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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公共安全标准】 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 GA/T1180-2014
- 现行
标准号:
GA/T 1180-2014
标准名称:
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
现行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zip .pdf下载大小:
3.8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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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A/T 1180-2014.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ravel documents digital photos.
1范围
GA/T 1180规定了公安机关出人境管理部门受理出人境证件申请时所用数字相片的技术要求。
GA/T 1180适用于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的采集、管理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DIS 10918-1 CCITT建议T.81连续 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Digital Compression and Coding of Continuous -Tone Still Images)
3数字相片的采集
3.1采集方式
数字相片的采集有以下两种方式:
a) 对申请人拍照;
b)对申 请人的纸质相片扫描、翻拍。
3.2拍照要求
3.2.1拍照对象
3.2.1.1着装
宜着深色有领着装,不应着制式着装。着装与背景颜色应有反差。
3.2.1.2饰物
不应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应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应遮挡脸部。不应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和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应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
3.2.1.3脸部
眼睛自然睁开(1岁以下儿童眼睛可不睁开),嘴唇自然闭合,神态自然。不应化浓妆,头发不应遮挡脸部。
3.2.1.4姿态
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
3.2.2拍 照环境
拍照环境应满足: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180—2014
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ravel documents digital photos2014-08-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4-08-18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出人境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出人境管理局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出人境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青、全星、李建勇、汤海鹏。GA/T1180—2014
1范围
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GA/T1180—2014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出人境管理部门受理出人境证件申请时所用数字相片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人境证件数字相片的采集、管理和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DIS10918-1CCITT建议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DigitalCompressionand Coding of Continuous-ToneStill Images)3
数字相片的采集
采集方式
数字相片的采集有以下两种方式:a)对申请人拍照;
对申请人的纸质相片扫描、翻拍。2拍照要求
3.2.1拍照对象
3.2.1.1着装
宜着深色有领着装,不应着制式着装。着装与背景颜色应有反差。3.2.1.2饰物
不应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应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应遮挡脸部。不应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和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应遮挡眼晴,镜片无反光。3.2.1.3脸部
眼睛自然静开(1岁以下儿童眼晴可不静开),嘴唇自然闭合,神态自然。不应化浓妆,头发不应遮挡脸部。
3.2.1.4姿态
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3.2.2拍照环境
拍照环境应满足:
GA/T1180—2014
照明光线均勾,脸部不应有阴影、亮斑;b)背景为均匀白色、浅灰色或淡蓝色,无渐变,不应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拍照环境示例参见附录A。
扫描、翻拍要求
扫描,翻拍所用的纸质相片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数字相片要求
基本要求
数字相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
人像清晰,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无红眼:
为头部和肩部的特写镜头;
皮肤呈现真实色调:
相片中的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不应进行技术处理。样式及规格要求
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0.231W~0.333W
0.301H~0.500H(成人)
0.301H~0.600H儿童)
说明:
表示数字相片宽度:
表示数字相片高度。
图1数字相片样式
4.2.2规格
0.025H~0.074H
单位为像素
宽度(W)为354像素~480像素,高度(H)为472像素640像素,宽高比为3:4。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压缩方式
GA/T1180—2014
采用JPEG压缩技术,图像文件大小范围为20K字节到80K字节之间,最大压缩倍数不超过25倍,符合ISODIS10918-1要求。4.2.5
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两眼瞳距0.231倍宽0.333倍宽,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0.025倍高~0.074倍高。
前区域在距相片上边沿0.301倍高一0.500借高;儿童数字相片两眼水成人数字相片两眼水平
平中心的区域在距相片
背景色参考值
301倍高~0.600倍高。
背景色参考值
调值和饱和度值为0.亮度值为240a)
白色参考
浅灰色参
淡蓝色
考值色调值和饱和度值为0.亮度值不小于198;S
:色调值为135.饱和度值为240.亮度值不小于167。N
GA/T1180—201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拍照环境示例
拍照环境四周及地面颜色宜为白色或中性灰色拍照时宜有3个光源,拍照对象左前、右前和后背景各1个光源。拍照对象离相机2m左右,相机焦距38mm~50mm。相机镜头和拍照对象头部在同一水平线上,拍照对象距离背景布有一定的距离。具体示例见图A.1。主光源
照相机
三角架
1.8m~2.2m
侧面图
背景灯
照相机
拍照环境示意图
主光源
小于45°
背景灯
b)俯视图
一般要求
附录B
(规范性附录)bzxz.net
纸质相片要求
纸质相片应符合3.2的规定,同时应符合:a)
申请人近期(一年以内)拍摄的彩色相片:b)
无污渍、褶皱、划痕和边框。
相片尺寸:33mm(宽)×48mm(高)。相片有效宽度为30mm,相片有效高度为40mm相片有效宽度和有效高度见图B.1。相片有效高度
相片有效宽度
B.3样式
纸质相片尺寸示例图
成人纸质相片样式见图B.2,儿童纸质相片样式见图B.3。GA/T1180—2014
GA/T1180—2014
头像大小及位置
片有效高度
脸部宽度16~
相片有效宽度30
头部高度
成人纸质相片样式
脸部宽度16~24
高30-
相片有效宽度30
图B.3儿童纸质相片样式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宽度16mm~24mm,头部高度30mm~34mm。成人纸质相片两眼水平中心的区域在距相片上边沿14mm~22mm;儿童纸质相片两眼水平中心的区域在距相片上边沿14mm~26mm。
GA/T118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GA/T1180—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剧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字数11千字
2014年10月第一版
2014年10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7379
如有印装差错
定价18.00元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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