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国家标准(GB) >>
- GB/T 5991.3-2000 香料烟 检验方法

【国家标准(GB)】 香料烟 检验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9 00:43:24
- GB/T5991.3-2000
- 现行
标准号:
GB/T 5991.3-2000
标准名称:
香料烟 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0-01-02 -
实施日期:
2000-03-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96.49 KB
替代情况:
GB 5992-1986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香料烟品质、水分、叶片尺寸、自由燃烧性、碎片及砂土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香料烟。 GB/T 5991.3-2000 香料烟 检验方法 GB/T5991.3-2000

部分标准内容:
GB/T5991.3—2000
本标准是对GB5992—1986《香料烟检验方法》和GB5991-—1986《香料烟》第4章内容的修订。在技术内容等方面做了如下修改:——增加了范围;
增加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香料烟形状和尺寸特征的检验;一增加了烟叶自由燃烧性的检验;按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规定修订了原标准的编写格式。本系列标准包括:
GB5991.1--2000香料烟分级技术要求GB/T5991.22000香料烟包装、标志与贮运GB/T5991.3—2000香料烟检验方法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5992--1986。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和平、刘国顺、李锐、冯茜、符云鹏、周浙琼、杨树、翟俊超、王国宏。170
1范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香料烟
检验方法
Aromatic tobacco--Testing methodGB/T5991.3--2000
代替GB5992—1986
本标准规定了香料烟品质、水分、叶片尺寸、自由燃烧性、碎片及砂土的检验方法。本标适用于香料烟。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5991.1-—2000香料烟分级技术要求GB/T16449—1996香料烟形状和尺寸特征的测定YC/T004---1992烟叶自由燃烧性的测定方法YC/T005-1992烟草成批取样的—般原则3取样
按YC/T005的规定进行取样,制备试样。3.1品质检验取样数量为5kg~10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随机抽取,每样件至少抽样0.25kg。
3.2水分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0.5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随机抽取。现场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10件,则超过部分,每2~3件任选一件。每样件的取样部位,从开口一面的一条对角线上,等距离抽出2~5处,每处各0.1kg,放入密闭的容器中,化验时,将抽取的全部样品混合均勾,随机抽取30g~50g。
3.3碎片、砂土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2.5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随机抽取,如现场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10件,则任选10件为取样对象,每件任取0.3kg。如双方仍有争议时,可酌情增加。4检验方法
4.1品质检验
4.1.1品质检验按GB5991.12000第5章的规定逐项检验,对照标准样品以感官鉴定为主。4.1.2将送检样品取三分之一称重,按标准逐片分级,分别称重,经过复核无误,用重量法计算其合格率。如有异议时,可再取三分之一另行检验,以两次检验结果平均值为准。4.2水分检验
现场检验用感官检验法,室内检验用烘箱检验法。4.2.1感官检验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1-24批准2000-03-01实施
GB/T 5991. 3—2000
以手握松开后,能迅速自然展开,烟筋稍脆不易断,手握稍有响声,不易破碎为准。4.2.2烘箱检验法
4.2.2.1检验原理
试样在规定的烘干温度下烘至恒重时,所减少的重量与试样原重量之比即为试样水分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
4.2.2.2仪器设备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波动度土1℃,温度均勾度士2℃,一样品盒:铝制盒,直径约60mm,高约25mm,要求密封性好,且能在盖上或底盒侧壁标有号码;
玻璃于燥器:内装干燥剂。
4.2.2.3操作程序
从送检样品中随机抽取约四分之一的叶片,迅速切成宽度不超过5mm的小片或丝状。混匀后用已知干燥重量的样品盒称取试样约5g~10g,记下称得的试样重量。去盖后置人温度(100土2)℃的烘箱内,并只能放在烘箱中层搁板上,样品盒密度宜为1个/120cm2待温度回升至100℃时起计时,烘满2h后,加盖取出置人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再称重。按式(1)计算百分率:水分(%)= 试样重量样重进后重慧 × 100试样重量
1每批样品的测定均应做平行试验,二者绝对值的误差不得超过0.5%,以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检验结果。如平行试验结果误差超过规定时。应做第三份试验,在三份结果中以两个误差接近的平均值为准。2检验结果所取数字,保留一位小数,按GB/T8170进行修约。4.3叶片尺寸检验
按GB/T16449进行检验。
4.4自由燃烧性检验
按YC/T004进行检验。
4.5碎片、砂土检验
现场检验用感官检验法,室内检验用重量检验法。4.5.1感官捡验法
用手抖拍烟串无碎片、无砂土落下,看不见烟叶表面附有碎片、砂土即为合格。4.5.2重量检验法
4.5.2.1仪器设备
—分析天平:感量0.1g;
分离筛:孔径8mm和3mm,附有筛盖、筛底。4.5.2.2操作程序www.bzxz.net
从送检样品中随机取两个平行试样,每个试样约重400g~600g。称得试样重量,在油光纸上将烟叶摊开,搜集落下的砂土和碎片,通过孔径8mm分离筛,并小心拌动,至筛不下为止,将筛下的碎片、砂土通过孔径3mm分离筛,并小心拌动,至筛不下为止,然后将留在筛上的碎片和筛下的砂土分别称重,记录重量。按式(2)和式(3)计算碎片、砂土百分率:碎片重量×100
碎片(%)=
试样重量
砂土(%)三
砂土重量
试样重量
(2)
GB/T5991.3—2000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数为测定的结果。1
2检验结果所取数字位数,保留一位小数,按 GB/T 8170 进行修约。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抽样时间;
-抽样地点;,
一抽样单位,
抽样人;
试样的标志及说明,
检验时间、所用的仪器和型号;一检验结果。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本标准是对GB5992—1986《香料烟检验方法》和GB5991-—1986《香料烟》第4章内容的修订。在技术内容等方面做了如下修改:——增加了范围;
增加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香料烟形状和尺寸特征的检验;一增加了烟叶自由燃烧性的检验;按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规定修订了原标准的编写格式。本系列标准包括:
GB5991.1--2000香料烟分级技术要求GB/T5991.22000香料烟包装、标志与贮运GB/T5991.3—2000香料烟检验方法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5992--1986。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和平、刘国顺、李锐、冯茜、符云鹏、周浙琼、杨树、翟俊超、王国宏。170
1范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香料烟
检验方法
Aromatic tobacco--Testing methodGB/T5991.3--2000
代替GB5992—1986
本标准规定了香料烟品质、水分、叶片尺寸、自由燃烧性、碎片及砂土的检验方法。本标适用于香料烟。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5991.1-—2000香料烟分级技术要求GB/T16449—1996香料烟形状和尺寸特征的测定YC/T004---1992烟叶自由燃烧性的测定方法YC/T005-1992烟草成批取样的—般原则3取样
按YC/T005的规定进行取样,制备试样。3.1品质检验取样数量为5kg~10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随机抽取,每样件至少抽样0.25kg。
3.2水分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0.5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随机抽取。现场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10件,则超过部分,每2~3件任选一件。每样件的取样部位,从开口一面的一条对角线上,等距离抽出2~5处,每处各0.1kg,放入密闭的容器中,化验时,将抽取的全部样品混合均勾,随机抽取30g~50g。
3.3碎片、砂土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2.5kg,从现场检验打开的全部样件中随机抽取,如现场检验打开的样件超过10件,则任选10件为取样对象,每件任取0.3kg。如双方仍有争议时,可酌情增加。4检验方法
4.1品质检验
4.1.1品质检验按GB5991.12000第5章的规定逐项检验,对照标准样品以感官鉴定为主。4.1.2将送检样品取三分之一称重,按标准逐片分级,分别称重,经过复核无误,用重量法计算其合格率。如有异议时,可再取三分之一另行检验,以两次检验结果平均值为准。4.2水分检验
现场检验用感官检验法,室内检验用烘箱检验法。4.2.1感官检验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1-24批准2000-03-01实施
GB/T 5991. 3—2000
以手握松开后,能迅速自然展开,烟筋稍脆不易断,手握稍有响声,不易破碎为准。4.2.2烘箱检验法
4.2.2.1检验原理
试样在规定的烘干温度下烘至恒重时,所减少的重量与试样原重量之比即为试样水分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
4.2.2.2仪器设备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波动度土1℃,温度均勾度士2℃,一样品盒:铝制盒,直径约60mm,高约25mm,要求密封性好,且能在盖上或底盒侧壁标有号码;
玻璃于燥器:内装干燥剂。
4.2.2.3操作程序
从送检样品中随机抽取约四分之一的叶片,迅速切成宽度不超过5mm的小片或丝状。混匀后用已知干燥重量的样品盒称取试样约5g~10g,记下称得的试样重量。去盖后置人温度(100土2)℃的烘箱内,并只能放在烘箱中层搁板上,样品盒密度宜为1个/120cm2待温度回升至100℃时起计时,烘满2h后,加盖取出置人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再称重。按式(1)计算百分率:水分(%)= 试样重量样重进后重慧 × 100试样重量
1每批样品的测定均应做平行试验,二者绝对值的误差不得超过0.5%,以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检验结果。如平行试验结果误差超过规定时。应做第三份试验,在三份结果中以两个误差接近的平均值为准。2检验结果所取数字,保留一位小数,按GB/T8170进行修约。4.3叶片尺寸检验
按GB/T16449进行检验。
4.4自由燃烧性检验
按YC/T004进行检验。
4.5碎片、砂土检验
现场检验用感官检验法,室内检验用重量检验法。4.5.1感官捡验法
用手抖拍烟串无碎片、无砂土落下,看不见烟叶表面附有碎片、砂土即为合格。4.5.2重量检验法
4.5.2.1仪器设备
—分析天平:感量0.1g;
分离筛:孔径8mm和3mm,附有筛盖、筛底。4.5.2.2操作程序www.bzxz.net
从送检样品中随机取两个平行试样,每个试样约重400g~600g。称得试样重量,在油光纸上将烟叶摊开,搜集落下的砂土和碎片,通过孔径8mm分离筛,并小心拌动,至筛不下为止,将筛下的碎片、砂土通过孔径3mm分离筛,并小心拌动,至筛不下为止,然后将留在筛上的碎片和筛下的砂土分别称重,记录重量。按式(2)和式(3)计算碎片、砂土百分率:碎片重量×100
碎片(%)=
试样重量
砂土(%)三
砂土重量
试样重量
(2)
GB/T5991.3—2000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平均数为测定的结果。1
2检验结果所取数字位数,保留一位小数,按 GB/T 8170 进行修约。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抽样时间;
-抽样地点;,
一抽样单位,
抽样人;
试样的标志及说明,
检验时间、所用的仪器和型号;一检验结果。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国家标准(GB)标准计划
- GB/T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 GB/T15329.1-2003 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织物增强液压型 第1部分: 油基流体用
- GB6356-1986 电子器件详细规范 3CX201A、3CX201B、3CX201C型高低频放大环境额定的双极型晶体管
- GB/T24671-2009 农业灌溉设备 承压灌溉系统图形符号
- GB/T24682.1-2009 植物保护机械 喷雾机飘移量分级 第1部分:分级
- GB/T14629.4-1993 裘皮 猾子皮
- GB/T14636-1993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钙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6857-2008 pH 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
- GB/T7251.1-202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 GB/T22376.1-2008 胶粘剂 本体试样的制备方法 第1部分:双组份体系
-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19651.3-2008 杂类灯座 第2-2部分:LED模块用连接器的特殊要求
- GB4587-1984 双极型晶体管测试方法
- GB/T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 GB/T44055-2024 回转窑回收次氧化锌工艺技术要求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bzxznet@163.com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