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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 民用航空器轻硫酸锂蓄电池最低性能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5-18 08:48:08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HB 7408-1996

  • 标准名称:

    民用航空器轻硫酸锂蓄电池最低性能要求

  • 标准类别: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6-09-13
  • 实施日期:

    1997-01-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5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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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K8 航空、航天>>航空器及其附件>>V35航空器及其附件综合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eqv TSO-C97

出版信息

  • 页数:

    7页
  • 标准价格:

    1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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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7408-1996 民用航空器轻硫酸锂蓄电池最低性能要求 HB7408-199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
HB 7408-96
民用航空器轻硫酸锂蓄电池
最低性能要求
1996—09—13 发布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199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
HB 7408-96
民用航空器轻硫酸锂蓄电池
最低性能要求
1996—09—13 发布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199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
民用航空器轻硫酸锂蓄电池最低性能要求1主题内容写适用范围
HB 7408-96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用轻硫酸锂蓄电池(LiSO)必须满足的最低安全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非水型轻硫酸锂电池和蓄电池。2术语
2.1蓄电池
由一个或多个电池组成的电源。联结方式为串联或并联,或串并联混合式。2.2电荷量
一个电池能够产生电能的总量,计量单位为A·h。2.3电池
一个单独的电化装置。
2.4密封电池
将电池密封,使其在整个有效的使用期内不损失气体或固体材料。2.5泄漏
从电池内缓慢地释放电解液或其它化学成份的物质,或同时释放出电解液和其它化学成份的物质。
2.6剧烈泄漏
电池快速地泄漏出有害气体或液体,或同时释放出有害气体和液体,并伴随着热量产生。3标准条件下的要求
3.1电池的隔离
除非采取了防止单个电池承受大于电池标称开路电压的措施,在多个电池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中的电池不得并联连接,当5个或5个以上的电池串联连接时,每个电池都必须由分流二极管隔离。
3.2电池连接
蓄电池中所有电池之间的连接必须按经批准的工艺规范进行锡焊、熔焊或铜焊。3.3安全卸压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6-09一13发布1997-01-01实施
HB7408-96bZxz.net
3.3.1蓄电池中每一个电池都必须装有安全卸压装置,在规定的压力值以一定的速率释放电池内部的压力,防止剧烈的泄漏或爆炸。3.3.2安全卸压装置的试验应按照下述程序,宜在低于130℃的温度下进行:a.将热电偶贴在电池的金属外壳上并与记录式电位计连接;b.将电热带缠绕在电池的四周,但不要遮盖住其电极;c.以10土3℃/min的线性速率增加电池的温度:d.连续蓝控电池外壳的温度,并记录其泄漏时的温度。3.3.3如果电池在经受第4章规定的试验时发生泄漏,必须向用户提供有关资料允许其作如下设计:
a.包容蓄电池内所有电池同时剧烈泄漏或爆炸的容器:b.将爆炸产生的气体排出机外的装置。3.4蓄电池的封装
除非根据第3.4.1条和第3.4.2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证明对蓄电池的封装不影响安全卸压装置的功能,或不致引起蓄电池过热,否则不能封装蓄电池。3.4.1采用密封材料的安全卸压装置应按下述程序进行试验:a:将蓄电池暴露在能弓起其泄漏的环境条件下,例如,高温或限流装置不工作时直接短路:
b,观查安全卸压装置的工作情况和封装的完好性:c.确定封装材料不会引起蓄电池以不同于第3.3.2条中的泄漏方式泄漏。3.4.2对封装材料的传热特性应按下述程序进行试验:a.给已拆除熔断器且封装的蓄电池加载;b,给已拆除熔断器的同样型号而未封装的蓄电池加载:c,连续监控上述两个蓄电池的温度,室温应为24土3℃;d.连续试验,直到达到蓄电池的额定电荷量。3.5电池的密封
每个电池必须进行格的密封,并按下述程序进行密封试验;a.称量每个待试电池的重量;
b.将每个电池放入调温炉中:
c.将温度升至71℃并保温30天
d.将温度降至室温;
e:取出电池,称量每个电池的重量;f.比较每个电池试验前后的重量。试验前后电池的重量差异必须小于50mg。3.6限流保护
蓄电池必须有限流装置,该限流装置必须限制电池的电流低于第4.7一4.9条的试验值。该限流装置必须是蓄电池的一部分,并不易短路或发生引起限流装置旁路的失效。3.7有效寿命
HB 7408-96
除非经验证,蓄电池的有效寿命不能超过4年。必须在最低温度为40七的条件下验证蓄电池的有效寿命。有效寿命的验证试验按如下程序进行:a将每个蓄电池放入调温炉中,密封处朝下以便能被电解液完全覆盖:b.将温度升至不低于40℃,保温4年并加上为验证期望的有效寿命要附加的时间:c.降低温度,取出蓄电池:
d.按第3.10条测量蓄电池的剩余容量。当试验在超出4年以后的期间进行时,蓄电池必须保留有80%的容量,并满足第3.9条,第3.10条和第4章的要求。
3.8检查
在经受本标准第4章要求的试验后,必须自视检查每个电池,特别要观察有无泄漏迹象以及安全卸压装置的外观。
3.9开路电压
必须测量蓄电池的开路电压,极性应正确,测得的开路电压应在额定值的土5%内。3.10蓄电池的电荷量
按下述程序确定蓄电池电荷量时,蓄电池电荷量的偏差不能超过土10%:a.将阻性负载连接到蓄电池上,初始电流等于蓄电池中所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b.监控电压,直到蓄电池的最终电压降至0.5V;c.用计时平均电压法计算蓄电池的电荷量,公式如下:V=+2(V+ Y) ( -t.)
式中:
V——平均计时电压,V;
T.从开始放电到放电结束所用的时间,hV.T,时刻的电压,V;
V+1——Ti+时刻的电压,V;
t;-—测量 V, 的时刻,h;
ti+1——测量 Vi+1的时刻,h;
AH释放的电荷量,A·H
RL——负载电阻值,Q。
4环境条件下的要求
除本标准第4.5~4.9条外,蓄电池经受规定的试验而不应出现有损于蓄电池连续工作性能的情况。必须用同一个蓄电池进行下列试验,且试验应按从第4.1条至第4.5条的顺序进行。
4.1 冲击试验
HB 7408- 96
蓄电池必须用牢固的机械装置固定在试验台上。试验台应能向蓄电池传递一系列经校正的冲击脉冲,冲击脉冲的波形应是半正弦波,其在任何点的脉冲畸变不应大于脉冲峰值的15%。就本条而言,冲击脉冲的持续时间参照半正弦波的零点而定,冲击力由最大振幅值规定。冲击脉冲的测量必须使用经校正的加速度计和5250Hz频率范围内具有3dB响应的测量仪。冲击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a.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的蓄电池在其三个互相垂直主轴的每个方向上依次经受冲击脉,种;
b.沿着与第-~个垂直轴一致的方向,对蓄电池施加100m/s(10G)的冲击脉冲,持续时间为23±2ms:
C.重新启动试验台
d重复b和c规定的过程,对其余5个轴向施加种击脉冲。4.2振动试验
必须将蓄电池固定在试验台上,以便在蓄电池三个主正交轴之一的方向上施加正弦振动。蓄电池必须按制造人的规定,根据实际使用时的安装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频率的变化速率不能超过1.0oct/min。从5Hz到加速度达到70m/s(0-峰值)的频率作双振幅为2.5mm的等幅振动,从该频率到2000Hz为70m/s的等加速度振动,连续振动至少1h。振动试验必须沿着蓄电池的每一其它主轴方向重复进行。4.3温度循环试验
蓄电池在温度不高于一65℃的条件下保持20h,随后,试验室温度以5土2℃/min的速率增加,至少达到71℃,保温4h后,试验室的温度以5土2℃/min的速率下降至-65℃以下,并保温20h。此温度循环必须重复5次,在完成每次温度循环后,蓄电池必须恢复到室温。4.4高度试验
蓄电池应在高度为15km、温度为24土4℃的大气条件下放置6h,然后压力升高到海平面压力值。
4.5浸水试验
将蓄电池的电极绝缘,在盐水(浓度为3.5±0.1%的食盐水)中至少浸泡15h后,按第3.5条进行泄漏试验,并应满足第3.8~3.10条的要求。4.6蓄电池高温电荷量试验
蓄电池在71土2℃温度下放置30天后,将其恢复到室温,蓄电池必须能输出90%的额定电荷量,且电池电荷量的变化不超过±10%。试验应按第3.10条进行。4.7发向放电试验
不能使用熔断器对电池进行保护,将电池与外部电源串连,在温度为24土3℃时以等于蓄电池熔断器额定值的电流反向放电,放电必须持续与蓄电池额定电荷量相对应的时间,或直到电池泄漏。在反向放电试验结束后的24h内必须监视电池的情况。4.8强迫放电试验
本试验应采用拆除了熔断器的有效力的蓄电池。蓄电池应未经放电且已经受过第4.6条4
规定的高温电荷量试验。
HB 7408-96
强迫放电试验应在温度不高于一20℃的恒温条件下进行,负载电流等于蓄电池熔断器的额定值,放电时间与蓄电池额定电荷量相对应。在达到蓄电池额定电荷量后的24h内必须监视蓄电池的情况。
4.9总的放电试验
本试验应采用拆除了熔断器的有效力的蓄电池。总的放电试验应在温度为24土3℃、电流等于蓄电池熔断器额定值、放电时间对应于蓄电池额定电荷量的条件下进行。然后立即将蓄电池直接短路。在保持短路的24h内必须监视蓄电池的情况。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三○一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西飞公司和第三○一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升旗、郭惠英、王欣;本标准等效美国TSO-C97轻硫酸锂蓄电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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