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使我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格式和内容尽可能与国际标准一致,以尽快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本标准等效采用 ISO 11014-1:199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本标准与 ISO 11014-1:1994 的主要区别:①增加了附录 B 和附录 C;②增加“引用标准”一章。
本标准依据国际 ISO 11014-1 标准对 GB 16483—1996 进行修订时,保留了 GB 16483—1996 中实践证明适合我国国情又不影响国际标准内容的条款,将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和毒性及健康危害做了适当调整,对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必要的补充。
本版本标准与 GB 16483—1996 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 ——为与 ISO 11014 国际标准一致,重新确定本标准的名称。
- ——将原八大项内容调整并增加为十六大项。
- ——将健康危害调至在新设的“危险性概述”项目中。
- ——将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内设置的小项“危险特性”调至在新设的“消防措施”项目中。
- ——将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内设置的小项“闪点、引燃温度、爆炸上限、爆炸下限”调至在“理化特性”项目中。
——将包装与运输合并为“运输信息”一项,并将包装设置在运输信息的分项中;同时增设如下条款:
- 危险性概述;
- 消防措施;
- 毒理学资料;
- 生态学资料;
- 法规信息;
- 其他信息。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B 和附录 C 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 16483—199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涛、李雪华、李运才、张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