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CA611~613型红外水分仪由传感头和信号处理臂组成,是测量烟草物料含水率的在线检测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CA611~613型红外水分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CA611~613型红外水分仪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CA611~613型红外水分仪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船舶设备集团公司昆船高新技术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子成、王荣祥、刘世波、段兴强、黄广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