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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电连接器接触件嵌卸工具总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9 03:00:13
  • GB/T12793-1991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2793-1991

  • 标准名称:

    电连接器接触件嵌卸工具总规范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1-04-01
  • 实施日期:

    1991-01-02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33.87 K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3000
  • 标准价格:

    10.0 元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91-04-15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单位:

    机电部796厂
  • 归口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子)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信息产业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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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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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规定了电连接器接触件嵌入和卸出工具的一般要求、检验规则、试验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具有可拆卸接触件的连接器和其他电气及电子件中使用的接触件嵌卸工具。 GB/T 12793-1991 电连接器接触件嵌卸工具总规范 GB/T12793-1991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连接器接触件嵌卸工具总规范Generilc apeclflcation for nstallng andTemoval tools for connectora electrlcal contact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12793—91
本规范规定了电连接器接触件嵌人和卸出工具的一般要求、拾验规则、试验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具有可拆卸接触件的连接器和其他电气及电子元件中使用的接触件嵌卸工具。2引用标准
GB2423.1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5305手工具包装、标志、运输与存3分类
本规范所包括的嵌卸工具,具有如下的型别、类别和结构。3.1型别
嵌人工具
I型卸出工具
组合式嵌卸工具
3.2类别
1类前松接触件嵌卸工具
后松接触件嵌卸工具
侧松接触件嵌御工具
3.3结构
结构A金属结构
结构B塑料结构
结构C金属和塑料的组合结构
4要求
4.1详细规范
各种产品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中的规定和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如果本规范的要求与有关详细规范之间存在任何矛盾时,应以详细规范为准。4.2鉴定
按本规范提供的工具应是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4.3材料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1-0 4-15批准1991-12-01实施
WGB/T 12793 91
材料应符合本规范中的规定,但是,当某一特定材料没有规定时、应采用能使工具满足本规范性能要求的材料,对任何成分的材料的验收和批难应不认为是成品验收的保证。4.3.1金属
4.3.1.][具端头
除非另有规定(见4.1条),工具头的材料应采用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不锈锅或合适的工具链。4.3.1.2工具体或手柄
用于工具体和手柄的铝应采取防腐蚀处理。4.3.1.3表面处理
铝零件应采用规定的或合适的阳极化工艺进行阳极氧化,以便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性能要求,不允许采用镀。
4.3.2塑料
塑料零件应采用符合本规范性能要求的塑料制造。4.4设计和结构
工具的设计、结构和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4.4.1手柄
金属和塑料手柄应按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4.4.2工具端头
所有工具端头应有一个光滑的表面和個圆的边缘。金属工具的端头应抛光,并应无缺口和毛刺,除非另有规定,金属工具端头的锐边衡圆的最大半径为0.013mm。4.5性能
4.5.1旋转性
按5.6.2条的规定试验工具时应不翻伤和划封线体密封件,以及刮伤接触件表面而录露出基体金属,并日工具上应无裂纹、开裂、缺口或任何其他影工具使用功能的损伤等现象。4.5.2拖入性
按5.6.3条的规定试验工具时,在封线体密封件上应无刺伤和划伤,以及刮伤接触件表面面暴露山基体金属,并且工具上应无裂纹、开裂、缺口或任何其他影响工具使用功能的损伤等现象。4.5.3冲击强度(带塑料探管的工具)按5.6. 4条的规定试验带塑料探管的工具时,最小冲击强度应为0. 16J/mm(1. 63×10-\kgf m/mm)。
4.5.4硬度(带金属探管的T具)按5.6.5条的规定试验带金属探管工具时,硬度应符合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4. 5. 5盐雾(脑蚀)(仅结构 A 和 C)按5.6.6条的规定试验工具时,应无影响工具操作的腐蚀现象。4.5.6机械寿命
按5.6.7条的规定试验工具时应无裂纹、开裂、缺口或任何其他影响工具使用性能的损伤等现象。4.5.7推杆力(仅适用于带推杆端头的工具)按5.6.8条的规定试验带推杆端头的工具时,操作力应不超过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4.6标志
4.6.1 色码标志
I型和I型的全部工具应以如下额色色码表示所对应的接触件插合端号:颜色
插合端号
W.bzsoso.coD绿
GB/T 12793—91
此外,亚型工具要按上述颜色色码进行标志,但卸出工具的一端应为白色。4.6.2理号标志
在工具上应标有型号标志和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其他标志。完成每一项试验后,标志应保持清晰易见,
4.7加!质量
应采用最好的常规工艺制造工具,牛产出无任何缺陷的及不影响正确使用功能的产品,特别应注意产品应尤起层、污垢、沙粒和其他杂质,并应无毛刺.锐边和尖角等缺陷。5检验规则
5.1检验职责
除非合同或订货单中另有规定,制造厂应负责完成本规范中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制造厂可以使用自已的或其他适于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检验要求的任何设施,但国家管部门未批准的除外。为了保证供货和技术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国家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规范中舰定的任何捡验。制造厂应建立和维持能符合检验性能要求的、具有足够精度、质量和数量的试验及测量设备和检验设施。为了控制测最和试验设备的精度而建立与维持的校准系统应符合有关规定。5.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鉴定验验(见5.4条);
质量--致性检验(见5.5条)。
5.3试验条件
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全部试验应在GJB360或有关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逃行。5.4鉴定检验
应在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的试验室,并用牛产中正常采用的设备和工艺生产的试验样品来进行鉴定试验。
5.4.1抽样
对每种插合端号应抽取4个1.具并分为二个试验组(试验组1和试验组2,每组2.个样品)进行鉴定试验。试验过程中应保证全部插合端号的工具在相应的连接器中操作时,不损伤连接器、接触件或工具。
5.4.2检验程序
样品应按表1中规定的试验项月和顺序进行试验。W.bzsoso.coI序
试验项目
外观和撼检查
推杆力(仅带推托谢头的工具)旋转性
插入性
冲击强度(仅带塑料操管的工具)机械寿命
盐雾(腐蚀)(仅结构 A,C)
睡度(带会属探管的工具)
注:√表示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5.4.3不合格
GB/T12793—91
鉴定检验
技术要求
见 1. 1,4. 3, 4, 4、4. 6 和 4. 7 条见 4. 5. 7 条
见4.5.1条
见 4. 5. 2 条
见4. 5. 3条
见 1. 5. 6 条
见 4. 5. 5 条
见4.5. 4条
试验方法
见 5, 6、 1 条
见5.6.8条
见 5. 6. 2 条
见 5. 6. 3 条
见 5. 6. 4 茶
见5.6.7条
见5. 6. 6条
见5. 6. 5条
鉴定检验中被试样品如有1个或1个以上不合格品,则拒绝给予鉴定合格批准。5.4.4鉴定维特
试验组 1试验组 2
为了维持鉴定,制造厂每隔12个月应向鉴定机构送交一份逐批检验(A组检验)江汇总资料,每隔36个月应提交周期检验(B组检验)报告。鉴定机构要确定送报告的起始日期,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进行产品逐批检验的试验结果的汇总材料,至少包括已通过的批数和不合格品数,应区别和说明全部返修批试验的结果。
b.进行周期检验的完整试验结果,包括不合格品数和失效模式。如果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而且义没有采取鉴定机构可接受的纠正措施,则应撤销其鉴定批准资格。如果在每36个月期结束后的6D天内未提出报告,亦将丧失产品的合格资格。除了周期地提交检验数据外,在36个月周期内的任何时问,只要检验数据表明已鉴定的产品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制造厂应立即通知鉴定机构
若在该报告期内停止牛产,应提交一份报告,以证明该制造厂仍具有生产该产品所必需的能力和设施;如果连续两个报告期内未生产,若再投产时则按鉴定机构的决定,可以要求制造厂提交每种型别、类别等有代表性的产品,按鉴定试验要求进行试验。5.5质量一致性检验
5.5.1逐批检验
产品逐批检验出A组检验组成。
5.5.1.1检验批
一个检验批应由基本相同条件下生产的并在同一时间提交检验的及采用同一详细规范的全部工具组戏。
5.5.1.2抽样
抽样方案应按CGB2828的一般检查水平I的规定,合格质量水平(AQL)应按表2的规定。5.5.1.3A组检验
应按表2中所列试验项目及规定顺序进行。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材料
表面处理
加工质量
5.5. 1. 4拒收批
技术要求
晚4,1和4.3条
GB/T12793--91
表 2 A组检验
斌验方法
见5.6.1条
览4. 1.4. 3和 4. 3. 1. 3 条
见4. 6条
见4.7条
见 5. 6. 1 条
见 5. 6. 1 条
见 6. 6. 1 条
D类不合格
C类不合髂
逐批检验判为不合格的批应被拒收,并由制造厂在修复缺陷或别除不合格品后,重新提交检验,重验批应采用加严检查,该批应与新的批分开,并注明为重验批。5.5.2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由B组检验组成,每 36 个月进行一次。除非这些检验的结果不符合有关要求(见 5. 5. 2.4 条),已通过A组检验的产品,在周期检验得出结果之前不应推退交货。5.5.2. 1抽样
应在初始鉴定之后的每36个月周期内生产的已通过A组检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个样品工具。5.5.2.2B组检验
B组检验应按表1中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及顺序进行。5.5.2.3试验样品的处理
经受过B组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合格品交货。5.5.2.4不合格
任何一个样品未能通过B组检验时,整个样本应被认为是失效的。制造厂应根据失效原因对材料和工艺采取措施,并对那些在基本相同条件下,用相同材料和工艺生产出来的,服从相同失效机理的可修复产品,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应将上述情况报告国家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在采取了鉴定机构认可的措施之后,应在追加的试验样品上重复进行B组检验(由鉴定机构决定进行所有项目检验或进行失效项层检验)A纽检验可重新进,但要等到B组检验后,证明到正措施有效时,才能逃行最终的验收和发货。若在复验时又发生失效,应将有关失效的资料提供给国家主管部门。5.5.3装箱检验
防护封装、装箱及容器标志的抽样和枪验应符合GB5305的规定。5.6检验方法
5.6.1外观和机械检验
应检查产品以验证设计、结构、物理尺寸、标志和加工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见4.1,4.3、4.4、4.6和4.7条),
5.6-2旋转性
产品应按5.6.2.1或5.6.2.2条的规定进行试验。5.6.2.1嵌工具
应采用有关连接器标准中规定的相应嵌入工具将接触件嵌在相应的新的连接器中,其中一半接触件接上连接器能适配的最大外径的导线,而另一半接触件则接上最小外径的导线。应对连接器中的工具施加13.6N的轴向负荷,并旋转360°,在卸除负荷后,将工具和接触件从连接器中取出,检查连接器界面或封线体上有无划伤和刺伤,然后用三倍放大镜检查接触件是否因使用工具而刮伤其表面以至露出基体金属。该项试验应在接有最大外径导线的接触件上进行20次,在接有最小外径导线的接触件工进行20次。第1次和第20次嵌人时,应采用接上相关导线的新接触件。5.6-2.2卸出工具
W.bzsoso.coIGB/T12793—91
应采用有关连接器标准中规定的卸出工具插入相应的新连接器中,连接器的一半接触件接上它所能适配的最大外径的导线,而另一半接上其最小外径的导线,应对工具施加.13.6N的轴向负荷,并施转360°,在卸除负荷后,将工具和接触件从连接器中取出,检查连接器界面上或封线体上有无刺伤和划伤,然后采用三倍放大镜检接触件是否因使用工具而刮伤其表面以至露出基体金属。这一试验应在接有最大外径导线的接触件上进行20次,并在接有最小外径导线的接触件上进行20次。在第1次和第20次卸除时,应采用接上相关导线的个新接触件。5.6.3插入性
产品应按照5.6.3.1或5.6.3.2的规定进行试验。5.6.3.1嵌入工
应采用有关连接器标准中规定的嵌人工具将接触件嵌相应的新的连接器中,半接触件应接上连接器能适配的最人外径导绒,而另一半则接上最小外径的导线。用-一轴间负荷(线径等于或小于0.63 mm的导线用 13. 6 N,大于 0.63mm线径的导线用 45. 4 N)将T具插入连接器中、并从连接器中卸出。检查连接器界面上或封线体上有无刺伤或划伤,再用三倍放大镜检查接触件是否因使用L具而刮伤其表面以至露出基体金属。这--试验应在接有最大外径导线的接触作上进行20次,并在接有最小外控导线的接触件上进行20次。在第1次和第20次嵌入时,应采用接上相关导线的一个新接触件。5.6.3.2卸出工具
应深用有关连接器标准中规定的卸出工具插入相应的新连接器中,连接器的-·-半接触件应接小连接器能适配的最大外径的导线,而另一半则接上最小外径的导线。对工具施加一轴向负荷(线径等于或小于 0. 63 mm 的导线用 13. 6 N,大于 0. 63 mm 线径的导线用 15. 4 N)将工具和接触件从连接器中间出。应检查连接器界面.上或封线体工有无刮伤或划伤再用三倍放大镜检查接触件是否因使用工其而刮伤其表以至露出基体金属。这·试验应在接有最大外径导线的接触件上进行20次,并应在接有最小外径导线的接触件上进行20次。在第1次和第2.0次卸除时,应采用接上相关导线的--个新接触件。5.6.4:冲击强度(带塑料探管的工具)应按有关塑料件标准的规定用试验样品进行冲击强度的试验,试验样品应由制造塑料探管的同批塑料制成,
5.6.5硬度(带金属探管的工具)按有关标准中的规定进行硬度试验。应在该批中有代表性的探管两端测量硬度。5.6.6盐雾(腐蚀)(仅结构A和C)按GB2423.17试验Ka的方法进行试验。应采用下列细节和附加规定:a试验时间:——48h;
b.最后检查:应检查工具有无腐蚀、锈斑和操作松弛等现象。5.6.7机械寿命
应采用新的具有高密度的插合配对的连接器,对有关标准规定的嵌卸上具进行40次相应的功能性操作,试验后工具应兀裂纹、并裂、缺口或任何其他的物理损伤。5.6.8推杆力(仅带推杆端头的1其)应采用合适的标雅规测量操作力,6包装
6.1包装的要求
包装要求应衍合GB5305的规定(在(鄂5305对嵌卸工具的包装作特别规定以前,应采用接端压接T具所规定的包装要求)。
7说明
7.1订货资料
订货资料应包括:
本规范名称、编号和期:
GB/T12793—91
b,有关详细规范的名称、编号和日期、要求的产品型号等。7.2维修性
本规范包括的所有工具都是不可维修的。在推杆型嵌卸汇具中、探管和推杆应永久地附于工具体附加说明:bZxz.net
本标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796厂和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推士要起草人周连芳、余玉芳。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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