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国家标准(GB) >>
- GB/T 8323.2-2008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国家标准(GB)】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12 14:51:32
- GB/T8323.2-2008
- 现行
标准号:
GB/T 8323.2-2008
标准名称: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87-12-01 -
实施日期:
2009-08-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7.67 MB
替代情况:
替代GB/T 8323-1987采标情况:
IDT ISO 5659-2:2006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 8323《塑料 烟生成》分为2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8323的第2部分。本部分规定了片状材料、复合材料或厚度不超过25mm组合件的试样,垂直放置于配有规定等级热辐射源的密闭橱柜中,在使用或不使用引燃火焰的情况下,测量从曝露面生成烟的方法。这一测试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塑料,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材料的评估(如橡胶、纺织品覆盖物、涂漆面、木材和其他材料)。 GB/T 8323.2-2008 塑料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323.2-2008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2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代替GB/T8323--1987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Plastic-Smoke generationPart 2:Determination of optical density by asingle-chamber test
(ISO5659-2:2006IDT)
2008-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8-01实施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测试的材料
试样结构和制备
仪器和辅助设备
试验环境·
安装和校准步骤
测试步骤
结果表示
精密度
试验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热流计的校准
在单室测量中测得的烟比光密度的变异性质量光密度的测定
膨胀性材料测试数据精密度
GB/T8323《塑料烟生成》分为以下2个部分:一第1部分:烟密度试验方法导则;一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323.2-2008/ISO5659-2:2006本部分为标准GB/T8323的第2部分,等同采用ISO5659.2:2006《塑料—烟生成——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光密度》,为便于使用,作了部分编辑性修改:—删除了ISO5659.2:2006的前言;——将“ISO5659的本部分”改为“GB/T8323的本部分”;一将标准中引用的国际标准替换为相应的国家标准;一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本部分代替GB/T8323-1987《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烟密度法》,与GB/T8323—1987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适用范围中增加了除塑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原版的标题后悬置段,本版的1.1);—一增加了本试验方法的主要用途(本版的1.3);一一明确了材料生成的烟会根据试样所曝露的辐射照度不同而不同,试验方法中增加了试验模式和辐射照度的规定(本版的1.4和10.9.1);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的第2章);一增加了组合件、复合材料、辐射照度等10个术语和定义,删除了术语无焰燃烧试验和有焰燃烧试验2个术语和定义(原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3章);增加了原理(本版的第4章);
一增加了对膨胀性材料预测试时,试样和辐射锥距离样品的距离为50mm(本版的6.1.4);一试样边长尺寸公差由0一十0.5mm”变为了“±1mm”,厚度规定为25mm(原版的2.1,本版的6.2);
-试样衬垫的要求根据试样厚度不同分为3类(本版的6.4.2);增加了对弹性材料和薄型不透气试样的试样制备要求(本版的6.4.3和6.4.4);状态调节的时间由24h变为了试样达到恒重(原版的第3章,本版的6.5.1),增加了状态调节时试样放置要求(本版的6.5.2);一对仪器设备提出了具体的尺寸和功能要求(原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7章);一取消了透过率小于0.01%时用不透光帘遮住试验箱视窗的操作(原版的5.13);一增加了试验环境(本版的第8章);一增加了设备各个部分的校准(本版的第9章);试验的终止时间为透过率出现最小值或10min(原版的5.14,本版的10.8);一取消了平均发烟速度、校准烟密度、试样质量损失率的计算公式;附录A由“试验设备的校准及详细说明(补充件)”变为“热流计的校准(规范性附录)”;-附录B由“计算示例和补充计算(补充件)”变为“在单室测量中测得的烟比光密度的变异性(资料性附录)”;
一增加了附录C质量光密度的测定(资料性附录)”和附录D膨胀性材料测试数据精密度(资料性附录)”;
增加了参考文献。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树脂通用方法和产品分会(SAC/TC15/SC4)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分析仪器厂、广州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塑料制品质检中心(福州)。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平、王富海、李建军、何芃。本部分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GB/T8323--1987。1范围
塑料烟生成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1.1GB/T8323的本部分规定了片状材料、复合材料或厚度不超过25mm组合件的试样,垂直放置于配有规定等级热辐射源的密闭橱柜中,在使用或不使用引燃火焰的情况下,测量从曝露面生成烟的方法。这一测试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塑料,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材料的评估(如橡胶、纺织品覆盖物、涂漆面、木材和其他材料)。
1.2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测试方法测得烟雾的光密度值是试样或组合件在规定形状和尺寸条件下测得的,不能认为是其固有基础性能。1.3本测试主要用于研发和建筑物、火车、船只等的消防安全工程,而不能作为建筑等级评定的基础或其他目的。没有提供预测在其他(实际)燃烧条件下由曝露在热源或火焰中的材料产生烟密度的基础,也没有建立与其他测试方法得到的数据的任何联系。本测试操作步骤排除了刺激物对眼晴的影响。注:本测试操作步骤论述了由于烟密度引起的视力下降,烟密度通常与刺激性无关,如本标准第1部分解释的那样。1.4需要强调的是材料生成的烟会根据试样所露的辐射照度不同而不同。因此,在使用本方法的结果时,应确认试样是曝露于规定的25kW/m2或50kW/m2的辐射照度条件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8323一200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ISO291:1997)GB/T8323.1-2008塑料烟生成第1部分:烟密度试验方法导则(ISO5659-1:1996,IDT)ISO13943消防安全——词汇
3术语和定义
ISO1394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组合件assembly
材料和/或复合材料的制品。
如:三层夹心板。
注:组合件可能含有空隙。
composite
复合材料
组合材料,通常认为是不连续的实体构成的整体。如有涂层材料和层压材料。
平整面essentiallyflatsurface偏差不超过1mm平面的表面。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3.4
曝露面exposedsurface
在测试条件下,承受加热的产品表面。3.5
辐射照度irradiance
人射到无限小面积内的辐射通量与该面积之比。3.6
material
基本单一的基础物质或分散均匀的混合物。如金属、石头、木材、水泥、矿物纤维或聚合物。3.7
质量光密度MOD
massopticaldensityMOD
根据质量损失测定的烟雾的不透明度。注:测定方法参见附录C。
烟雾的光密度
opticaldensityofsrrokeD
烟雾的不透光程度,用相对透光率的负对数表示。3.9
制品product
待测定性能的材料、复合材料或组合件。3.10
比光密度D,specificopticaldensityD,光密度与一个因子的乘积,该因子是测试箱体积与试样露面积和光束的光程乘积之比计算得到的。
注:见11.1。
试样specimen
接受测试的带有基材或表面涂层的制品样片。注:试样可能含有空隙。
膨胀性材料intumescentmaterial尺寸不稳定的材料,在采用锥型加热器与试样距离25mm时,在测试期间时产生厚度大于10mm的碳化膨胀结构。
4原理
试样水平放置于测试箱内,并将试样的上表面曝露于恒定辐射照度设定在50kW/m2以内的热辐射源下。
生成的烟被收集在装配有光度计的测试箱内。测量光束通过烟后的衰减。结果用比光密度表示。
5适用于测试的材料
5.1材料的几何形状
5.1.1本方法适用于片状材料、复合材料或厚度不超过25mm组合件。2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5.1.2这一测试方法对试样在几何形状、表面取向、厚度(整体厚度或单独层的厚度)、质量和材料的组成上的小变化都很灵敏,因此该方法测得的试验结果仅适用于该厚度下的测试材料。不可能将比光密度从材料的一个厚度换算到另外一个厚度下的比光密度。5.2物理性能
由这一测试方法评估的材料可能拥有很多不同的表面,或含有不同材料以不同次序排列叠层顺序。若在使用过程中任一表面有可能曝露于火灾条件,则应对这些表面都进行评估。6试样结构和制备
6.1试样数
6.1.1若在4个模式(见10.9.1)下都要进行测试,则至少需要12个试样:6个试样在25kW/m2条件下测试(3个试样使用引燃火焰,3个试样不使用引燃火焰);6个试样在50kW/m2条件下测试(3个试样使用引燃火焰,3个试样不使用引燃火焰)。若测试采用的模式少于4个,则对于每个模式至少需要3个试样。6.1.2根据5.2的要求,需要用6.1.1中规定的另外试样数量来对每个面进行测试。6.1.3若要求采用10.9.2中规定的模式,则应准备另外的12个样品(即每个模式使用3个试样)用作留样。
对于膨胀性材料,应先让锥型加热器距离样品50mm处进行预测试,因此应多准备至少2个6.1.4
样品。
6.2试样尺寸
6.2.1试样为边长75mm士1mm的正方形。6.2.2当材料的公称厚度不大于25mm时,应在整个厚度上进行评估。若做对比试验,则材料评估的厚度应在1.0mm士0.1mm。材料在测试箱中燃烧时,会消耗氧,并且一些材料(特别是快速燃烧或厚样品)烟的产生会受到测试箱中氧气浓度降低的影响。测试试样应尽可能的采用最终使用厚度来进行测试。
6.2.3材料厚度大于25mm时,应将试样厚度加工至25mm士1mm,然后对原始表面(未加工面)进行评估。
6.2.4对于厚度大于25mm、由不同材料组成芯层和皮层的多层材料样品应按6.2.3的规定制样(见6.3.2)
6.3试样制备
6.3.1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并按照6.3.2和6.3.3中描述的步骤进行制备。试样应从材质均匀的样品区域切取、锯下、模压或冲压下来,应保留他们的厚度记录,若有需要,也应保留其质量记录。6.3.2若用相同厚度和组成的平板截面代替弯曲处、成型处或特殊部分样品进行测试,应在报告中指出。样品的任何基体或芯层材料应跟实际使用情况一样。6.3.3当涂覆材料,包括涂料和粘接剂,与实际使用中的基体或芯层材料一起测试时,应根据通常操作来制备样品。对于这种情况,涂覆方法、涂覆次数以及基体类型,都应在试验报告中指出。6.4试样的包裹
6.4.1用一张完整的铝箔(厚度约为0.04mm)包裹住试样的整个背面,并沿着边缘包裹试样正面的外围,仅留出65mmX65mm大小的中心测试区域,铝箔的较暗面与试样接触。在操作时,应小心避免刺穿铝箔或使铝箔有过多的褶皱。铝箔的折叠应使得在试样盒底部试样的熔融损失最少。在试样放置人试样盒以后,应将沿着前边缘的多余铝箔修剪掉。6.4.2包裹好的试样的村垫要求:a)包裹后,若试样的厚度不大于12.5mm,则用公称厚度为12.5mm以及烘干密度为850kg/m士100kg/m2不燃的隔热板和低密度耐火纤维毡(公称密度为65kg/m\)一起作为衬垫,耐3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火纤维毡应在不燃隔热板的下面。b)包裹后,若试样厚度大于12.5mm小于25mm,则用低密度耐火纤维毡(公称密度为65kg/m)作为衬垫。
c)包裹后的试样厚度为25mm时,应不使用任何衬垫或耐火纤维毡。6.4.3对于弹性材料,包裹在铝箔中的试样放置于试样盒中的方式应为:试样曝露面应与试样盒开口的内表面齐平。材料曝露面不平整时,材料不应超过试样盒的开口平面。6.4.4当薄型不透气试样,如热塑性塑料薄膜,在测试期间由于薄膜和衬垫间存有空气变得膨胀时,为了保持试样仍然平整,可在薄膜上剪2~3个开口(20mm~40mm长)作为排气口。6.5状态调节
6.5.1在制备试样前,样品应在23℃士2℃、相对湿度(50士10)%的条件下调节直至恒重,认为在时间间隔为24h的两次相继称重中,样品的质量差不大于样品质量的0.1%或不大于0.1g即为恒重(见GB/T2918--1998)。
6.5.2在状态条件箱里,试样应置于支架上,以便空气能与所有表面接触。注:为了加速状态调节过程,可在状态调节箱内驱动空气流动。这一测试方法测得的结果对试样状态调节的变化敏感。因此,仔细按照6.5的要求来操作十分重要。
7仪器和辅助设备
7.1概述
仪器(见图1)为带有样品盒、辐射锥、点火器、透光和测量装置及其他、以及一些便于实验过程操作控制的设备的密闭测试箱。
7.2测试箱
7.2.1结构
7.2.1.1测试箱(见图1和图2)应由多层板制成,其内表面应涂裁有厚度不超过1mm的糖瓷或耐化学腐蚀和便于清洗的金属层。测试箱的内部尺寸应为914mm士3mm长、914mm士3mm高、610mm士3mm深。测试箱应具有铰链安装的前门,前门上带有视窗和可遮挡住视窗的活动不透明遮光板,以避免光线进入密封箱内。在测试箱内应具有由厚度不大于0.04mm、面积不小于80600mm2的铝箔组成的安全爆破片,在其安装时应保证气密性。可用不锈钢丝网保护爆破片。丝网被固定在距爆破片50mm的地方,以防止阻止爆破片爆炸,7.2.1.2应配有2个直径为75mm的光窗,一个在测试箱顶部,另一个在底部,其位置如图2所示。光窗的内表面应与测试箱内衬的外部齐平。下光窗的下面应配有药9W的环形电加热器,以保证光窗上表面的温度(50℃55℃比较适宜)以便将该表面上烟浓度降到最低,并且加热器应安装在光窗边缘位置以避免影响光路。在测试箱外部的光窗周围应安装8mm厚的光学平台,光学平台应用直径至少为12.5mm的能连接固定平台和测试箱的金属棒固定。7.2.1.3测试箱上适当位置应有其他应用的规定开口。按照7.6和9.6进行检查时,这些开口应能够关闭,并能承受和保持测试箱内部压力大于大气压力1.5kPa(150mmH2O)(见7.2.2)。测试箱的所有部分应能承受比安全爆破片更大的压力。7.2.1.4带有挡板的进气口应安置在测试箱前面的上部或在测试箱顶,并远离辐射锥。带有挡板的排气口应安置在测试箱底部,并通过直径为50mm~100mm的软管与能至少产生0.5kPa(50mmHz0)负压的抽风机相连。
7.2.2测试箱压力控制装置
为了控制测试箱内部压力应制备一些配件。应具有与压力调节器和箱顶的管子相连的量程为1.5kPa(150mmH2O)的水柱压力表。4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合适的压力调节器(见图3)应为装水开口瓶并置于测试箱前部,并带有直径为25mm的软管一端插人液面下100mm,另一端与压力计和测试箱相连。压力调节器的出口应与排气系统相连。注:在压力计里也可以选择其他合适的流动指示性流体来代替水-染色液面指示。思贝
1——光电倍增管暗箱;
2-辐射锥:
3点火器;
4—爆破片;
5—光学系统的下光窗。
图1测试设备示意图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一排气口;
2—一内壁上的热电偶;
光学平台;
辐射锥组合件;
光窗;
一爆破片;
一窗口加热器。
图2典型测试箱的俯视图
单位为毫米
一连接到排气系统;
测试箱壁;
防止液体倒吸;
测试箱的排出物;
带盖的广口瓶:
—玻璃压力管或U型管(填充水-染色液面到0刻度线)。6-
图3典型的箱式泄压计
测试箱壁温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单位为毫米
由直径不大于1mm的金属丝制成的热电偶测量结点应安装在测试箱后壁内部的几何中心,用厚度约为6.5mm直径不大于20mm绝缘片(如聚苯乙烯泡沫)盖住热电偶,并用合适的粘接剂将绝缘片固定在测试箱壁上。热电偶应与记录装置或仪表相连接,并且系统应能够测量35℃~80℃的温度范围(见10.2.2)。
7.3样品固定和加热分布
7.3.1辐射锥
7.3.1.1辐射锥是由额定功率为2600W的加热元件组成,加热元件含有缠绕成圆台形状的长2210mm直径6.5mm的不锈钢管,并能固定在外罩中。外罩的整体高度为45mm士0.4mm、内部直径为55mm±1mm、底座直径为110mm土3mm。外罩内有2个1mm厚度的不锈钢板,钢板间有10mm厚的公称密度为100kg/m的陶瓷纤维隔热。加热元件应被夹紧固定在外罩的上下表面。7.3.1.2辐射锥应能在样品表面中心提供10kW/m~50kW/m的辐射照度。当测试距离样品中心25mm的其他两个位置的辐射照度时,这两个位置的辐射照度不能低于样品7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代替GB/T8323--1987
烟生成
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Plastic-Smoke generationPart 2:Determination of optical density by asingle-chamber test
(ISO5659-2:2006IDT)
2008-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8-01实施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测试的材料
试样结构和制备
仪器和辅助设备
试验环境·
安装和校准步骤
测试步骤
结果表示
精密度
试验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热流计的校准
在单室测量中测得的烟比光密度的变异性质量光密度的测定
膨胀性材料测试数据精密度
GB/T8323《塑料烟生成》分为以下2个部分:一第1部分:烟密度试验方法导则;一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323.2-2008/ISO5659-2:2006本部分为标准GB/T8323的第2部分,等同采用ISO5659.2:2006《塑料—烟生成——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光密度》,为便于使用,作了部分编辑性修改:—删除了ISO5659.2:2006的前言;——将“ISO5659的本部分”改为“GB/T8323的本部分”;一将标准中引用的国际标准替换为相应的国家标准;一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本部分代替GB/T8323-1987《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烟密度法》,与GB/T8323—1987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适用范围中增加了除塑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原版的标题后悬置段,本版的1.1);—一增加了本试验方法的主要用途(本版的1.3);一一明确了材料生成的烟会根据试样所曝露的辐射照度不同而不同,试验方法中增加了试验模式和辐射照度的规定(本版的1.4和10.9.1);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的第2章);一增加了组合件、复合材料、辐射照度等10个术语和定义,删除了术语无焰燃烧试验和有焰燃烧试验2个术语和定义(原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3章);增加了原理(本版的第4章);
一增加了对膨胀性材料预测试时,试样和辐射锥距离样品的距离为50mm(本版的6.1.4);一试样边长尺寸公差由0一十0.5mm”变为了“±1mm”,厚度规定为25mm(原版的2.1,本版的6.2);
-试样衬垫的要求根据试样厚度不同分为3类(本版的6.4.2);增加了对弹性材料和薄型不透气试样的试样制备要求(本版的6.4.3和6.4.4);状态调节的时间由24h变为了试样达到恒重(原版的第3章,本版的6.5.1),增加了状态调节时试样放置要求(本版的6.5.2);一对仪器设备提出了具体的尺寸和功能要求(原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7章);一取消了透过率小于0.01%时用不透光帘遮住试验箱视窗的操作(原版的5.13);一增加了试验环境(本版的第8章);一增加了设备各个部分的校准(本版的第9章);试验的终止时间为透过率出现最小值或10min(原版的5.14,本版的10.8);一取消了平均发烟速度、校准烟密度、试样质量损失率的计算公式;附录A由“试验设备的校准及详细说明(补充件)”变为“热流计的校准(规范性附录)”;-附录B由“计算示例和补充计算(补充件)”变为“在单室测量中测得的烟比光密度的变异性(资料性附录)”;
一增加了附录C质量光密度的测定(资料性附录)”和附录D膨胀性材料测试数据精密度(资料性附录)”;
增加了参考文献。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树脂通用方法和产品分会(SAC/TC15/SC4)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分析仪器厂、广州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塑料制品质检中心(福州)。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平、王富海、李建军、何芃。本部分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GB/T8323--1987。1范围
塑料烟生成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第2部分:单室法测定烟密度试验方法1.1GB/T8323的本部分规定了片状材料、复合材料或厚度不超过25mm组合件的试样,垂直放置于配有规定等级热辐射源的密闭橱柜中,在使用或不使用引燃火焰的情况下,测量从曝露面生成烟的方法。这一测试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塑料,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材料的评估(如橡胶、纺织品覆盖物、涂漆面、木材和其他材料)。
1.2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测试方法测得烟雾的光密度值是试样或组合件在规定形状和尺寸条件下测得的,不能认为是其固有基础性能。1.3本测试主要用于研发和建筑物、火车、船只等的消防安全工程,而不能作为建筑等级评定的基础或其他目的。没有提供预测在其他(实际)燃烧条件下由曝露在热源或火焰中的材料产生烟密度的基础,也没有建立与其他测试方法得到的数据的任何联系。本测试操作步骤排除了刺激物对眼晴的影响。注:本测试操作步骤论述了由于烟密度引起的视力下降,烟密度通常与刺激性无关,如本标准第1部分解释的那样。1.4需要强调的是材料生成的烟会根据试样所露的辐射照度不同而不同。因此,在使用本方法的结果时,应确认试样是曝露于规定的25kW/m2或50kW/m2的辐射照度条件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8323一200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ISO291:1997)GB/T8323.1-2008塑料烟生成第1部分:烟密度试验方法导则(ISO5659-1:1996,IDT)ISO13943消防安全——词汇
3术语和定义
ISO1394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组合件assembly
材料和/或复合材料的制品。
如:三层夹心板。
注:组合件可能含有空隙。
composite
复合材料
组合材料,通常认为是不连续的实体构成的整体。如有涂层材料和层压材料。
平整面essentiallyflatsurface偏差不超过1mm平面的表面。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3.4
曝露面exposedsurface
在测试条件下,承受加热的产品表面。3.5
辐射照度irradiance
人射到无限小面积内的辐射通量与该面积之比。3.6
material
基本单一的基础物质或分散均匀的混合物。如金属、石头、木材、水泥、矿物纤维或聚合物。3.7
质量光密度MOD
massopticaldensityMOD
根据质量损失测定的烟雾的不透明度。注:测定方法参见附录C。
烟雾的光密度
opticaldensityofsrrokeD
烟雾的不透光程度,用相对透光率的负对数表示。3.9
制品product
待测定性能的材料、复合材料或组合件。3.10
比光密度D,specificopticaldensityD,光密度与一个因子的乘积,该因子是测试箱体积与试样露面积和光束的光程乘积之比计算得到的。
注:见11.1。
试样specimen
接受测试的带有基材或表面涂层的制品样片。注:试样可能含有空隙。
膨胀性材料intumescentmaterial尺寸不稳定的材料,在采用锥型加热器与试样距离25mm时,在测试期间时产生厚度大于10mm的碳化膨胀结构。
4原理
试样水平放置于测试箱内,并将试样的上表面曝露于恒定辐射照度设定在50kW/m2以内的热辐射源下。
生成的烟被收集在装配有光度计的测试箱内。测量光束通过烟后的衰减。结果用比光密度表示。
5适用于测试的材料
5.1材料的几何形状
5.1.1本方法适用于片状材料、复合材料或厚度不超过25mm组合件。2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5.1.2这一测试方法对试样在几何形状、表面取向、厚度(整体厚度或单独层的厚度)、质量和材料的组成上的小变化都很灵敏,因此该方法测得的试验结果仅适用于该厚度下的测试材料。不可能将比光密度从材料的一个厚度换算到另外一个厚度下的比光密度。5.2物理性能
由这一测试方法评估的材料可能拥有很多不同的表面,或含有不同材料以不同次序排列叠层顺序。若在使用过程中任一表面有可能曝露于火灾条件,则应对这些表面都进行评估。6试样结构和制备
6.1试样数
6.1.1若在4个模式(见10.9.1)下都要进行测试,则至少需要12个试样:6个试样在25kW/m2条件下测试(3个试样使用引燃火焰,3个试样不使用引燃火焰);6个试样在50kW/m2条件下测试(3个试样使用引燃火焰,3个试样不使用引燃火焰)。若测试采用的模式少于4个,则对于每个模式至少需要3个试样。6.1.2根据5.2的要求,需要用6.1.1中规定的另外试样数量来对每个面进行测试。6.1.3若要求采用10.9.2中规定的模式,则应准备另外的12个样品(即每个模式使用3个试样)用作留样。
对于膨胀性材料,应先让锥型加热器距离样品50mm处进行预测试,因此应多准备至少2个6.1.4
样品。
6.2试样尺寸
6.2.1试样为边长75mm士1mm的正方形。6.2.2当材料的公称厚度不大于25mm时,应在整个厚度上进行评估。若做对比试验,则材料评估的厚度应在1.0mm士0.1mm。材料在测试箱中燃烧时,会消耗氧,并且一些材料(特别是快速燃烧或厚样品)烟的产生会受到测试箱中氧气浓度降低的影响。测试试样应尽可能的采用最终使用厚度来进行测试。
6.2.3材料厚度大于25mm时,应将试样厚度加工至25mm士1mm,然后对原始表面(未加工面)进行评估。
6.2.4对于厚度大于25mm、由不同材料组成芯层和皮层的多层材料样品应按6.2.3的规定制样(见6.3.2)
6.3试样制备
6.3.1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并按照6.3.2和6.3.3中描述的步骤进行制备。试样应从材质均匀的样品区域切取、锯下、模压或冲压下来,应保留他们的厚度记录,若有需要,也应保留其质量记录。6.3.2若用相同厚度和组成的平板截面代替弯曲处、成型处或特殊部分样品进行测试,应在报告中指出。样品的任何基体或芯层材料应跟实际使用情况一样。6.3.3当涂覆材料,包括涂料和粘接剂,与实际使用中的基体或芯层材料一起测试时,应根据通常操作来制备样品。对于这种情况,涂覆方法、涂覆次数以及基体类型,都应在试验报告中指出。6.4试样的包裹
6.4.1用一张完整的铝箔(厚度约为0.04mm)包裹住试样的整个背面,并沿着边缘包裹试样正面的外围,仅留出65mmX65mm大小的中心测试区域,铝箔的较暗面与试样接触。在操作时,应小心避免刺穿铝箔或使铝箔有过多的褶皱。铝箔的折叠应使得在试样盒底部试样的熔融损失最少。在试样放置人试样盒以后,应将沿着前边缘的多余铝箔修剪掉。6.4.2包裹好的试样的村垫要求:a)包裹后,若试样的厚度不大于12.5mm,则用公称厚度为12.5mm以及烘干密度为850kg/m士100kg/m2不燃的隔热板和低密度耐火纤维毡(公称密度为65kg/m\)一起作为衬垫,耐3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火纤维毡应在不燃隔热板的下面。b)包裹后,若试样厚度大于12.5mm小于25mm,则用低密度耐火纤维毡(公称密度为65kg/m)作为衬垫。
c)包裹后的试样厚度为25mm时,应不使用任何衬垫或耐火纤维毡。6.4.3对于弹性材料,包裹在铝箔中的试样放置于试样盒中的方式应为:试样曝露面应与试样盒开口的内表面齐平。材料曝露面不平整时,材料不应超过试样盒的开口平面。6.4.4当薄型不透气试样,如热塑性塑料薄膜,在测试期间由于薄膜和衬垫间存有空气变得膨胀时,为了保持试样仍然平整,可在薄膜上剪2~3个开口(20mm~40mm长)作为排气口。6.5状态调节
6.5.1在制备试样前,样品应在23℃士2℃、相对湿度(50士10)%的条件下调节直至恒重,认为在时间间隔为24h的两次相继称重中,样品的质量差不大于样品质量的0.1%或不大于0.1g即为恒重(见GB/T2918--1998)。
6.5.2在状态条件箱里,试样应置于支架上,以便空气能与所有表面接触。注:为了加速状态调节过程,可在状态调节箱内驱动空气流动。这一测试方法测得的结果对试样状态调节的变化敏感。因此,仔细按照6.5的要求来操作十分重要。
7仪器和辅助设备
7.1概述
仪器(见图1)为带有样品盒、辐射锥、点火器、透光和测量装置及其他、以及一些便于实验过程操作控制的设备的密闭测试箱。
7.2测试箱
7.2.1结构
7.2.1.1测试箱(见图1和图2)应由多层板制成,其内表面应涂裁有厚度不超过1mm的糖瓷或耐化学腐蚀和便于清洗的金属层。测试箱的内部尺寸应为914mm士3mm长、914mm士3mm高、610mm士3mm深。测试箱应具有铰链安装的前门,前门上带有视窗和可遮挡住视窗的活动不透明遮光板,以避免光线进入密封箱内。在测试箱内应具有由厚度不大于0.04mm、面积不小于80600mm2的铝箔组成的安全爆破片,在其安装时应保证气密性。可用不锈钢丝网保护爆破片。丝网被固定在距爆破片50mm的地方,以防止阻止爆破片爆炸,7.2.1.2应配有2个直径为75mm的光窗,一个在测试箱顶部,另一个在底部,其位置如图2所示。光窗的内表面应与测试箱内衬的外部齐平。下光窗的下面应配有药9W的环形电加热器,以保证光窗上表面的温度(50℃55℃比较适宜)以便将该表面上烟浓度降到最低,并且加热器应安装在光窗边缘位置以避免影响光路。在测试箱外部的光窗周围应安装8mm厚的光学平台,光学平台应用直径至少为12.5mm的能连接固定平台和测试箱的金属棒固定。7.2.1.3测试箱上适当位置应有其他应用的规定开口。按照7.6和9.6进行检查时,这些开口应能够关闭,并能承受和保持测试箱内部压力大于大气压力1.5kPa(150mmH2O)(见7.2.2)。测试箱的所有部分应能承受比安全爆破片更大的压力。7.2.1.4带有挡板的进气口应安置在测试箱前面的上部或在测试箱顶,并远离辐射锥。带有挡板的排气口应安置在测试箱底部,并通过直径为50mm~100mm的软管与能至少产生0.5kPa(50mmHz0)负压的抽风机相连。
7.2.2测试箱压力控制装置
为了控制测试箱内部压力应制备一些配件。应具有与压力调节器和箱顶的管子相连的量程为1.5kPa(150mmH2O)的水柱压力表。4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合适的压力调节器(见图3)应为装水开口瓶并置于测试箱前部,并带有直径为25mm的软管一端插人液面下100mm,另一端与压力计和测试箱相连。压力调节器的出口应与排气系统相连。注:在压力计里也可以选择其他合适的流动指示性流体来代替水-染色液面指示。思贝
1——光电倍增管暗箱;
2-辐射锥:
3点火器;
4—爆破片;
5—光学系统的下光窗。
图1测试设备示意图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GB/T8323.2—2008/ISO5659-2:2006一排气口;
2—一内壁上的热电偶;
光学平台;
辐射锥组合件;
光窗;
一爆破片;
一窗口加热器。
图2典型测试箱的俯视图
单位为毫米
一连接到排气系统;
测试箱壁;
防止液体倒吸;
测试箱的排出物;
带盖的广口瓶:
—玻璃压力管或U型管(填充水-染色液面到0刻度线)。6-
图3典型的箱式泄压计
测试箱壁温
GB/T8323.2—2008/IS05659-2:2006单位为毫米
由直径不大于1mm的金属丝制成的热电偶测量结点应安装在测试箱后壁内部的几何中心,用厚度约为6.5mm直径不大于20mm绝缘片(如聚苯乙烯泡沫)盖住热电偶,并用合适的粘接剂将绝缘片固定在测试箱壁上。热电偶应与记录装置或仪表相连接,并且系统应能够测量35℃~80℃的温度范围(见10.2.2)。
7.3样品固定和加热分布
7.3.1辐射锥
7.3.1.1辐射锥是由额定功率为2600W的加热元件组成,加热元件含有缠绕成圆台形状的长2210mm直径6.5mm的不锈钢管,并能固定在外罩中。外罩的整体高度为45mm士0.4mm、内部直径为55mm±1mm、底座直径为110mm土3mm。外罩内有2个1mm厚度的不锈钢板,钢板间有10mm厚的公称密度为100kg/m的陶瓷纤维隔热。加热元件应被夹紧固定在外罩的上下表面。7.3.1.2辐射锥应能在样品表面中心提供10kW/m~50kW/m的辐射照度。当测试距离样品中心25mm的其他两个位置的辐射照度时,这两个位置的辐射照度不能低于样品7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GB)标准计划
- GB/T26449-2010 辐射式水力旋流分级机组
- GB/T4995-2014 联运通用平托盘 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
- GB12115-1989 高频信号发生器测试方法
- GB/T19726.1-2020 林业机械 便携式油锯安全要求和试验 第1部分:林用油锯
- GB/T9074.8-1988 十字槽小盘头螺钉和弹簧垫圈及平垫圈组合件
- GB/T14926.6-2001 实验动物 支气管鲍特杆菌检测方法
- GB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 GB19151-2003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 GB/T4789.29-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
- GB/T5211.1-2003 颜料水溶物测定 冷萃取法
- GB9364.2-1997 小型熔断器 第2部分:管状熔断体
- GB/T19216.23-2003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3部分: 试验步骤和要求 数据电缆
- GB9649-1988 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 GB/T5845.1-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1部分:总标志和分类标志
- GB/T17824.2-2008 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