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质技监督局标函(1998)216号〕要求,建设部对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建设部归口的国家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项目及1992年以前建设部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审核。建设部以建标(1999)154号文《关
本标准为首次编写的建设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产品检验。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镇各类医院、医学研究及生物制品等单位的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 CJ/T 3083-1999 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技术要求 CJ/T3083-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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