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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标准】 兔耳草醛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6-12 12:57:17
- QB/T1786-2011
- 现行
标准号:
QB/T 1786-2011
标准名称:
兔耳草醛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
Cyclamen aldehyde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1-12-20 -
实施日期:
2012-04-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下载大小:
1.52 MB
标准ICS号:
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中标分类号: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替代情况:
替代QB 1786-1993(2007)采标情况:
CAC(JECFA 1465),MOD

部分标准内容:
ICS 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5035-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786—2011
代替QB/T1786-1993
兔耳草醛
Cyclamen aldehyde
[CAC (JECFA 1465), Cyclamen aldehyde, MOD]2011-12-2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04-01实施
本标准是对QB/T1786一1993《免耳草醛》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786一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B等、C等规格(见1993年版4.2、4.3和5.1);删除了含醛量(以兔耳草醛计)(见1993年版5.1);QB/T1786-2011
含量由“≥97.0%(异构体总和)”改为“≥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见4.7,1993年版5.1)。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兔耳草醛》(代号为JECFA1465)。本标准与CAC(JECFA146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溶解度(20℃)由“溶解”改为“1mL试样全溶于3mL80%(体积分数)乙醇中”(见4.6);一含量(GC)由“≥90%”改为“≥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见4.7)。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东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姚连英、曹怡。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1786一1993《兔耳草醛》。本标准于1993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次修订。1范围
兔耳草醛
QB/T1786—2011
本标准规定了免耳草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异丙苯等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兔耳草醛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GB/T11539-2008香料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359:1985,IDT)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GB/T11540香料
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2
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GB/T14454.4
GB/T14455.3
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GB/T14455.3—2008,ISO875:1999,MOD)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一2008,ISO1242:1999,MOD)GB/T14455.5
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2-甲基-3-(对异丙基苯基)-丙醛CAS号:103-95-7
分子式:C13H180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90.29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4.2香气:强烈花香。
4.3相对密度(25℃/25℃):0.946~0.952。4.4折光指数(20℃):1.5030~1.5080。4.5酸值:≤5。
4.6溶解度(20℃):1mL试样全溶于3mL80%(体积分数)乙醇中。4.7含量(GC):≥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QB/T1786-2011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
5.5酸值的测定
按GB/T14455.5的规定。
5.6溶解度的评估www.bzxz.net
按GB/T14455.3的规定。
5.7含量的测定
5.7.1仪器
a)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2006或GB/T115392008中第5章的规定;b)柱:填充柱或毛细管柱;
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7.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或GB/T11539-2008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含量。5.7.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或GB/T11539—2008中11.4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6检验规则
6.1免耳草醛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2
7.2包装
免耳草醛应装于清洁、于燥、无杂味的镀锌铁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运输
QB/T1786—2011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购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少于一年。3
QB/T1786—2011
A.1操作条件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
柱:毛细管柱,长30m,内径0.25mm固定相:PEG20000
膜厚:0.25μm
色谱炉温度:180℃恒温
进样口温度:240℃
检测器温度:220℃
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氮气
载气流速:柱前压100kPa
进样量:约0.2μL
分流比:1/100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
图A.1给出了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说明:
-兔耳草醛;
2免耳草醇。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
QB/T178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兔耳草醛
QB/T 1786-2011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
邮政编码:100740
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http://www.chlip.com.cnEmail:[email protected]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地址:北京西城区下斜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010)68049923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3654
印数:1-200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分类号:Y41
备案号:35035-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786—2011
代替QB/T1786-1993
兔耳草醛
Cyclamen aldehyde
[CAC (JECFA 1465), Cyclamen aldehyde, MOD]2011-12-2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04-01实施
本标准是对QB/T1786一1993《免耳草醛》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786一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B等、C等规格(见1993年版4.2、4.3和5.1);删除了含醛量(以兔耳草醛计)(见1993年版5.1);QB/T1786-2011
含量由“≥97.0%(异构体总和)”改为“≥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见4.7,1993年版5.1)。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兔耳草醛》(代号为JECFA1465)。本标准与CAC(JECFA146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溶解度(20℃)由“溶解”改为“1mL试样全溶于3mL80%(体积分数)乙醇中”(见4.6);一含量(GC)由“≥90%”改为“≥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见4.7)。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东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姚连英、曹怡。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1786一1993《兔耳草醛》。本标准于1993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次修订。1范围
兔耳草醛
QB/T1786—2011
本标准规定了免耳草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异丙苯等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兔耳草醛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538一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GB/T11539-2008香料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359:1985,IDT)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GB/T11540香料
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2
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GB/T14454.4
GB/T14455.3
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GB/T14455.3—2008,ISO875:1999,MOD)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一2008,ISO1242:1999,MOD)GB/T14455.5
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化学名称:2-甲基-3-(对异丙基苯基)-丙醛CAS号:103-95-7
分子式:C13H180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90.29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4.2香气:强烈花香。
4.3相对密度(25℃/25℃):0.946~0.952。4.4折光指数(20℃):1.5030~1.5080。4.5酸值:≤5。
4.6溶解度(20℃):1mL试样全溶于3mL80%(体积分数)乙醇中。4.7含量(GC):≥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QB/T1786-2011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
5.5酸值的测定
按GB/T14455.5的规定。
5.6溶解度的评估www.bzxz.net
按GB/T14455.3的规定。
5.7含量的测定
5.7.1仪器
a)气相色谱仪:按GB/T115382006或GB/T115392008中第5章的规定;b)柱:填充柱或毛细管柱;
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5.7.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一2006或GB/T11539-2008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含量。5.7.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一2006或GB/T11539—2008中11.4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6检验规则
6.1免耳草醛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2
7.2包装
免耳草醛应装于清洁、于燥、无杂味的镀锌铁桶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7.3运输
QB/T1786—2011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7.4购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污染,远离火源。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不少于一年。3
QB/T1786—2011
A.1操作条件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
(面积归一化法)
柱:毛细管柱,长30m,内径0.25mm固定相:PEG20000
膜厚:0.25μm
色谱炉温度:180℃恒温
进样口温度:240℃
检测器温度:220℃
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氮气
载气流速:柱前压100kPa
进样量:约0.2μL
分流比:1/100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
图A.1给出了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说明:
-兔耳草醛;
2免耳草醇。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
QB/T178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兔耳草醛
QB/T 178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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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chlip.com.cn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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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010)68049923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19·3654
印数:1-2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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