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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公共安全标准】 合成辣椒素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2-10 14:03:26
  • GA1182-2014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A 1182-2014

  • 标准名称:

    合成辣椒素

  •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 标准状态:

    现行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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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 1182-2014.Synthetic capsaicin.
1范围
GA 1182规定了合成辣椒素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运输和贮存。
GA 1182适用于合成辣椒素的研发、生产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合成辣椒素synthetic capsaicin
化学名为N-香草基壬酰胺,分子式为Cr H2NO; ,相对分子质量为293.41 ,化学结构式见下图的化合物。
3.2重金属heavy metals
在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
3.3对照品reference substance
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由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3.4供试品test substance
待鉴别、待测定的供测试样品。
4技术要求
4.1性状
4.1.1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具有巧克力样香昧,强刺激性。
4.1.2本品在丙酮中极易溶解,在乙酸乙酯、乙醚中易溶,在水中微溶。
4.2粒度
本品应能100%通过80目标准筛.
4.3熔点
熔点应为58℃~61℃.
4.4鉴别
4.4.1本品能够和氢氧化钠反应生成水溶性钠盐,溶于乙腈/水体系构成澄清溶液,水溶性钠盐能够被盐酸中和,生成微溶于水的合成辣椒素,使上述澄清溶液变为乳白色。
4.4.2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71.0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182—2014
合成辣椒素
Syntheticcapsaicin
2014-08-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4-10-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第四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辉、邹传品、何小伟、孟祥燕、焦剑岚、刘利辉。GA118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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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合成辣椒素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辣椒素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合成辣椒素的研发,生产和验收。规范性引用文件
GA 1182-2014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synthetic capsaicin
合成辣椒素
化学名为N-香草基壬酰胺,分子式为CzH2NO3,相对分子质量为293.41,化学结构式见下图的化合物。
重金属heavymetals
在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3.3
对照品referencesubstance
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由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供试品 test substance
待鉴别、待测定的供测试样品。4技术要求
4.1性状
4.1.1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具有巧克力样香味,强刺激性。4.1.2本品在丙酮中极易溶解,在乙酸乙酯、乙醚中易溶,在水中微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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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182—2014
4.2粒度
本品应能100%通过80目标准筛。4.3熔点
熔点应为58℃~61℃。
4.4鉴别
4.4.1本品能够和氢氧化钠反应生成水溶性钠盐,溶于乙睛/水体系构成澄清溶液,水溶性钠盐能够被盐酸中和,生成微溶于水的合成辣椒素,使上述澄清溶液变为乳白色。4.4.2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峰的保留时间一致。4.5炽灼残渣
炽灼残渣重量应小于0.1%。
4.6重金属
重金属含量应小于百万分之二十。4.7有关物质
按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单一有关物质应小于0.1%,有关物质总量应小于1.0%。4.8干燥失重
50℃下真空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应小于0.5%。4.9含量
本品为N-香草基王酰胺,按干燥品计算,含CzH2?NO应大于98.5%。5试验方法
5.1性状检验
5.1.1在自然北光条件下,用目视和感官法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1.1的要求。5.1.2准确称取本品规定量,加入规定容量的溶剂,在(25土2)℃下,每隔5min强力振摇30s30min后观察溶解情况,结果如下:
a)极易溶解,系指本品1g能在溶剂不到1mL中溶解b)易溶,系指本品1g能在溶剂1mL~10mL中溶解;c)微溶,系指本品1g能在溶剂100mL~1000mL中溶解。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1.2的要求。5.2粒度检验
取本品50g用80目标准筛过筛,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2的要求。5.3熔点检验
将本品置于熔点管中,起始温度45℃C,升温速率1℃C/min进行熔点的测定,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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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
5.4监别检验
GA 1182—2014
5.4.1取本品0.1g,置于烧杯中,加人1mL乙和0.5mol/L氢氧化钠水溶液10mL,搅拌均勾,形成无色透明溶液。加人0.5mol/L盐酸水溶液10mL,搅拌均勾,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4.1的要求。5.4.2取本品与合成辣椒素对照品,用流动相分别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按照5.7方法实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4.2的要求。5.5炽灼残渣检验
取本品1.0g,置于已炽灼至恒重的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至室温;加硫酸0.5mL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内,放冷至室温,精密称定后,再在500℃~600℃C炽灼至恒重,炽灼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5的要求。
重金属检验
5.6.1试剂
以下所用试剂,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分析纯试剂,水为符合GB/T6682一2008规定的三级水,实验试剂为:
称取硝酸铅0.160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a)
摇匀,作为硝酸铅标准贮备液;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勾,即得(每1mL相当于b)
10μg的Pb)铅标准溶液:
硝酸为优级纯;
盐酸为优级纯;
称取25.0g乙酸铵,加25mL水溶解,加45mL(1+1)盐酸溶液,再用盐酸溶液或氨水溶液调e
节pH值至3.5,用水稀释至100mL得pH~3.5的醋酸盐缓冲液;f
氨试液;
称取0.1g酚酸溶于100mL的60%~90%乙醇溶液中,作为0.1%酚酥指示剂;g)
焦糖:
硫代乙酰胺。
5.6.2实验仪器
实验仪器规定如下:
a)量瓶:
b)移液管;
纳氏比色管;
天平(感量为0.1mg):
e)pH计;
f)烘箱。
5.6.3实验步骤
实验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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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182—2014
a)取硝酸0.5mL与盐酸2mL,置瓷血中蒸干后,放冷,加醋酸盐缓冲液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2mL,加水稀释成25mL,得对照液;b)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酸指示液显中性,再加醋酸盐缓冲液2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得供试液;c)若供试液带颜色,可在对照液中滴加少量的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之与供试液一致;再在对照液管和供试液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勾,放置2min。5.6.4实验判定
将上述装有对照液与供试液的纳氏比色管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供试液管中显出的颜色与对照液管比较,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6的要求。5.7有关物质检验
5.7.1试剂
实验试剂如下:
a)乙腈为色谱级;
b)高氯酸为分析纯;
c)水为符合GB/T6682—2008规定的三级水。5.7.2实验仪器
实验仪器如下:
a)高压液相色谱仪(配紫外检测器);b)天平(感量为0.1mg)。
5.7.3色谱条件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辛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睛/水/高氯酸(体积比40003990:1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280nm;理论板数按合成辣椒素峰计算不低于2000。5.7.4测定方法
精密称取合成辣椒素对照品适量,用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0.0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精密称取本品适量,用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注人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保留时间的2倍。5.7.5实验判定
供试品溶液如显示杂质峰,将各杂质峰面积与对照品溶液主峰面积的10%作比较,量取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与对照品溶液主峰面积作比较,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7的要求。5.8干燥失重检验
取本品1.0g,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置真空烘箱内,真空度高于0.08MPa,于50℃下干燥至恒重,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8的要求。5.9含量检验
精密称取合成辣椒素对照品50m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流动相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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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182-2014
为对照品溶液。精密称取本品50m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L,进样,采用外标法计算其含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9的要求。标志
每个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或商标;还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小心轻放等标志。7包装
本品采用双层包装形式,内层为聚乙烯塑料袋,外层为铝罐。外层铝罐应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或商标以及防雨、防潮、防暴晒、小心轻放等标志。8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应避免雨淋和暴晒。存
密闭,干燥处保存。
Hii KAoNhi KAca
GA1182-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合成辣椒素
GA1182—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bzxz.net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字数10千字
2014年11月第一版
2014年1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766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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