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船舶行业标准(CB) >>
- CB 995-1998 潜艇潜望镜规范
标准号:
CB 995-1998
标准名称:
潜艇潜望镜规范
标准类别:
船舶行业标准(C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8-03-20 -
实施日期:
1998-08-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6.95 MB
手机扫码下载更方便
替代情况:
CB 995-82
部分标准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
CB 995—98
潜艇潜望镜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ubmarine periscope1998-03-20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98-08-01实施
1.1主题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
潜艇潜望镜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for submarineperiscopeCB995—98
分类号:U68
代替CB995-82
本规范规定了潜艇潜望镜(以下简称为潜望镜)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内容。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潜望镜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1.3分类
潜望镜按其用途可分为:
a.攻击潜望镜(又称指挥潜望镜);b.搜索潜望镜(又称多用途潜望镜或对空导航潜望镜);c.天文导航潜望镜。
2引用文件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90
GB1205—75
GB2894—88
透镜边缘及中心最小厚度
安全标志
GB3158—82
光学零件球面半径数值系列
透镜中心误差
GB7242—87
GJB4.4—83
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
低温贮存试验
GJB4.13-83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外壳防水试验
GJB7-84微波辐射安全限值
GJB13A—97
舰船电气规范
GJB50—85
GJB51—85
军事作业噪声容许限值
军事作业噪声测量规范
GJB145A-93
GJB 150.186
GJB150.3—86
GJB 150.4-86
GJB150.9-86
防护包装规范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GJB150.10—86
GJB150.11—86
GJB150.16—86
GJB 150.18—86
GJB151.6—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湿热试验bzxz.net
霉菌试验
盐雾试验
振动试验
冲击试验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潜艇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8-03-20批准1998-08-01实施
CB995-98
GJB152一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175.6—87舰艇及其装备术语潜望镜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JB179A—96
刚性印制板总规范
GJB362A--96
GJB368A—94装备维修性通用大纲GJB369—87
炮兵光学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JB 645-88
军用光学仪器维修性规范
GJB899—90
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
GJB1323—91
光学观测仪器通用规范
CB1140--85潜望镜镜管毛坏技术条件CB1210—90潜艇潜望镜外镜管通用技术条件CB1214—93潜艇潜望镜环境试验方法舰艇电子装备显控台、机箱、机柜通用规范HJB68—92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潜望镜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可靠性
潜望镜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符合合同或产品规范的要求。3.3材料
3.3.1潜望镜本体材料
3.3.1.1外镜管材料应符合CB1140的要求。3.3.1.2本体内部金属零件应选用性能稳定的不锈材料如铜合金等。3.3.1.3本体外部头罩及联接圈配合件应选用海水缝隙腐蚀小的材料,如钛合金和特种不锈钢等。螺纹联接件应采用耐海水腐蚀和与被联接件不同质的材料。3.3.1.4本体上头部零件应注意选用比重轻,刚性大,强度高的材料。3.3.1.5本体上与海水接触的标准件应选用特种不锈钢或钛合金材料,其他部位的标准件应采用铜合金加镀铬精饰工艺。
3.3.2潜望镜光学材料
3.3.2.1光学玻璃
光学玻璃应符合GJB369中1.2.1条的要求。3.3.2.2光学膜层材料
镀制在光学件表面上的膜层材料,其光电性能和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3.2.3光学塑料
光学塑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3.2.4光学辅料
光学胶粘剂、润滑脂、防霉防雾材料以及填料等光学辅料应符合GJB1323中3.3.2条的要求。3.3.3绝缘材料
绝缘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3.4密封橡胶
密封橡胶应具有耐热、耐油、耐酸碱的抗老化性能。3.4设计
3.4.1功能
3.4.1.1攻击潜望镜
3.4.1.1.1基本功能
攻击潜望镜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观察搜索海面及空中目标;
CB 995-98
b.光学测定目标距离、测定目标己角和方位角;c.对目标进行照相和(或)录像;d.目镜加热。
3.4.1.1.2其他功能
攻击潜望镜所需的其他功能,在下列范围内,由合同或产品规范确定:a.瞄准线稳定;
b.激光测距;
c.昼光电视;
d.全向和(或)定向预警;
e.遥控;
f.入射窗保护玻璃加热;
g.准双目观察;
h.动力驱动:
i.数据传输;
j.装定鱼雷发射提前角。
3.4.1.2搜索潜望镜
3.4.1.2.1基本功能
搜索潜望镜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观察搜索海面及空中目标;
b.光学测定目标距离、测定目标己航角和方位角;c.对目标进行照相(或)录像;
d.测天定舰位:
e.目镜加热。
3.4.1.2.2其他功能
搜索潜望镜所需的其他功能.在下列范围内,由合同或产品规范确定;a.瞄准线稳定;
b.微光电视;
c.红外热成像;
d.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
e.通信:
f.遥控;
g入射窗保护玻璃加热;
h.准双目观察;
i.动力驱动;
j.数据传输。
3.4.1.3天文导航潜望
3.4.1.3.1基本功能
天文导航潜望镜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测天定舰位
b.测星校正航向;
c.瞄准线稳定:
d.目镜加热。
3.4.1.3.2其他功能
CB995-98
天文导航潜望镜所需的其他功能,在下列范围内,由合同或产品规范确定:a.GPS定位;
b.自检、打印;
c.入射窗保护玻璃加热。
3.4.2互换性
潜望镜中相同的零、部件一般应不需要特殊的加工和调整即可互换。3.4.3隐蔽性
3.4.3.1应尽量减小上头部的外形尺寸,尤其是细部直径的尺寸。3.4.3.2潜望镜上头部的外部选型应尽量采用圆柱形和流线形,避免大平面和直棱直角外型。3.4.3.3上头部应涂覆吸收雷达波材料。3.4.4成套性
3.4.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潜望镜成套产品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本身;
b.必需的备件及附件;
c.·安装用具;
d.日常维护用品及工具;
e.随机文件。
3.5结构
3.5.1潜望镜的基本组成
潜望镜由潜望镜本体、方位圈及方位驱动装置、操纵箱、配电箱、显控台等组成。3.5.2潜望镜本体结构组成
a.镜管组;
b.主光学系统;
俯仰传动机构(或系统)、测角装置;c.
d.变倍机构;
e.测距装置;
f.照相装置;
g.滤光镜装置;
h.保护玻璃和目镜加热装置;
i.干燥装置;
j.其他附属光学系统或装置。
3.5.3本体结构特点和要求
3.5.3.1潜望镜镜管为双层管结构,外镜管主要起支撑和耐压保护作用,内镜管主要起固定光学系统及附属装置等作用。
3.5.3.2外镜管应符合耐压和气密要求以及保证规定海况下潜望镜使用航速的要求。3.5.3.3本体结构应能保证潜望镜在规定的动态(水动力作用下的振动、弯曲以及升降、回转和波浪撞击等)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操作灵活性以及达到产品功能要求。3.5.3.4方位回转和俯仰自动控制系统,必须设应急手操机构。CB995-98
3.5.3.5本体上和海水接触的密封件,应具有良好的耐海水腐蚀性能,3.5.3.6本体应设置可内外循环的干燥系统,以确保光学件得到充分干燥,干燥用的进排气接口应标准化,并标志“进气阀”和“排气阀”字样。3.6维修性
3.6.1维修性一般要求
潜望镜维修性一般要求应符合GJB368A和GJB645的规定。3.6.2维修性指标要求
潜望镜平均修复时间(MTTR),应符合合同或产品规范的要求。3.6.3潜望镜本体维修性设计要求由于潜望镜本体在潜艇上安装使用状态时很难进行拆卸,因此从维修性设计的角度应做到:a.尽量将易出故障的线路或器件放在潜望镜体外;b.镜管内的导线应有足够的备用线;c.本体上头部的装置应设计成模块化结构.以便于拆卸和维修。3.7人机工程
3.7.1与人体尺寸有关的结构要求a.站姿时眼点平均高度为1550~1600mm;b.坐姿操作时目镜轴线与座位平面的高度差为790mm;c.方向手柄距地板高度为1300mm:d.站姿时需操作的把手最大高度为1850~1900mm;e.目镜头各种操纵手柄距目镜座的最大距离,水平方向不大于400mm,垂直方向(向上)不大于300mm。
3.7.2与人的操作力有关的设计
a.要求精密测量时,最好采用坐姿操作.操作动作不应使用很大的肌力;b.手动回转潜望镜的最大操作力,一般不应大于147N。3.7.3与视觉有关的设计
3.7.3.1信号指示灯的颜色
a.红色表示警戒、禁止、停顿、不安全或有故障;b.绿色表示正常运转;
c.黄色表示需引起注意。
3.7.3.2内部分划照明颜色
a.白天使用时为绿色:
b.夜晚使用时为红色;
c.不允许使用蓝色。
以上照明亮度均应可调节。
3.7.3.3外部分划照明
一般采用8~15W白炽灯.亮度应可调节。3.7.4瞄准线稳定
为克服因潜望镜摇摆而造成的目标像在视场中的晃动,应设置使瞄准线稳定的装置。3.7.5图像稳定
为克服因镜管振动而造成的图像抖动,本体光学系统的设计.应考虑振动特点.充分利用振动折点而采用图像稳定系统,或采用其他减振方法。3.7.6双目观察
为减轻单目观察的疲劳,应尽可能设置双目观察装置,并可进行单双目的方便切换。5
3.7.7出瞳距离、眼点距离
CB995-98
为保证在潜艇摇摆条件下正常使用潜望镜和保护人眼不被撞伤,一般应具有不小于25mm的出瞳距离或眼点距离,且应设置护眼罩和护额垫。3.8安全性
3.8.1安全措施的优先次序
应按下列优先次序选用安全措施:a.故障自动保护;
b.安全装置;
c.安全报警;
d.制定操作规则和标志安全符号。3.8.2结构安全
3.8.2.1潜望镜上头部窗口的保护玻璃宜采用钢化和应力小的光学材料,其厚度和固定结构应能承受4MPa的外压试验而无损伤和渗漏。3.8.2.2潜望镜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一旦保护玻璃受损,海水进入潜望镜内部后,在3MPa压力下不应向艇内大量泄漏,以保障潜艇的安全。当潜望镜上头部配备的其他功能部件受损后,不应影响本体的耐压密封性能。
3.8.2.3吊环部位应有本体升降惯性力缓冲装置。3.8.2.4活动机构均应设有限位装置。3.8.3电气安全
3.8.3.1应有过流保护或过压保护,用作过流保护的熔断器,应安装在易于迅速更换的地方,并应有和被保护的分支电路或主电路一致的标志。3.8.3.2应具有电击穿保护能力,各分支电路间、电路与地间的最低限度的绝缘电阻值,按产品规范确定。
3.8.3.3电路的过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措施。3.8.4人员安全
3.8.4.1直流或交流工作电压超过24V的部位,应加防护措施,超过500V的部件,应安装保护罩或外壳,并加注危险标记。
3.8.4.2高压电路应有自动放电电路,在切断高压时,应在2s时间内放电至24V以下。3.8.4.3当插座与插针分离后,其插针不应带电。3.8.4.4每一种高压的接通和切断,均应有指示装置。3.8.4.5调整高压元件用的随机工具,应带有绝缘手柄,其耐压应是触及高压的2.5倍以上。3.8.4.6总电源应易于切断,各单机电源应根据需要设置开关。3.8.4.7在操作人员正常工作位置处的微波辐射允许强度应符合GJB7中的有关规定。3.8.5安全标志
3.8.5.1凡有安全要求的地方,应用醒目的额色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标志。3.8.5.2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有关要求。3.9.零部件详细要求
3.9.1光学零部件
3.9.1.1一般要求
光学零部件的一般要求按GJB1323中3.4.1.1条的规定。3.9.1.2透镜
除符合3.9.1.1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透镜的曲率半径应优先选用GB3158规定的系列;6
CB995-98
b.正透镜的边缘厚度和负透镜中心厚应符合GB1205的要求;c.中心误差的标注按GB7242的规定,中心误差的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d.透镜的焦距、截距和有效孔径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1.3棱镜
除符合3.9.1.1条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GJB1323中3.4.1.3条的要求。3.9.1.4保护玻璃
除符合3.9.1.1条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外露的保护玻璃应进行强度计算,应能承受规定的静水压力;其平行度还应考虑对气密、水密和耐压的影响;
b.装在内部的保护玻璃的技术要求应视其所在位置而定,其平行度和表面粗糙度、光圈等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
3.9.1.5分划板
a.分划板应符合GJB1323中3.4.1.6条的要求;b.采用灯泡侧向照明的分划板,其圆柱面上的抛光和磨毛尺寸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1.6滤光镜
除符合3.9.1.1条的一般要求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位于平行光路中的滤光镜的平行度应使光线偏向角不大于1\;b.位于会聚或发散光路中的滤光镜不应造成附加的像的侧向位移或横向位移;c.滤光镜的光谱特性或在规定波长范围内的透光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9.1.7平面镜
a。内反射平面镜的平行度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范围内;b.平面镜的球面性误差不应影响成像质量:必要时可规定其最小焦距,3.9.1.8非对称光学零件
非对称光学零件包括楔形镜、半切透镜以及有非对称圆孔和沟槽的零件.这些零件的外形和尺寸及特殊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1.9胶合件
胶合件应符合GJB1323中3.4.1.7条的要求。3.9.1.10镀膜件
a.镀膜件应符合GJB1323中3.4.1.8条的要求,b.镀分光膜件透射光和反射光之比及其偏差以及光谱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2机械零部件
3.9.2.1机械零部件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1条的要求。3.9.2.2机被零件的详细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2条的要求。3.9.2.3机械部件的详细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3条的要求。3.9.2.4装有光学零件的机械部件的详细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4条的要求。3.9.2.5外镜管的详细要求应符合CB1210的要求。6机械零部件上有摩擦和易受腐蚀的部位,均应按产品规范的要求涂相应的油脂;若在内部则3.9.2.6
应涂挥发性低的防尘脂,以防止落灰。3.9.2.7结构调校,一般采用修切环节,而不采用调节环节。3.9.2.8插入式印制板组件的加固措施应牢固可靠,以防松动.其他应符合GJB362A的要求。3.9.3方位圈及方位驱动装置
3.9.3.1方位圈应至少设置能指示目标方位和航角两种度盘。方位度盘的底色应为黑色.航角度盘的底色在0°至左180°范围内为绿色,在0°到右180°范围内为红色,度盘的分划线和度数应为白色。CB995-98
3.9.3.2方位圈刻度盘的刻度标记,应采用整数,数字应垂直刻制且为10°的整倍数,最小刻度值一般为1
3.9.3.3方位圈刻度盘的指针(游标)的长度应伸长到最短刻度标记处,但不造成遮盖,指针宽度不应超过中间标记的宽度。指针应靠近度盘表面安装。3.9.3.4方位圈度盘的照明采用8~15W的白炽灯,亮度应可调节,并应有遮光罩使照明指向刻度盘一方。
3.9.3.5方位驱动装置应设置快速搜索和慢速跟踪瞄准两种工况,以适应潜望镜不同工况的使用需要。
方位驱动装置的驱动和稳定精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3.6
方位驱动装置与潜望镜本体间应设置快速离合的机构。3.9.4电子适配器(导电滑环)
电子适配器应能可靠完成潜望镜与控制机柜或相关设备之间的不间断电气连接。电子适配器的外壳防护型式应符合GJB13A中的防滴式要求。电子适配器的上下端连接器应具有密封、屏蔽功能。导电滑环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环与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a,刷丝与环之间接触电阻应不大于0.3α。
电连接器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接触电阻应不大于0.005n,壳体接触电阻应不大于3.9.4.5
电子适配器常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湿热状态应不小于5MQ。由连接器测量环与环3.9.4.6
的绝缘电阻常态应不小于5MQ,湿热状态应不小于0.75MQ(用500型万用表×10k档测量应不小于1Mn。
3.9.4.7双层导电滑环应留有10%的备用环。3.9.4.8潜望镜转动时,导电滑环转动力矩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9.4.9潜望镜转动时,导电滑环火花等级为1级。3.9.4.10潜望镜转动时,电子适配器噪声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9.4.11导电滑环与连接器的组合、分配应保证其工作的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3.9.4.12电子适配器上下端电连接器标牌应贴在明显位置或采取防误插措施。3.9.5操纵箱、配电箱
3.9.5.1操纵箱应能通过开关、旋钮等对潜望镜实施操纵,并通过目镜、指示灯、显示信号等方式检测操作的正确性。
3.9.5.2配电箱应能向潜望镜、操纵箱提供各种电源及信息传输通道。3.9.5.3操纵箱及配电箱面板上所用元器件应防水密封。3.9.5.4配电箱与潜望镜、配电箱与电子适配器或外部设备连接的电线电缆超过5芯时,应留有备用芯线;电连接器的拉触偶数与其相对应。3.9.5.5当潜望镜需用备用线时,应能够在配电箱或操纵箱内进行改动。3.9.5.6操纵箱和配电箱上所用保险丝应有电压及电流标志。3.9.5.7操纵箱和配电箱上所装元器件及引出线应有与产品图样相一致的功能标牌。3.9.5.8操纵箱和配电箱所连分机或装置出故障时,应保证与操纵箱和配电箱所连其他分机或装置不受影响。
3.9.5.9与本体分离的配电箱的结构、尺寸、设计等均应符合HJB68的有关要求。3.9.6显控台
3.9.6.1显控台的防护型式应为防滴式,外连接器应防水密封。3.9.6.2显控台按功能应分层配置,采取各层抽屉式装配,方便维修。8
CB 995-98
3.9.6.3显控台应设置电源(带锁)总开关,并设有状态指示、短路及过载保护。3.9.6.4
显控台内计算机及印制板应采用加固形式并有散热措施。显控台应有自检功能,各功能模块及装置应有检测孔或检灯。显控台信号地与机壳应分离,信号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012。显控台应有防误操作功能。
3显控台所用材料、显控台的设计、结构、尺寸、表面状况、结构工艺性及外观质量等均应符合3.9.6.8
HJB68的有关要求。
3.9.7保护玻璃加热装置
保护玻璃加热装置应能有效去除保护玻璃上凝结的冰霜和水汽,以保证潜望镜能在不同气候条件下正常观察。保护玻璃加热装置的主要要求如下:a.目镜周围温度降到零度时,接通目镜加热线路后,目镜不应蒙上水汽,加热温度不应大于30℃;
b,上头部保护玻璃温控装置接通加热电源后,在规定的使用环境温度下应能实现自动控温,保护玻璃不应结霜或结雾。
3.9.8微光电视装置
微光电视装置应能实现潜艇夜间微光条件下观察、搜索和记录海上目标。3.9.8.1
微光电视装置一般由摄像头(包括密封耐压壳体、微光物镜、微光摄像机)、录像机、控制器、监3.9.8.2
视器和电源等部分组成。微光摄像机一般由像增强器、耦合透镜、低照度摄像机组成。摄像头外壳体应选用抗海水腐蚀材料,整体应能承受4MPa压力,不应有渗水现象。3.9.8.3
微光物镜应在0.4~1μm的光谱范围内有良好的透光性和消色差。摄像机一般为低照度摄像机或CCD摄像机,采用625行、50场、2:1隔行扫描。录像机应具备CCIR(国际无线电通信咨询委员会)制式录放功能。监视器一般采用625行、50场、2:1隔行扫描。控制器应符合微光电视装置的各种操作控制要求。3.9.8.9
微光电视装置的其他各项详细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9照相装置
3.9.9.1照相系统光学性能
照相系统的视场、等值焦距、相对孔径、分辨率以及成像质量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9.2照相机装定精度
当放大率为6倍时.照相机底片与成像面偏离不应大于0.2mm;分划板十字线的像相对于照相机底片框的中心偏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均不应大于2mm。3.10性能特性
3.10.1总体及系统性能
3.10.1.1使用航速
潜望镜的观察使用最高航速一般不应低于8kn,其他工况的使用最高航速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在规定的最高航速使用范围内,应能可靠使用.其精度等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10.1.2光学测距系统的作用距离与精度a.最大视差角不应小于1°15';b.测距范围一般为750~15000m;c.测距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9
视差角
测距误差
3.10.1.3测天定位定向精度
CB995-98
1°15'
多用途潜望镜导航系统的测天定位静态精度一般不应大于3'(1α).天文导航潜望镜的测天定位定向静态精度一般均不应大于1(1o)。定位的时间和星等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10.1.4瞄准线稳定度
具有瞄准线稳定系统的潜望镜,当摇摆速度为2°/s~3/s,摆幅为士5°时,对用于观察和一般测量用的瞄准线稳定度一般不应大于0.5°,天文导航潜望镜的瞄准线稳定度一般不应大于0.1°。3.10.1.5方位回转速度、驱动性能和灵敏度a.具有方位伺服系统的潜望镜,其方位回转的最高转速不应低于4r/min,最低转速不应高于10/min:
b.方位伺服系统的驱动应平稳,在最高到最低转速范围内应无爬行现象,停止驱动时应无漂移现象。
c.方位伺服系统的灵敏度(分辨力)应高于测角系统的精度并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10.1.6角精度
具有方位伺服系统的攻击与搜索潜望镜,其角测量精度不应大于10°,天文导航潜望镜的航角测量精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无方位伺服系统的潜望镜,其眩角测量精度不应大于30°。3.10.1.7激光测距系统
激光测距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波长应优选对人眼无伤害的波段;b.大气能见度为7级时,对大中型军舰目标的作用距离不小于8km;c.测距精度不大于5m;
d测中概率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10.1.8微光电视系统
微光电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照度为0.01Ix,能见度7级条件下,中心水平分辨率不小于150TVL(电视行),中心垂直分辨率不小于100TVL;
b.在3级海况,7级能见度,照度为0.01Ix条件下,对中型舰艇目标的作用距离为发现目标不小于5km,识别目标不小于3km;
c.具有抗强光能力。
3.10.1.9昼光电视系统
以潜望镜观察系统为物镜的昼光电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照度为1000Ix,能见度7级条件下,中心水平分辨率不小于200TVL,中心垂直分辨率不小于140TVL:
b.在3级海况,7级能见度,照度为1000Ix条件下,对中型舰艇目标的作用距离为发现目标不小于5km,识别目标不小于3.km;
3.10.1.10热成像系统
热成像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波长为8~12μm或3~5μm;
CB 995—98
潜艇潜望镜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ubmarine periscope1998-03-20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98-08-01实施
1.1主题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
潜艇潜望镜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for submarineperiscopeCB995—98
分类号:U68
代替CB995-82
本规范规定了潜艇潜望镜(以下简称为潜望镜)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内容。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潜望镜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1.3分类
潜望镜按其用途可分为:
a.攻击潜望镜(又称指挥潜望镜);b.搜索潜望镜(又称多用途潜望镜或对空导航潜望镜);c.天文导航潜望镜。
2引用文件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90
GB1205—75
GB2894—88
透镜边缘及中心最小厚度
安全标志
GB3158—82
光学零件球面半径数值系列
透镜中心误差
GB7242—87
GJB4.4—83
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
低温贮存试验
GJB4.13-83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外壳防水试验
GJB7-84微波辐射安全限值
GJB13A—97
舰船电气规范
GJB50—85
GJB51—85
军事作业噪声容许限值
军事作业噪声测量规范
GJB145A-93
GJB 150.186
GJB150.3—86
GJB 150.4-86
GJB150.9-86
防护包装规范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GJB150.10—86
GJB150.11—86
GJB150.16—86
GJB 150.18—86
GJB151.6—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湿热试验bzxz.net
霉菌试验
盐雾试验
振动试验
冲击试验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潜艇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5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8-03-20批准1998-08-01实施
CB995-98
GJB152一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175.6—87舰艇及其装备术语潜望镜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JB179A—96
刚性印制板总规范
GJB362A--96
GJB368A—94装备维修性通用大纲GJB369—87
炮兵光学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JB 645-88
军用光学仪器维修性规范
GJB899—90
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
GJB1323—91
光学观测仪器通用规范
CB1140--85潜望镜镜管毛坏技术条件CB1210—90潜艇潜望镜外镜管通用技术条件CB1214—93潜艇潜望镜环境试验方法舰艇电子装备显控台、机箱、机柜通用规范HJB68—92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潜望镜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可靠性
潜望镜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符合合同或产品规范的要求。3.3材料
3.3.1潜望镜本体材料
3.3.1.1外镜管材料应符合CB1140的要求。3.3.1.2本体内部金属零件应选用性能稳定的不锈材料如铜合金等。3.3.1.3本体外部头罩及联接圈配合件应选用海水缝隙腐蚀小的材料,如钛合金和特种不锈钢等。螺纹联接件应采用耐海水腐蚀和与被联接件不同质的材料。3.3.1.4本体上头部零件应注意选用比重轻,刚性大,强度高的材料。3.3.1.5本体上与海水接触的标准件应选用特种不锈钢或钛合金材料,其他部位的标准件应采用铜合金加镀铬精饰工艺。
3.3.2潜望镜光学材料
3.3.2.1光学玻璃
光学玻璃应符合GJB369中1.2.1条的要求。3.3.2.2光学膜层材料
镀制在光学件表面上的膜层材料,其光电性能和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3.2.3光学塑料
光学塑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3.2.4光学辅料
光学胶粘剂、润滑脂、防霉防雾材料以及填料等光学辅料应符合GJB1323中3.3.2条的要求。3.3.3绝缘材料
绝缘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3.4密封橡胶
密封橡胶应具有耐热、耐油、耐酸碱的抗老化性能。3.4设计
3.4.1功能
3.4.1.1攻击潜望镜
3.4.1.1.1基本功能
攻击潜望镜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观察搜索海面及空中目标;
CB 995-98
b.光学测定目标距离、测定目标己角和方位角;c.对目标进行照相和(或)录像;d.目镜加热。
3.4.1.1.2其他功能
攻击潜望镜所需的其他功能,在下列范围内,由合同或产品规范确定:a.瞄准线稳定;
b.激光测距;
c.昼光电视;
d.全向和(或)定向预警;
e.遥控;
f.入射窗保护玻璃加热;
g.准双目观察;
h.动力驱动:
i.数据传输;
j.装定鱼雷发射提前角。
3.4.1.2搜索潜望镜
3.4.1.2.1基本功能
搜索潜望镜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观察搜索海面及空中目标;
b.光学测定目标距离、测定目标己航角和方位角;c.对目标进行照相(或)录像;
d.测天定舰位:
e.目镜加热。
3.4.1.2.2其他功能
搜索潜望镜所需的其他功能.在下列范围内,由合同或产品规范确定;a.瞄准线稳定;
b.微光电视;
c.红外热成像;
d.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
e.通信:
f.遥控;
g入射窗保护玻璃加热;
h.准双目观察;
i.动力驱动;
j.数据传输。
3.4.1.3天文导航潜望
3.4.1.3.1基本功能
天文导航潜望镜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a:测天定舰位
b.测星校正航向;
c.瞄准线稳定:
d.目镜加热。
3.4.1.3.2其他功能
CB995-98
天文导航潜望镜所需的其他功能,在下列范围内,由合同或产品规范确定:a.GPS定位;
b.自检、打印;
c.入射窗保护玻璃加热。
3.4.2互换性
潜望镜中相同的零、部件一般应不需要特殊的加工和调整即可互换。3.4.3隐蔽性
3.4.3.1应尽量减小上头部的外形尺寸,尤其是细部直径的尺寸。3.4.3.2潜望镜上头部的外部选型应尽量采用圆柱形和流线形,避免大平面和直棱直角外型。3.4.3.3上头部应涂覆吸收雷达波材料。3.4.4成套性
3.4.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潜望镜成套产品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本身;
b.必需的备件及附件;
c.·安装用具;
d.日常维护用品及工具;
e.随机文件。
3.5结构
3.5.1潜望镜的基本组成
潜望镜由潜望镜本体、方位圈及方位驱动装置、操纵箱、配电箱、显控台等组成。3.5.2潜望镜本体结构组成
a.镜管组;
b.主光学系统;
俯仰传动机构(或系统)、测角装置;c.
d.变倍机构;
e.测距装置;
f.照相装置;
g.滤光镜装置;
h.保护玻璃和目镜加热装置;
i.干燥装置;
j.其他附属光学系统或装置。
3.5.3本体结构特点和要求
3.5.3.1潜望镜镜管为双层管结构,外镜管主要起支撑和耐压保护作用,内镜管主要起固定光学系统及附属装置等作用。
3.5.3.2外镜管应符合耐压和气密要求以及保证规定海况下潜望镜使用航速的要求。3.5.3.3本体结构应能保证潜望镜在规定的动态(水动力作用下的振动、弯曲以及升降、回转和波浪撞击等)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操作灵活性以及达到产品功能要求。3.5.3.4方位回转和俯仰自动控制系统,必须设应急手操机构。CB995-98
3.5.3.5本体上和海水接触的密封件,应具有良好的耐海水腐蚀性能,3.5.3.6本体应设置可内外循环的干燥系统,以确保光学件得到充分干燥,干燥用的进排气接口应标准化,并标志“进气阀”和“排气阀”字样。3.6维修性
3.6.1维修性一般要求
潜望镜维修性一般要求应符合GJB368A和GJB645的规定。3.6.2维修性指标要求
潜望镜平均修复时间(MTTR),应符合合同或产品规范的要求。3.6.3潜望镜本体维修性设计要求由于潜望镜本体在潜艇上安装使用状态时很难进行拆卸,因此从维修性设计的角度应做到:a.尽量将易出故障的线路或器件放在潜望镜体外;b.镜管内的导线应有足够的备用线;c.本体上头部的装置应设计成模块化结构.以便于拆卸和维修。3.7人机工程
3.7.1与人体尺寸有关的结构要求a.站姿时眼点平均高度为1550~1600mm;b.坐姿操作时目镜轴线与座位平面的高度差为790mm;c.方向手柄距地板高度为1300mm:d.站姿时需操作的把手最大高度为1850~1900mm;e.目镜头各种操纵手柄距目镜座的最大距离,水平方向不大于400mm,垂直方向(向上)不大于300mm。
3.7.2与人的操作力有关的设计
a.要求精密测量时,最好采用坐姿操作.操作动作不应使用很大的肌力;b.手动回转潜望镜的最大操作力,一般不应大于147N。3.7.3与视觉有关的设计
3.7.3.1信号指示灯的颜色
a.红色表示警戒、禁止、停顿、不安全或有故障;b.绿色表示正常运转;
c.黄色表示需引起注意。
3.7.3.2内部分划照明颜色
a.白天使用时为绿色:
b.夜晚使用时为红色;
c.不允许使用蓝色。
以上照明亮度均应可调节。
3.7.3.3外部分划照明
一般采用8~15W白炽灯.亮度应可调节。3.7.4瞄准线稳定
为克服因潜望镜摇摆而造成的目标像在视场中的晃动,应设置使瞄准线稳定的装置。3.7.5图像稳定
为克服因镜管振动而造成的图像抖动,本体光学系统的设计.应考虑振动特点.充分利用振动折点而采用图像稳定系统,或采用其他减振方法。3.7.6双目观察
为减轻单目观察的疲劳,应尽可能设置双目观察装置,并可进行单双目的方便切换。5
3.7.7出瞳距离、眼点距离
CB995-98
为保证在潜艇摇摆条件下正常使用潜望镜和保护人眼不被撞伤,一般应具有不小于25mm的出瞳距离或眼点距离,且应设置护眼罩和护额垫。3.8安全性
3.8.1安全措施的优先次序
应按下列优先次序选用安全措施:a.故障自动保护;
b.安全装置;
c.安全报警;
d.制定操作规则和标志安全符号。3.8.2结构安全
3.8.2.1潜望镜上头部窗口的保护玻璃宜采用钢化和应力小的光学材料,其厚度和固定结构应能承受4MPa的外压试验而无损伤和渗漏。3.8.2.2潜望镜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一旦保护玻璃受损,海水进入潜望镜内部后,在3MPa压力下不应向艇内大量泄漏,以保障潜艇的安全。当潜望镜上头部配备的其他功能部件受损后,不应影响本体的耐压密封性能。
3.8.2.3吊环部位应有本体升降惯性力缓冲装置。3.8.2.4活动机构均应设有限位装置。3.8.3电气安全
3.8.3.1应有过流保护或过压保护,用作过流保护的熔断器,应安装在易于迅速更换的地方,并应有和被保护的分支电路或主电路一致的标志。3.8.3.2应具有电击穿保护能力,各分支电路间、电路与地间的最低限度的绝缘电阻值,按产品规范确定。
3.8.3.3电路的过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措施。3.8.4人员安全
3.8.4.1直流或交流工作电压超过24V的部位,应加防护措施,超过500V的部件,应安装保护罩或外壳,并加注危险标记。
3.8.4.2高压电路应有自动放电电路,在切断高压时,应在2s时间内放电至24V以下。3.8.4.3当插座与插针分离后,其插针不应带电。3.8.4.4每一种高压的接通和切断,均应有指示装置。3.8.4.5调整高压元件用的随机工具,应带有绝缘手柄,其耐压应是触及高压的2.5倍以上。3.8.4.6总电源应易于切断,各单机电源应根据需要设置开关。3.8.4.7在操作人员正常工作位置处的微波辐射允许强度应符合GJB7中的有关规定。3.8.5安全标志
3.8.5.1凡有安全要求的地方,应用醒目的额色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标志。3.8.5.2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有关要求。3.9.零部件详细要求
3.9.1光学零部件
3.9.1.1一般要求
光学零部件的一般要求按GJB1323中3.4.1.1条的规定。3.9.1.2透镜
除符合3.9.1.1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透镜的曲率半径应优先选用GB3158规定的系列;6
CB995-98
b.正透镜的边缘厚度和负透镜中心厚应符合GB1205的要求;c.中心误差的标注按GB7242的规定,中心误差的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d.透镜的焦距、截距和有效孔径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1.3棱镜
除符合3.9.1.1条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GJB1323中3.4.1.3条的要求。3.9.1.4保护玻璃
除符合3.9.1.1条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外露的保护玻璃应进行强度计算,应能承受规定的静水压力;其平行度还应考虑对气密、水密和耐压的影响;
b.装在内部的保护玻璃的技术要求应视其所在位置而定,其平行度和表面粗糙度、光圈等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
3.9.1.5分划板
a.分划板应符合GJB1323中3.4.1.6条的要求;b.采用灯泡侧向照明的分划板,其圆柱面上的抛光和磨毛尺寸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1.6滤光镜
除符合3.9.1.1条的一般要求以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位于平行光路中的滤光镜的平行度应使光线偏向角不大于1\;b.位于会聚或发散光路中的滤光镜不应造成附加的像的侧向位移或横向位移;c.滤光镜的光谱特性或在规定波长范围内的透光性能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9.1.7平面镜
a。内反射平面镜的平行度应在产品规范规定的范围内;b.平面镜的球面性误差不应影响成像质量:必要时可规定其最小焦距,3.9.1.8非对称光学零件
非对称光学零件包括楔形镜、半切透镜以及有非对称圆孔和沟槽的零件.这些零件的外形和尺寸及特殊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1.9胶合件
胶合件应符合GJB1323中3.4.1.7条的要求。3.9.1.10镀膜件
a.镀膜件应符合GJB1323中3.4.1.8条的要求,b.镀分光膜件透射光和反射光之比及其偏差以及光谱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2机械零部件
3.9.2.1机械零部件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1条的要求。3.9.2.2机被零件的详细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2条的要求。3.9.2.3机械部件的详细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3条的要求。3.9.2.4装有光学零件的机械部件的详细要求应符合GJB1323中3.4.2.4条的要求。3.9.2.5外镜管的详细要求应符合CB1210的要求。6机械零部件上有摩擦和易受腐蚀的部位,均应按产品规范的要求涂相应的油脂;若在内部则3.9.2.6
应涂挥发性低的防尘脂,以防止落灰。3.9.2.7结构调校,一般采用修切环节,而不采用调节环节。3.9.2.8插入式印制板组件的加固措施应牢固可靠,以防松动.其他应符合GJB362A的要求。3.9.3方位圈及方位驱动装置
3.9.3.1方位圈应至少设置能指示目标方位和航角两种度盘。方位度盘的底色应为黑色.航角度盘的底色在0°至左180°范围内为绿色,在0°到右180°范围内为红色,度盘的分划线和度数应为白色。CB995-98
3.9.3.2方位圈刻度盘的刻度标记,应采用整数,数字应垂直刻制且为10°的整倍数,最小刻度值一般为1
3.9.3.3方位圈刻度盘的指针(游标)的长度应伸长到最短刻度标记处,但不造成遮盖,指针宽度不应超过中间标记的宽度。指针应靠近度盘表面安装。3.9.3.4方位圈度盘的照明采用8~15W的白炽灯,亮度应可调节,并应有遮光罩使照明指向刻度盘一方。
3.9.3.5方位驱动装置应设置快速搜索和慢速跟踪瞄准两种工况,以适应潜望镜不同工况的使用需要。
方位驱动装置的驱动和稳定精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3.6
方位驱动装置与潜望镜本体间应设置快速离合的机构。3.9.4电子适配器(导电滑环)
电子适配器应能可靠完成潜望镜与控制机柜或相关设备之间的不间断电气连接。电子适配器的外壳防护型式应符合GJB13A中的防滴式要求。电子适配器的上下端连接器应具有密封、屏蔽功能。导电滑环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环与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a,刷丝与环之间接触电阻应不大于0.3α。
电连接器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接触电阻应不大于0.005n,壳体接触电阻应不大于3.9.4.5
电子适配器常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湿热状态应不小于5MQ。由连接器测量环与环3.9.4.6
的绝缘电阻常态应不小于5MQ,湿热状态应不小于0.75MQ(用500型万用表×10k档测量应不小于1Mn。
3.9.4.7双层导电滑环应留有10%的备用环。3.9.4.8潜望镜转动时,导电滑环转动力矩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9.4.9潜望镜转动时,导电滑环火花等级为1级。3.9.4.10潜望镜转动时,电子适配器噪声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9.4.11导电滑环与连接器的组合、分配应保证其工作的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3.9.4.12电子适配器上下端电连接器标牌应贴在明显位置或采取防误插措施。3.9.5操纵箱、配电箱
3.9.5.1操纵箱应能通过开关、旋钮等对潜望镜实施操纵,并通过目镜、指示灯、显示信号等方式检测操作的正确性。
3.9.5.2配电箱应能向潜望镜、操纵箱提供各种电源及信息传输通道。3.9.5.3操纵箱及配电箱面板上所用元器件应防水密封。3.9.5.4配电箱与潜望镜、配电箱与电子适配器或外部设备连接的电线电缆超过5芯时,应留有备用芯线;电连接器的拉触偶数与其相对应。3.9.5.5当潜望镜需用备用线时,应能够在配电箱或操纵箱内进行改动。3.9.5.6操纵箱和配电箱上所用保险丝应有电压及电流标志。3.9.5.7操纵箱和配电箱上所装元器件及引出线应有与产品图样相一致的功能标牌。3.9.5.8操纵箱和配电箱所连分机或装置出故障时,应保证与操纵箱和配电箱所连其他分机或装置不受影响。
3.9.5.9与本体分离的配电箱的结构、尺寸、设计等均应符合HJB68的有关要求。3.9.6显控台
3.9.6.1显控台的防护型式应为防滴式,外连接器应防水密封。3.9.6.2显控台按功能应分层配置,采取各层抽屉式装配,方便维修。8
CB 995-98
3.9.6.3显控台应设置电源(带锁)总开关,并设有状态指示、短路及过载保护。3.9.6.4
显控台内计算机及印制板应采用加固形式并有散热措施。显控台应有自检功能,各功能模块及装置应有检测孔或检灯。显控台信号地与机壳应分离,信号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0.012。显控台应有防误操作功能。
3显控台所用材料、显控台的设计、结构、尺寸、表面状况、结构工艺性及外观质量等均应符合3.9.6.8
HJB68的有关要求。
3.9.7保护玻璃加热装置
保护玻璃加热装置应能有效去除保护玻璃上凝结的冰霜和水汽,以保证潜望镜能在不同气候条件下正常观察。保护玻璃加热装置的主要要求如下:a.目镜周围温度降到零度时,接通目镜加热线路后,目镜不应蒙上水汽,加热温度不应大于30℃;
b,上头部保护玻璃温控装置接通加热电源后,在规定的使用环境温度下应能实现自动控温,保护玻璃不应结霜或结雾。
3.9.8微光电视装置
微光电视装置应能实现潜艇夜间微光条件下观察、搜索和记录海上目标。3.9.8.1
微光电视装置一般由摄像头(包括密封耐压壳体、微光物镜、微光摄像机)、录像机、控制器、监3.9.8.2
视器和电源等部分组成。微光摄像机一般由像增强器、耦合透镜、低照度摄像机组成。摄像头外壳体应选用抗海水腐蚀材料,整体应能承受4MPa压力,不应有渗水现象。3.9.8.3
微光物镜应在0.4~1μm的光谱范围内有良好的透光性和消色差。摄像机一般为低照度摄像机或CCD摄像机,采用625行、50场、2:1隔行扫描。录像机应具备CCIR(国际无线电通信咨询委员会)制式录放功能。监视器一般采用625行、50场、2:1隔行扫描。控制器应符合微光电视装置的各种操作控制要求。3.9.8.9
微光电视装置的其他各项详细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9.9照相装置
3.9.9.1照相系统光学性能
照相系统的视场、等值焦距、相对孔径、分辨率以及成像质量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9.9.2照相机装定精度
当放大率为6倍时.照相机底片与成像面偏离不应大于0.2mm;分划板十字线的像相对于照相机底片框的中心偏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均不应大于2mm。3.10性能特性
3.10.1总体及系统性能
3.10.1.1使用航速
潜望镜的观察使用最高航速一般不应低于8kn,其他工况的使用最高航速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在规定的最高航速使用范围内,应能可靠使用.其精度等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10.1.2光学测距系统的作用距离与精度a.最大视差角不应小于1°15';b.测距范围一般为750~15000m;c.测距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9
视差角
测距误差
3.10.1.3测天定位定向精度
CB995-98
1°15'
多用途潜望镜导航系统的测天定位静态精度一般不应大于3'(1α).天文导航潜望镜的测天定位定向静态精度一般均不应大于1(1o)。定位的时间和星等均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10.1.4瞄准线稳定度
具有瞄准线稳定系统的潜望镜,当摇摆速度为2°/s~3/s,摆幅为士5°时,对用于观察和一般测量用的瞄准线稳定度一般不应大于0.5°,天文导航潜望镜的瞄准线稳定度一般不应大于0.1°。3.10.1.5方位回转速度、驱动性能和灵敏度a.具有方位伺服系统的潜望镜,其方位回转的最高转速不应低于4r/min,最低转速不应高于10/min:
b.方位伺服系统的驱动应平稳,在最高到最低转速范围内应无爬行现象,停止驱动时应无漂移现象。
c.方位伺服系统的灵敏度(分辨力)应高于测角系统的精度并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3.10.1.6角精度
具有方位伺服系统的攻击与搜索潜望镜,其角测量精度不应大于10°,天文导航潜望镜的航角测量精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无方位伺服系统的潜望镜,其眩角测量精度不应大于30°。3.10.1.7激光测距系统
激光测距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波长应优选对人眼无伤害的波段;b.大气能见度为7级时,对大中型军舰目标的作用距离不小于8km;c.测距精度不大于5m;
d测中概率应符合产品规范要求。3.10.1.8微光电视系统
微光电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照度为0.01Ix,能见度7级条件下,中心水平分辨率不小于150TVL(电视行),中心垂直分辨率不小于100TVL;
b.在3级海况,7级能见度,照度为0.01Ix条件下,对中型舰艇目标的作用距离为发现目标不小于5km,识别目标不小于3km;
c.具有抗强光能力。
3.10.1.9昼光电视系统
以潜望镜观察系统为物镜的昼光电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照度为1000Ix,能见度7级条件下,中心水平分辨率不小于200TVL,中心垂直分辨率不小于140TVL:
b.在3级海况,7级能见度,照度为1000Ix条件下,对中型舰艇目标的作用距离为发现目标不小于5km,识别目标不小于3.km;
3.10.1.10热成像系统
热成像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波长为8~12μm或3~5μm;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船舶行业标准(CB)
- CB3413-1992 船用接线盒
- CB/T311-1999 船用内螺纹青铜填料旋塞
- CB1194-1988 水声实用压电陶瓷元件性能参数的测量与计算方法
- CB1124-2008 舰船用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鉴定、出厂和进货检验规则
- CB/T3542-94 船用柴油机活塞销修理技术要求
- CB1197-1988 CZJ型船用线簧孔矩形连接器
- CB/T3573-1994 船舶电磁起动器修理技术要求
- CB/T3582-1994 船舶货舱口修理技术要求
- CB/T296-1999 鹅颈式通风筒
- CB1198-1988 舰船设备可靠性设计程序
- CB/T4031-2005 J类青铜2.0MPa压力表旋塞
- CB/T315-1993 外螺纹青铜节流阀
- CB/T4157-2011 船用液压控制截止阀
- CB1221-1993 潜艇潜望镜及其装置安装技术条件
- CB/T338-1999 船用电气号灯类型、参数和主要尺寸
- 行业新闻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25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wymp4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