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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标准(YB)】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10 18:29:00
  • YB/T9256-1996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YB/T 9256-1996

  • 标准名称: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标准类别:

    冶金行业标准(YB)

  •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the Painting Work Technology of Steel Structure and Pipe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6-11-07
  • 实施日期:

    1997-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29.60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机械制造>>25.220表面处理和涂覆
  • 中标分类号:

    综合>>基础标准>>A29材料防护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冶金工业出版社
  • 书号:

    155024.37
  • 页数:

    74页
  • 标准价格:

    12.0 元
  • 出版日期:

    2004-10-21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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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钢结构、非标设备、管道(以下简称结构)的涂装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程适用于利用涂料的涂层作用防止钢结构腐蚀而采用的涂装方法。 YB/T 9256-1996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YB/T9256-1996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钢结构、非标设备、管道(以下简称结构)的涂装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适用于利用涂料的涂层作用防止钢结构腐蚀而采用的涂装方法。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YB/T 925696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the PaintingWork Technology of Steel Structure and Pipe1996-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金工业部
1997—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the PaintingWork Technology of Steel Structure and PipeYB/T 9256—96
主编部门: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治金工业部施行日期:1997年7月1日
冶金工业出版社
冶金部关于颁发《钢结构、
管道涂装技术规程》的通知
冶建[1996]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冶金行业主管部门、各冶金建设公司,设计研究院,重点钢铁企业:
根据冶金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安排,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会同有关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YBT9256-一96,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冶金部建设协调司归口管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治金工业部
1996年11月7日
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
一般规定
喷射除锈·
化学除锈
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火焰除锈·
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3
涂装设计·
腐蚀环境的分类
涂装防护体系
涂装工程色彩
管道的颜色与标志Www.bzxZ.net
涂装施工
5.1一般规定
5.2·涂装施工方法
5.3二次涂装的表面处理和修补
安全技术
质量检查及验收··
质量检查
7.2工程验收
埋地管道防腐蚀·
一般规定
管道腐蚀等级与防腐层类型
防腐层结构
防腐层施工
质量检查
工程验收
附录A.施工配比及工艺条件
.000000.1
附录 B
附录C
涂装防护体系及色卡
沥青质量指标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总则·
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
一般规定
喷射除锈
化学除锈
手工和电动工具除锈
(略)
........
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涂装设计
腐蚀环境的分类
涂层防护体系
涂装工程色彩
涂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涂装方法
5.3二次涂装的表面处理和修补
安全技术·
质量检查及验收
质量检查
7. 2工程验收
埋地管道防腐蚀
一般规定
1总则
1.0.1为了保证钢结构、非标设备、管道涂装工程的质量,以减少或防止因腐蚀而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钢结构、非标设备、管道(以下简称钢结构)的涂装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1.0.3本规程适用于利用涂料的涂层作用防止钢结构腐蚀而采用的涂装方法。
1.0.4本规程适用于使用温度在400℃以下的涂装工程;使用温度在400℃以上的涂装工程,按设计要求执行。1.0.5对新的涂装技术和材料,应经过试验和试用,证明效果确实良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采用。1.0.6涂装工程的施工,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
2.1-般规定
2.1.1钢材(包括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等)在涂装前表面预处理应按设计规定的除锈方法进行,并达到规定的预处理等级。2.1.2加工完的构件和制品,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表面处理。
2.1.3钢材表面预处理,应在金属制造厂或加工厂进行,宜采用喷射或酸洗方法;在现场修补涂层时,可采用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方法。
2.1.4预处理前钢材表面要求
2.1.4.1钢材表面的毛刺、焊渣、飞溅物、积尘和蔬松的氧化皮、铁锈、涂层等物应清除;
2.1.4.2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如局部有,一般可采用局部处理措施;大面积或全部有,可采用有机溶剂、表面活性剂、热碱等进行清洗。其配方及工艺条件参见附录A附表A2.1. 4.2-1 和附表 A2.1.4. 2-2;2.1.4.3被酸、碱、盐浸染的钢材表面,可用热水或蒸汽冲刷除掉。废液应按环境保护法条例规定妥善处理。2.1.5对钢材表面原有保养漆的处理2.1.5.1用车间底漆或一般底漆的涂层,是否保留可根据涂层的破坏程度、与下道底漆是否配套等具体情况而定。凡与下道底漆不配套或影响下道涂层附着力的原有涂层,应全部除掉;2.1.5.2用固化剂固化的双组份涂料的涂层,基本完好的可保留,但应用砂纸、钢丝绒或轻度喷射方法进行打毛,并应在清除残留的污物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2.1.6钢结构涂装,不宜使用带锈涂料,更不得用带锈涂料代替除锈。
2.2喷射除锈
2.2.1本规程适用于干喷射方法除锈。除锈时应在有防尘措施的场地进行,以防止粉尘飞扬。
2.2.2喷射使用的空气压缩机,应设有油、水分离装置,确保压缩空气中不含水分和油污。
空气过滤器中的填料,应定期更换,空气缓冲罐内的积液应及时排放。
2.2.3喷射用磨料应符合的要求
密度大、韧性强、有一定粒度要求的粒状物;2. 2. 3. 1
使用过程中应不易碎裂,散释粉尘量少;2. 2. 3. 21
表面不得有油污、含水率小于1%。2. 2. 3. 33
2.2.4喷射使用的磨料种类及其喷射工艺指标,应符合表2.2.4的规定。
表 2. 2. 4
磨料名称
石英砂
金刚石
钢线粒
铁丸或
磨料种类及其喷射工艺指标
磨料粒径/mm
3.2~0.63,
f0.8筛余量大于40%
2.0~0.63,
0. 8筛余量大于40%
线粒直径1.0,
长度等于直径,
其偏差小于直径的
1.6~0.63,
0.8筛余量大于40%
压缩空气
压力/MPa
0.50~0.60
0.35~0.45
0.50~0.60
0.50~0.60
喷嘴最小
直径/mm
喷射角
35~70
35~75
35~75
100~200
100~200
100~200
100~200
2.2.5磨料重复使用时,必须符合本规程2.2.3和2.2.4的有关规定。
2.2.6喷射除锈时,施工现场环境湿度大于80%,或钢材表面温度低于空气露点温度3℃时,应禁止施工。露点温度,可按表2.2.63
查对。
表 2. 2. 6
环境温度
露点温度查对表
2.2.7-喷射除锈合格后的钢材,在厂房内存放时,应在16h内涂完底漆;在露天存放时,应在当班涂完底漆。如在涂漆前已返锈,需重新除锈。
2.2.8喷射除锈后,用毛刷等工具清扫,或用干净无油、水的压缩空气吹净钢材表面上的锈尘和残余磨料后,方可涂底漆。2.2.9喷射除锈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宜小于涂层总厚度的1/3~1/2。
2.3化学除锈
2.3.1钢材化学酸洗除锈,应选用硫酸、盐酸或磷酸配制成的酸洗液进行。酸洗方法可采用浸渍法、喷淋法或循环法。2.3.2酸洗液的配制,应按规定的比例和配制程序配制,其配比及工艺条件,参见附录A附表A2.3.2。2.3.3酸洗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酸洗件的表面状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调整酸洗时间和酸洗液的温度,2.3.4在酸洗过程中,各道工序必须连续进行,中途不得停顿4
并应定期检查酸洗液浓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各种成分。2.3.5酸洗后能在短时间内涂上底漆时,应进行中和和钝化处理(磷酸酸洗可不进行)。根据具体条件,可选用下列方法处理和存放。
2.3.5.1.钢材酸洗后,立即用水清洗,继之用5%碳酸钠水溶液进行中和处理,再用水冲洗碱液,最后进行钝化处理;2.3.5.2钢材酸洗后,立即用热水冲洗至中性(用H试纸检查),然后进行钝化处理。钝化液的配方及钝化工艺条件,参见附录A附表2.3.5.2;
2.3.5.3钝化处理后的钢材,应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凉干或用无油、水的压缩空气吹干;
2.3.5.4,钝化后的钢材,在厂房内存放时,应在48h内涂完底漆;在露天存放时,应24h内涂完底漆。涂底漆之前,如已返锈,则应重新进行酸洗和钝化。2.3.6酸洗后不能在短时间涂上底漆时,应进行中和和磷化处理,其工艺如下:
酸洗——水洗中和水洗——磷化2.4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2.4.1手工除锈:主要是用刮刀、手锤、钢丝刷和砂布等工具除锈。
动力工具除锈:主要是用风动或电动砂轮、刷轮和除锈机等动力工具除锈。
2.4.2钢材除锈后,应用刷子或无油、水的压缩空气清理,除去锈尘等污物,并应在当班涂完底漆。2.5火焰除锈
2.5.1火焰除锈是利用氧乙炔焰及喷嘴进行除锈的一种方法。喷嘴的形状与大小要适合待除锈的钢材表面状况。2.5.2火焰除锈适用于厚度5mm以上、未有涂层或要完全去掉旧涂层的钢材。对厚度近于5mm的钢材进行除锈时,应注意火焰的温度。
2.5.3火焰除锈前,应将钢材表面残留的疏松锈层、氧化皮及污物除掉。
2.5.4:火焰除锈后,应用动力钢丝刷清除钢材表面上的附着物2.6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2.6.1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是以文字叙述和典型的样板照片共同确定的。样板照片,参见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2.6.2.钢材表面锈蚀等级,按锈蚀程度分4个等级,分别以A、B、C、D表示,其文字部分叙述如下:A钢材表面全面地覆盖着氧化皮而儿乎没有锈蚀;钢材表面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有锈蚀;·B4
C钢材表面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有少量的点蚀;
D钢材表面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全面剥离,并且普遍发生点蚀。
2.6.3.钢材表面除锈等级
2.6.3.1喷射除锈,以字母“Sa”表示,按除锈质量程度分4个等级,其文字部分叙述如下:Sa1钢材表面上应无可见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参见BSa1、CSa1、DSa1样板照片。
Sa2钢材表面应无可见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涂层和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牢固附着是指氧化皮和锈等物不能以金属腻子刀从钢材表面上剥离下来)。参见·BSa2、CSa2、DSa2样板照片。Sa2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涂层和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参1
、BSa2→
见ASa2
、CSa2 、DSa2 号样板照片。
Sa3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涂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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