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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9 18:18:59
  • GB3883.14-200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 3883.14-2007

  • 标准名称: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7-01-30
  • 实施日期:

    2007-09-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780.95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机械制造>>无屑加工设备>>25.120.40电化学加工机床
  • 中标分类号:

    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25, 字数:42千字
  • 标准价格:

    22.0 元
  • 出版日期:

    2007-09-01
  • 计划单号:

    20063304-Q-604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93-12-28
  • 起草人:

    刘江、李邦协
  • 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8)
  • 提出单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相关标签:

    手持式 电动工具 安全 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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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是GB 3883第二部分标准之一,需与第一部分一起使用。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745-2-13:2006,是对GB 3883.14-1993的修订,适用于单人使用的锯割木材的链锯。 GB 3883.14-200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GB3883.14-200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25.1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代替GB3883.14--19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hain saws(IEC 60745-2-13:2006 Ed 2.0,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SafetyPart 2-1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hain saws,IDT)2007-01-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9-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要求
(空)
标志和说明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输人功率和电流
泄漏电流
防潮性
电气强度·
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耐久性·
不正常操作
机械危险
机械强度
结构·
内部布线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接地保护装置.
螺钉和联接件.
爬电距离、电气问隙和绝缘穿通距离耐热性、阻燃性和耐漏电痕迹性防锈·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附录K(规范性附录)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电池式工具和电池盒·
安全建议和警告的符号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15
关于基本砍伐、打枝和横截作业的适当方法的说明附录B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图101
图102
图103
图104
图105
图106
图107
图108
图109
图110
链锯专用术语
锯割长度
握持链锯
后手柄护罩的最小尺寸
直形探棒
锯链制动试验
释放力的静态试验
导板前端护罩
手柄握持区域
手柄绝缘的冲击试验装置
图BB.101
图BB.102
图BB.103Www.bzxZ.net
图BB.104
图BB.105
图BB.106
图BB.107
伐木描述:逃逸路线
伐木描述:锯槽
沿整个长度支承的原木
端支承的原木·
两端支承的原木
锯原木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本部分为GB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的第二部分之一。GB3883包括以下各部分: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83.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4
GB 3883. 8
GB3883.10
GB3883.11
GB3883.12
GB3883.13
GB3883.14
GB3883.15
GB3883.16
GB3883.17
GB3883.18
GB3883.1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锤类的专用要求
第二部分:电剪刀和电冲剪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攻丝机的专用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创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混凝土振动器的专用要求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修枝剪的专用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钉钉机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动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GB3883.20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捆扎机的专用要求
GB3883.2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带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745-2-13:2006Fd2.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13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将与等同采用IEC60745-1:2006Ed4.0《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制定的GB3883.1《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因IEC60745-1Ed4.0:2006与等同采用IEC60745-1:2003Ed3.2的GB3883.1-2005的技术差异不影响本部分的使用,本部分也可与GB3883.1一2005—起使用。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3883.14一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与GB3883.14—1993主要技术修改包括:第8章标志和说明,引人了详细安全警告;第19章机械危险,有手柄、手柄护罩、运动件防护、锯链限块、防滑齿、链制动杆、计算的反弹角度、导板护罩、锯链张紧、润滑、平衡和跑停时间等要求;第20章机械强度,有手柄和手柄护罩的要求,第21章结构,旋钮和手柄的说明要求。本部分对相应的第一部分的“增加”、“修改”或“改换”之后,以便转换为GB3883的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在本部分中未提及的第一部分内容,只要合理就适用。本部分的附录K、附录A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B为资料性附录。Ⅲ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并负责解释。本部分由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江、李邦协。本部分首次制定于1992年,本次修订为第2版。V
1范围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链锯的专用要求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单人使用的锯割木材的链锯。本部分不包括与导板和分料刀结合使用的链锯,也不包括用支架或作固定式或可移式用的机械。本部分不适用于ISO11681-2:1998原木切割机和修枝锯定义的林业用链锯。2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增加:
ISO3864-3DIS
ISO65332001
ISO6534:1992
ISO 7914:2002
ISO 7915:1991
ISO8334:1985
ISO9518:1998
ISO10726.1992
图形符号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第3部分:安全符号中图形符号的设计标准林业机械便携式链锯前护手器尺寸和间隙林业机械
林业机械
林业机械
林业机械
林业机械
便携式链锯前护手器机械强度
便携式链锯最小把手间隙和尺寸便携式链锯把手强度的测定
便携式链锯平衡的测定
便携式链锯反弹试验
便携式链锯
ISO11681-2:1998
3术语和定义
林业机械
链条制动器尺寸和机械强度
便携式链锯的安全要求和试验第二部分:修枝锯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增加的术语和定义:
链锯chain saw
用锯链锯割木材的工具,由手柄、电动机和锯割附件组成,设计成由两手握持(见图101)。3.102
链制动chainbrake
当发生反弹时手动或非手动操作的、用来制动或锁定锯链的装置。3.103
导板前端护罩bartipguard
防止触及导板顶部锯链的防护罩,以便减小反弹的影响。可参考LY/T1166-1995。
b可参考L.Y/T1347—1999。
C可参考LY/T1578—2000断链止链销尺寸和机械强度。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3.104
链制动杆chainbrakelever
通常置于前手柄护罩处,用来实施链制动的装置。3.105
锯链限块chaincatcher
当锯链断裂或跳齿时,用来限制锯链的装置(见图101)。3.106
驱动链轮drivesprocket
带齿的链驱动轮。
前手柄fronthandle
位于电动机壳体前部或靠近电动机壳体前部的支承手柄(见图101)。3.108
fronthand guard
前手柄护罩
用于防止手从前手柄滑脱引发伤害的、位于前手柄与锯链之间的护罩(见图101)。3.109
导板guidebar
支承并给锯链导向的零件(见图101)。3.110
kickback
当靠近导向导板顶部的运动锯链接触类似原木或树枝等物体时,可能发生的链锯快速向上和/或反向运动。
后手柄护罩
rearhandguard
如果锯链出现断裂或跳齿时,用来防护手触及锯链的后手柄下部的延伸部(见图101)。3.112
后手柄rearhandle
位于机壳上或对着电动机尾部的支承手柄(见图101)。3.113
锯链sawchain
用作锯割刀具的链条,由驱动链节、锯割件和侧链节,通过铆钉结合而成(见图101)。3.114
防滑齿spikedbumper
固定在导板安装点的前部,当接触树木或原木时用作支点的装置(图101和图102)。3.115
cutting length
锯割长度
从防滑齿的根部沿导板轴向到锯割链节的外缘的距离,或当链延伸调节器在中间位置时到导板前端护罩的内部的距离(见图102)。3.116
跑停时间rundowntime
从电源开关释放到锯链停止所经过的时间。4、一般要求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5试验的一般要求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5.2增加:
对19.113试验可提供一个附加试样。5.14增加: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进行正常负载试验时,可去除锯链和导板并用制动器给链锯的驱动链轮加载。6(空)
7分类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8标志和说明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8.1增加:
链锯应标有以下信息:
一最长的导板长度,mm;
以清晰耐久的标志指出锯链旋转方向。另外,链锯应标有下述安全建议和以下内容的警告,它们应以工具销售国的官方语言之一书写。A:始终裁好护目镜\或ISO 7010的M04符号。“警告
-“警售A:始终裁好耳军\或 ISO 7010 M003 符号。对具有低于IPX4防护等级的链锯:“不要暴露在雨中”,或附录AA规定的符号。对市电工具:
“如果电缆损坏或被割破,应立即从电源上拔掉插头”,或附录AA规定的符号。如需使用其他符号,它们应与ISO3864-3一致。8.12.1.1增加:
链锯安全警告:
一操作链锯时,让身体所有部位远离锯链。在起动链锯之前,确保锯链没有接触其他物件。操作链锯时不小心,就会将你衣服或身体缠人锯链。始终用右手握持链锯的后手柄,左手握持前手柄。反手握持链锯,会增加人身伤害的风险,应绝对禁止。
注;对导板设计在左侧的链锯,所述的“右手”和“左手”位置应相反。佩戴安全眼镜和听力保护器。建议进一步提供头、手、腿和脚的防护装备。充分的防护衣可降低飞屑或意外触碰锯链导致的人身伤害。不要站在树上操作链锯。上树操作链锯会造成人身伤害。始终保持良好的立足之地,并只有站在牢固、安全和平坦地面上时才操作链锯。易滑或不稳的地面,诸如梯子会引起失去平衡或链锯操作失控。锯割处于拉紧状态的枝权时要提防反弹。当木材纤维的拉力一旦释放,有弹性的树权可能会击到操作者和/或致使链锯失控。锯割灌木和小树苗时要特别当心。细条可能会夹住锯链并向操作者打来或拉操作者失去3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平衡。
用前手柄携带关断的链锯并使得链锯远离你的身体。当运输或储存链锯时应始终装有导板护罩。适当安放链锯将降低偶然碰到运动锯链的可能性。按照说明书进行润滑、张紧锯链和更换附件。不适当张紧或润滑锯链可能会断裂或者增加反弹的可能性。
保持手柄干燥、清洁并远离油和油脂。油腻的手柄会打滑并引起失控,一只锯割木材。不能将链锯用于其他目的。例如:不能用链锯锯割塑料、石料或非木质建筑材料。用链锯做非预期的操作会引起危险。反弹原因和操作者防护:
当导板的前端或顶部碰到物体时,或当锯割时木材并拢而夹住锯链时可能会产生反弹。某些情况下顶部接触会产生突然的反作用力,将导板向上和向后甩向操作者。沿导板顶部夹住锯链会快速地将导板反推向操作者。这些反作用力中每一种都会引起导致严重人身伤害的链锯失控。不要仅仅依赖链锯内设置的安全装置。作为链锯使用者,应该采取多种步骤来保证锯割作业不发生事故或伤害。工具的误用和/或不正确的操作程序或条件是导致反弹的原因,并可采取以下给出的预防措施来避免:
保持稳固的握持,用拇指和其他手指握住链锯手柄,用握持链锯的两只手,定位好你的身体和手臂以便你能承受住反弹力。如果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反弹力是可以被操作者控制的。不要听任链锯运转。
注:图103中给出了该警告的可能的图示。手不得伸得过长且不要在肩部以上进行锯割。这有助于防止意外的项部接触,并能更好地在意外情况下控制链锯。
仅使用制造商规定的更换导板和链条。不正确的导板和链条可能会造成断链和/或反弹。一遵守制造商关于锯链的刃和维护说明。减小深度规高度可导致反弹增加。8.12.2a)增加:
101)对作为原装设备的一部分装在链锯内的安全装置,和/或在说明书中推荐的其他安全装置作出解释。
适当地安装、调节导板和锯链的说明。102)
8.12.2b)增加:
使用整定电流为30mA或更小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建议。对软线定位成锯割期间其不会被枝条和类似物体钩住的表述。建议初次使用者,最低限度应在锯木架或支架上练习锯割原木。103)
进行基本砍伐、打枝和横截作业的适当方法的说明。说明的实例在附录BB.1到BB.5中104)
给出。
如有手动加油控制时,提供有关使用说明。105)
9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0起动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1输入功率和电流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2发热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12.4改换为:
GB3883.14—2007/1EC60745-2-13:2006工具在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下运行30min,温升在30min末测量。13泄漏电流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4防潮性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5电气强度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6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7耐久性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17.2、增加:
耐久性试验时拆除锯链。
18不正常操作
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
19机械危险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19.1增加:
本条款要求不适用于下述19.102、19.103和19.104涉及的运动零件和护罩。19.101手柄
链锯应至少安装2个手柄来提供安全操作。前手柄的握持长度至少为100mm。手柄表面应设计和造型成能够牢固握持。手柄的最小公差和尺寸应符合ISO7914:2002的规定通过观察和测量检验。
19.102前手柄护罩
在前手柄附近应设置护罩,以防止操作者手指触碰锯链而受到伤害。该前手护罩的尺寸和公差应符合ISO6533:2001的要求。
通过观察和测量检验。
19.103后手柄护罩
一旦锯链断裂或滑出导板应对操作者的手进行防护。后手柄护罩应沿后手柄的底部长度上提供防护。该护罩应该从手柄边缘处开始延伸,在导板侧向伸出应至少30mm,在长度方向伸出应至少100mm(见图104)。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通过观察和测量检验。
19.104运动件的防护
应将防滑齿后面的驱动链轮和锯链罩住,以防从两边、头部和尾部触及驱动链轮和锯链。通过直形试验探棒(见图105)检验。试验探棒应不可能触及到防滑齿后面的驱动链轮和锯链。可以在驱动链轮前面以及下面留有开口以允许清除木屑和调节导板及锯链。通过观察来检验。
19.105锯链限块
链锯应在锯链下面尽可能远离前端装有锯链限块,只要实际可行。锯链限块应从导板中心平面向侧面伸出至少5mm。
锯链限块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通过观察并实施ISO10726:1992的第3章、第4章来检验。ISO10726:1992的4.1中(一10士3)C的温度应适用。
19.106防滑齿
在链锯的前部应有个防滑齿。
通过观察来检验。
19.107链制动器
如果需要一个用链制动杆来操作的链制动器作为防反弹系统中的一部分来满足19.108的要求,则它还应符合19.107.1和19.107.2的要求。19.107.1链制动器应以平均制动时间不大于0.12s、最大制动时间不超过0.15s来制动锯链。通过以下试验进行检验:
链锯和链的张紧力应按正常使用那样调节,符合制造商的说明。链的张紧力通常应调节成:当1kg质量的重物挂在链下部锯割长度的中心时,锯链的侧链节与导板之间的间隙为每毫米导板长度不大于0.017mm
按正常使用那样润滑锯链,并在额定电压下操作,制动器传动件被设置成受摆锤的冲击而会移动的状态。该摆锤的质量为0.70kg,冲击平面的直径为50mm,臂长700mm。摆锤的释放高度应为200mm。锯链制动的时间应从传动件受冲击的瞬间开始测量(见图106)。链制动器应总共操作25次。应在最初5次和最末5次的制动操作时测量链锯的最长制动时间和平均制动时间。
当两个连续齿通过固定点的时间超过10ms则认为链锯停下。每2次操作的间隔应为2min,其包括摆锤每次冲击前的空载运行1min。紧接在链制动器操作和链停止后,关断链锯以保持间隔时间。在断电期内链制动器传动机构应重新设置。19.107.2链制动杆应设计成有平稳的释放力,要求不大于60N,不小于20N。通过以下试验进行检验。
链锯不运行,链制动杆上启动制动所需的力,应在制动杆顶部(水平)的中心处,沿着与导板中心线向前、向下成45°的方向测量(见图107)。应以相同的速率施加力。
19.108反弹保护
链锯或者应配备有不可移动的、如用铆接、点焊等固定的导板前端护罩,或者应计算的反弹角度或链制动角度(取其小者)应不超过45°如有导板前端护罩,应在导板头部的锯链圆周和两侧起保护作用。导板前端护罩应设计成:当工件处于在导板纵轴和工件表面间的夹角α在45°和135°之间时,能防止工件碰到锯链的任何部位,见图108。
通过观察、测量以及符合ISO9518:1998的反弹要求来检验。6
19.109导板罩壳
GB3883.14-—2007/IEC60745-2-13:2006应为链锯提供防护罩盖住导板以防止搬运时的伤害。当导板处于垂直向下时罩盖应不会与导板分离。通过观察来检验。
19.110锯链张紧力
链锯应提供使锯链拉紧的装置。通过观察来检验。
19.111锯链润滑
链锯应装有一个给锯链加油的器件。如果锯链装有手动加油器,它应被放置得能用握持链锯的双手在正常作业位置时能够操作。通过观察来检验。
19.112平衡
链锯应是纵向平衡的。
通过符合ISO8334:1985的以下试验来检验。链锯应装有制造商提供的带插头的长度为1000mm的电源线,以及制造商推荐尺寸的导板和锯链。油箱应为半满。防滑齿应装上。链锯应以前手柄握持面“a”(见图109)悬挂达到最佳的横向平衡。试验时,电源线应不接触任何面地自然垂下。
导板中心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应不大于30°。19.113跑停时间
应限制链锯的跑停时问。
通过以下试验检验:
链锯按制造商建议调节。
链锯在开始试验前试车10个“接通”/“关断”周期,每个周期包括30s运行和30s停歇。在试车后,应按制造商的建议调节锯链张紧力。试验在空载下进行。试验程序应包括总共2500个周期。对起初6个操作周期,链的跑停时间应不超过2S;对试验程序的最后6个周期,链的停歇时间应不超过3s。
从打开开关触头开始测量时问。当两个连续齿通过固定点的时间超过10ms则认为链锯停下。注:在将来,会将跑停时间定在其减到更低值而不会危及工具的整体安全这一目标上。20机械强度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增加的条款:
20.101手柄
手柄应具有耐久的结构并能承受正常作业条件下的应力和冲击。通过ISO7915:1991的试验检验,其中“≤50cm3”的值适用。20.102前后手柄护罩
前后手柄护罩应具有耐久的结构并能承受正常作业条件下的冲击。通过ISO6534:1992动态和耐久试验来检验。21结构
除以下内容外,第一部分的这一章适用:21.18.1改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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