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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9-03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DZ/T 0222-2006

  • 标准名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 标准类别:

    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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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土木工程>>93.020土方工程、挖掘、地基构造、地下工程
  • 中标分类号:

    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3工程地址、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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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 页数:

    54
  • 标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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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22-200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DZ/T0222-2006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22—200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pervision for geological hazard stabilization2006-06-05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06-09-01实施
1范围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防治工程地质勘查监理
防治工程设计监理
防治工程施工监理
防治工程合同管理·
防治工程信息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监理工作基本表格式次
DZ/T0222—2006
本规范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前言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DZ/T0222-—2006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本规范起草人:郭希哲、黄学斌、徐开祥、贾家麟、程温鸣、李辉武、柳源、孙培善、李良、张明燕、陶文华。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解释DZ/T 0222—2006
为了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行为,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编制。
本规范内容分为九部分,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防治工程地质勘查监理、防治工程设计监理、防治工程施工监理、防治工程合同商务管理、防治工程信息管理。附录为监理工作的基本表格式。
1范围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DZ/T0222—2006
本规范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查监理、防治工程设计监理、防治工程施工监理、防治工程合同商务管理、防治工程信息管理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含水库塌岸等)、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主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的监理。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工程监理
受业主委托,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的质量、进度(工期)、费用和合同事宜的监督与管理。
在规范的条款中,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或工作,统称为工程2.2
监理单位
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并与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具有法人资格和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2.3
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是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S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获得国家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上岗证书,在监理机构中负责或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单项或分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也可称为项目监理工程师,从事专业监理工作的也可称为专业监理工程师。2.6
监理员
经过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在监理组织中承担具体监理辅助、服务或现场一般性工作的人员。2.7
监理规划
用来指导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8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1
DZ/T0222-—2006
监理人员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实施全过程现场查看的监理。2.10
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或关键工程进行的经常性检查。2.11
合同索赔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由权益方向违约方或承担责任方提出补偿要求的合同行为。
工程变更
包括勘查变更、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因勘查条件、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业主与监理单位认为必要时,为合同目的对勘查文件、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改变与修改。
工程计量
以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方法,对工程承包单位已按合同文件规定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测并确认其数量的工作。2.14
工程款支付
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法付款给承包者。2.15
工程延期
工程在实施期间,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期限的延长。2.16
费用索赔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单位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工程质量检验
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随工程项目施工(实施)进展,采用度量、调试或抽样试验分析等手段,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间产品与成品是否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和验证的工作。2.1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对已竣工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作出评价和鉴定的工作。包括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和由业主或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注:在规范的条款中,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简称为工程峻工验收或工程验收。2.19
缺陷责任期
工程项目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向业主移交之后,承包单位对该部分工程项目质量缺陷应承担的缺陷修复、修补直至重建的合同责任期限。2
3总则
3.1监理责任
DZ/T0222—2006
工程实行项目业主(法人)负责,工程承包(含勘查、设计、施工、监测)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机构监督的质量责任机制。
a)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费用(投资)等目标的控制承担合同责任;b)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承包单位和承包人员、业主单位和管理人员,都应接受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c)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取得由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应接批准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工程的监理业务d)
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主管部门审定并经批准注册的执业资格。
3.2监理工作程序与基本内容
熟悉和掌握工程勘查、设计资料和文件,包括防治对象的地质特征和防治方案、措施、工程结构a)
及其技术标准;
组建防治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机构管理办法。均报送业主同意;
c)在监理规划指导下,依据防治工程承包合同,结合防治工程规模、特征等实际情况,按工程进度分专业、分项目制定监理工作细则:按监理规划和监理工作细则,进行监理实施运行;d)
组织、主持或参与合同工程验收;e)
监理工作完成后,向业主提交监理总结报告和监理文件、资料等档案;名)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4基本规定
4.1监理单位选择与监理依据
4.1.1监理单位选择
监理单位由业主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聘请、委托等方式确定。业主应在工程承包招标之前确定监理单位,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4.1.2监理依据
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行政、技术、经济法规;b)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范等标准;c)工程项目勘查大纲、设计大纲和工程设计文件;d)
业主与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e)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和其他文字记载等文件。4.2监理阶段划分
工程监理阶段与工程实施阶段是一致的。工程实施一般分为工程决策(规划或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等三大阶段。每个大阶段还可细分出一些小阶段。工程决策和设计阶段应以地质勘查为先导,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地质工作。监理单位应熟悉工程各实施阶段的任务和要求。4.3监理机构与人员
4.3.1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现场设置与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和监理任务相适应的监理机构,代表监理单3
DZ/T0222—2006
位直接承担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或施工的监理任务。4.3.2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监理行政事务人员等组成。监理人员的配置应与所承担监理工程项目的进展及监理任务相适应,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
4.3.3监理机构与人员批准
监理机构组织与监理人员配置及其进场计划,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调整与撤换,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4.3.4监理质量检测
监理机构一般应具备与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和监理任务相适应的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和测量手段,以保证能按监理合同文件规定的独立进行监督性或复核性的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4.4监理单位职责与权限
4.4.1监理单位职责
依据4.1.2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手段,对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和责、权、利,进行协调和约束,确保工程实施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满足工程投资标准、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4.2监理单位职权
业主按照监理合同并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授予监理单位以下基本权限:a)选择工程勘查、设计或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b)工程勘查、设计文件的核查权,c)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解释权;d)对工程勘查,设计或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权、确认权与否决权:e)
工程勘查、设计或施工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的建议权;工程勘查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工程承包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勘查、设计或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合同工期的签认权:工程变更的审查权指令权与临时处置权;工程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的监督权;工程合同支付计量权、合同支付与合同索赔的审查权和签证权;工程合同争端调解权;
工程项目移交与完工签证权;
工程承包单位项目或部门机构责任人撤换的建议权;p)
对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工程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承诺的督促权。q
4.4.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按工程合同规定,行使业主授予的监理权力并承担监理最终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委托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权力4.4.4监理工程师授权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阶段、专业与项目进展等情况,将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授予的职责和授权范围及时通知工程承包单位并抄送业主。4
4.4.5监理权限
DZ/T0222—2006
a)监理单位无权变更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b)
监理单位的权限应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依据合同的规定行使,并可依据合同规定的程序接受评审或通过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变更或撤消。业主不能擅自变更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作出的决定。
4.5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4.5.1监理规划
a)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单位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是:b)
1)监理规划在签订监理合同和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经监理单位签章,并报业主;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2)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防治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审批文件: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等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监理大纲、监理合同和与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c)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主作目标;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设施。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是: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实施开始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1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为: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范等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c)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流程;
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DZ/T0222—2006
4)监理方法与措施。
4.5.3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修订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若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时,可以按原程序进行调整、修订和批准,并报业主。4.6监理单位与业主和承包单位关系4.6.1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主与监理单位是合同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应对业主负责,为业主和工程服务,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4.6.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单位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公正地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5防治工程地质勘查监理
5.1勘查监理任务
紧密结合各阶段的勘查任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法规、勘查规范等标准和合同规定,把好工程勘查任务书、勘查承包单位选定、勘查大纲、勘查进行、勘查成果等关键工序质量,认证勘查报告等成果,保证勘查报告等成果和结论真实、准确,满足工程相应阶段的需要,并按时完成勘查任务。5.2勘查准备监理
5.2.1编制勘查任务书
协助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编制工程勘查任务书。勘查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勘查名称,勘查范围,勘查目的与任务,勘查内容、方法和要求,勘查成果和完成时间等。5.2.2委托勘查
协助业主招标选定工程勘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勘查承包合同;a)
协助业主确认工程勘查分包单位;提请业主向勘查单位支付定金:协助业主向勘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包括:d)
勘查项目批文;
2)勘查任务书;
座标点、高程控制点;
勘查用地、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批文或手续;4)
5)勘查区内地下管线、文物等情况;6)业主应提供给勘查单位的其他文件和资料。5.2.3勘查大纲编审
a)现场踏勘。与勘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对勘查区地质环境和防治对象的地质特征建立总体上概略认识。评价可以投人的勘查方法和勘查力量,初步确定勘探剖面和重要勘探点(钻孔、山地工程等)位置。并了解勘查区内及其对外交通运输、通讯、气象、劳动力和动力供应等条件。
b)督促勘查单位编制勘查大纲。勘查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任务来源,勘查依据和目的任务,工程等级和勘查范围,已有勘查程度与评价,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条件,地质环境条件,防治对象地质特征(形态与边界、物质组成与结构特征、形成因素与形成机制、变形情况与稳定状况,发育阶段与发育趋势、危害情况等),勘查内容与方法,勘查部署与工程量,勘查技术要求,勘查进度与经费预算(含定额指标),勘查预期成果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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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授权主持或参与业主主持的勘查大纲的审查。重点审查勘查大纲是否符合勘查合同规定和现行勘查规范等标准,能否实现勘查合同要求,勘查大纲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5.3现场勘查监理
5.3.1掌握勘查内容
监理单位应掌握勘查对象的基本勘查内容。重点包括:勘查区内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a)
b)与勘查对象有关的经济活动、工程建设、远景规划,及其所处的人工地质环境;c
勘查对象的边界条件、底界条件、分布范围、规模、形体特征、结构特征和变形特征勘查对象的形成机制、动力因素、诱发因素、成灾的环境条件,现今稳定性及所处变形阶段,今d)
后可能出现的荷载及其组合条件下的稳定性,以及环境岩土体的稳定性和防治可能利用的持力岩士体的特性:
勘查对象发育历史,今后可能成灾的时间、规模、起始运动形式,变形破坏方向、成灾的可能性和派生灾害的可能性及其类型;勘查对象成灾的运动方向、运动距离和运动区、堆积区,圈定危险区、威胁区,可能产生派生灾f)
害的范围,并进行灾情评估;
勘查大纲规定的其他内容。
5.3.2勘查质量监理
a)督促并协助勘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等。对期查单位的试验室(或拟送样的试验室)资质进行考察,并确定选用的试验室:督促并协助勘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与质量b)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组织勘探、试验项目施工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拟进场的勘查仪器、设备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许进场;审核勘查单位在勘查中拟采用的新d)
仪器、新设备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鉴定书;e)对重要的勘探试验、监测工程,以及重要的勘查部位与工序(包括崩滑带的钻探取芯和地质编录,崩滑带的平洞、竖井和坑槽取样和地质编录,现场原位试验等),实施站监理,认真检查和验收:
严格勘查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对主要工序作业(如平、斜洞地质编录和被覆,钻探钻进和地质编录,现场原位试验试件制备、设备安装和试验等)应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监理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对野外地质点、物探点、测量点、试验点、监测点、取样点等,应进行不少于g
30%的随机抽样检查和现场检查:h)严格查天纲变更,对期查大纲的重大变更按规定程序审批:)按照监理合同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必要时下达停工令,并接监理程序签署复工令: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勘查质量状况,及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关于勘查质量的业务活动;
k)严格野外质量验收制度。对已完成的勘查作业,应进行野外现场质量验收。5.3.3勘查进度监理
a)督促、检查勘查单位人员、设备按计划进场;b)
检查各项期查准备工作,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发布开工令:督促各勘查项自接勘查天纲计划时间进行助查,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情况,督促勘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勘查进度偏差;
DZ/T0222—2006
当勘探、试验等对勘查对象扰动过大时,应立即控制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和施工强度,以保证d)
勘查对象的稳定性;
按时签发进度款付款凭证;审批进度拖延,调解业主和勘查单位之间的有关争议:e
做好与地方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协调工作,预防和排除对勘查进度的干扰;定期向业主提供进度报表,并收集勘查进度资料,进行归类编目、建档。5.3.4
勘查费用监理
按照勘查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业主应向勘查单位履行的合同条款,搞好外部环境配合,不造成勘查单位向业主索赔的条件;
重视勘探、试验项目施工图纸的会审,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尽量减少费用浪费;严格勘查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规则;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费用支出的停工费、窝工费和用工、材料代用、调价等签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严格控制勘查大纲变更;
参与处理工程索赔:
参与勘查合同修改、补充勘查的确定,应着重考虑费用控制的有关条款定期和不定期的向业主报告勘查费用动态情况:参与并审核勘查完工决算。
5.4勘查成果审查和应用
5.4.1勘查成果审查
授权主持或参与业主主持的勘查成果审查验收。审查勘查报告等成果是否符合勘查合同、勘查大纲和有关勘查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审查报告等成果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5.4.2签发补充勘查通知
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某种在勘查报告中没有反映且在勘查任务书中没有要求的勘查资料时,必须另行签发补充勘查任务书,其中应标明预先商定的并经业主同意的应增加的费用。5.4.3勘查成果应用
协调勘套与设计、施工的配合,及时将勘套报告等成果提交给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设计、施工的依据。其勘查深度应与设计深度相适应。6防治工程设计监理
6.1设计监理任务
监督、检查工程设计单位,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法规、设计规范等标准和合同规定,全面熟悉勘查成果,深入认识防治对象的地质特征,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提出技术先进、可行和经济合理的最优防治方案、防治工程和结构设计文件,以及概、预算文件等,满足工程下一阶段设计或工程施工需要,达到防治目的。
6.2设计准备监理
6.2.1编制设计任务书
协助业主或由业主委托,编制工程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目的和任务,工程设计依据,工程设计标准,工程设计原则,工程设计要求,工程设计成果和完成时间等。6.2.2委托设计
协助业主招标选定工程设计承包单位,签订设计承包合同:协助业主确认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提请业主向设计单位支付定金;协助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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