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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环境保护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 HJ747-2015
- 现行
标准号:
HJ 747-2015
标准名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标准类别: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zip .pdf下载大小:
274.5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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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名称:HJ 747-201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英文:Specification on Coding of the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标准格式:PDF 标准大小:303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则。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则 准适用于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信息采集、存储、应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 GB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10114 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3 术语和定义 3.1饮用水水源 drinking water source 指提供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等。3.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指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

部分标准内容: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Specification on Coding of theCentralizedDrinkingWater Source(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5-06-04发布
2015-07-01实施
环境保护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编码规则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示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实现对饮用水水源编码的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则。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信息采集、存储、应用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260
GB/T10114
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3术语和定义
3.1饮用水水源
原drinkingwatersource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bzxz.net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指提供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等。3.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centralizeddrinkingwatersource指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
3.3赋码对象codeobjects
在本标准中特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3.4饮用水水源代码codefordrinkingwatersource指给饮用水水源赋予的一组有规律的、易于识别和处理的符号。4编码规则
4.1代码结构
饮用水水源代码采用组合编码方式,由水系码、地址码、类型码和顺序码四部分组成,代码长度为20位。
4.2代码表示形式
XXXXXX
4.2.1水系码
XXXXxxXXXX
4位数字代表顺序码
1位字母代表类型码
9位数字代表地址码
6位字母和数字代表水系码
4.2.1.1表示赋码对象所在水系代码,水系代码长度为6位。4.2.1.2按照《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附录2-7全国环境系统水系代码表中水系代码的前6位字母和数字编写。4.2.1.3对于未列入全国环境系统水系代码的饮用水水源,根据水源空间位置就近选择相关的水系。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根据井群中心的位置就近选择水系。4.2.2地址码
4.2.2.1表示赋码对象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地址码长度为9位。4.2.2.2地址码前6位数字参考GB2260,对饮用水水源赋予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后3位数字参考GB/T10114,对饮用水水源赋予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4.2.2.3赋码对象为河流型、湖泊型、水库型的饮用水水源,依据最先建成且启用的取水口所在行政区地址进行编码。赋码对象为地下水型水源地,依据井群中心所在行政区地址进行编码。
4.2.3类型码
4.2.3.1表示赋码对象所属的水体类型代码,类型码长度为1位。4.2.3.2类型码中“S”表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L”表示湖泊型饮用水水源:“R”表示水库型饮用水水源;“G”表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其它数字或字母无意义。2
4.2.4顺序码
4.2.4.1表示赋码对象的顺序代码,顺序码长度为4位。4.2.4.2采用递增赋码方式,其数字顺序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建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赋码,代码范围从0001到9999。
4.2.4.3同一行政区有多个水源时,对同一类型的饮用水水源,采用递增赋码方式编制顺序码4.3代码的撤销与调整
4.3.1代码的撤销
4.3.1.1饮用水水源代码具有唯一性,若水源撤销,其代码应予以废止,且不得重新赋予其他水源。
4.3.1.2撤消后又重新启用的饮用水水源,代码保持不变4.3.2代码的调整
4.3.2.1取水口位置发生微调,但仍位于原水源保护区内,水源代码保持不变4.3.2.2水源保护区范围发生变化,但取水口位置不变,水源代码保持不变,4.3.2.3若饮用水水源所在地行政区划调整,饮用水水源代码中地址码随之调整,类型码不变,顺序码按递增赋码方式重新编制,原代码随即予以废止、备案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示例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龙门山镇渝江饮用水水源FB5401
510182101
饮用水水源顺序编号
河流型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龙门山镇
长江流域一长江上游干流区间
沱江(绵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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