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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冷藏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1 12:09:53
  • GB/T21001.2-200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21001.2-2007

  • 标准名称:

    冷藏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7-07-27
  • 实施日期:

    2007-12-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2.04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商店设施>>97.130.20商用制冷设备
  • 中标分类号:

    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IDT ISO 23953-2:2005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72页
  • 标准价格:

    44.0 元
  • 出版日期:

    2007-12-01
  • 计划单号:

    20032506-T-601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2007-07-27
  • 起草人:

    杨一凡、刘小朋、申江、杨一帆、顾众、孙钟皓、刘占杰、刘斌、杨萍
  • 起草单位: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商学院、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等
  • 归口单位:

    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国制冷学会
  • 发布部门:

    商务部
  • 主管部门:

    商务部
  • 相关标签:

    冷藏 分类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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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 2100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冷藏陈列柜的结构、特性和性能的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冷藏陈列柜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分类方法、分级方法和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标志及产品特性信息。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拟用于餐饮的非零售用的冷藏柜;也不包括在陈列柜内展示的食品种类。 GB/T 21001.2-2007 冷藏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GB/T21001.2-200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97.13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001.2—2007/ISO23953-2:2005冷藏陈列柜
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Refrigerated display cabinets-Part 2: Classification, requirements and test conditions(ISO23953-2:2005.IDT)
2007-07-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通则
压缩式制冷系统
间接式制冷系统
运行特性
5试验
试验室外的试验
试验室内的试验
6试验报告
试验室外的试验
6.3试验室内的试验
装载界限:
7.2标记板
7.3制造商所提供的信息
总展示面积(TDA)
附录A(规范性附录)
A.2冷藏陈列柜中TDA的测量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产品弧线可视度(VPA)B.1术语和定义
B.2冷藏陈列柜中VPA的测量
实验室条件和贮藏条件的比较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D.1准备和试验
样本的检查
参考文献
去除异味和味道的试验
GB/T21001.2—2007/IS023953-2:20052
GB/T21001《冷藏陈列柜》分为以下两部分:第1部分:术语;
一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本部分是GB/T21001的第2部分。GB/T21001.2—2007/IS023953-2:2005GB/T21001的本部分等同采用ISO23953-2:2005(第版)《冷藏陈列柜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本部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编排顺序与ISO23953-2:2005不同;b)删除了原标准的前言等。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制冷学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商学院、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开利冷冻、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一凡、刘小朋、申江、杨一帆、顾众、孙钟皓、刘占杰、刘斌、杨萍。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冷藏陈列柜
GB/T21001.2—2007/ISO23953-2:2005第2部分:分类、要求和试验条件GB/T2100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冷藏陈列柜的结构、特性和性能的要求,同时也规定了冷藏陈列柜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分类方法、分级方法和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标志及产品特性信息。
本部分不适用于制冷自动售货机和拟用于餐饮的非零售用的冷藏柜;也不包括在陈列柜内展示的食品种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100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2004Ed(4.1),IDT)
冷藏陈列柜第1部分:术语(ISO23953-1:2005,IDT)GB/T21001.1-2007
ISO817
制冷剂编号
)建筑玻璃光传导性、阳光的直接传导性、总太阳能的传导性、紫外线传导性及相关玻ISO9050
璃因素的确定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的特殊要SB10424
求(SB10424—2007,IEC60335-2-89:2005IDT)EN378-2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第2部分:设计、结构、试验和等级3术语和定义
GB/T21001.1-2007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3.1通则
tru——工作时间。在24h内,压缩机运行时间(或电磁阀开启时间),或第二制冷剂开启时间(或电磁阀开启时间);
在任意两次除霜间隔之间,压缩机运行时间的75%,去除除霜完毕后的时间,0.75Lrum;trun75
tstop——停机时间。在24h内,压缩机停止运行(或电磁阀关闭)的时间,或第二制冷剂回路停止循环(或电磁阀关闭)的时间,不包括除霜时间;taet-一除霜时间。在24h内,在除霜期间,压缩机停止运行(或电磁阀关闭)或第二制冷剂回路停止循环(或电磁阀关闭)的时间,但除霜时间不是停机时间;9m-——液体制冷剂或第二制冷剂的质量流量,单位:kg/s;△t-连续两次测量采样的时间间隔:Nmax24h内的测量采样数量;
Ns——两次除霜之间运行时间的75%中测量采样的数量;1
GB/T21001.2-2007/ISO23953-2:2005Naefe
RECRCT
24h内的除霜次数;
直接耗电量,以kWh/24h表示;
制冷耗电量,对远置式冷藏陈列柜压缩式制冷系统,用kWh/24h表示;制冷耗电量,对远置式冷藏陈列柜压缩式间接制冷系统,用kWh/24h表示;总能量消耗,用kWh/24h表示:
一工作时间系数或工作时间百分率:trr
其中:trun+tstop+tdef=24h
瞬时排热率。
3.2压缩式制冷系统
hs、he
trun+tstop
24-taei
陈列柜中制冷剂出口状态点8和制冷剂入口状态点4处的比恰,单位:kJ/kg;蒸发器出口处制冷剂平均温度,单位:℃;在压缩机运行时间内(trun),在压力P下,从所采用的制冷剂的饱和特性表中查到的蒸发器饱和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单位:℃;整个运行周期的最后10%的时间内,在压力P,下,从所采用的制冷剂的饱和特性表中查到的蒸发器饱和温度的算术平均值,单位:℃;3.3间接式制冷系统
Tmmn=Omrn+273.15
陈列柜进口处第二制冷剂温度,单位:℃;6
PirunPorun
4要求
4.1结构
4.1.1通则
陈列柜出口处第二制冷剂温度,单位:℃;0.+0。
一陈列柜第二制冷剂平均温度,2
压缩机运行期间,第二制冷剂的算术平均温度,单位:℃;压缩机运行期间的后10%时间内,第二制冷剂的算术平均温度,单位:℃;第二制冷剂的算术平均流量,单位:kg/s;陈列柜进口处第二制冷剂比热,单位:kl/(kg·℃);陈列柜出口处第二制冷剂比热,单位:kJ/(kg·℃);压缩机运行期间,陈列柜进口处和出口处之间的压降;单位:N/m;泵的消耗电能;
第二制冷剂的比容,单位:m/kg(简化处理:v=常数=0.001m2/kg)。4.1.1.1强度和刚度
陈列柜及其部件在安装、运输及使用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注意以下事项:a)柜内部件如搁架、货筐和扶于等及其支撑应有较大的强度,以保证其功用:对于滑动的搁架、货筐、托盘或抽在满负荷下应保证其不变形并可灵活移动;b)
所有带止动装置的部件,在满负荷下被拉出到极限位置时,应能防止意外坠落;d)保持静止。
4.1.1.2管路与连接件
管路与连接件的运动或弹动要保证不会干扰或传递有害震动给其他部件。管路与连接件应牢固地固2
GB/T21001.2—2007/1SO23953-2:2005定并留出足够的自由伸缩长度,并安装减震器以防止疲劳损坏。如有必要,管路和阀件须做保温绝热处理。
4.1.1.3冷凝排水
在需要排水处,滴水盘或蒸发血,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其安装位置应留有足够空问,以便于拆卸和清洗。任何需要人工清除的冷凝、霜融水容器或容器组,其容积至少需要满足陈列柜在合适的气候类型下,正常运行至少48h的排水量。4.1.1.4封闭式陈列柜(自助销售式)封闭式陈列柜应满足下列要求:自动关闭门可以从不大于80度的角度任意打开,且能按5.2.1从不同位置回复到原来位置并关紧。
对于柜内温度较低的陈列柜,透明门和盖在制造商所要求的气候类型下不应凝露。玻璃门在内表面应装有足够的加热元件,用于关门后去除湿气,保证玻璃门可视性。水平滑盖不在此要求内。门、盖的紧固件和铰链应能止常使用,其设计应能够保证光滑运行,不应导致非正常磨损。所有的门和盖应密封以保证制冷空间封闭,防止环境空气非正常渗入。门和盖不应自动打开。
选择密封条时要考虑与陈列柜运行条件(特殊条件下)相适应的材料。如果扣紧装置是机械的,应加装止停装置以保证密封条不会过度变形。4.1.1.5接口和接缝
在净容积内的所有接口和接缝应避免污物的沉积。在净容积内的所有接口和接缝处应使污物易于清除。4.1.1.6污渍防护
陈列柜的正前表面应安装保护罩以防止客户因触摸、咳嗽等行为污染展示和售卖的未包装食品。陈列柜的垂直尺寸A和水平尺寸B之和应不小于1500mm(见图1)。图1
污渍防护尺寸
4.1.2材料
4.1.2.1通则
材料应耐用,不应产生霉变或异味。正常使用条件下,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应防潮、无毒和无污染。4.1.2.2防磨
内、外表面应耐磨且易于清洗。在正常使用和清洗过程中,表面不应有裂缝、表皮脱落、擦痕或软化3
GB/T21001.2—2007/1S023953-2:2005的现象。
4.1.2.3防腐
陈列柜的金属材质部分应具有耐腐性。4.1.3绝热
4.1.3.1效率
绝热层应有效并永久固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绝热材料不应缩变或发牛凝露现象(见4.2.1)。4.1.3.2隔汽层
应采取适当方法防止绝热材料吸收湿气,避免绝热性能的恶化。4.1.3.3绝热材料隔离
内部有绝热材料的地方,应保证绝热材料微粒不进人食品展示空间。对于纤维性绝热材料·使用轻力,不应使直径1mm的探针轻易接触到绝热材料。4.1.4制冷系统
4.1.4.1设计与构造
对于承受内部压力的所有制冷系统零部件,其设计和构造都应考虑陈列柜运行或静止时的最大工作压方。
对于内置冷凝机组或是带有预先充注制冷剂的冷藏陈列柜,应考虑运输过程中的最高环境温度。所有含有制冷剂的零部件应满足EN378-2的要求。4.1.4.2凝露
应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在陈列柜及其部件的冷表面结露,以避免对制冷系统的运行或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4.1.4.3系统保护
对于具有门或盖的陈列柜,在门或盖保持开的情况下,在使用地所处的气候类型(表3)的环境温度下,不应对冷藏陈列柜的运行造成损害。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当门或盖持续散开时(例如装填货物或偶然芯记关闭时),任何自动电机过载保护装置均可启动。
4.1.4.4制冷剂
在选用制冷剂时,应考虑制冷剂和传热介质或第二制冷剂可能产生的危害,例如毒性,易燃性等,具体可参见EN378-1。
4.1.5电器部件
电器部件应遵守GB4706.1和SB10424的要求。4.1.6温度显示
冷藏陈列柜应装有内部空气温度的温度显示器,用于指示制冷设备的操作运行以及其工作状态的信息。注:作为规定,测量的空气温度并不是冷藏陈列柜中的食品温度。4.1.6.1测温仪
测温仪应达到下列要求:
单位符号(℃)应显示在温度显示器上;量程范围至少在一25℃到15℃之间一最小分度不天于1℃:
最大误是在测温范围内不超过2K;一传感器时间常数t不大丁20min。注:时间tg是温度突然变化20℃时温度指示达到90%变化所需的时间.测量介质应是适中的搅动空气(速度1m/s)。4.1.6.2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
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易于拆卸,以便于为正确指示温度进行现场调整和在维修中现场更换温1
度测试仪。
GB/T21001.2—2007/IS023953-2:2005注1:如果温度测试仪的温度传感器在检验时能够直接接触,则认为是“易于拆卸的”,为实施更换可能需要拆除面板。注2:对于采用自然对流冷却的陈列柜,如果布置在导管中的温度传感器可不用工具装人和移出导管,则认为是“易于拆卸的”。
无论采用任何安装方法,都不能额外向温度传感器传递或吸收热量。温度传感器应避免受到陈列柜外部环境的辐射影响。温度传感器位置是冷藏陈列柜温度试验的一部分,在温度试验时,应测量陈列柜温度显示器的传感器位置的周围空气温度,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应显示回风温度,此时温度传感器应布置在回风侧且与装载线处于同一水平位置。用于散开的立式陈列柜、封闭的立式陈列柜和采用自然对流冷却的陈列柜除外。对于敬开的立式陈列柜(半高立式、立式、推人式)和封闭的立式陈列柜,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以下任一位置,用于显示温度:
回风处,在实际回风口与换热器前侧之间的某一位置;在陈列柜的背板或顶板内侧,月距左侧板或右侧板500mm士200mm处(见图2)。安装时,应距内壁13mm士5mm(不要阻塞小孔),且距以下参考点125mm=75mm:顶部安装方式的参考点应在出风口(见图2中点3);-后壁安装方式的参考点应在顶板和后壁板的交汇处(见图2中点5)或镜子(如果存在)的底部边缘。
对于采用白然对流的陈列柜,由制造商指定温度传感器的位置。注3:对于电子控制器,可能显示的是一个计算温度,注4:可以使用一只或两只温度传感器进行温度的记录和显示。所使用的温度传感器可以与控制制冷系统的温度传感器相同,可用一个报警器指示系统错误。本条款不同于EV12830的要求。单位为毫米
温度传感器;
顶板:
顶板安装参考点:风幕出口内侧:44
后壁板:
后壁板安装参考点:顶背板角或镜子的底部边缘;带孔的顶板或后壁板。
图2立式陈列柜非回风侧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4.1.6.3温度测量装置的数量
当陈列柜中使用温度测量装置时:5
GB/T21001.2—2007/ISO23953-2:2005对于每一个自携式冷藏陈列柜应使用一套温度测量装置;如果几个陈列柜在同一个温度等级下共用一个制冷循环时,每两台陈列柜应至少使用套测量装置,且两台总长度在3.75m内;如果几个陈列柜在不同的温度等级下共用一个制冷循环时,除满足上述的要求外,各自的温度等级应用相应的温度测量装置。4.2运行特性
4.2.1异味和味道的去除
不强制要求去除异味或味道,可选的试验方法见附录D。4.2.2按温度分类
陈列柜的性能应符合表1所规定的类型之一,其性能应按5.3.3所说明的条件和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注:附录C给出了实验室条件和贮藏条件的比较。表1M-包温度分类
0.,最热M-包的最高
4.2.3除霜
温度不高于的温度
(见图25)
g..最冷M-包的最低
温度不低于的温度
(见图25)
特殊类型
ga,最热M-包的最低
温度不高丁的温度
(见图25)
应尽量避免在制冷空间内表面(不包括试验包表面)上积累冰、霜或雪以及箱融水。与手动除霜不同,这些积累会影响陈列柜的性能。应按5.3.3.3所说明的条件和方法进行验证。所建议的除霜程序(自动或手动)不应影响温度要求。对需要进行手动除霜的陈列柜或陈列柜部件,制造商应提供正确的除霜操作方法。4.2.4水蒸气凝结
陈列柜的性能不应受水蒸汽凝结的影响。水蒸气的凝结量应按5.3.4所规定的环境和检测方法进行验证。
4.2.5能耗
产品制造商应明确标示陈列柜的排热率和能耗。当冷凝机组远置于陈列柜时,应按5.3.5和5.3.6所规定的条件和试验方法,对直接电能能耗(DEC)、制冷电能能耗(REC)和总能耗(TEC)进行测量。5试验
5.1概述
当检验陈列柜的性能时,所有的试验和检查都应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这些试验也可单独用于一些特殊性能的研究。
GB/T21001.2—-2007/IS023953-2:2005表2列出了所需要进行的试验和检查。在使用适当方法进行试验时,陈列柜应符合本标准相关部分的规定。
表2试验项目
试验和检查
密封试验
污渍防护罩尺寸检测
异味和味道的去除(不是必需的)温度
水蒸气凝结
5.2试验室外的试验
本部分中的相关条款
结构性能,几何尺寸及异味、味道的去除检测可在试验空外进行。5.2.1门和盖的密封试验
试验方法
附录D
5.3.5和5.3.6
保证密封的门和盖的有效性试验应按如下步骤进行(陈列柜停机):试验室外
(见5.2)
试验室内
(见5.3)
在密封条上任意位置插人一条宽50mm,厚0.08mm的适当长度的纸带。当门和盖正常关闭时,纸带不能自由下落。
注1:必须注意那些有泄压阀且依靠门来保持气密性的陈列柜,允许泄压阀短时间空气渗入,从而可补偿柜内的压力降。对于这些泄压阀不必试验。注2:大多数的不密封点应能通过陈列柜的门和盖关闭时检查密封接触性和观察柜内的漏光来发现。5.2.2线性尺寸、面积和容积
测量应该在陈列柜停机时且环境温度在16℃~30℃时进行。对装有可拆卸侧板的陈列柜,要给出带有和不带有侧板的总体尺寸。如果陈列柜带有支撑杆或其他可调节高度的部件,规定高度应为陈列柜安装时所必需的最小高度当测量陈列柜的净容积时,对于那些保证陈列柜正常工作的部件,包括用于计算制冷货架面积的搁架在内都必须按要求装好,并且扣除这些部件所占体积。总陈列面积(TDA)按附录A进行计算。食品的可见度按附录B进行计算。
5.3试验室内的试验
在试验室内试验的项目如下:wwW.bzxz.Net
温度和除霜;
凝露;
一电能消耗:
一排热率。
这些试验宜同时进行。
5.3.1一般条件
在下列各项中,规定了试验室内试验时,进行5.3.3至5.3.6所规定试验的试验条件。这些条件涉及试验室、试验、M-包及测量仪器。5.3.1.1试验室—总体设计,墙壁、地面和辐射热试验室应是一个平行的立方体空间,试验室内的两面相对的墙体壁面,分别为出风技术性壁面和回风技术性壁面,用于在试验室内产生均匀的水平气流。通常,这两个技术性壁面的间距就是试验室的长度。试验室的最小实用尺寸(长、宽、高)取决于被测陈列柜的整体尺寸(长、宽、高),陈列柜开口的位置(见5.3.2.1)。
天花板和试验室的另外两个非技术性壁面应绝热,并且应安装内金属表面。GB/T21001.2—2007/ISO23953-2:2005对于新的试验室的用房,最小的保温效果宜相当于60mm厚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入=0.03W/(m·℃))。
地面应是混凝土建造的或是等热性的其他材料,或是具有足够的保温,以防止天气条件的变化对地面温度的影响。
应安装荧光照明,并保证在距地面1m高度处测量的照度为(600士100)1x;在试验过程中应持续照明。照明装置发射的在红外线区域内的光谱不能超过500W/5nm/lm。试验冷藏陈列柜的试验室壁面、天花板及所有的隔断都要涂上浅灰色涂层,当温度在25℃时,其发射率在0.9~1之间(例如NCS2706—G90Y或RAL7032)。5.3.1.2试验室(空载)——
热工和气流特性
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试验室性能的实验评估。试验室空载且打开照明;
试验室的气候类型为3(见表3);测量距技术侧壁面600mm处的两平行垂直断面处的气流速度、温度和相对湿度;一在评估过程中,环境参数测量点处于试验室的几何中心。这些测量点应形成一个两维的网格,在垂直和水平方向最大间距不超过500mm。网格的外围线距其他两侧墙体、地面和天花板的距离最大不超过500mm。当试验空的障碍物或是其他不规则的物体投影在出风口技术侧壁面的面积超过1m时,应采用三维网格来进行测量。
以上所规定的测量点每点测量1min,以最长5s为间隔采样,所测量水平风速的平均值在0.1m/s至0.2m/s之间。
试验室内各点的温度测量值与试验室的气候类型所示值的温度值偏差不超过2℃。试验室内各点的相对湿度与该试验空的气候类型所示值的偏差不超过士3%。对壁面、天花板和地面的表面温度的测试点应选取前面所定义格点外围线的相近点。这些表面的温度与其最近的测量点的温度差不能超过2℃。5.3.1.3试验室的气候定义
5.3.1.3.1试验室的气候类型
试验应在表3所规定的气候类型中选择其中个进行。试验室内按5.3.1.3.2所说明的测试点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偏差应分别在士1℃和士5%以内。对于气候类型为3的试验室例外,此时该试验室测得的相对湿度偏差不应超过+3%。表3气候类型
试验室气候类型
干球温度/℃
相对湿度/%
露点温度/℃
含湿量/(g/kg)
注:表3是按干空气中的水蒸气质量含量(含湿量)来排列的,它是影响陈列柜性能和能耗的重要参数。可与附录D结合起来比较实验室和实场的条件。5.3.1.3.2试验室气候测试点
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测量点是在沿陈列柜长度方向的中间,见图3~图6。o
对于岛式陈列柜,两侧都应进行温度的测量(见图4)GB/T21001.2—2007/IS023953-2.2005对于自携式陈列柜,应采用通过导流板或采用其他合适的方法,以避免从冷凝器排出的热风对测试点温度的影响。
单位为毫米
散开卧式、壁式及柜台式陈列柜的环境测量点的布置图3
单位为毫米
卧式、岛式及散开岛式陈列柜的环境测量点的布置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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