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13379—1992《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视觉工效学原则要求,以使工作者能够在整个工作期间安全、有效、舒适地进行视觉作业。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室内工作场所。本标准不适用于低照度作业场所,如放投影、看幻灯、处理感光
本标准代替GB/T16251—1996《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系统设计中的人类工效学原则,定义了相关术语,描述了工作系统设计的整体方法。本标准与GB/T1625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强调基于人类工效学的系统化设计方法而不只是设计原则本身;———原标准的
CopyRight 2024 www.bzxz.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16450号-1
本网站所展示的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若您认为其中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我们将在核实后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