和流量而言,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6倍。8.5设备运转率
设备运转率应达到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公式如下:设备运转率%=
实际运行天数
×100%
企业排放天数
9监蓄核查
9.1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对运行单位管理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抽检及校验,每年一至二次。平时对各仪器进行不定期抽查校验,校验工作由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承担。9.2定期校验主要包括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场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对运行数据和日常运行记录审核检查等,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方法详见HJ/T355-2007第4章。9.3环境保护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运行单位管理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维修记录及仪器检定证书、校正记录和设备台帐,定期审核运行单位上报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
10技术档案
10.1技术档案内容
10.1.1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10.1.2监测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水样比对和质控样试验的例行记录。10.1.3监测(监控)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10.1.4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校验记录。10.1.5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5
10.1.6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10.2技术档案基本要求
10.2.1档案中的表格应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10.2.2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10.2.3可从技术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
10.2.4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技术考核
技术考核从运行与日常维护、校验、检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准确性、数据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仪器技术档案几个方面来考核,运行工作考核方法详见表3。技术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运行单位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表3运行工作技术考核
考核内容
站房、辅助设备
质量保证和
质量控制
数据准确性
数据数量
设备运转率
仪器技术
采水、排水及内部管路
自动分析仪
电路、仪器传输
维护工作量
操作人员
标准溶液
实际水样比对
仪器技术指标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
仪器操作使用说明或
维护技术要求
例行检查记录、运行调试
报告、校验记录、仪器设
备的检修记录、运行记录
考核要求
保持站房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辅助设备工作正常
定期维护和清洁,保证内部管路通畅,防止堵塞和泄漏定期清洗、定期更换试剂、定期更换易耗品、定期校准仪器保持电路、仪器传输系统正常工作按本标准\运行与日常维护\要求定时远程监控及对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维护
按标准5进行校验,结果满足要求按标准6要求,对系统进行检修,在更换新的仪器或修复后的仪器在运行之前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校准,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对标准溶液进行核查,结果符合要求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结果符合要求仪器各项技术指标在标准8.1规定的范围内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在标准8.2规定的范围内满足8.4监测数据数量要求
满足8.5要求
有仪器操作使用说明及维护规程,记录清晰、完整,符合标准10技术档案要求
运行维护记录、校验、检修、保养、等记录清晰、完整、标准10技术档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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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operation and assessment of Wastewater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发布稿)
2007-07-12发布
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运行与日常维护
5校验
6仪器的检修
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技术要求
9监督核查:
10技术档案
11技术考核,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的技术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的监督核查和技术考核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等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7月12日批准。本标准自2007年0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I
1适用范围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1.1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日常维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运行的监督核查和技术考核的具体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等仪器设备运行和考核的技术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920
GB7479
GB7481
GB11914
GB11893
GB13195
HBC6-2001
HJ/T70
HJ/T91-2002
HJ/T96-2003
HJ/T101-2003
HJ/T103-2003
HJ/T104-2003
HJ/T191-2005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铵的测定水扬酸分光光度法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地表水和污水技术规范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3.2
自动分析仪
指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校正液
为了获得与试样浓度相同的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有零点校正液和量程校正液。零点校正液指在校正仪器零点时所用的溶液,除H值外,其余参数用蒸留水作零点校正液。量程校正液指在校正仪器量程时所用的标准溶液,不同的方法采用不同的标准溶液。3.4
零点漂移
采用本标准中规定的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自动分析仪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3.5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量程漂移
采用本标准中规定的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相对于自动分析仪的测定量程,仪器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大小。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指自动分析仪在检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单位为h/次。4运行与日常维护
4.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4.2每48小时自动进行总有机碳(TOC)、氨氮、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及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4.3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4.3.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4.3.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4.3.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3.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4.3.5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4.3.6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4.3.7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4.4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4.4.1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TOC-CODcr转换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对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载气气路的密封性、泵、管、加热炉温度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卤素洗涤器、冷凝器水封容器、增湿器,必要时加蒸馏水。4.4.2pH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4.4.3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4.4.4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4.4.5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检验UV-CODcr转换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4.4.6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气敏电极表面是否清洁,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4.4.7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采样部分、计量单元、反应器单元、加热器单元、检测器单元的工作情况,对反应系统进行清洗。4.4.8水温: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2
4.4.9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验(见5.1)。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用房防雷措施。4.5每3个月至少对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试样计量阀等进行一次清洗。检查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必要时进行更换,检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气敏电极膜,必要时进行更换。4.6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注射器活塞、燃烧管、CO2吸收器。4.7其他预防性维护
4.7.1保持机房、实验室、监测用房(监控箱)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避免仪器振动,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4.7.2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4.7.3对电源控制器、空调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4.7.4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工作。4.8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
4.9仪器废液应送相关单位要善处理。5校验
5.1日常校验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方法和要求详见HJ/TXX-200X第4章。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校验的结果不满足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时,应立即重新进行第2次比对试验或校验,连续三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备用仪器或手工方法监测。备用仪器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验和比对试验。每季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试验方法见HJ/TXX-200X第5章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每月应进行CODc转换系数的验证。当废水组分或工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转换系数的确认。6仪器的检修
6.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6.2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6.3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6.4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实验,校验和比对试验方法详见HJ/T355-2007第4章、第5章。6.5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去失6.6第三方运行的机构,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仪器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6.7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人工监测的周期不低于每二周一次,监测技术要求参照HJ/T91-2002执行。3
仪器名称
pH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有机碳(TOC)水
质自动分析仪
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紫外(UV)吸收水质
自动在线监测仪
氨氮水质自
动分析仪
响应时间
参照仪器
说明书
参照仪器
说明书
参照仪器
说明书
5min内
参照仪器
说明书
零点漂移
±5mg/L
性能指标要求
量程漂移
重复性
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计算方法见HJ/TXX-200X第4章。表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按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要求考核
以接近于实际水样的低浓度质控样替代实际水样进行试验
(CODcr<30mg/L)
(30mg/L≤CODc<60mg/L)
(60mg/L≤CODcr<100mg/L)
(CODc≥100mg/L)
按CODcr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
误差要求考核
比对实验规定监测分析方法
测定方法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法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质铵的测定水扬酸分光光度法7.1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方法来源
GB6920
GB13195
GB11914
HJ/T70
GB11893
GB7479
GB7481
7.2在线监测仪器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在有效使用期内。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7.3建议采用有证标准样品,若考虑到运行成本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标样浓度应与被测废水浓度相匹配。每周用国家认可的质控4
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手标准值的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7.4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对试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2,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7.5样品采集和保存严格执行HJ/T91-2002的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8技术要求
8.1在线监测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应在表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范围内。8.2CODcr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360h/次,其余项目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h/次。8.3监测数据应满足HJ/T355-2007第4章的数据质量要求。8.4监测值的数量要求
8.4.1连续排放
在连续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CODc)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有24个测试数据;pH值、温度和流量至少每10分钟获得一个监测值。8.4.2间歇排放
间隙排放期间,根据厂家的实际排水时间确定应获得的监测值,对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而言,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对pH值、温度和流量而言,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6倍。8.5设备运转率
设备运转率应达到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公式如下:设备运转率%=
实际运行天数
×100%
企业排放天数
9监蓄核查
9.1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对运行单位管理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抽检及校验,每年一至二次。平时对各仪器进行不定期抽查校验,校验工作由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承担。9.2定期校验主要包括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现场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对运行数据和日常运行记录审核检查等,比对试验、质控样试验方法详见HJ/T355-2007第4章。9.3环境保护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运行单位管理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记录、日常维护记录,维修记录及仪器检定证书、校正记录和设备台帐,定期审核运行单位上报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
10技术档案
10.1技术档案内容
10.1.1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10.1.2监测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际水样比对和质控样试验的例行记录。10.1.3监测(监控)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10.1.4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校验记录。10.1.5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5
10.1.6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10.2技术档案基本要求
10.2.1档案中的表格应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10.2.2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10.2.3可从技术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
10.2.4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可放置在现场,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技术考核
技术考核从运行与日常维护、校验、检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准确性、数据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仪器技术档案几个方面来考核,运行工作考核方法详见表3。技术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运行单位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表3运行工作技术考核
考核内容
站房、辅助设备
质量保证和
质量控制
数据准确性
数据数量
设备运转率
仪器技术
采水、排水及内部管路
自动分析仪
电路、仪器传输
维护工作量
操作人员
标准溶液
实际水样比对
仪器技术指标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
仪器操作使用说明或
维护技术要求
例行检查记录、运行调试
报告、校验记录、仪器设
备的检修记录、运行记录
考核要求
保持站房清洁,保证监测用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辅助设备工作正常
定期维护和清洁,保证内部管路通畅,防止堵塞和泄漏定期清洗、定期更换试剂、定期更换易耗品、定期校准仪器保持电路、仪器传输系统正常工作按本标准\运行与日常维护\要求定时远程监控及对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维护
按标准5进行校验,结果满足要求按标准6要求,对系统进行检修,在更换新的仪器或修复后的仪器在运行之前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校准,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期对标准溶液进行核查,结果符合要求定期进行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结果符合要求仪器各项技术指标在标准8.1规定的范围内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在标准8.2规定的范围内满足8.4监测数据数量要求
满足8.5要求
有仪器操作使用说明及维护规程,记录清晰、完整,符合标准10技术档案要求
运行维护记录、校验、检修、保养、等记录清晰、完整、标准10技术档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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