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国家标准(GB)】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30 03:59:47
  • GB/T3325-200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3325-2008

  • 标准名称: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8-08-19
  • 实施日期:

    2009-05-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6.31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21页
  • 标准价格:

    20.0 元
  • 出版日期:

    2009-05-01
  • 计划单号:

    20065968-T-607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2-12-29
  • 起草人:

    罗菊芬、刘曜国、梁米加、罗炘、丁建东、赵明俭、沈炳富、古鸣、陈明军
  • 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浙江省家具五金与研究所、北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 归口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相关标签:

    通用 技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是对GB/T 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代替GB/T 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家具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其他家具的金属制件可参照执行。当有具体产品标准时,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与GB/T 3325-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部分引用标准;———增加了金属家具的定义;———修改了形状和位置公差要求。增加了翘曲度、抽屉下垂度、抽屉摆动度、抽屉深度与产品内部深度的偏差要求;修改了水平偏差和平整度的评定值;———修改了双层床安全栏板尺寸要求;———修改了产品外观要求。增加了软、硬包件、塑料件、玻璃件、其他外观要求、其他要求;———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修改了理化性能要求。增加了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公共场所使用的家具的阻燃性能、非公共场所使用的家具阻燃性要求、塑料件和软、硬包件的理化性能要求、玻璃件理化性能要求、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涂、镀层”为“表面装饰层”,修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为“木制件表面涂层/覆面材料”;修改了电镀层要求,删除了铬层厚度要求;增加了“木制件表面涂层/覆面材料”的耐干热试验,统一了耐磨试验次数;———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翘曲度、抽屉下垂度、抽屉摆动度的测定,增加了塑料件、玻璃件、人造板和软、硬包件的理化性能测定,增加了抽屉深度与产品内部深度的偏差测定,增加了对木材含水率检验结果有异议时的仲裁检验依据方法;修改了电镀层盐雾和喷涂层耐腐蚀试验方法;删除了铬层厚度试验方法;———增加了检验程序;———增加了检验规则。 GB/T 3325-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325-200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97.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5—2008
代替GB/T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Metal furniture-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2008-08-1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试验方法
检验程序…
检验规则.
8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力学性能试验水平
GB/T3325—2008
本标准是对GB/T3325一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代替GB/T332519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3325--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部分引用标准(本标准第2章);增加了金属家具的定义(本标准的3.1);GB/T3325—2008
修改了形状和位置公差要求。增加了翘曲度、抽屉下垂度、抽屉摆动度、抽展深度与产品内部深度的偏差要求;修改了水平偏差和平整度的评定值(本标准表3);修改了双层床安全栏板尺寸要求;修改了产品外观要求。增加了软、硬包件、塑料件、玻璃件、其他外观要求、其他要求(本标准表4、4.4);
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4.4.3、4.4.4);修改了理化性能要求。增加了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公共场所使用的家具的阻燃性能、非公共场所使用的家具阻燃性要求、塑料件和软、硬包件的理化性能要求、玻璃件理化性能要求、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涂、镀层”为“表面装饰层”,修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为“木制件表面涂层/覆面材料”;修改了电镀层要求,删除了铬层厚度要求;增加了“木制件表面涂层/覆面材料”的耐干热试验,统一了耐磨试验次数(本标准表5);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翘曲度、抽屉下垂度、抽屉摆动度的测定,增加了塑料件、玻璃件、人造板和软、硬包件的理化性能测定,增加了抽屉深度与产品内部深度的偏差测定,增加了对木材含水率检验结果有异议时的仲裁检验依据方法;修改了电镀层盐雾和喷涂层耐腐蚀试验方法;删除了铬层厚度试验方法;-增加了检验程序(第6章);
-增加了检验规则(第7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浙江省家具五金与研究所、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新兴达智能钢具有限公司、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大地家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菊芬、刘曜国、梁米加、罗、丁建东、赵明俭、沈炳富、古鸣、陈明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3325—1982、GB/T3325--1995。1范围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3325—2008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家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属材料为主结构的金属家具的通用技术要求。其他有金属材料构件的家具可参照执行。当有具体的产品标准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1043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1931—1991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4689.20
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测定方法
GB/T4893.1
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4893.2
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
GB/T4893.3
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
GB/T4893.4
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GB/T4893.7
GB/T4893.8
GB/T4893.9
家具表面漆膜耐冷热温差测定法家具表面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GB/T6343
GB/T6669
GB/T6670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回弹性能的测定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754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元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T10357.1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2一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稳定性GB/T10357.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1
GB/T3325—2008
金柜类稳定性
GB/T10357.4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GB/T10357.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10357.6家具力学性能试验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7—199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稳定性GB/T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GB/T15104—2006装饰单板饰面人造板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
GB/T1642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GB/T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7927
GB18580
GB18584
GB20286
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QB/T3814—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质量测试方法QB/T3826--1999
3术语和定义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金属家具metalfurniture
以金属管材、板材等其他型材为主组成的构架或构件,配以木材、人造板、皮革、纺织面料、塑料、玻璃、石材等辅助材料制作零部件的家具,或全部由金属材料制作的家具。3.2
邻边垂直度verticaldegreeofadjoiningside产品相邻的相互垂直的部件的垂直程度。3.3
水平偏差planedeviation
折叠产品应水平的平面与水平地面的平行程度。3.4
平整度leveldegree
产品(部件)表面在0~150mm范围内的局部的平整程度。3.5
圆度circulardegree
产品圆管弯曲处由局部挤压或拉伸产生的变形程度。3.6
位差度placedifferencedegree
产品的门与框架、门与门、门与抽屉、抽屉与框架、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的高差。4要求
4.1主要尺寸与极限偏差
4.1.1产品的主要尺寸应符合表1的要求。2
检验项目名称
桌类主要尺寸
椅瑟类主要尺寸
柜类主要尺寸
床类主要尺寸
床类主要尺寸
表1金属家具主要尺寸
检验内容及要求
桌面高:680~760
中间净空高:≥580
中间净空宽:≥520
桌、椅(凳)配套产品的高差:250~320座高:硬面400~440,软面400~460(包括下沉量)扶手椅扶手内宽:≥460
深度方向挂衣空问深度530*
折叠衣物放置空间深≥450
书柜层间净高:≥230
床铺面净长:1920,1970,2020,2120床铺面宽:800,900,1000,1100,12001350,1500,18002 000
双层床上、下铺间净空高:≥1150双层床安全栏板上应设置限制床垫放置高度的永久性警示线,该警示线距安全栏板上端面距高≥200双层床安全栏板缺口长:500~600注:特殊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定,并在合同中明示。a测量方向应与衣柜挂衣棍垂直。4.1.2
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表2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允许偏差分类
非折叠式
折叠式
极限偏差
配套或组合产品的极限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形状和位置公差
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3规定。表3形状和位置公差Www.bzxZ.net
检验项目名称
邻边垂直度
面板、
对角线
检验内容及要求
>1 000
≥1000
折叠式≤6
折叠式≤4
折叠式≤6
折叠式≤4
非折叠式≤3
非折叠式≤2
非折叠式≤3
非折叠式≤2
GB/T3325--2008
单位为毫米
项目分类
单位为毫米
项目分类
单位为毫米
项目分类
GB/T3325—2008
检验项目名称
翘曲度
桌面水平偏差
平整度
位差度
下垂度
摆动度
着地平稳性
抽展深度
外观要求
面板、正视
面板件
表3(续)
检验内容及要求
对角线长度≥1400
700≤对角线长度<1400
对角线长度<700
折叠桌面
门、桌面和抽屉面
圆管弯曲处
门与框架、门与门、抽屉与框架、抽屉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所有分缝(非设计要求时)≤2.0
底脚与水平面的差值
产品内空深度≤600
产品内空深度>600
产品的外观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3.0
抽屉深度与产品
内部深度的偏差
500≤抽屉深度≤550
表4产品外观要求
检验项目名称
焊接件
冲压件
金属件
外观要求
铆接件
皱纹或波纹
喷涂层
电镀层
管材应无裂缝、叠缝
外露管口端面应封闭
检验内容及要求
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焊疤表面波纹应均匀、高低之差应不大于1mm冲压件应无脱层、裂缝
铆接处应铆接应牢固,无漏铆、脱铆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
圆管和扁线管弯曲处的皱纹高低之差应不大于0.4mm,弯曲处弧形应圆滑一致
涂层应无漏喷、锈蚀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电镀层表面应无剥落、返锈、毛刺电镀层表面应无烧焦、起泡、针孔、裂纹、花斑(不包括镀彩锌)和划痕
单位为毫米
项目分类
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名称
虫蛀材
贯通裂缝
腐朽材
封边处理
木制件
外观要求
树脂囊
斜纹材
表面装饰层
软、硬包件外观要求
塑料件外观要求
表4(续)
检验内容及要求
虫蛀材应经杀虫处理,不应使用昆虫尚在继续侵蚀的木材零部件应无贯通裂缝
外表不应使用腐朽材,内部腐朽材面积应不超过零件面积的15%,深度应不超过材厚的25%
节子宽度应不超过可见材宽的1/3,直径应无超过12mm(特殊设计要求除外)
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封边处应无脱胶、鼓泡、透胶、露底涂饰或存放物品的部位应无树脂囊产品受力部位使用的木材斜纹程度不应超过20%外表应倒棱、圆角圆线应一致
结合处应无崩荐
薄木、塑料等材料贴面应无明显透胶、脱胶、凹陷、压痕、鼓泡、胶迹
木制件表面应手感光滑,无划痕、压痕、雾光、白楞、白斑、鼓泡、流挂、刷毛、积粉和杂渣、明显色差、皱皮、发粘、漏漆现象包覆的面料拼接对称图案应完整;同一部位绒面料的绒毛方向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
包覆的面料应无破损、划痕、色污、油污软面包覆表面应:1)平服饱满、松紧均匀,不应有明显皱折;2)有对称工艺性皱折应匀称、层次分明外露泡钉:1)排列应整齐,间距基本相等;2)不应有泡钉明显蔽扇或脱漆
缝纫线迹间距应均勾,无明显浮线、跳针或外露线头、脱线、开缝、脱胶
硬包件外形应平滑,无皱折
一体发泡成型部件应结合牢固、平服、不得有脱落、起皱、松弛等缺陷
自结皮部件外观应平整,光滑无凹坑;厚度均勾;质感致密;分模缝隙不影响外观
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应无明显缩孔、气泡、杂质、伤痕外表用塑料件表面应光洁,无划痕,无污渍,无明显色差GB/T3325—2008
项目分类
GB/T3325-2008
检验项目名称
玻璃件外观
其他外观要求
表4(续)
检验内容及要求
外露周边应磨边处理,安装牢固玻璃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和麻点等缺陷在接触人体或收蔽物品的部位应无毛刺、刃口、校角固定部位的结合应牢固无松动、无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
产品的所有涂饰表面不得有脱色、掉色现象产品上宜有标识,标识内容见8.1项目分类
注:有“*”标记的表示有多项检验项目,按合格系数评定,合格系数≥0.7。若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
4.4其他要求(以下为基本项目)4.4.1启闭配件、部件应启闭灵活。4.4.2脚轮中至少有两个能被锁定,并且锁定装置完好。开锁状态下应运动灵活。4.4.3家具中的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W应符合:8%≤W<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
4.4.4人造板的含水率
家具中人造板的含水率应符合相关人造板标准的要求(见表5)。表5人造板含水率
人造板类别
中密度纤维板
刨花板
胶合板
细木工板
没溃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含水率要求
4%~13%
4%~13%
6%~16%
6%~14%
6%~14%
6%~14%
4.4.5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5296.6的规定。4.5安全性能要求(以下为基本项目)4.5.1折叠产品应折叠灵便,应无自行折叠现象。4.5.2产品木制件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4.5.3产品色漆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的规定。4.5.4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家具及其组件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20286的规定,阻燃级别根据阻燃制品的标识,无标识时按2级要求(合同要求)。4.5.5其他场所家具及组件的阻燃性可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软体家具应符合GB17927的规定(合同要求)。
4.5.6纺织面料的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300mg/kg。4.5.7其他材料有安全性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6
4.6理化性能要求(以下为基本项目)4.6.1产品表面涂层/覆面材料理化性能产品表面涂层/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产品表面涂层/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分类
金属喷漆(塑)
金属电镀层
木制件表面涂层/
覆面材料
冲击强度
耐腐蚀
附着力
光泽度
粗糙度
抗盐雾
附着力
耐湿热
耐干热
耐冷热温差
冲击强度
耐香烟灼烧
4.6.2塑料件理化性能
应无剥落、裂纹、皱纹
技术要求
100h内,观察在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产生
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
不低于2级
无光≤14
14<半光(亚光)≤50
50<平光(半亚光)≤85
高光>85
R,≤1.25μm
18h,1.5mm以下锈点<20点/dm2,其中≥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离边缘梭角2mm以内的不计)10%碳酸钠和30%乙酸,24h。无明显的变色、鼓泡、皱纹等
每组割痕包括11条长35mm,间距2mm的平行割痕,2组
不低于3级
70℃20min
70℃20min
不低于3级
不低于3级
温度40℃±2℃,相对湿度98%~99%,和-20℃±2℃,3周期。
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
冲击高度50mm
应无黑斑、裂纹、鼓泡现象。
1000转
不低于3级。
不低于3级
GB/T3325-—2008
试验方法
GB/T6739—2006涂膜硬度
铅笔测量法
GB/T1732
GB/T13667.1—2003中
GB/T9286
GB/T9754(60°法)
QB/T3814-1999中3.2
QB/T3826-1999
GB/T4893.1
GB/T4893.4
GB/T4893.2
GB/T4893.3
GB/T4893.7
GB/T4893.9
GB/T 17657—1999 中 4.40
GB/T4893.8
4.6.2.1耐老化性(合同要求),试验时间500h,试验后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冲击强度的保持率不小于60%;外观颜色变色评级不小于3级。4.6.2.2冲击强度应不小于10J/m2。4.6.3软、硬包件理化性能
4.6.3.1泡沫塑料座面密度应不小于25kg/m;泡沫塑料其他部位密度应不小于20kg/m2。7
GB/T3325—2008
泡沫塑料回弹性应不小于35%。
4.6.3.3泡沫塑料压缩永久变形应不大于10.0%。4.6.3.4面料耐于摩擦色牢度应不小于4级。4.6.3.5皮革涂层黏着牢度应不小于2.5N/10mm。4.6.4玻璃件理化性能要求
4.6.4.1弯曲度应不大于0.3%。
4.6.4.2抗冲击性、碎片状态、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应符合GB15763.2的要求。4.6.5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
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7的规定。人造板理化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吸水厚度膨胀率
握螺钉力(板厚度≥
表面胶合强度
装饰单板饰面人造板浸溃剥离试验单位
注:当人造板的厚度<16mm时,握螺钉力不做要求。4.7力学性能
≥700
试件贴面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不超过25产品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8的规定。试验水平参见附录B,一般按附录B中3级水平试验,特殊试验条件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定,按附录B中其他水平试验。表8力学性能要求
项目名称
桌类强度和
耐久性
椅凳类强度和
耐久性
单层床强度和
耐久性
柜类强度和
耐久性
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用手掀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活动部件(门、抽等)开关应灵活;家具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用手掀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3)
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6)家具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搁板挠度与长度的比值<≤0.5%
挂衣棍挑度与长度的比值≤0.4%挂衣棍支承件位移≤3mm
柜类主体结构和底架位移值d<15mm试验方法
GB/T10357.1
GB/T10357.3
GB/T10357.6
GB/T10357.5
项目分类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GB)标准计划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