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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14 03:15:43
  • GA/T669.1-200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A/T 669.1-2008

  • 标准名称: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8-08-29
  • 实施日期:

    2008-08-29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1.89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中标分类号: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30页
  • 标准价格:

    24.0 元
  • 出版日期:

    2008-08-29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陈朝武、李明甫、刘希清、张俊业、房子河、何青林、赵惠芳等
  • 起草单位:

    公安部科技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等
  •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 提出单位:

    公安部科技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相关标签:

    城市 监控 报警 联网 系统 技术标准 通用 技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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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A/T 66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分为11个部分,本部分为GA/T 669的第1部分。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T 669-2006《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备研发、生产的依据。本部分适用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其他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可参考采用。本部分与GA/T 669-2006相比,有如下变化:——涉及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以及条文中的“本标准”改为“本部分”。 GA/T 669.1-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669.1-200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310
GA/T 804-xXXX(代替GA/T 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征求意见稿)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669.1—2008
代替GA/T669—2006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Technical standard of city area monitoring and alarming network system-Part1:Generalspecification
2008-08-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8-08-29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3.2缩略语
4联网系统设计原则
互通性
实用性
扩展性
规范性
易操作性
安全性
可靠性
可维护性
可管理性
经济性…
5联网系统结构
5.1总体结构
5.2组网模式
5.3软件结构和基本功能模块
6联网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6.1功能要求
6.2性能要求
7联网系统设备要求
信息采集设备
传输设备
7.3视频编/解码设备
7.4存储设备.
视频切换设备
图像显示设备·
网络服务器设备
7.8用户终端设备
8联网系统信息传输要求·
8.1通信协议结构
8.2基于SIP的监控网络内部信息传输目
8.3基于SIP的监控网络与非SIP监控网络之间的信息传输GA/T669.1—2008
GA/T669.1—2008
8.4视音频编解码要求
9联网系统安全性要求
物理安全
运行安全·
信息安全·
通信和网络安全·
联网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
联网系统电源要求
联网系统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联网系统可靠性要求
联网系统运行和维护要求
硬件系统监测及维护
软件系统维护
数据维护
维护机构
推荐采用的联网系统组网模式: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联网系统互联结构参考实例
GA/T 669.1—2008
请注意,本部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GA/T66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分为11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安全技术要求;
第3部分:前端信息采集技术要求;——第4部分: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一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第6部分:视音频显示、存储、播放技术要求;——第7部分:管理平台技术要求;—第8部分:传输平台技术要求;一第9部分:卡口信息识别、比对、监测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无线视音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第11部分:关键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本部分为GA/T669的第1部分。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T669一2006《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本部分与GA/T669—2006相比,有如下变化:一涉及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以及条文中的“本标准”改为“本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科技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浙江省公安厅科技处、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武汉大学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联视神盾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通创安报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辽宁道亨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恒生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朝武、李明甫、刘希清、张俊业、房子河、何青林、赵惠芳、栗红梅、胡瑞敏、施巨岭、张跃、蒋乐中、黄伟群、刘建、戴林、沈伟斌、查敏中、赵道、秦嘉黎、王建勇、张本锋、李荣、崔云红、苗祥珠、侯鸿川。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669—2006。
GA/T669.1—2008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安全防范技术和安全防范系统的实际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区域监控报警系统已遍布全国各地,初步形成了社会治安技术防范的基础网络。但是,这些已建成的报警监控系统大都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彼此间缺少统一的规划和技术协调,不能在更大范围内(如一个城市区域)有效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尚未形成完善的面向公安业务需求和社会公共安全综合应用的系统集成平台,影响了安全防范技术在城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中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安全防范报警服务业的专业化、社会化。
为了实现城市范围内由不同设备、异构网络组成的各类报警监控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互操作,综合利用各种监控和报警的信息资源,首先在城市范围内实现监控报警系统的联网,进而实现全省、全国联网,以提高社会公共安全的综合防控能力,特制定本部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需要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服务标准的支撑,本部分是支持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的通用(基础)标准之一,与之相关的标准将陆续制定,并在实际工作中配套使用。
1范围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669.1—2008
GA/T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简称联网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峻工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备研发、生产的依据。本部分适用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其他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可参考采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T6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50198一1994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79.1~379.10-2002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和协议(IEC60839-7-1~60839-7-10:2001,IDT)
YD/T1171一2001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3.1术语和定义
城市监控报督联网系统cityareamonitoringandalarmingnetworksystem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通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技术,在城市范围内构建的具有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处理等功能的能够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互控的综合网络系统。利用该系统,可对城市范围内需要防范和监控的目标实施有效的视频监控、报等处置,并可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3.1.2
前端设备frontenddevice
联网系统中安装于监控现场的信息采集、编码/处理、存储、传输、安全控制等设备。3.1.3
监控点monitoringsite
前端设备安装或监控的地点或场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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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monitoringcenter
联网系统内特定的信息汇集、处理、共享节点,监控管理人员在此对联网系统进行集中管理、控制,对监控信息进行使用、处置。
联网系统的监控中心分为公安监控中心和社会监控中心。公安监控中心是指公安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具有接处警能力的监控中心,社会监控中心是指非公安性质的其他社会单位管理和使用的监控中心。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monitoringandalarmingmanagementplatform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核心系统软件,对联网系统内的视频、音频、报警等各种信息资源进行集成及处理,对联网系统的设备、用户、网络、安全、业务等进行综合管理,实现联网系统所规定的相关功能。
用户终端userterminal
经联网系统注册并授权的、对系统内的数据和/或设备有操作需求的客户端设备。本部分将用户终端分为公安用户终端和社会用户终端。公安用户终端是指由公安监控中心注册并授权的用户终端,社会用户终端是指由社会监控中心注册并授权的用户终端。3.1.7
视频编码设备videocodingdevice具有对视频信号进行数字采集、编码、网络传输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音频处理、设备控制、视频移动侦测、图像存储和回放等待定功能。3.1.8
视频解码设备videodecodingdevice具有对数字压缩视频进行解码还原功能的设备,并可带有音频处理、设备控制、数据交换、图像分割显示等特定功能。
报警联动actionwithalarm
报警事件发生时,触发与报警设备相关的其他系统、设备实现预设动作(如报警图像复核、照明控制、信息服务等)的过程。
图像质量imagequality免费标准bzxz.net
能够为观察者分辨的光学图像质量,它通常包括像素数量、分辨辩率、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廊还原性、灰度级和信噪比,但主要表现为信噪比。3.1.11
数字接入digitalaccess
前端设备或区域监控报警系统通过数字传输通道将数字视音频信号传送到监控中心的接入方式。3.1.12
模拟接入analogaccess
前端设备或区域监控报警系统通过模拟传输通道将模拟视音频信号传送到监控中心的接入方式。3.1.13
analog-digitalmixedmonitoringsystem模数混合型监控系统
监控中心中同时存在模拟、数字两种信号控制和处理方式的监控系统。2
数字型监控系统digitalmonitoringsystem监控中心中只存在数字信号控制和处理方式的监控系统。3.1.15
公安专网privatenetworkforpublicsecurity公安信息网络或其他有明确安全管理要求的公安机关专用的计算机网络。3.2缩略语
AudioVideocodingStandard音视频编码标准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
CertificationAuthority认证中心CommonIntermediateFormat通用中间格式CentralProcessingUnit中央处理器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地理信息系统InternetProtocol因特网协议
MovingPictureExpertsGroup运动图像专家组PublicKeyInfrastructure公钥基础设施Real-timeTransportControlProtocol实时传输控制协议Real-timeTransportProtocol实时传输协议Real-TimeStreamingProtocol实时流化协议SecureDigitalInput/Output安全数字输人输出SessionInitiationProtocol会话初始协议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UserDatagramProtocol用户数据报协议UniversallyUniqueIdentifier全局唯一标识符UniversalSerialBus通用串行总线VideoCassetteRecoder磁带录像机VirtualPrivateNetwork虚拟专用网络4联网系统设计原则
联网系统设计除应满足GB50348一2004中3.1的要求外,还应遵从以下原则:4.1互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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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系统内监控中心之间、监控中心与系统前端设备/用户终端之间均应能有效地进行通信和共享数据,应能够实现不同厂商、不同规格的设备或系统间的兼容和互操作。4.2实用性
联网系统应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监视对象、监控方式、维护保养以及投资规模等因素。应按照“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的原则,合理设置系统功能、正确进行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保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满足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4.3扩展性
联网系统的设计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以适应系统规模扩展、功能扩充、配套软件升级的需求。4.4规范性
系统设计应符合防护对象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要求。控制协议、传输协议、接口协议、视音频编解码、视音频文件格式等除应符合本部分及其他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相关标准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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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易操作性
联网系统的管理软件应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操控应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
4.6安全性
联网系统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接人、非法攻击和病毒感染;系统具有防雷击、过载、断电、电磁千扰和人为破坏等综合安全防护措施。4.7可靠性
联网系统应采用成熟的技术和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份或允余措施,系统软件应有备份和维护保障能力,并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4.8可维护性
联网系统应具备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应能快速地确定故障点,并及时恢复。
4.9可管理性
联网系统内的设备、网络、用户、性能和安全应便于管理和配置。4.10经济性
联网系统在保证符合标准规范、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系统应尽量简化,降低运行维护成本,达到系统一次性投资和长期运行维护成本最优的要求。5联网系统结构
5.1总体结构
5.1.1应用结构
联网系统构成主体可分成监控资源、传输网络、监控中心和用户终端四个部分。联网系统应用结构见图1。
级监控中心
公安监控资
二级监控中心
社会监控资源
三级监控中心
社会监控中心
传输网络
5.1.1.1监控资源
分局监控
传输网络
派出所监
控中心1
市局监控中心
传输网络
公安用户
其他业务部
门监控中心
社会用户
用户终端
派出所监
控中心n
传输网络
图1联网系统应用结构
监控资源指为联网系统提供监控信息的各种设备和系统,主要包括前端设备和区域监控报警系统,监控信息包括图像、声音、报警信号、业务数据等。监控资源分为公安监控资源和社会监控资源。社会监控资源可直接接人公安监控中心,也可先汇人社会监控中心后再接入公安监控中心。区域监控报警系统由前端、传输/变换、控制/管理、显示/存储/处理四个基本部分组成,通常是一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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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独立的系统,实际应用中可由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人口控制、电子巡查、停车场安全管理等子系统根据需要进行组合或集成。区域监控报警系统输出的接口与信息格式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5.1.1.2传输网络
传输网络可分为公安专网、公共通信网络和专为联网系统建设的独立网络等,其网络结构分为IP网络或/和非IP网络;传输方式由有线传输或/和无线传输构成。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传输方案。无论采用何种网络、何种传输方式,均应保证接人公安专网的安全。当公安专网资源满足需求时,应优先选择使用公安专网。
5.1.1.3监控中心
公安监控中心宜分级设置:市局设置一级监控中心,分局和交警、消防等业务部门设置二级监控中心,派出所设置三级监控中心。公安监控中心的分级和数量宜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监控中心的建设重点宜设在派出所一级。
社会监控中心应提供相应接口,根据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向公安监控中心提供本区域的特定的图像、报警及相关信息。5.1.1.4用户终端
用户终端包括公安用户终端和社会用户终端,可分为固定终端和移动终端。用户通过用户终端实现对监控资源的访问和控制,用户终端的行为受到监控中心的管理和授权。5.1.2互联结构
联网系统内的设备、系统(包括监控中心之间、监控中心与前端设备/用户终端之间)通过IP网络互联的结构见图2。联网系统的互联结构参考实例参见附录B。SIP监控区域1
SIP用户终端
SIP监控中心
SIP监控资测
SIP监控区域N
SIP用户终端
SIP监控中心
SIP监控资源
SIP服务器
IP网络
IP网络
SEP服务器
基于SIP的监控网络
SIP网关
SIP网关
非SIP监控网络
非SIP监控区域1
IP网络
非SIP监控区域N
图2联网系统互联结构
非SIP用户终端
非SIP监控中心
非SIP监控资源
非SIP用户终端
非SIP监控中心
非SIP监控资源
联网系统的互联是基于IP网络、在应用层上实现的,包括对基于SIP的监控网络和非SIP监控网络的互联。基于SIP的监控网络可以直接连接到联网系统,非SIP监控网络则需通过SIP网关连接到联网系统。基于SIP的监控网络是指具有SIP服务器、且其中的监控资源、用户终端、监控中心等支持本部分及其他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相关标准规定的SIP协议的监控网络;非SIP监控网络是指其中的监控资源、用户终端、监控中心等不支持本部分及其他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相关标准规定的SIP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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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监控网络;SIP网关是指能实现本部分及其他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相关标准规定的SIP协议与其他协议相互转换的设备。
5.2组网模式
根据联网系统的功能需求,结合现有区域监控报警系统的结构模式和联网要求,联网系统的组网模式应能实现新建系统对原有系统的兼容。本部分推荐五种基本组网模式供参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选择种或综合其中儿种模式进行组网,参见附录A。5.3软件结构和基本功能模块
5.3.1参考模型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是联网系统的核心系统软件。根据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推荐采用的联网系统软件参考模型见图3。该模型在结构上包括应用集成模块、应用模块、服务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和系统协议模块。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
应用集成模块
应用模块
服务模块
系统协议模块
图3联网系统软件参考模型
5.3.2监控报警管理平台
5.3.2.1应用集成模块
系统管理模块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应用集成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实现,一般可包括报警、现场指挥、视频资料的快速查阅、报警信息处理和公安信息综合研判等。5.3.2.2应用模块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应用模块是监控中心完成各种系统功能和图像调度管理的核心控制软件。可完成实时图像点播、历史图像检索和回放、设备控制、存储和备份、报警联动等功能,具体见6.1的要求。5.3.2.3服务模块
监控报警管理平台的服务模块由不同功能的软件模块组成,为应用模块和业务模块提供服务。服务模块可分为数据库服务、存储服务、视频分发服务、报警转发服务、Web服务等。&)数据库服务:应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应能存储设备和图像的索引和属性信息、报警信息、用户资料和权限、系统运行日志等,为设备管理、数据和图像检索、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提供服务。存储服务:应能主要完成图像数据的存储、备份、管理。存储服务宜采用分布式存储和集中存b)
储相结合的策略;应按照应用需求,选择适当的存储容量、存储带宽和响应时间的存储设备;按照数据的重要程度制定相应的备份策略。视频分发服务:在多用户并发访问同个图像资源时,应能提供视频分发服务。设定启动视频c
分发服务的触发条件(如并发连接数),当满足触发条件时,视频分发模块与视频编码设备建立单路连接,然后视频分发模块将图像分发给请求服务的设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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