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第5.2.1.4条、第6.1条、第6.2条、第6.3条是推荐性的,其余是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对 GB 1797—1986《生丝分级规定》、GB 1799—1986《生丝包装标志》的修订,并将其合并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对 GB 1797—1986《生丝分级规定》、GB 1799—1986《生丝包装标志》的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69D及以下规格生丝;生丝的等级调整为6A~C级;33D及以下生丝纤度最大偏差由补助检验项目改为主要检验项目;均匀一度变化由补助检验项目改为委托检验项目;切断检验项目的附级划分进行调整;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增加等速伸长试验仪(CRE)的分级指标;清洁、均匀三度变化等项目的技术指标水平进行适当提高。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 1797—1986、GB 1799—1986。
本标准由原国家纺织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丝绸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丝绸联合公司、浙江丝绸科学研究院、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米赛丝绸集团公司、湖州凯喜雅制丝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象礼、卞幸儿、范维薇、陆军、朱松英、韦君玲、徐勤、孙锦华、周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