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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湿热试验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1-11 13:56:48
- QJ1239.8-1987
- 现行
标准号:
QJ 1239.8-1987
标准名称:
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湿热试验
标准类别:
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87-07-02 -
实施日期:
1986-10-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58 MB
替代情况:
可参见GJB 150A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部标准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湿热试验
QJ1239.8-87
本标准是航天工业部部标准《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的组成部分,QJ1239!-87《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总则适用于本标准目的
确定产品在湿热大气条件下贮存和使用的适用性。2一般说明
环境效应
湿气能使材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变坏。温度的变化和湿气能导致内部出现冷凝现象所引起的典型问题有:因吸湿使材料膨胀;物理强度降低,机械性能发生变化;绝缘材料电性能和热性能降低:因冷凝造成电气短路,金属氧化或电蚀等。试验顺序
按QJ1239.1一87中第4章的规定。通常应在其他气候环境试验之前进行。2·3试验中断
2·3.1在容差范围内的中断
按QJ1239.1-87中的3.7.6.1的规定进行。2·3·2欠试验条件中断
如果试验条件超出了容许误差范围,但低了试验条件,则试验应在试品恢复后重新进行试验。试品在试验条件超差前的试验时间不计算在总试验时间之内。如果重新试验后出现试品失效,则认为此试验结果无效,2·3·3过试验条件中断
按QJ1239.1-87中3.7.6.3的规定进行,3试验条件
用试验的温度、湿度及时间来表示试验的严酷度,试验条件见下表所示。4
试验设备
试验箱(室)应能提供试验程序中所规定的条件4.1
4·2试验箱()T作空间中应装有传感器,用以控制试验箱(室)内的温湿度。4·3试验箱(室)的结构及附件放置方式,应能防止冷凝水滴落在试品上,且试验箱(室)应有出气孔,以免箱(室)内压力升高。航天工业部1987-07-02批准
1988-10-01实施
试验程序
程序1
恒定湿热
程序II
交变湿热
程序I
加剧湿热
温度:40±2℃
相对湿度:93%
高温高湿阶段
低温高湿阶段
高温高湿阶段
低温高湿阶段
QJ1239.8-87
试验条件表
温度40±2℃或55±2℃
相对湿度:93±3%
温度:25±3℃
相对湿度:93土3%
温度:60±2℃
相对湿度:95±5%
温度:30±2℃
相对湿度:95土5%
试验周期(天)
2,4,10,21,56
高温温度40°℃时
2,6,12,21,56,
高温温度55℃时
1,2,6
加湿用水应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其电阻率不小于500α·m:箱(室)内的凝结水要不断排出,在纯化处理前应不再使用。试验箱(室)应保持空气流通、工作空间的风速为0.5~2m/s4.5
检测。
试验箱(室)应具有良好绝缘的接线柱或提供电缆出入的装置,以便对试晶进行试验箱(室)应设有照明装置和观察孔(窗),以便观察箱(罕)内试品及温湿4.7
控情况。
试验程序
恒定湿热试验程序
程序I
初始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刊能的检测:5.1·2条件试验
5.1·2·1试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首先在箱内40℃条件下预热至试品达到温度稳定。5.1·2·2将箱(室)内温湿度调到40土2℃,93%,并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周期数进行保持。
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在箱内对试品进行测量。5.1-2.3
在条件试验中进行的测量,不允许把试品拿到箱外进行恢复。5.1.3恢复
QJ1239.8-87
5,1·3·1条件试验结束后,除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外,一般试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不少于1h,但也不要超过2h,对于热时间常数大的试品,恢复时间应足够长,以使试品达到温度稳定。
5.1·3,2试品可以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的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也可以留在湿热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如果试品转移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的试验箱(室)中去恢复,则转移试品的时间不应超过10min,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除外。把试品留在湿热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时,应先把试验箱(室)的相对湿度在半小时内降到75土3%,然后在半小时内,把试验箱(室)的温度调到控制恢复的条件的温度。
51.4最后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必须在恢复后立刻对试品进行测量,先测对湿度变化最敏感的参数。这些参数应在30min内测量完毕,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除外。5.2程序ⅡI交变湿热试验程序
5·2·1初始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性能的检测。5.2·2条件试验
5.2·2·1试品安装
试品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室)中。当没有规定特殊安装方式时,则安装架的热传导要低,使得试品是实际上隔热的。5.2·2·2稳定阶段(见图1)
可用下述方法将试品的温度稳定在253℃:比·在放入试验箱(室)前,试品可往另一箱(室)内进行温度稳定;b.或者将试品放入试验箱(室)中,调节试验箱(室)的温度到25土3℃并保持值,直至试品温度达到稳定。
不管使用哪种方法来使试品温度稳定。其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一75%的范围内。在试品温度稳定后的一个小时内,将放有试品的试验箱(室)内相对湿度提高到90%以上,温度保持25±3℃。
5.2·2·324h循环的说明
&.作3n土30min内,将试验箱内的温度连续升至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高温值:升温速率应布图2中阴影规定的范围内。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内相对湿度可以不低于90%外,升温阶段相对湿度都应不低于95%,升温阶段试品上应产生凝露。但不得在大型试品上产生过量凝游。注:由于产生凝露的条件是试品表面温度低于箱(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所以热容量小的试品上出现凝露,相对湿度必须很大,但对热容量大的试品,相对湿度太大会产生过量的凝露。:然后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高温范围内(土2C),直至从循环开始计算起12h35
生30min为止
QJ1239.8-87
在这一阶段,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相对湿度应不低于90%外,相对滤度均应#93±3%:
.然后温度应在3~6h内降至25±3°℃。在开始的1号h内降温速率按图2j规定的速率下降,即能使箱温在3h±15min内,温度从40土2(或55±2℃)降到253“C的降温速率下降。
这期间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相对湿度不低于90%外,其他时间均应不低于95%。
d.温度保持在25±3℃,相对湿度保持在93±3%范内,直至24h循环结束5.2-3中间检测
产品技术条件可规定在条件试验期间对试品进行电气和机械性能的检测,如果要求中间检测,则产品技术条件应规定检测的项目及在哪个阶段进行测量:5.2.4.恢复
在规定的条件试验以后进行恢复处理,一般为1~2。产品技术条件应确延恢复条件是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还是规定的恢复条件(图3)以及恢复多长时间。如果要求在规定的恢复条件进行恢复,则试品可移至另一箱(室)或者仍留在试验箱(室)中进行。
当试品移至另一箱“室)时,转移的时间要尽可能短,如产品技术条件没有期定般不应超过10min
在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箱(室》内相对湿度应在卡小时内降至75土3%,接着在半小时内将温度调至实验室温度土2内:对予大型试品、产品技术条作可以允许有-~较长的温、湿度过渡时间。对!热时间常数人的试品,恢复的时间应足够长,以使试品达到温度稳定产品技术条件应说明对试品表面的潮气去除时采取措施的汀意其项5·2·5最后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起气、机械性能检测测量应在恢复后立刻进行,对相对湿度变化反应敏感的参数应首先测量,若没规定,则整个测录应在30min内完成:5.3程序II加剧湿热试验程序
5.3.1初始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性能的检测5.3.2条件试验
5,3·2,1试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室)中,试品不允诈重叠。当没有规定特殊安装方式时,则安装架的热传导要低,得试品是实际」隔热的5.3·2-2试验按图4控制图进行。5.3.2·3本试验以24h为-周期,每周期分为升温、高温高湿、降温和低温高湿四个阶段。
QJ1239.8-87
a.升温阶段
在2h内,将试验箱(室)温度由30℃升到60℃,相对湿度保持95±4%。温湿度的控制应能保证试品表面凝露。b.高温高湿阶段
在60±2℃及相对湿度95±5%条件下至少保持6h。c,降温阶段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在8h内将试验箱(室)温度降到30土2℃。此期间内相对湿度保持在85%以上。d,低温高湿阶段
当试验箱(室)温度达到30土2℃后,相对湿度应为95土5%,在此阶段保持时间为8h.
e重复a至d步骤,共进行10个周期试验。5.3.3中间检测
在第5个周期及第10个周期接近结束前,试品处于温度30士2C和相对湿度95土5%的条件下,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对其进行电性能检测。5.3.4恢复与最后测量
在规定的条件试验以后,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然后,对试品进行电性能测量及外观检查。资料要求
引用本标准应规定的细则
a:程序号及试验周期:
b,试品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时间:C·失效判据:
d:引用程序I,加剧湿热试验时,要规定预处理条件。6.2
应记录的资料
a·试验设备和附件的整套标志号:b:实际使用的试验程序号:
C.试验期间定期记下的实验室内大气条件:l:试品试验前、中、后性能检测和外观检查的数据:e·偏离试验条件容差和试验程序规定的数据和资料;f。在试验方法中或产品技术条件中所规定的需记录的其他数据;g:为证实试验数据所必须的成套图片及数据组,37
相对湿度例
5溢度似
稳定阶段
QJ1239.8--87
试验样品达到稳定
温度所需的时间
第一周期
达到相对湿度90%100 %所需
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第一周期开始
交变湿热试验:稳定阶段
对湿度
+40或
3小时
升温结束
QJ1239.8-87
开始降温
42(或57)
38(或53)
12±小时
传小时
3小时
降溢结束
6小时
24小时
交变湿热试验一周期条件图
相对湿度
+28℃
+22℃
QJ1239.8-87
最后周期结束
最后周期结束
恢复结束
试验室溢度(15-35℃)±2℃
生小时
—-2小时。
交变湿热试验:在规定的恢复条件下恢复100
见图注
QJ1239.8-87
加剧湿热试验一周期条件图
图注:降温段相对湿度要在85%以上-
小时)
附加说明:
本标准街七)八所提出。
QJ1239.8-87
承标准中七C三所和七C八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金驹、王广悦。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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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热试验
QJ1239.8-87
本标准是航天工业部部标准《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的组成部分,QJ1239!-87《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总则适用于本标准目的
确定产品在湿热大气条件下贮存和使用的适用性。2一般说明
环境效应
湿气能使材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变坏。温度的变化和湿气能导致内部出现冷凝现象所引起的典型问题有:因吸湿使材料膨胀;物理强度降低,机械性能发生变化;绝缘材料电性能和热性能降低:因冷凝造成电气短路,金属氧化或电蚀等。试验顺序
按QJ1239.1一87中第4章的规定。通常应在其他气候环境试验之前进行。2·3试验中断
2·3.1在容差范围内的中断
按QJ1239.1-87中的3.7.6.1的规定进行。2·3·2欠试验条件中断
如果试验条件超出了容许误差范围,但低了试验条件,则试验应在试品恢复后重新进行试验。试品在试验条件超差前的试验时间不计算在总试验时间之内。如果重新试验后出现试品失效,则认为此试验结果无效,2·3·3过试验条件中断
按QJ1239.1-87中3.7.6.3的规定进行,3试验条件
用试验的温度、湿度及时间来表示试验的严酷度,试验条件见下表所示。4
试验设备
试验箱(室)应能提供试验程序中所规定的条件4.1
4·2试验箱()T作空间中应装有传感器,用以控制试验箱(室)内的温湿度。4·3试验箱(室)的结构及附件放置方式,应能防止冷凝水滴落在试品上,且试验箱(室)应有出气孔,以免箱(室)内压力升高。航天工业部1987-07-02批准
1988-10-01实施
试验程序
程序1
恒定湿热
程序II
交变湿热
程序I
加剧湿热
温度:40±2℃
相对湿度:93%
高温高湿阶段
低温高湿阶段
高温高湿阶段
低温高湿阶段
QJ1239.8-87
试验条件表
温度40±2℃或55±2℃
相对湿度:93±3%
温度:25±3℃
相对湿度:93土3%
温度:60±2℃
相对湿度:95±5%
温度:30±2℃
相对湿度:95土5%
试验周期(天)
2,4,10,21,56
高温温度40°℃时
2,6,12,21,56,
高温温度55℃时
1,2,6
加湿用水应为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其电阻率不小于500α·m:箱(室)内的凝结水要不断排出,在纯化处理前应不再使用。试验箱(室)应保持空气流通、工作空间的风速为0.5~2m/s4.5
检测。
试验箱(室)应具有良好绝缘的接线柱或提供电缆出入的装置,以便对试晶进行试验箱(室)应设有照明装置和观察孔(窗),以便观察箱(罕)内试品及温湿4.7
控情况。
试验程序
恒定湿热试验程序
程序I
初始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刊能的检测:5.1·2条件试验
5.1·2·1试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首先在箱内40℃条件下预热至试品达到温度稳定。5.1·2·2将箱(室)内温湿度调到40土2℃,93%,并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周期数进行保持。
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在箱内对试品进行测量。5.1-2.3
在条件试验中进行的测量,不允许把试品拿到箱外进行恢复。5.1.3恢复
QJ1239.8-87
5,1·3·1条件试验结束后,除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外,一般试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不少于1h,但也不要超过2h,对于热时间常数大的试品,恢复时间应足够长,以使试品达到温度稳定。
5.1·3,2试品可以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的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也可以留在湿热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如果试品转移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的试验箱(室)中去恢复,则转移试品的时间不应超过10min,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除外。把试品留在湿热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时,应先把试验箱(室)的相对湿度在半小时内降到75土3%,然后在半小时内,把试验箱(室)的温度调到控制恢复的条件的温度。
51.4最后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必须在恢复后立刻对试品进行测量,先测对湿度变化最敏感的参数。这些参数应在30min内测量完毕,产品技术条件另有规定除外。5.2程序ⅡI交变湿热试验程序
5·2·1初始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性能的检测。5.2·2条件试验
5.2·2·1试品安装
试品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室)中。当没有规定特殊安装方式时,则安装架的热传导要低,使得试品是实际上隔热的。5.2·2·2稳定阶段(见图1)
可用下述方法将试品的温度稳定在253℃:比·在放入试验箱(室)前,试品可往另一箱(室)内进行温度稳定;b.或者将试品放入试验箱(室)中,调节试验箱(室)的温度到25土3℃并保持值,直至试品温度达到稳定。
不管使用哪种方法来使试品温度稳定。其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一75%的范围内。在试品温度稳定后的一个小时内,将放有试品的试验箱(室)内相对湿度提高到90%以上,温度保持25±3℃。
5.2·2·324h循环的说明
&.作3n土30min内,将试验箱内的温度连续升至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高温值:升温速率应布图2中阴影规定的范围内。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内相对湿度可以不低于90%外,升温阶段相对湿度都应不低于95%,升温阶段试品上应产生凝露。但不得在大型试品上产生过量凝游。注:由于产生凝露的条件是试品表面温度低于箱(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所以热容量小的试品上出现凝露,相对湿度必须很大,但对热容量大的试品,相对湿度太大会产生过量的凝露。:然后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高温范围内(土2C),直至从循环开始计算起12h35
生30min为止
QJ1239.8-87
在这一阶段,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相对湿度应不低于90%外,相对滤度均应#93±3%:
.然后温度应在3~6h内降至25±3°℃。在开始的1号h内降温速率按图2j规定的速率下降,即能使箱温在3h±15min内,温度从40土2(或55±2℃)降到253“C的降温速率下降。
这期间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相对湿度不低于90%外,其他时间均应不低于95%。
d.温度保持在25±3℃,相对湿度保持在93±3%范内,直至24h循环结束5.2-3中间检测
产品技术条件可规定在条件试验期间对试品进行电气和机械性能的检测,如果要求中间检测,则产品技术条件应规定检测的项目及在哪个阶段进行测量:5.2.4.恢复
在规定的条件试验以后进行恢复处理,一般为1~2。产品技术条件应确延恢复条件是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还是规定的恢复条件(图3)以及恢复多长时间。如果要求在规定的恢复条件进行恢复,则试品可移至另一箱(室)或者仍留在试验箱(室)中进行。
当试品移至另一箱“室)时,转移的时间要尽可能短,如产品技术条件没有期定般不应超过10min
在试验箱(室)中进行恢复,箱(室》内相对湿度应在卡小时内降至75土3%,接着在半小时内将温度调至实验室温度土2内:对予大型试品、产品技术条作可以允许有-~较长的温、湿度过渡时间。对!热时间常数人的试品,恢复的时间应足够长,以使试品达到温度稳定产品技术条件应说明对试品表面的潮气去除时采取措施的汀意其项5·2·5最后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起气、机械性能检测测量应在恢复后立刻进行,对相对湿度变化反应敏感的参数应首先测量,若没规定,则整个测录应在30min内完成:5.3程序II加剧湿热试验程序
5.3.1初始检测
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对试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进行电气、机械性能的检测5.3.2条件试验
5,3·2,1试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状态放入试验箱(室)中,试品不允诈重叠。当没有规定特殊安装方式时,则安装架的热传导要低,得试品是实际」隔热的5.3·2-2试验按图4控制图进行。5.3.2·3本试验以24h为-周期,每周期分为升温、高温高湿、降温和低温高湿四个阶段。
QJ1239.8-87
a.升温阶段
在2h内,将试验箱(室)温度由30℃升到60℃,相对湿度保持95±4%。温湿度的控制应能保证试品表面凝露。b.高温高湿阶段
在60±2℃及相对湿度95±5%条件下至少保持6h。c,降温阶段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在8h内将试验箱(室)温度降到30土2℃。此期间内相对湿度保持在85%以上。d,低温高湿阶段
当试验箱(室)温度达到30土2℃后,相对湿度应为95土5%,在此阶段保持时间为8h.
e重复a至d步骤,共进行10个周期试验。5.3.3中间检测
在第5个周期及第10个周期接近结束前,试品处于温度30士2C和相对湿度95土5%的条件下,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对其进行电性能检测。5.3.4恢复与最后测量
在规定的条件试验以后,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然后,对试品进行电性能测量及外观检查。资料要求
引用本标准应规定的细则
a:程序号及试验周期:
b,试品的检测项目及检测时间:C·失效判据:
d:引用程序I,加剧湿热试验时,要规定预处理条件。6.2
应记录的资料
a·试验设备和附件的整套标志号:b:实际使用的试验程序号:
C.试验期间定期记下的实验室内大气条件:l:试品试验前、中、后性能检测和外观检查的数据:e·偏离试验条件容差和试验程序规定的数据和资料;f。在试验方法中或产品技术条件中所规定的需记录的其他数据;g:为证实试验数据所必须的成套图片及数据组,37
相对湿度例
5溢度似
稳定阶段
QJ1239.8--87
试验样品达到稳定
温度所需的时间
第一周期
达到相对湿度90%100 %所需
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第一周期开始
交变湿热试验:稳定阶段
对湿度
+40或
3小时
升温结束
QJ1239.8-87
开始降温
42(或57)
38(或53)
12±小时
传小时
3小时
降溢结束
6小时
24小时
交变湿热试验一周期条件图
相对湿度
+28℃
+22℃
QJ1239.8-87
最后周期结束
最后周期结束
恢复结束
试验室溢度(15-35℃)±2℃
生小时
—-2小时。
交变湿热试验:在规定的恢复条件下恢复100
见图注
QJ1239.8-87
加剧湿热试验一周期条件图
图注:降温段相对湿度要在85%以上-
小时)
附加说明:
本标准街七)八所提出。
QJ1239.8-87
承标准中七C三所和七C八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金驹、王广悦。42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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