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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2/T 233-2005无公害水产品 检疫技术规范
标准号:
DB12/T 233-2005
标准名称:
无公害水产品 检疫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5-09-19 -
实施日期:
2005-09-19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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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养殖水产品(鱼类,虾类)的检疫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地区养殖水产品生产、起运的检疫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检疫技术规范,包括水生动物疫病定义、检疫方法、实验室要求、样品采集与保存及病毒检测流程等内容,适用于天津地区养殖水产品生产与运输过程中的检疫与质量控制。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105
B50
DB12/T 233—2005
天津市地方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检疫技术规范(N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quatic Product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quarantine of agriculture)
发布:2005-09-19
实施:2005-09-19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天津市水产局提出并归口,由天津市水产研究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员包括王器、王玉佩、许杰、李秀梅、张树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养殖水产品(鱼类、虾类)的检疫方法及相关要求,适用于天津地区养殖水产品生产与起运过程中的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4789.1~4789.31、GB 4789.33~4789.3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5805.1-1995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
SN/T 1151.1-2002 对虾Taura综合征病毒(TSV)RT-PCR诊断方法
SN/T 1151.2-2002 对虾白斑病毒(WSV)PCR检测方法
SN/T 1152-2002 鲤春病群血症病毒(SVCV)RT-PCR诊断方法
DB12/T 178-2003 对虾弧菌病检疫规程
DB12/T 179-2003 嗜水气单胞菌出血性败血症检疫规程
ISO/IEC 17025:199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2000,第3版)
3 术语和定义
3.1 水生动物疫病
指水生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水生动物检疫
指政府有关机构为确保水生动物不带疫病而采取的强制性控制措施,包括临床检疫和实验室检验。
4 实验要求
4.1 实验室用水
4.1.1 水浸片制备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三级水标准;内脏检验用水:淡水养殖品种为0.65%生理盐水,海水养殖品种为0.75%生理盐水。
4.1.2 病毒接种及细胞培养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一级水标准。
4.1.3 PCR检测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一级水标准,并需使用DEPC处理水。
4.1.4 培养基制备应符合三级水标准。
4.2 标准物质
应符合ISO/IEC 17025:1999对标准物质的要求。
4.3 样品
4.3.1 数量要求见附录C。
4.3.2 取样要求
4.3.2.1 鱼类样品:
4cm以下幼鱼取整条鱼并去除卵黄囊;4cm~6cm鱼类取含肾脏在内的内脏及脑;6cm以上鱼类取肾脏、脾脏和脑。每5条鱼为一组,总重量不超过1.5g。怀卵鱼卵巢液每条取1ml,总量不超过5ml。
4.3.2.2 虾类样品:
采集鳃、肝胰腺、胃肠、心脏及肌肉组织,并去除眼柄。
4.3.3 送样与保存
4.3.3.1 病毒检验
4.3.3.1.1 鱼类:
活体运输按鱼与水1:10比例放入塑料袋充氧运输;低温保存4℃下保存并在24h内提取病毒(最长不超过48h);组织样品需置于含细胞培养基或Hanks液及抗菌素的运送液中运输。运送时间超过12h需加入血清或蛋白稳定剂。
4.3.3.1.2 虾类:
活体送样按虾与水1:10比例运输。
B50
DB12/T 233—2005
天津市地方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检疫技术规范(N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quatic Product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quarantine of agriculture)
发布:2005-09-19
实施:2005-09-19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天津市水产局提出并归口,由天津市水产研究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员包括王器、王玉佩、许杰、李秀梅、张树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养殖水产品(鱼类、虾类)的检疫方法及相关要求,适用于天津地区养殖水产品生产与起运过程中的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4789.1~4789.31、GB 4789.33~4789.3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5805.1-1995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
SN/T 1151.1-2002 对虾Taura综合征病毒(TSV)RT-PCR诊断方法
SN/T 1151.2-2002 对虾白斑病毒(WSV)PCR检测方法
SN/T 1152-2002 鲤春病群血症病毒(SVCV)RT-PCR诊断方法
DB12/T 178-2003 对虾弧菌病检疫规程
DB12/T 179-2003 嗜水气单胞菌出血性败血症检疫规程
ISO/IEC 17025:199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2000,第3版)
3 术语和定义
3.1 水生动物疫病
指水生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2 水生动物检疫
指政府有关机构为确保水生动物不带疫病而采取的强制性控制措施,包括临床检疫和实验室检验。
4 实验要求
4.1 实验室用水
4.1.1 水浸片制备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三级水标准;内脏检验用水:淡水养殖品种为0.65%生理盐水,海水养殖品种为0.75%生理盐水。
4.1.2 病毒接种及细胞培养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一级水标准。
4.1.3 PCR检测用水应符合GB/T 6682-1992一级水标准,并需使用DEPC处理水。
4.1.4 培养基制备应符合三级水标准。
4.2 标准物质
应符合ISO/IEC 17025:1999对标准物质的要求。
4.3 样品
4.3.1 数量要求见附录C。
4.3.2 取样要求
4.3.2.1 鱼类样品:
4cm以下幼鱼取整条鱼并去除卵黄囊;4cm~6cm鱼类取含肾脏在内的内脏及脑;6cm以上鱼类取肾脏、脾脏和脑。每5条鱼为一组,总重量不超过1.5g。怀卵鱼卵巢液每条取1ml,总量不超过5ml。
4.3.2.2 虾类样品:
采集鳃、肝胰腺、胃肠、心脏及肌肉组织,并去除眼柄。
4.3.3 送样与保存
4.3.3.1 病毒检验
4.3.3.1.1 鱼类:
活体运输按鱼与水1:10比例放入塑料袋充氧运输;低温保存4℃下保存并在24h内提取病毒(最长不超过48h);组织样品需置于含细胞培养基或Hanks液及抗菌素的运送液中运输。运送时间超过12h需加入血清或蛋白稳定剂。
4.3.3.1.2 虾类:
活体送样按虾与水1:10比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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