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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8-02 16:59:47
- GB/T17913-1999
- 已作废
标准号:
GB/T 17913-1999
标准名称: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9-01-01 -
实施日期:
2000-01-01 -
作废日期:
2009-01-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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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73 KB
标准ICS号:
农业>>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65.040.20农产品加工和贮存用建筑物和装置中标分类号:
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1粮食与油脂加工机械
替代情况:
被GB/T 17913-2008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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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粮食仓库中以磷化氢(PH3)和二氧化碳(CO2)混合气为熏蒸剂、在仓外投药的磷化氢环流熏蒸用成套设备,也适用于成套装备中各种独立的装置。 GB/T 17913-1999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 GB/T17913-1999

部分标准内容:
GB/T17913—1999
本标准依据“八五”国家科技攻关《磷化氢仓外投药环流熏蒸新技术成套装备(新产品)产业化开发研制》项目成果,结合多年来国内对仓外投药环流熏蒸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与实践,为适应高大粮仓熏蒸杀虫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的生产与使用而制定。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永安、丹军贤、陈玉中、王娅楠、白旭光、张来林、王建业、侯均等。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负责解释。I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
Phosphine recirculation equipment for grain storagesGB/T17913—1999
本标准规定了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仓库中以磷化氢(PH:)和二氧化碳(CO2)混合气为熏蒸剂、在仓外投药的磷化氢环流熏蒸用成套装备,也适用于成套装备中各种独立的装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836.1一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B/T6052一1993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T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899-1987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3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9969.1-1998
GB/T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525-1993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T10253-1995粮油饲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1990年5月9日批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磷化氢熏蒸剂phosphinefumigant以磷化氢(PH3)和二氧化碳(CO)按一定比例混合的专门用于粮食惠蒸杀虫的气体。3.2环流熏蒸成套装备completesetofequipmentforrecirculationfumigation使用磷化氢(PH3)熏蒸剂,通过强制气体循环,促进磷化氢(PH3)在粮堆中均匀分布,达到有效杀虫目的的装备。
该装备一般由施药装置、环流装置、检测装置三部分组成。3.3施药装置fumigantapplicationunit将磷化氢液化熏蒸剂或仓外直接产生的磷化氢熏蒸剂输送到环流管路的装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22批准2000-01-01实施
GB/T17913—1999
该装置主要有钢瓶施药装置和仓外磷化氢发生器两种。3.3.1钢瓶施药装置unitforcylinderizedfumigantapplication将钢瓶内的磷化氢((PH.)和二氧化碳(CO?)混合气体由高压状态转化成低压状态、由液态转换成气态的装置。
该装置一般由钢瓶、钢瓶运载工具、减压器、释温装置、计量器械、软(硬)连接管等组成。3.3.2仓外磷化氢发生器outside-storagephosphinegenerator现场产生磷化氢熏蒸剂的装置。该装置一般由可定时定量投药的投药器、反应器、过滤(净化)器、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混合器、二氧化碳减压释温装置、感应压力表及控制器等组成。3.4环流装置recirculationunit将磷化氢气体有效地施放于粮堆内,并促进其在粮堆内快速、均匀地分布的装置。该装置由环流风机和管路组成。3.4.1固定式环流装置fixedtyperecirculationunit环流风机、管路等主体固定在仓房外墙壁上的环流机械装置。3.4.2移动式环流装置portabletyperecirculationunit环流风机、管路等主体可移动的环流机械装置。3.5检测装置detectunit
检测粮堆气体中和施药环境中的磷化氢浓度的装置。该装置由气体取样装置、检测仪和报警整仪组成。3.5.1气体取样装置gassamplingdevice从粮堆中抽取气体样品的装置。该装置由气体取样端头、取样管、取样阀门(或夹)、检测箱、取样泵等组成。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磷化氢环流熏蒸成套装备的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各装置的所有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方能进行装配。4.1.3环流熏蒸成套装备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均以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气体取样装置的型式和规格编制型号。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SB/T10253的规定。4.1.4各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一10℃~45℃,其中环流风机、固定式环流管路和气体取样装置(露天安装)的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当地极限温度条件。4.1.5各装置除使用不锈钢材料的部件外,均应进行外表涂饰,涂饰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1.6各装置或成套装备的组(安装配合应协调,金属管件连接不允许强行对接,所有连接件连接应牢固、无泄漏。
4.2施药装置
一施药装置各部件采用防泄漏的方式连接。泄漏性应符合GB50235一1997中7.5.5的规定。一施药过程中使用的二氧化碳应符合GB/T6052的要求。一施药装置应配置减压释温装置。4.2.1钢瓶施药装置
4.2.1.1钢瓶混合气中磷化氢气体纯度不小于99.9%,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气体重量比为2:98。4.2.1.2钢瓶瓶体质量符合GB5099的规定,瓶阀采用不锈钢材料。4.2.1.3钢瓶施药量和施药速度可控。2
GB/T17913—1999
4.2.1.4钢瓶施药装置中减压器、软(硬)连接管、截止阀等部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性能和质量应分别符合GB/T7899、GB/T14525等标准的规定。4.2.2仓外磷化氢发生器
4.2.2.1具有防爆、泄爆功能。防爆电气装置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泄爆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150-1998附录B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5条的规定。4.2.2.2磷化氢发生速度可控,使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气体混配后磷化氢气体含量达到1%~2%(W/W)。为达到以上效果,要求产生磷化氢(PH3)的反应物的投料速度可控,产生的磷化氢(PH3)与二氧化碳(cO2)充兑比例可控。
4.2.2.3投药器、反应器、净化器、混合器、感应压力表等主要部件及其之间的连接件材料应符合GB150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的,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5条规定执行。4.3环流风机
4.3.1环流风机采用具有防泄漏、防爆(不含电机)和抗磷化氢腐蚀性能的粮食熏蒸专用离心风机。4.3.2环流风机主要规格参数应满足如下条件:功率<1kW;风压<1000Pa;风量<1000m/h。4.3.3环流风机应保证粮堆气体交换次数。气体交换次数:(210)次/日。4.3.4环流风机叶片边缘线速度小于40m/s。4.3.5环流风机与固定环流管路配套使用时,其电机应采取防雨、防晒措施。4.4环流管路
4.4.1环流管路材料
4.4.1.1固定式环流管路应采用具有耐磷化氢腐蚀性能、防泄漏的金属材料,其厚度应不小于1mm。4.4.1.2移动式环流管路应采用具有耐磷化氢腐蚀、防泄漏、移动方便、截面固定的材料。4.4.2环流管路设计压力为1000Pa。4.4.3熏蒸剂进入管路的部位应在环流管路的正压端,并应同时适用于钢瓶施药装置与仓外发生器施药。
金属管路间连接采用翻边法兰方式或焊接方式,并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4.4.5管路法兰用的非金属垫片,应符合GB50235一1997中6.3.22的规定。4.4.6管路法兰、管架及紧固件采用碳素钢材料的,表面镀锌或镀铬,镀层均匀。4.4.7固定式管路连接
固定式管路风机进、出口及每一竖向支管与水平管处的连接,应采用具有防震、温度补偿、位移、变形等功能的方式连接。
4.4.8移动式管路连接
移动式管路均以可伸缩、截面固定的软管连接。4.4.9蝶阀
管路均须在合适部位配装蝶阀,用于调节支管路风量,蝶阀应开启方便,调节灵活。固定式管路蝶阀应设置在每一竖向支管上;移动式管路蝶阀应设置在每一根支管路上。4.4.10环流管路泄漏性应符合GB50235—1997中7.5.5的规定。4.4.11施药箱
环流管路上的施药箱应能容纳环流装置和施药装置的接口和阀门等部件,并应有保护各部件不受日晒、雨淋功能。
4.4.12气体取样口
管路上应设置气体取样口,并配有相应的防泄漏措施。固定式管路取样口一般设在靠近施药箱的支管路上,移动式管路取样口应设在易于检测的部位。4.4.13固定式管路安装平直度、铅垂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35—1997中6.3.29的规定。3
4.5气体取样装置
GB/T17913—1999
4.5.1平房仓每廠间应配有取样装置。每套取样装置应设取样点不少于五个,应设回气管一根。4.5.2气体取样装置取样管应具有截面不变形的性能,取样管内径不小于2mm,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mm。
4.5.3取样端头应防止堵塞。
4.5.4取样泵的功能应满足取样距离不小于45m。4.5.5立简仓和浅圆仓在环流管道上设置检测点。4.5.6取样管及回气管穿墙采用法兰或螺纹密封方式。取样管根数应与取样点一致,并编号。4.5.7取样管护管,采用具有抗腐蚀的材料。4.5.8检测箱应固定在仓房外方便检测的墙壁上,并应对每根取样管单独设置阀门(或夹),阀门(或夹)的编号应与预留在仓内的取样管编号一致。4.6磷化氢检测仪
测量范围:0~500×10-6或0~1000×10-,最小显示值:<1×10-6;
响应时间:<1min;
测量误差:士5%。
4.7磷化氢报警仪
测量范围:0~20×10-5,
最小显示值:<0.1×10-%
响应时间:<30s,
测量误差:士5%。
5检验与试验方法
环流熏蒸成套装备中的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由生产厂或委托加工厂按国家有关标准检验。环流熏蒸成套装备安装后的检验和试验按本章进行。5.1试验条件
5.1.1试验物料
a)二氧化碳(CO2);
b)磷化氢(PH,)和二氧化碳(CO)混合气:c)空气,
d)发泡剂(可用肥皂或洗涤剂配制)。5.1.2试验仪器和器材
a)磷化氢(PHs)报警仪,
b)压力计,
c)钢板尺;
d)游标卡尺;
e)线坠。
5.1.3试验环境
a)施药装置、环流装置、检测装置安装到位,符合要求;b)工作环境温度:常温。
5.1.4试验人员:熟练操作的专业人员。5.2试验程序
5.2.1常规检验
5.2.1.1宏观检验
GB/T17913—1999
各装置的零部件安装配合和外观质量用目测、手触摸等感官检验。5.2.1.2管径、壁厚用游标卡尺测量并记录。5.2.1.3平直度、铅垂度检验
水平管检验平直度,平直度用拉线方式检验。在水平管路的两端各找一个基准面,拉紧线绳,在基准面处各放置一个等高块,测量线绳与管路之间的距离,在90°范围内测量两次,记录并计算水平偏差。垂直管检验铅垂度,铅垂度用线坠和钢板尺检验。在垂直安装的管路上端找一个基准面,在90°范围内测量垂线与管路之间的距离,记录并计算铅垂度偏差值。5.2.2气体流量检验
启动环流装置,测量各支管路内的风速,计算支管路风量,各支管路风量之和即总风量,计算总风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2.3空载泄漏性检验
用发泡剂法。
5.2.3.1环流管路
启动环流装置,关闭各支路蝶阀阀门,使管路压力达到设计压力(1000Pa),用发泡剂检查装置各连接处及管路接口,以检验无泄漏为合格。5.2.3.2钢瓶施药装置
打开二氧化碳(CO2)气瓶阀,将减压器出口压力调至设计压力(0.2MPa),用发泡剂检查装置各连接处,以检验无泄漏为合格。
5.2.3.3仓外磷化氢发生器
打开二氧化碳(CO2)气瓶阀,将减压器出口压力调至设计压力(0.2MPa),用发泡剂检查装置各连接处,以检验无泄漏为合格。
5.2.4施药泄漏性检验
在空载检验合格后进行施药泄漏检验。施药泄漏检验用磷化氢报警仪法。启动或开启环流装置和施药装置,用磷化氢(PH3)报警仪检测装置每个连接部位,以报警仪无显示为合格。
5.2.5仓外磷化氢发生器施药浓度须经计量部门检验。6检验规则
环流熏蒸成套装备中的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由生产厂家或委托加工厂出具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方可安装,安装后必须逐台(套)进行交收检验,检验合格提供质量保证书方可使用。6.1交收检验项目
交收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进行,试验方法按第5章的规定进行。表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零部件装配
铅垂度
气体流量
泄漏性
平直度
施药装置
环流装置
取样装置
检验项目
管道壁厚
施药装置
注:△——表示应进行检验;O
6.2检验结果判定
6.2.1缺陷分类免费标准bzxz.net
GB/T17913—1999
表1 (完)
环流装置
一表示不进行检验。
取样装置
被检验项目质量特性不符合第4章中相应技术要求的称为缺陷,按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分为重缺陷和轻缺陷。缺陷分类见表2。表2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
重缺陷
轻缺陷
6.2.2不合格判定
重缺陷项目组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轻缺陷项目组中有二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检验不合格项目
零部件装配
铅垂度
气体流量
泄漏性
平直度
管道壁厚
6.3各装置每次组装成套后均须进行泄漏性检验,泄漏性检验不合格不能进行熏蒸作业。7标志
7.1产品标志
7.1.1产品(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的明显处应固定有铭牌。铭牌大小与机体协调,字迹清晰。
7.1.2铭牌内容应包括:
a)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号;b)制造厂的名称、地址和制造年月。7.2包装标志
7.2.1包装箱应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GB191的规定。7.2.2包装箱上应有:品名规格、数量、质(重)量、体积、收货地点和单位、发货单位等运输包装和收发货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8包装、运输与购存
8.1产品一般采用木箱包装,并适当定位,以避免运输途中的震动造成撞损伤。8.2专车直接运送时,可采用箱纸板等简易包装,但应有足够保护措施以免损伤。6
紧固件分别包装,以保证不散失。8.3
8.4随机文件应包括:
GB/T17913—1999
a)产品合格证,内容符合GB/T14436的规定,b)装箱单;
c)使用说明书,内容符合GB9969.1的规定。8.5贮存
各装置在安装前和安装后(除固定式环流装置和取样装置外)不使用时,应存放于室内,避免受潮、雨淋和水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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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八五”国家科技攻关《磷化氢仓外投药环流熏蒸新技术成套装备(新产品)产业化开发研制》项目成果,结合多年来国内对仓外投药环流熏蒸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与实践,为适应高大粮仓熏蒸杀虫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的生产与使用而制定。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永安、丹军贤、陈玉中、王娅楠、白旭光、张来林、王建业、侯均等。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负责解释。I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
Phosphine recirculation equipment for grain storagesGB/T17913—1999
本标准规定了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仓库中以磷化氢(PH:)和二氧化碳(CO2)混合气为熏蒸剂、在仓外投药的磷化氢环流熏蒸用成套装备,也适用于成套装备中各种独立的装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836.1一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B/T6052一1993工业液体二氧化碳GB/T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899-1987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3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9969.1-1998
GB/T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4525-1993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T10253-1995粮油饲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1990年5月9日批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磷化氢熏蒸剂phosphinefumigant以磷化氢(PH3)和二氧化碳(CO)按一定比例混合的专门用于粮食惠蒸杀虫的气体。3.2环流熏蒸成套装备completesetofequipmentforrecirculationfumigation使用磷化氢(PH3)熏蒸剂,通过强制气体循环,促进磷化氢(PH3)在粮堆中均匀分布,达到有效杀虫目的的装备。
该装备一般由施药装置、环流装置、检测装置三部分组成。3.3施药装置fumigantapplicationunit将磷化氢液化熏蒸剂或仓外直接产生的磷化氢熏蒸剂输送到环流管路的装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22批准2000-01-01实施
GB/T17913—1999
该装置主要有钢瓶施药装置和仓外磷化氢发生器两种。3.3.1钢瓶施药装置unitforcylinderizedfumigantapplication将钢瓶内的磷化氢((PH.)和二氧化碳(CO?)混合气体由高压状态转化成低压状态、由液态转换成气态的装置。
该装置一般由钢瓶、钢瓶运载工具、减压器、释温装置、计量器械、软(硬)连接管等组成。3.3.2仓外磷化氢发生器outside-storagephosphinegenerator现场产生磷化氢熏蒸剂的装置。该装置一般由可定时定量投药的投药器、反应器、过滤(净化)器、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混合器、二氧化碳减压释温装置、感应压力表及控制器等组成。3.4环流装置recirculationunit将磷化氢气体有效地施放于粮堆内,并促进其在粮堆内快速、均匀地分布的装置。该装置由环流风机和管路组成。3.4.1固定式环流装置fixedtyperecirculationunit环流风机、管路等主体固定在仓房外墙壁上的环流机械装置。3.4.2移动式环流装置portabletyperecirculationunit环流风机、管路等主体可移动的环流机械装置。3.5检测装置detectunit
检测粮堆气体中和施药环境中的磷化氢浓度的装置。该装置由气体取样装置、检测仪和报警整仪组成。3.5.1气体取样装置gassamplingdevice从粮堆中抽取气体样品的装置。该装置由气体取样端头、取样管、取样阀门(或夹)、检测箱、取样泵等组成。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磷化氢环流熏蒸成套装备的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各装置的所有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方能进行装配。4.1.3环流熏蒸成套装备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均以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气体取样装置的型式和规格编制型号。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SB/T10253的规定。4.1.4各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一10℃~45℃,其中环流风机、固定式环流管路和气体取样装置(露天安装)的工作环境温度,应满足当地极限温度条件。4.1.5各装置除使用不锈钢材料的部件外,均应进行外表涂饰,涂饰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1.6各装置或成套装备的组(安装配合应协调,金属管件连接不允许强行对接,所有连接件连接应牢固、无泄漏。
4.2施药装置
一施药装置各部件采用防泄漏的方式连接。泄漏性应符合GB50235一1997中7.5.5的规定。一施药过程中使用的二氧化碳应符合GB/T6052的要求。一施药装置应配置减压释温装置。4.2.1钢瓶施药装置
4.2.1.1钢瓶混合气中磷化氢气体纯度不小于99.9%,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气体重量比为2:98。4.2.1.2钢瓶瓶体质量符合GB5099的规定,瓶阀采用不锈钢材料。4.2.1.3钢瓶施药量和施药速度可控。2
GB/T17913—1999
4.2.1.4钢瓶施药装置中减压器、软(硬)连接管、截止阀等部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性能和质量应分别符合GB/T7899、GB/T14525等标准的规定。4.2.2仓外磷化氢发生器
4.2.2.1具有防爆、泄爆功能。防爆电气装置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泄爆装置的设置应符合GB150-1998附录B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5条的规定。4.2.2.2磷化氢发生速度可控,使磷化氢气体与二氧化碳气体混配后磷化氢气体含量达到1%~2%(W/W)。为达到以上效果,要求产生磷化氢(PH3)的反应物的投料速度可控,产生的磷化氢(PH3)与二氧化碳(cO2)充兑比例可控。
4.2.2.3投药器、反应器、净化器、混合器、感应压力表等主要部件及其之间的连接件材料应符合GB150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的,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5条规定执行。4.3环流风机
4.3.1环流风机采用具有防泄漏、防爆(不含电机)和抗磷化氢腐蚀性能的粮食熏蒸专用离心风机。4.3.2环流风机主要规格参数应满足如下条件:功率<1kW;风压<1000Pa;风量<1000m/h。4.3.3环流风机应保证粮堆气体交换次数。气体交换次数:(210)次/日。4.3.4环流风机叶片边缘线速度小于40m/s。4.3.5环流风机与固定环流管路配套使用时,其电机应采取防雨、防晒措施。4.4环流管路
4.4.1环流管路材料
4.4.1.1固定式环流管路应采用具有耐磷化氢腐蚀性能、防泄漏的金属材料,其厚度应不小于1mm。4.4.1.2移动式环流管路应采用具有耐磷化氢腐蚀、防泄漏、移动方便、截面固定的材料。4.4.2环流管路设计压力为1000Pa。4.4.3熏蒸剂进入管路的部位应在环流管路的正压端,并应同时适用于钢瓶施药装置与仓外发生器施药。
金属管路间连接采用翻边法兰方式或焊接方式,并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4.4.5管路法兰用的非金属垫片,应符合GB50235一1997中6.3.22的规定。4.4.6管路法兰、管架及紧固件采用碳素钢材料的,表面镀锌或镀铬,镀层均匀。4.4.7固定式管路连接
固定式管路风机进、出口及每一竖向支管与水平管处的连接,应采用具有防震、温度补偿、位移、变形等功能的方式连接。
4.4.8移动式管路连接
移动式管路均以可伸缩、截面固定的软管连接。4.4.9蝶阀
管路均须在合适部位配装蝶阀,用于调节支管路风量,蝶阀应开启方便,调节灵活。固定式管路蝶阀应设置在每一竖向支管上;移动式管路蝶阀应设置在每一根支管路上。4.4.10环流管路泄漏性应符合GB50235—1997中7.5.5的规定。4.4.11施药箱
环流管路上的施药箱应能容纳环流装置和施药装置的接口和阀门等部件,并应有保护各部件不受日晒、雨淋功能。
4.4.12气体取样口
管路上应设置气体取样口,并配有相应的防泄漏措施。固定式管路取样口一般设在靠近施药箱的支管路上,移动式管路取样口应设在易于检测的部位。4.4.13固定式管路安装平直度、铅垂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35—1997中6.3.29的规定。3
4.5气体取样装置
GB/T17913—1999
4.5.1平房仓每廠间应配有取样装置。每套取样装置应设取样点不少于五个,应设回气管一根。4.5.2气体取样装置取样管应具有截面不变形的性能,取样管内径不小于2mm,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mm。
4.5.3取样端头应防止堵塞。
4.5.4取样泵的功能应满足取样距离不小于45m。4.5.5立简仓和浅圆仓在环流管道上设置检测点。4.5.6取样管及回气管穿墙采用法兰或螺纹密封方式。取样管根数应与取样点一致,并编号。4.5.7取样管护管,采用具有抗腐蚀的材料。4.5.8检测箱应固定在仓房外方便检测的墙壁上,并应对每根取样管单独设置阀门(或夹),阀门(或夹)的编号应与预留在仓内的取样管编号一致。4.6磷化氢检测仪
测量范围:0~500×10-6或0~1000×10-,最小显示值:<1×10-6;
响应时间:<1min;
测量误差:士5%。
4.7磷化氢报警仪
测量范围:0~20×10-5,
最小显示值:<0.1×10-%
响应时间:<30s,
测量误差:士5%。
5检验与试验方法
环流熏蒸成套装备中的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由生产厂或委托加工厂按国家有关标准检验。环流熏蒸成套装备安装后的检验和试验按本章进行。5.1试验条件
5.1.1试验物料
a)二氧化碳(CO2);
b)磷化氢(PH,)和二氧化碳(CO)混合气:c)空气,
d)发泡剂(可用肥皂或洗涤剂配制)。5.1.2试验仪器和器材
a)磷化氢(PHs)报警仪,
b)压力计,
c)钢板尺;
d)游标卡尺;
e)线坠。
5.1.3试验环境
a)施药装置、环流装置、检测装置安装到位,符合要求;b)工作环境温度:常温。
5.1.4试验人员:熟练操作的专业人员。5.2试验程序
5.2.1常规检验
5.2.1.1宏观检验
GB/T17913—1999
各装置的零部件安装配合和外观质量用目测、手触摸等感官检验。5.2.1.2管径、壁厚用游标卡尺测量并记录。5.2.1.3平直度、铅垂度检验
水平管检验平直度,平直度用拉线方式检验。在水平管路的两端各找一个基准面,拉紧线绳,在基准面处各放置一个等高块,测量线绳与管路之间的距离,在90°范围内测量两次,记录并计算水平偏差。垂直管检验铅垂度,铅垂度用线坠和钢板尺检验。在垂直安装的管路上端找一个基准面,在90°范围内测量垂线与管路之间的距离,记录并计算铅垂度偏差值。5.2.2气体流量检验
启动环流装置,测量各支管路内的风速,计算支管路风量,各支管路风量之和即总风量,计算总风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2.3空载泄漏性检验
用发泡剂法。
5.2.3.1环流管路
启动环流装置,关闭各支路蝶阀阀门,使管路压力达到设计压力(1000Pa),用发泡剂检查装置各连接处及管路接口,以检验无泄漏为合格。5.2.3.2钢瓶施药装置
打开二氧化碳(CO2)气瓶阀,将减压器出口压力调至设计压力(0.2MPa),用发泡剂检查装置各连接处,以检验无泄漏为合格。
5.2.3.3仓外磷化氢发生器
打开二氧化碳(CO2)气瓶阀,将减压器出口压力调至设计压力(0.2MPa),用发泡剂检查装置各连接处,以检验无泄漏为合格。
5.2.4施药泄漏性检验
在空载检验合格后进行施药泄漏检验。施药泄漏检验用磷化氢报警仪法。启动或开启环流装置和施药装置,用磷化氢(PH3)报警仪检测装置每个连接部位,以报警仪无显示为合格。
5.2.5仓外磷化氢发生器施药浓度须经计量部门检验。6检验规则
环流熏蒸成套装备中的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由生产厂家或委托加工厂出具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方可安装,安装后必须逐台(套)进行交收检验,检验合格提供质量保证书方可使用。6.1交收检验项目
交收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进行,试验方法按第5章的规定进行。表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零部件装配
铅垂度
气体流量
泄漏性
平直度
施药装置
环流装置
取样装置
检验项目
管道壁厚
施药装置
注:△——表示应进行检验;O
6.2检验结果判定
6.2.1缺陷分类免费标准bzxz.net
GB/T17913—1999
表1 (完)
环流装置
一表示不进行检验。
取样装置
被检验项目质量特性不符合第4章中相应技术要求的称为缺陷,按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分为重缺陷和轻缺陷。缺陷分类见表2。表2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
重缺陷
轻缺陷
6.2.2不合格判定
重缺陷项目组中有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轻缺陷项目组中有二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检验不合格项目
零部件装配
铅垂度
气体流量
泄漏性
平直度
管道壁厚
6.3各装置每次组装成套后均须进行泄漏性检验,泄漏性检验不合格不能进行熏蒸作业。7标志
7.1产品标志
7.1.1产品(施药装置、环流装置和检测装置)的明显处应固定有铭牌。铭牌大小与机体协调,字迹清晰。
7.1.2铭牌内容应包括:
a)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号;b)制造厂的名称、地址和制造年月。7.2包装标志
7.2.1包装箱应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GB191的规定。7.2.2包装箱上应有:品名规格、数量、质(重)量、体积、收货地点和单位、发货单位等运输包装和收发货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8包装、运输与购存
8.1产品一般采用木箱包装,并适当定位,以避免运输途中的震动造成撞损伤。8.2专车直接运送时,可采用箱纸板等简易包装,但应有足够保护措施以免损伤。6
紧固件分别包装,以保证不散失。8.3
8.4随机文件应包括:
GB/T17913—1999
a)产品合格证,内容符合GB/T14436的规定,b)装箱单;
c)使用说明书,内容符合GB9969.1的规定。8.5贮存
各装置在安装前和安装后(除固定式环流装置和取样装置外)不使用时,应存放于室内,避免受潮、雨淋和水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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