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 2616—94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的碱式疏松剂、酸式疏松剂和符合食用卫生要求的填充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而制得的复合疏松剂(又称为泡打粉,发泡粉和发酵粉),主要用作面制食品的快速疏松剂。
2 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450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GB/T 8451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白色粉末。
3.2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应符合下表要求。
| 项 目 | 指 标 |
|---|---|
| 二氧化碳气体发生量(标准状态下),mL/g | ≥ 95.0 |
| 加热减量,% | ≤ 1.5 |
| 硝酸不溶物,% | ≤ 2.0 |
| 砷(As)含量,% | ≤ 0.000 2 |
| 重金属(以 Pb 计)含量,% | ≤ 0.002 |
| pH值 | 6.0~7.5 |
| 细度(通过 180μm 试验筛),% | ≥ 9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4-04-04 批准 1994-10-01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