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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DB)】 有机蔬菜 生产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8 08:49:43
- DB11/T562-2008
- 现行
标准号:
DB11/T 562-2008
标准名称:
有机蔬菜 生产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8-05-01 -
实施日期:
2008-11-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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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标准内容:
ICS65.020.20
备案号:XXXX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562—2008
有机蔬菜
or gani c veget abl e producti on2008-07-24发布
2008-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金日伙伴网t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地环境要求,
5生产技术
6食用菌栽培
7污染控制
8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9运输和贮藏
10包装和标识,
11管理体系
附录A,
附录B
http
DB11/T562—200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种植业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相革、张令军、余晔、刘志琦、郭喜红。http://foodmate.netDB11/T562—2008
1范围
有机蔬菜生产
DB11/T562—2008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蔬菜生产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食用菌栽培、污染控制、水士保持和生物多样性、运输和贮藏、包装和标识及管理体系规范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有机蔬菜生产的全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C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B16715瓜菜作物种子
CB/T19630.1~4—2005有机产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有机农业organicagriculture
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3.2
有机蔬菜organic vegetable
按照本标准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并经过认证机构认证的蔬菜。3.3
常规conventional
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3.4
转换期conversion
从按照本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转换期不少于24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搁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ht
DB11/T562—2008
生物多样性bi ological diversity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3.6
标识labeling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学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的标示,3.7
认证标志certification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4产地环境要求
4.1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应边界明确;生态环境良好;排灌方便,地下水位较低,土层深厚、疏松、土壤肥沃。
4.2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应距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3km~5km4.3生产基地内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一环境空气质量符合B3095中二级标准。一保护地蔬菜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充许浓度应满足B9137的规定。5生产技术
5.1种子和种苗选择
5.1.1应选择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的有机的种子或种苗。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的种子或种苗时,可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订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的计划。5.1.2应选择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和耐性的蔬菜种类及品种,种子质量选择符合B16715的要求。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遗传多样性。5.2种子处理
5.2.1允许使用温汤浸种、干热处理和符合本标准的植保产品进行种子处理。5.2.2不得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5.2.3不得使用化学包衣种子。
5.2.4不得使用转基因种子。
5.3播种和育苗
5.3.1根据栽培季节、育苗手段和壮苗指标确定适宜的播种期。5.3.2应采用有机方式育苗,根据季节、气候条件的不同选用育苗设施;夏秋季育苗宜配有防虫、遮阳设施:可采用穴盘育苗和工厂化育苗,应对育苗设施进行消毒处理。5.3.3育苗基质应符合土壤培肥的肥料要求,因地制宜地选用由无病虫源的田土、蛭石、腐熟农家肥、草炭、米糠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疏蔬松、保肥、保水、营养完全的营养土。培育健苗、壮苗和无病虫苗。5.3.4允许使用嫁接等物理方法提高蔬菜的抗病和抗虫能力。5.4棚室消毒
可选用符合有机生产的药剂进行棚室消毒。5.5栽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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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562—2008
5.5.1应制定蔬菜周年生产和轮作计划,采用蔬菜轮作和间套作等种植形式,合理安排茬口和种植密度。
5.5.2应根据作物需求、当地降雨量等气候条件选择合理的灌溉方式(如滴灌、喷灌、渗灌等),不得大水漫灌。
5.5.3应利用豆科作物、绿肥、免耕或土地休闲等方式恢复土壤肥力。5.5.4不得使用人工合成的生长调节剂。5.6土壤管理
5.6.1土壤培肥的种类和来源
5.6.1.1有机肥原料应主要源于本农场或有机农场(或畜场),保护地集约种植或处于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构许可可购入一部分农场外的肥料原料(见附录A),所有肥料原料按照堆肥的要求进行堆制,彻底腐熟后才可用于有机蔬菜生产。5.6.1.2蔬菜残体可用作动物饲料或堆肥的原料。5.6.1.3充许使用天然来源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的矿物源肥料作为矿质营养元素的补充5.6.1.4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应通过独立的认证机构的有机认证,5.6.1.5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使用附录A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GBT19630.1一2005附录D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5.6.1.6不得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5.6.1.7不得使用人粪尿。
5.6.2肥料处理
5.6.2.1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自然界的微生物和腐熟剂,但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在施用前应对施用肥料的成分和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5.6.2.2天然矿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应严格控制矿物肥料的使用,在施用前应对其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不得采用化学处理方式提高其溶解度。
5.6.3肥料使用
5.6.3.1基肥
a)每667m2纯氮素的施入量不得超过13kgb)以有机肥为基肥,施入基肥时,氮为总施入量的60%~80%,磷为总施入量的80%以上,钾为总施入量的60%~80%。
c)基肥以撒施为主,深翻25cm~30cm。d)按照当地的种植模式做哇。
5.6.3.2追肥
根据蔬菜生长期的长短和营养需求的不同,在蔬菜营养需求的关键时期进行追肥。追肥的方式包括撒施、沟施和随水冲施,施肥的数量应控制在总施入量的20%~30%。5.6.3.3叶面肥
叶面肥作为根外施肥的补充形式,施肥的数量应控制在总施入量的10%以内。5.7病虫草害防治
5.7.1方法
应采用农业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措施防治病虫草害。5.7.1.1农业措施
应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种子处理、培育壮苗、栽培管理、温湿度控制、中耕除草、深翻晒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休耕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5.7.1.2物理措施
应利用灯光、色彩和性激素诱杀害虫,利用防虫网等阻隔害虫,利用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3
DB11/T562—2008
5.7.1.3生物措施
应通过生态环境调控、人工繁殖(增殖)天敌昆虫或病原微生物等方法预防或控制病虫草害。5.7.2充许使用的物质
5.7.2.1以上方法不能有效控制病虫草害时,允许使用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使用附录B中物质应符合B4285和CB/T8321的要求,
5.7.2.2使用附录B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GB/T19630.1一2005附录D的准则或相应的标准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6食用菌栽培
6.1场地和环境
直接与常规农田毗邻的露天食用菌栽培区应设置大于30的缓冲带:保护地栽培不得在栽培场地周围使用化学合成农药。水源水质应符合B5749的要求。6.2菌种
应采用经认证的有机菌种,并可清楚的追溯菌种的来源。6.3:栽培
6.3.1应采用有机生产或天然材料的基质。6.3.2覆土栽培食用菌生产中所使用的土壤,其要求与作物生产的土壤要求相同。6.3.3木料和接种点不得使用石油炼制的涂料、乳胶漆和油漆等。6.4害虫和杂菌防除
6.4.1应采用预防性的管理措施,保持场地清洁卫生,适时交换空气,及时去除受感染的菌族,6.4.2在非栽培期,允许使用低浓度氯溶液对培养场地进行淋洗消毒。6.4.3允许采用障碍物及调节温、湿度等物理手段防治有害生物。当病虫害发生而必须使用药剂控制时,充许使用附录B中的植物保护产品。7污染控制
7.1应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7.2应有有效隔离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的排灌系统。7.3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7.4应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的覆盖物或防虫网,不得使用聚氯类产品。使用后应从土壤中彻底清除,不得焚烧
7.5有机蔬菜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CB2763相应产品限值的5%重金属和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CB2762相应产品的限值。
8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8.1水土保持
8.1.1应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8.1.2应预防土壤盐碱化和土壤板结。8.1.3提倡运用秸杆覆盖或间作的方法避免士壤裸露8.2生物多样性保护
8.2.1应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8.2.2应建立和保护天敌及其栖息地8.2.3充分利用蔬菜残茬,不得焚烧处理。9运输和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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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运输
9.1.1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产品前应清洗干净。9.1.2在运输工具及容器上,应设立专门的标志和标识,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DB11/T562—2008
9.1.3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应贴有清晰的有机认证标志或标识及有关说明。9.1.4运输和装卸过程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票据,保持有机生产的完整性。9.2贮藏
9.2.1仓库应清洁卫生、无有害生物,无有害物质残留,不得使用任何禁用物质处理。9.2.2允许使用常温贮藏、气调、温度控制、干燥和湿度调节等贮藏方法。9.2.3有机产品宜单独贮藏,与常规产品共同贮藏应采取在仓库内划出特定区域和标识等措施,确保有机产品和常规产品的识别。
9.2.4应保留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和票据10
包装和标识
10.1包装
10.1.1包装应简单、实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宜使用可重复、可回收和可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
10.1.2不得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10.2标识
蔬菜产品的标志和标识符合GB/T19630.3的要求。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满足GB/T19630.4的要求。5
ht
DB11/T562200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有机蔬菜种植充许使用的土培肥和改良物质表A1有机蔬菜种植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物质类别
1.植物和动物来源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蔬菜收获后的残体
作物秸秆
千的农家肥和脱水的家畜粪便
海草或物理方法生产的海草产品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木材的木料、树皮、锯屑、刨花、木灰、木炭及腐殖酸物质
未换杂防腐剂的肉、骨头和皮毛制品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养殖基质的堆肥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工业副产品草木灰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泥炭
沼液、沼渣
Ⅱ.矿物来源
磷矿石
钾矿粉
硼酸岩
微量元素
镁矿粉
天然硫磺
石灰石、石膏和白垩
粘土(如珍珠岩、蛭石等)
钙镁改良剂
氨基酸螯合物
11.微生物来源
可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天然来源、非转基因的微生物菌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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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翻压
满足堆肥的要求
满足堆肥的要求
与动物粪便堆制并充分腐熟后
满足堆肥的要求
未经过化学加工处理
地面覆盖或堆制后作为有机肥源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满足堆肥的要求
应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不得用于土壤改良;只允许作为盆栽基质使用不能使用经化学方法加工的,非转基因来源的未添加化学合成的物质。
应当是天然的,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PQ中镉含量≤90ng/Kg
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不能通过化学方法浓缩。氯的含量少于60%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不得化学处理
氨基酸与有益金属离子热解
1,杀虫剂
植物源
微生物源Www.bzxZ.net
动物源
矿物源
1I.杀菌剂
植物源
动物源
矿物源
III.杀螨剂
矿物源
植物源
微生物源
动物源
IV.诱捕器
V.物理隔离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有机蔬菜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表B.1有机蔬菜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物质名称、组分要求
印楝树提取液及其制剂
天然除虫菊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苦木科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鱼藤酮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苦参类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其他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植物油及植物油乳化剂
真菌及真菌制剂(如:白僵菌、绿僵菌、轮枝菌等)细菌及细菌制剂(如:苏芸金杆菌,即改等)病毒及病毒制剂(如: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等)寄生性天敌(如:赤眼蜂、丽蚜小蜂等)捕食性天敌(如:捕食螨、飘虫等)石灰硫磺(多硫化钙)
轻矿物油(如:石蜡油等)
软皂(钾肥皂)
天然酸(如:食醋、木醋、竹醋和稻醋等)蘑菇及其蘑菇基质的提取物
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牛奶及其奶制品
卵磷脂
铜盐(如:硫酸铜、氢氧化铜、氨基酸铜等)石灰
高锰酸钾
碳酸氢钾
碳酸氢钠(小苏打)
氢氧化钙
石硫合剂
硫制剂
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致病微生物(如:虫霉、病毒等)捕食性天敌(如:捕食螨、飘虫等)昆虫性外激素
灯光诱杀
糖醋液诱杀
色彩诱杀(如:黄板、蓝板等)防虫网
httn:
oodmate.net
DB11/T 562—2008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
三甲苯为溶剂
不得使用转基因成分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对土壤造成污染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仅用于诱捕器和散发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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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拒避剂
塑料制品
四聚乙醛制剂
茶皂素
植物提取液
表B1(续)
物质名称、组分要求
http://foodmate.net备
不得使用聚氯乙烯
驱避高等动物
软体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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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XXXX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562—2008
有机蔬菜
or gani c veget abl e producti on2008-07-24发布
2008-1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金日伙伴网t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地环境要求,
5生产技术
6食用菌栽培
7污染控制
8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9运输和贮藏
10包装和标识,
11管理体系
附录A,
附录B
http
DB11/T562—200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种植业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相革、张令军、余晔、刘志琦、郭喜红。http://foodmate.netDB11/T562—2008
1范围
有机蔬菜生产
DB11/T562—2008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蔬菜生产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食用菌栽培、污染控制、水士保持和生物多样性、运输和贮藏、包装和标识及管理体系规范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有机蔬菜生产的全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C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B16715瓜菜作物种子
CB/T19630.1~4—2005有机产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有机农业organicagriculture
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3.2
有机蔬菜organic vegetable
按照本标准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并经过认证机构认证的蔬菜。3.3
常规conventional
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3.4
转换期conversion
从按照本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转换期不少于24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搁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ht
DB11/T562—2008
生物多样性bi ological diversity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3.6
标识labeling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学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的标示,3.7
认证标志certification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4产地环境要求
4.1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应边界明确;生态环境良好;排灌方便,地下水位较低,土层深厚、疏松、土壤肥沃。
4.2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应距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3km~5km4.3生产基地内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一环境空气质量符合B3095中二级标准。一保护地蔬菜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充许浓度应满足B9137的规定。5生产技术
5.1种子和种苗选择
5.1.1应选择按照有机生产方式生产的有机的种子或种苗。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的种子或种苗时,可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订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的计划。5.1.2应选择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和耐性的蔬菜种类及品种,种子质量选择符合B16715的要求。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遗传多样性。5.2种子处理
5.2.1允许使用温汤浸种、干热处理和符合本标准的植保产品进行种子处理。5.2.2不得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5.2.3不得使用化学包衣种子。
5.2.4不得使用转基因种子。
5.3播种和育苗
5.3.1根据栽培季节、育苗手段和壮苗指标确定适宜的播种期。5.3.2应采用有机方式育苗,根据季节、气候条件的不同选用育苗设施;夏秋季育苗宜配有防虫、遮阳设施:可采用穴盘育苗和工厂化育苗,应对育苗设施进行消毒处理。5.3.3育苗基质应符合土壤培肥的肥料要求,因地制宜地选用由无病虫源的田土、蛭石、腐熟农家肥、草炭、米糠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疏蔬松、保肥、保水、营养完全的营养土。培育健苗、壮苗和无病虫苗。5.3.4允许使用嫁接等物理方法提高蔬菜的抗病和抗虫能力。5.4棚室消毒
可选用符合有机生产的药剂进行棚室消毒。5.5栽培管理
金品秋伴欧网
DB11/T562—2008
5.5.1应制定蔬菜周年生产和轮作计划,采用蔬菜轮作和间套作等种植形式,合理安排茬口和种植密度。
5.5.2应根据作物需求、当地降雨量等气候条件选择合理的灌溉方式(如滴灌、喷灌、渗灌等),不得大水漫灌。
5.5.3应利用豆科作物、绿肥、免耕或土地休闲等方式恢复土壤肥力。5.5.4不得使用人工合成的生长调节剂。5.6土壤管理
5.6.1土壤培肥的种类和来源
5.6.1.1有机肥原料应主要源于本农场或有机农场(或畜场),保护地集约种植或处于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构许可可购入一部分农场外的肥料原料(见附录A),所有肥料原料按照堆肥的要求进行堆制,彻底腐熟后才可用于有机蔬菜生产。5.6.1.2蔬菜残体可用作动物饲料或堆肥的原料。5.6.1.3充许使用天然来源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的矿物源肥料作为矿质营养元素的补充5.6.1.4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应通过独立的认证机构的有机认证,5.6.1.5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使用附录A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GBT19630.1一2005附录D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5.6.1.6不得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5.6.1.7不得使用人粪尿。
5.6.2肥料处理
5.6.2.1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自然界的微生物和腐熟剂,但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在施用前应对施用肥料的成分和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5.6.2.2天然矿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应严格控制矿物肥料的使用,在施用前应对其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不得采用化学处理方式提高其溶解度。
5.6.3肥料使用
5.6.3.1基肥
a)每667m2纯氮素的施入量不得超过13kgb)以有机肥为基肥,施入基肥时,氮为总施入量的60%~80%,磷为总施入量的80%以上,钾为总施入量的60%~80%。
c)基肥以撒施为主,深翻25cm~30cm。d)按照当地的种植模式做哇。
5.6.3.2追肥
根据蔬菜生长期的长短和营养需求的不同,在蔬菜营养需求的关键时期进行追肥。追肥的方式包括撒施、沟施和随水冲施,施肥的数量应控制在总施入量的20%~30%。5.6.3.3叶面肥
叶面肥作为根外施肥的补充形式,施肥的数量应控制在总施入量的10%以内。5.7病虫草害防治
5.7.1方法
应采用农业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措施防治病虫草害。5.7.1.1农业措施
应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种子处理、培育壮苗、栽培管理、温湿度控制、中耕除草、深翻晒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休耕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5.7.1.2物理措施
应利用灯光、色彩和性激素诱杀害虫,利用防虫网等阻隔害虫,利用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3
DB11/T562—2008
5.7.1.3生物措施
应通过生态环境调控、人工繁殖(增殖)天敌昆虫或病原微生物等方法预防或控制病虫草害。5.7.2充许使用的物质
5.7.2.1以上方法不能有效控制病虫草害时,允许使用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使用附录B中物质应符合B4285和CB/T8321的要求,
5.7.2.2使用附录B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GB/T19630.1一2005附录D的准则或相应的标准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6食用菌栽培
6.1场地和环境
直接与常规农田毗邻的露天食用菌栽培区应设置大于30的缓冲带:保护地栽培不得在栽培场地周围使用化学合成农药。水源水质应符合B5749的要求。6.2菌种
应采用经认证的有机菌种,并可清楚的追溯菌种的来源。6.3:栽培
6.3.1应采用有机生产或天然材料的基质。6.3.2覆土栽培食用菌生产中所使用的土壤,其要求与作物生产的土壤要求相同。6.3.3木料和接种点不得使用石油炼制的涂料、乳胶漆和油漆等。6.4害虫和杂菌防除
6.4.1应采用预防性的管理措施,保持场地清洁卫生,适时交换空气,及时去除受感染的菌族,6.4.2在非栽培期,允许使用低浓度氯溶液对培养场地进行淋洗消毒。6.4.3允许采用障碍物及调节温、湿度等物理手段防治有害生物。当病虫害发生而必须使用药剂控制时,充许使用附录B中的植物保护产品。7污染控制
7.1应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7.2应有有效隔离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的排灌系统。7.3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7.4应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的覆盖物或防虫网,不得使用聚氯类产品。使用后应从土壤中彻底清除,不得焚烧
7.5有机蔬菜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CB2763相应产品限值的5%重金属和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CB2762相应产品的限值。
8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8.1水土保持
8.1.1应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8.1.2应预防土壤盐碱化和土壤板结。8.1.3提倡运用秸杆覆盖或间作的方法避免士壤裸露8.2生物多样性保护
8.2.1应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8.2.2应建立和保护天敌及其栖息地8.2.3充分利用蔬菜残茬,不得焚烧处理。9运输和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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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运输
9.1.1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产品前应清洗干净。9.1.2在运输工具及容器上,应设立专门的标志和标识,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DB11/T562—2008
9.1.3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应贴有清晰的有机认证标志或标识及有关说明。9.1.4运输和装卸过程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票据,保持有机生产的完整性。9.2贮藏
9.2.1仓库应清洁卫生、无有害生物,无有害物质残留,不得使用任何禁用物质处理。9.2.2允许使用常温贮藏、气调、温度控制、干燥和湿度调节等贮藏方法。9.2.3有机产品宜单独贮藏,与常规产品共同贮藏应采取在仓库内划出特定区域和标识等措施,确保有机产品和常规产品的识别。
9.2.4应保留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和票据10
包装和标识
10.1包装
10.1.1包装应简单、实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相关规定;宜使用可重复、可回收和可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
10.1.2不得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10.2标识
蔬菜产品的标志和标识符合GB/T19630.3的要求。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满足GB/T19630.4的要求。5
ht
DB11/T562200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有机蔬菜种植充许使用的土培肥和改良物质表A1有机蔬菜种植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物质名称、组分和要求
物质类别
1.植物和动物来源
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蔬菜收获后的残体
作物秸秆
千的农家肥和脱水的家畜粪便
海草或物理方法生产的海草产品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木材的木料、树皮、锯屑、刨花、木灰、木炭及腐殖酸物质
未换杂防腐剂的肉、骨头和皮毛制品蘑菇培养废料和蚯蚓养殖基质的堆肥不含合成添加剂的食品工业副产品草木灰
不含合成添加剂的泥炭
沼液、沼渣
Ⅱ.矿物来源
磷矿石
钾矿粉
硼酸岩
微量元素
镁矿粉
天然硫磺
石灰石、石膏和白垩
粘土(如珍珠岩、蛭石等)
钙镁改良剂
氨基酸螯合物
11.微生物来源
可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天然来源、非转基因的微生物菌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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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翻压
满足堆肥的要求
满足堆肥的要求
与动物粪便堆制并充分腐熟后
满足堆肥的要求
未经过化学加工处理
地面覆盖或堆制后作为有机肥源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满足堆肥的要求
应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后
不得用于土壤改良;只允许作为盆栽基质使用不能使用经化学方法加工的,非转基因来源的未添加化学合成的物质。
应当是天然的,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PQ中镉含量≤90ng/Kg
应当是物理方法获得的,不能通过化学方法浓缩。氯的含量少于60%
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天然物质或来自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不得化学处理
氨基酸与有益金属离子热解
1,杀虫剂
植物源
微生物源Www.bzxZ.net
动物源
矿物源
1I.杀菌剂
植物源
动物源
矿物源
III.杀螨剂
矿物源
植物源
微生物源
动物源
IV.诱捕器
V.物理隔离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有机蔬菜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表B.1有机蔬菜种植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物质名称、组分要求
印楝树提取液及其制剂
天然除虫菊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苦木科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鱼藤酮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苦参类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其他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植物油及植物油乳化剂
真菌及真菌制剂(如:白僵菌、绿僵菌、轮枝菌等)细菌及细菌制剂(如:苏芸金杆菌,即改等)病毒及病毒制剂(如: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等)寄生性天敌(如:赤眼蜂、丽蚜小蜂等)捕食性天敌(如:捕食螨、飘虫等)石灰硫磺(多硫化钙)
轻矿物油(如:石蜡油等)
软皂(钾肥皂)
天然酸(如:食醋、木醋、竹醋和稻醋等)蘑菇及其蘑菇基质的提取物
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牛奶及其奶制品
卵磷脂
铜盐(如:硫酸铜、氢氧化铜、氨基酸铜等)石灰
高锰酸钾
碳酸氢钾
碳酸氢钠(小苏打)
氢氧化钙
石硫合剂
硫制剂
植物提取液及其制剂
致病微生物(如:虫霉、病毒等)捕食性天敌(如:捕食螨、飘虫等)昆虫性外激素
灯光诱杀
糖醋液诱杀
色彩诱杀(如:黄板、蓝板等)防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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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以苯、
三甲苯为溶剂
不得使用转基因成分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不得以苯、二甲苯为溶剂
不得对土壤造成污染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不得添加化学物质
仅用于诱捕器和散发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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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拒避剂
塑料制品
四聚乙醛制剂
茶皂素
植物提取液
表B1(续)
物质名称、组分要求
http://foodmate.net备
不得使用聚氯乙烯
驱避高等动物
软体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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