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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内河码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3-24 22:41:40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B33/T 1363-2024

  • 标准名称:

    内河码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 标准类别: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实施日期:

    2024-04-20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pdf .zip
  • 下载大小:

    1.1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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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03.220.40
  • 中标分类号:

    R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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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 CCS R09 DB33/T 1363—2024 内河码头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land river terminals 2024-03-20发布 2024-04-20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嘉兴市世纪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永祥、李静、周亿迎、陆梦、陈荣昌、徐斌、邓红梅、魏燕华、孙奕、曹玉泉、龚旭平、江筠、田丽英、陈世俊、刘旭、胡锋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码头污染防治的基本规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粉尘和废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装箱、散货和件杂货三类内河码头,不适用于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和液化码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7930 车用汽油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识 GB 19147 车用柴油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CJJ/T 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HJ 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JTS 149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 156 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设计规范 JTS 166 河港总体设计规范 DB33/T 1166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4.1 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应安全可靠,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4.2 码头陆域应按功能分区布置,并符合JTS 166的规定。码头装卸平台、堆场、仓库、道路、车辆冲洗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明显分隔并进行标识。 4.3 码头功能区和建筑物周边宜种植乔木、灌木或花卉。 4.4 码头区域内应设置环保标识牌,公示码头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标识牌应信息清晰且坚固耐用。 4.5 码头应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使用、检查和维修等记录台账。 5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5.1 一般规定 5.1.1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洁雨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5.1.2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优先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并满足纳管水质要求。码头附近无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时,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 5.1.3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宜分类回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洒水时,水质应满足JTS 156的要求; b)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绿化、道路喷淋和洗车时,水质应满足GB/T 18920的要求。 5.1.4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排入自然水体时,应满足GB 8978的要求。 5.1.5 码头前沿平台临水侧应设挡水坎,高度宜≥0.2 m。 5.2 生产废水污染防治 5.2.1 码头应根据污水类型和处理工艺设置沉淀池、加药装置、沉淀装置、隔油池和中水池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并符合以下规定: a)处理设施应适应水质和水量变化,处理出水水质稳定; b)隔油池、沉淀池和中水池等构筑物的规模及数量应满足码头实际水处理量和贮存时间需求; c)污水和污泥输送设备应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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