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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DL)】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3-07 15:25:39
  • DL/T5094-199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L/T 5094-1999

  • 标准名称: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 标准类别:

    电力行业标准(DL)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9-08-02
  • 实施日期:

    1999-10-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4.44 M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1发电站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 页数:

    66页
  • 标准价格:

    28.0 元
  • 出版日期:

    1999-10-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倪永霞、刘壮炎、董慧、陆永兴、梅锡平
  • 起草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归口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提出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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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为125MW 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凝汽式发电厂的设计以及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设计,安装上述机组的发电厂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使用。涉外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使用本规程。 DL/T 5094-1999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5094-1999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5094--1999
DL/ T 5094-~1999
前言,
1范围
引用标准
基本规定
建筑模数协调
防火防爆
噪声控制
采光·.
建筑热工与节能
建筑构造
建筑与抗震
主厂房建筑
主厂房·
5.2集中控制楼
电气建筑
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
通信室(楼)
6.3电气试验室
6.4配电装置楼
燃料和除灰建筑
缝式煤槽
翻车机室bZxz.net
干煤棚
碎煤机室、转运站,
运煤栈桥、运煤隧道,
运煤综合楼
推煤机库
燃油泵房…
除灰建筑
化学建筑
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
循环水处理车间·
卸酸碱站
油处理室·
制氢站
9辅助建筑
9.1修配厂
9.2空气压缩机室
9.3环保试验室
9.4热工试验室..
9.5金属试验室
9.6分场维修间
附属建筑,
10.1办公楼、培训用房、仿真机房10.2警卫传达室.
10.3材料库-
10.4汽车库.
10.5消防车库.
厂区生活建筑
11.1食堂…·
11.2值班宿舍·
11.3招待所、检修宿舍
11.4托儿所、幼儿园
11.5文体建筑
11.6浴室··
11.7其他生活建筑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附录D(标准的附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条文说明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噪声控制计算公式、附表及附图建筑热工计算公式、附表及附图.金属试验室围护结构防护厚度的计算公式,附表及附图
本规程用词说明
DL/T50941999
本规程是根据SDGJ4一1987《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技术规定》修订而成的。本规程由范围、引用标准、总则、基本规定、主厂房建筑、电气建筑、燃料和除灰建筑、化学建筑、辅助建筑、附属建筑、厂区生活建筑共11章5个附录组成。根据火力发电厂内不同工艺系统,分别制订各类建筑物的设计原则及标准。本规程章、节内容修订情况如下:第4章基本规定:4.1节建筑模数协调,取消主厂房模数的规定;4.5节节名改为建筑热工与节能;4.6节节名改为建筑构造,取消装修内容;增加4.7节建筑与抗震。第5章主厂房建筑:5.2节集中控制室改为集中控制楼。第7章燃料和除灰建筑:将原5.7节运煤控制室和原5.10节运煤生产辅助房间合并为7.6节运煤综合楼;取消原5.4节水运卸煤辅助建筑和原5.9节机车库,本章原12节现减为9节。
第8章化学建筑:将原6.1节化学水处理室分解为8.1节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和8.2节循环水处理车间;增加8.3节卸酸碱站。第9章辅助建筑:取消原7.3节乙炔站,增加9.3节环保试验室。第10章附属建筑:10.1节增加培训用房、仿真机房。第11章厂区生活建筑:将厂区生活建筑划分为9节,以便与《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配套使用。
附录:取消原附录二、附录四,增加附录A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本规程修订总结了90年代以来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的新鲜经验,特别反映了大机组设计的特点;新增和补充了防火设计、建筑抗震、建筑节能条款,以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运行和适应当前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补充了近年来国内已成熟,并已被设计广泛采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内容:根据电厂容量增大的特点,新增加几个厂区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取消已少做或已外委的建筑物设计;细划分了厂区生活建筑的设计要求;修编条文重视与新颁发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的协调一致,并考虑修改后的技术要求能满足工程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修订后的总条数为318条,比原规定增加49条,新增条数占36%,修改条数占39%,两者共占75%。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都是标准的附录。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规程主编部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倪永霞、刘壮炎、董慧、陆永兴、梅锡平,460
本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为125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凝汽式发电厂的设计以及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设计,安装上述机组的发电厂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使用。涉外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使用本规程。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0033--1997《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7-199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45一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76一19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7一1993《氢氧站设计规范》GB50207一199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一19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I2-1986《建筑模数协调统~-标准》GBI6-1986《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1-19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6一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GBJ67一198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87一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01--1987《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NI1一1981《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JGJ26一19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36一1987《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7--198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9一1987《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6419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3总
3.0.1为了保证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符合安全、461
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特制定本规程。3.0.2发电厂的建筑设计应根据生产流程、功能要求、自然条件、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等因素,结合工艺设计,做好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合理解决房屋内部交通、防火、防水、防爆、防腐蚀、防潮、防噪声、防震、隔振、保温、隔热、日照、采光、自然通风和生活设施等问题。积极慎重地、有步骤地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材料。3.0.3发电厂的建筑设计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与工艺设备视为统一的整体,考虑建筑造型和内部处理。注意建筑群体的效果,内外色彩的处理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3.0.4发电厂的建筑宜符合模数协调标准的原理与规定,并应积极采用经过批准的标准设计。
3.0.5厂区辅助、附属和生活建筑一化学、电气、热工、金属试验室的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的电力行业标准,有条件时应积极采用多层建筑和联合建筑。3.0.6发电厂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程外,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4基本规定
4.1建筑模数协调
4.1.1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跨度、柱距和高度宜按表4.1.1采用,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厂房跨度宜采用15M和30M数列,其他建筑物的进深或跨度宜采用3M和6M数列,M为基本模数符号,1M=100mm。2厂房柱距宜采用30M数列,在同一厂房中不宜采用两种柱距。其他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宜采用3M数列。
3厂房的封闭式山墙柱距宜采用30M数列,但山墙两端柱距可用15M数列作为补充。表4.1.1厂房、其他建筑物模数数列适用范围
扩大模数
模数数列
及幅度
(8000)
(10000)
小于12m,15M
于12m,30M
(13500)
开间或柱距
(4000)
其他建筑物
进藻或跨度
小于6m,3M
天手6m,6M
(2700)
(3400)
适用范围
模数数列
及幅度
辐度不限制
精度不阳制
注:括导中数了是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暂时保留作为过渡数列,其他建筑物
辐度不限制
4厂房的各层标高、工作平台标高、檐口底标高及门窗洞口尺寸宜为3M数列。檐II底标高及门窗洞口尺寸应和墙板的高度尺寸相协调。4.1.2厂房柱和墙与横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宜符合下列规定:1柱的中心线宜与横向定位轴线相重合;2横向伸缩缝、防震缝处柱宜采用加设插人距的双柱形式,插入距宜为1200mm、1800mm;
3山墙为非承重墙时,墙内缘的横向定位轴线和柱中心线的距离宜为600mm;4山墙为砌体承重时、墙内缘与横向定位轴线间的距离,按砌体的块材类别分别为半块的倍数或墙厚的一半。
4.1.3厂房柱和墙与纵向定位轴线的定位,宜符合下列规定:1边柱外缘和墙内缘宜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2有桥式吊车的厂房,边柱外缘和纵向定位轴线间联系尺寸宜为300mm或其整倍数,但围护结构为础体时,联系尺寸可采用50mm或其整数倍数:3带有承重壁柱的外墙,宜采用墙内缘与纵向定位轴线相重合,或与纵向定位轴线间相距半块或半块的倍数。
4.1.4厂房和其他建筑物的模数协调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4.2防火防爆
4.2.1主厂房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台机组的建筑面积,其地下部分不应大于1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4.2.2屋内卸煤装置的地下部分与地下转运站或运煤地道连通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2。
4.2.3电缆隧道和地下运煤隧道两端应设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当长度超过100m时,中间应加设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应超过75m。4.2.4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时、管道与防火隔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将缝隙填实,4.2.5各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电缆井之间的各围护构件上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性463
材料堵塞严密。
4.2.6电缆沟及电缆隧道在进出主厂房、主控制楼、配电装置室时,应在建筑物外墙处设置防火墙。电缆隧道的防火墙上应设甲级防火门,4.2.7碎煤机室、转运站及简形煤仓胶带机可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0.8nml,坡度不大于45的钢梯作为安全出口。与其相连的运煤栈桥不应作为安全出门,运煤栈桥长度超过200m时,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
4.2.8运送褐煤或易自燃的高挥发分煤种的栈桥,其内部的外露承重钢结构应采取防火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4.2.9材料库中特种材料库与一般材料库之间应设置防火墙。4.2.10发电厂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包括室内顶棚、墙面、楼地面、隔断。4.2.11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为四级,A级为不燃性材料;Bi级为难燃性材料,Bz级为可燃性材料,B为易燃性材料。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附录A的举例确定。4.2.12办公建筑内的资料档案室、图书室的顶棚、墙面的装修应使用A级材料。4.2.13发电厂的各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通信室的项棚、墙面装修应使用A级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级材料。4.2.14主厂房、控制楼及办公建筑等具有安全疏散功能的楼梯间,其墙面、顶棚、楼地面应采用A级材料。
4.2.15文体建筑、幼儿园、托儿所及人员密集的建筑物通道出人口处不应采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的高分子有机材料。
4.2.16制氢站屋顶宜装设排风帽,制氢站内的电解间与值班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h的防火境,并设置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4.2.17制氢站电解间的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宜采用0.05~0.22m2/m2,泄压口宜靠近容易发生爆炸的部位。
4.2.18发电厂内各建筑物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防火设计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各建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4.3噪声控制
4.3.1发电厂建筑设计应重视噪声控制,在布置上应使主要工作和生活场所避开强噪声源,对噪声源应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4.3.2发电厂各建筑物的室内噪声控制设计标准不应超过表4.3.2所列的噪声限制值。4.3.3相应于噪声限制值的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附录B的表B1查得8个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
4.3.4室内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房间,当室外噪声级较高时,其围护结构应有较好的隔声性能,尽量使墙、门、窗、楼板、顶棚等各围护构件的隔声量相接近。隔声构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选用具有较高隔声量的隔声门。当门的位置朝向噪声源且开启频繁时,宜设置有两道门的门斗。门斗内壁面应有较高的吸声性能。两道门宜错开,开关应轻便、灵活,并做464
好门缝隔声处理。
表4.3.2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标准碟声限制值
dB (A)
各类生产军润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
(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
各类生产个间的值班室、休息室(密内行景噪声级)
邀回检测案(正常工作状态)
集中挖制室、主控制室、通信客、计算税室、其他控制室
(密内背景噪声级)
生产行政办公案。会设密、化验室、试验窄
(室内背最噪卢级)
车间所属办公室,化滁室
(室内背景噪声级)
噪产限制值
dB (A)
60 ~70
2当需朝向强噪声源设窗时,应采用具有较高隔声性能的玻璃窗,隔声窗由两层不同厚度的玻璃组成,两层玻璃间留80~120mm厚空气间层。3围护结构所有孔洞缝隙,均应严密填塞。穿过墙和楼板的管道应用橡皮套或用毛毡和石膏灰浆填满缝隙,并应严格要求工艺按实际需要的尺寸和数量设置孔洞,不得随意加大富裕度。
4在条件许可时,宜采用隔声量高的轻质复合结构作为隔声构件。5当采用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sg/m2的轻质双层结构作隔声构件时,应防止由于空气间层的弹性作用而可能产生的共振。可在空气间层中填以岩棉、玻璃棉之类松软吸声材料。4.3.5室内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房间,除着重采取隔声措施外,室内壁面、顶棚等可进行吸声处理。
4.3.6集中控制室、单元控制室噪声频率在500~2000Hz范围内的混响时间T60宜控制在1.0s左右。室内混响时间可按附录B的公式(BI)计算。4.3.7经过隔声处理的房间,由外部声源穿过所有围护结构透入室内的总噪声级是否符合表4.3.2的规定,可按附录B的公式(B3)进行A声级的粗略核算。4.3.8在锅炉房磨煤机、汽机房给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附近的值班处,宣设置隔声值班室。4.3.9在噪声控制设计中,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4.4采光
4.4.1所有建筑物室内应首先考虑天然采光。采光口的设置应充分和有效地利用天然光源,并应对人工照明的配合作全面的考虑。4.4.2采光方式以侧窗为主,必要时,采用侧窗采光和顶部采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采光窗,特别是主厂房还应考虑搬洗的方便。4.4.3主厂房固定端、扩建端墙上,宜设一-定面积的采光窗,以满足端部检修场地的采光要求。
4.4.4建筑物内走道长度小于20m时,至少应一端有采光口;超过20m时,应两端有采光口,超过40m时,应在走道中部增设采光口或间接采光。否则应采用人工照明。465
各类控制室应避免控制屏表面和操作台显示器屏幕面产生眩光及视线方向上形成的4.4.54
眩光。
发电厂各建筑物的来光标准应符合表4.4.6的规定。单侧采光计算点选在距内侧墙面4.4.62
1.0m,离地面高1.0m处。采用顶部和侧面两者混合采光时,采光计算点可分别为跨中和距内侧墙面1.0m,离地面高1.0m处。表4.4.6发电厂各建筑物采光标准车间名称
机房运转层
汽机房底层
锅炉房运转层
锅炉房底层、运煤皮带层
除器层
碎煤机室及转运站
主控制室及网络控制室
化学水处理室
修配厂金工车间
修配厂锻T个间
试验室和办公室
采光等级
宝内天然究照度
(最低值)E内
表中室内天然照度(最低值)E序是根据室外临界照度50001x制定的采光系数(载低低)
2汽机房和锅炉房的底层,如天然采光无法达到表中数值时。可考虑人工照明补充,主控室、网控密等宜采用天然和人工混合采光方式。
4.4.7采光计算应按现行的《建筑采光设计标准》附录中所列方法进行。其中锅炉房、锻工车间、运煤建筑的窗玻璃污染系数,应按严重污染取值,汽机房及其他车间应按一般污染取值。在计算室内反射光增量系数时,室内各表面饰面材料反射系数加权平均值e,可按下列指定值取值:严重污染车间,β取0.2;一般污染车间,β取0.3;试验室和办公室,取0.4。4.4.8在发电厂天然采光设计中,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4.5建筑热工与节能
4.5.1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使设计与地区气候条件相适应,应注意建筑朝向,节约建筑采暖和空调能耗,改善并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4.5.2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为: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严寒地区设计必须充分满足冬季保温要求,可不考虑夏季防热。寒冷地区设计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部分地区兼顾夏季防热。夏热冬冷地区设计必须满足夏季防热要求,适当兼顾冬季保温。466
夏热冬暖地区设计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要求,可不考虑冬季保温温和地区设计应部分地区考虑冬季保温,可不考虑夏季防热。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应按附录C中的图CI采用。4.5.3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物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其数值应按公式(C1)确定。当外墙采用轻质材料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外墙的最小传热阻应进行附加,其附加值见表Cl。
4.5.4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发电厂的居住建筑、招待所、检修宿舍、值班宿舍、托儿所、幼儿园、职工宿舍及办公楼,建筑物的体型系数F/V。宜控制在0.3以下。建筑物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限值不应大于附表C2的规定,其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和采暖耗煤量指标应按附录C中的公式(C2)、(C3)、(C4)、(C5)计算确定。4.5.5严寒和寒冷地区采暖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内层宜采用密实材料:如果采用疏松材料,应进行水蒸气渗透计算。
4.5.6严寒地区高湿度房间,外墙内侧应设隔气层;寒冷地区高湿度房间,外墙内侧宜设隔气层。围护结构外层的保温材料宜采用憎水型材料。4.5.7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寒冷地区建筑物的隔热设计以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溢度等于或小于夏季室外计算最高温度作为验算标准。应按附录(中的公式(C6)确定。采用空调的房间,外墙、屋顶应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措施,门窗有较好的密封性。4.5.8发电厂建筑物墙体,应积极采用混凝土空心砖、粘土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复合墙体等,应限制采用单一的实心粘土砖墙。主厂房等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墙板、复合墙板、金属墙板的外墙应注重解决板缝的密封、保温和隔热问题。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的外墙宜采用浅色材料饰面,以减少墙体对辐射热的吸收。
4.5.9电厂建筑物屋面保温层宜选用容重小、导热系数低、增水性好的高效保温材料。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办公楼及生活福利建筑物等的屋项宜设架空隔热层。4.5.10发电厂建筑物门窗的保温性和气密性应满足如下要求:1发电厂生活区建筑物和人员较集中的辅助和附属建筑门窗保温性能:严寒地区传热系数不应低于IⅡI级【≤2.00~3.00W/(m2·K)]:寒冷地区北向门窗传热系数不应低于V级【k≤4.70W/(m.K)]。
2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的建筑物南窗可适当开大,以便夏季充分利用穿堂风,冬季多吸收太阳热能。
3采用空调的房间,开窗面积宜适当减小,当采用单层窗时,窗墙比不宜超过0.30、采用双层或单框双玻窗时,窗墙比不宜超过0.40。4采用空调的房间,外部门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Ⅲ级(4o≤2.50m/mh10Pa)。5发电厂生活区建筑物和人员较集中的辅助和附属建筑物门窗的气密性,高度在17m以下时,气密性不应低于Ⅲ级(o≤2.5m/mh10Pa)、高度在17m以上时不应低于Il级(qo≤1.50m2/mh10Pa)。
4.5.11厂区生活建筑物和人员较集中的辅助和附属建筑物的热工设计应执行现行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规定。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并应执行现行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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