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对 ZB/T D51 003—86《钙磷肥用磷矿》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原则是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密切结合实际,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并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在本次修订中,对前版的等级划分按 GB/T 12707—91《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进行调整,分为三个等级;对控制项目进行部分调整,以 R2O3 代替 Fe2O3,另增加 MgO 项目,从而更切合生产实际;对各项技术指标根据工艺要求,结合国内资源状况、生产现状和各方意见,作必要调整;并增加备注;在编写规则上按照 GB/T 1.1—1993 进行。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T D51 003—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金河磷矿、开阳磷矿矿务局、云南磷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荆襄磷化学工业公司、宜昌磷化工集团公司、信阳磷肥总厂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和平、赵志全、王海良。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6 年 8 月。
本标准委托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