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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建筑机械与设备熔模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3-13 10:02:44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JG/T 5011.3-1992

  • 标准名称:

    建筑机械与设备熔模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 标准类别:

    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2-06-25
  • 实施日期:

    1993-03-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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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载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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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220施工设备
  • 中标分类号:

    工程建设>>施工机械设备>>P95施工机械设备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页数:

    13页
  • 标准价格:

    16.0 元
  • 出版日期:

    1993-03-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张运方
  • 起草单位:

    云南建筑机械厂、贵阳矿山机器厂和建设部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
  • 提出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相关标签:

    建筑机械 设备 熔模 铸钢件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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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中用熔模铸造方法生产的铸钢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和常用普通合金铸钢件。对于用熔模铸造方法生产的其它特种合金铸钢件亦可参照使用。 JG/T 5011.3-1992 建筑机械与设备熔模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JG/T5011.3-1992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与设备
熔模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Construction machinery and equipmentGeneralspecificationforcastingofsteelwith fusible pattern molding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G/T5011.3-92
代替JJ6—83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中用熔模铸造方法生产的铸钢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和常用普通合金铸钢件。对于用熔模铸造方法生产的其它特种合金铸钢件亦可参照使用。凡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引用标准
GB5677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产品化学分析允许偏差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金属夏比(U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铸钢牌号表示法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
铸件尺寸公差
铸钢件超声探作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焊接结构用供素纲铸件
般工程用锈建硬钢金相
铸件诊透探伤及缺陷显示痕迹的评级方法铸链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T11351许洋重量公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6-25批港16
1993-3-1实施
JG/T5011.3—92
GB11352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JG/T5011.7建筑机械与设备铸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3牌号
本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按GB11352规定分为5种牌号,见表1。表1般工程用铸造碳钢化学成分
元素最高含量
铸钢牌号
ZG200-400
ZG230-450
ZG270-500
ZG310-570
ZG340-640
注:①对C上限每减少0.01%,允许增加0.04%的Mn,对ZG200一400的Mn最高至1.00%,其余四个牌号Mn最高至1.20%。
②残余元素总量不超过1.00%,如需方无要求,残余元素可不进行分析。③对有焊接要求的铸件可按GB7659中2.1的规定执行。本标准常用普通合金铸钢牌号应符合GB5613的规定,并分为15种牌号,见表2。、4技术要求
4.1生产方法
炼钢方法和铸造工艺由供方决定,但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各铸钢牌号的要求。
4.2化学成分
4.2.1各牌号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4.2.2各牌号常用普通合金铸钢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4.3机械性能
4.3.1各牌号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4.3.2各牌号常用普合金铸钢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4.4热处理
4.4.1铸件必须进行退火或正火处理。4.4.2对铸件有其它类型的热处理要求时,应在图样、有关技术文件和合同中注明。4.4.3铸件热处理应在去除浇置口后进行,如需在去除浇置口前进行,应根据需要在去17
ZG40Cr
ZG20MnSi
ZG30MnSi
ZG35MnSi
ZG45SiMn
ZG16Mn
ZG25Mn
ZG25Mn
ZG35Mn
ZG45Mn
ZG50Mn
ZG35CrMo
ZG20CrMo
ZG35MnCrSi
ZG12MnV
ZG200—400
ZG230—450
ZG270—500
ZG310—570
ZG340—640
JG/T5011.3-92
表2·常用普通合金铸钢件牌号和化学成分化
0.35~0.450.20~0.40j0.50~0.80/0.801.100.16~0.220.60~0.80|1.00~1.30]0.25~0.350.60~0.801.10~1.40
0.30~0.400.60~0.801.10~1.40
0.40~0.481.10~1.40|1.10~1.400.12~0.200.20~0.551.20~1.60
0.20~0.300.30~0.451.10~1.30
0.20~0.300.30~0.451.70~1.90
0.30~0.400.17~0.371.20~1.60
0.40~0.500.30~0.451.20~1.50
0.45~0.550.17~0.37/1.20~1,50分
0.30~0.40f0.20~0.400.50~0.80j0.801.10j0.20~0.300.15~0.250.20~0.450.50~0.800.40~0.700.40~0.600.300.400.500.750.90~1.200.500.80≤0.15
o.20~0.551.00~1.40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机械性能
属服强度
抗拉强度
伸长率
断面收缩率
注:①断面收缩率和冲击韧性如需方无要求时,由供方选择其40
0.04~0.12
冲击性能
冲击吸收率
根据合同选择
不大于
冲击韧性
②冲击性能中、当供方不具备夏比(V型缺口)试样加工条件时,允许暂按夏比(U型缺口)试样的冲击韧性。交货。
除浇冒口后对铸件进行第二次热处理。4.5铸件表面质量
4.5.1铸件上的各种粘砂应清理干净,多肉、结疤、铁豆、毛刺、分型痕迹等均应磨平。18
ZG40Cr
ZG20MnSi
ZG30MnSi
ZG35MnSi
ZG45SiMn
ZG16Mn
ZG25Mn
ZG25Mn
ZG35Mn
ZG45Mn
ZG50Mn
ZG35CrMo
ZG20CrMo
ZG35CrMnSi
ZG12MnV
热处理类型
正火一回火
淬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辫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萍火回火
正火或退火
正火或退火
正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正火一回火
淬火一回火
正火-回火
正火一回火
JG/T5011.3-92
表4常用普通合金铸钢机械性能
属服强度
抗拉强度
伸长率
断面收缩率
冲击性能
冲击韧性
≤212
228~321
≥156
207~241
155~170
200~250
196~235
180~240
≥135
≤217
4.5.2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铸件非加工面上的难以清理处,允许有直径不大于1.5mm的铁豆1至2处。
4.5.3铸件加工面上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表面缺陷。4.5.4铸件浇冒口去除后,加工面上的凹陷深度不得大于该处加工余量的二分之一,浇冒口残留凸出不得超过1.5mm。非加工面应该打磨修整到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规定的范围内。
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19
铸件尺寸公差等级
铸件表面粗糙度
铸件基本尺寸
JG/T5011.3-92
表5熔模铸钢件表面粗糙度
表6铸件尺寸公差数值
注:铸件基本尺寸是指铸件图样上给定的尺寸,应包括加工余量。4.6铸件几何形状与尺寸
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样或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4.7铸件尺寸公差
4.7.1铸铁尺寸公差按GB6414的规定分为CT5、CT6、CT7,其公差值应符合丧6的规定。
铸件尺寸公差等级可按下列方法确定:用能蔽乙脂-刚玉砂型壳和松香基模料生产的铸件按铸件尺寸公差CT5级要求。a.
要求。
级要求。
用本玻离一刚玉砂型壳和石蜡硬脂酸模料生产的铸件按铸件尺寸公差CT6级用水玻离一石英砂型壳和石蜡硬脂酸模料生产的铸件按铸件尺寸公差CT6或CT74.7.3铸件尺寸公差等级应在图样或有关技术文件中注明,未注明尺寸公差等级的链作,一律按CT7级验收。
4.7.4铸件璧厚尺寸公差一般可降一级选用。20
JG/T5011.3--92
4.7.5在铸件局部范围内允许选用不同的公差等级,但应在图样中注明公差值或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规定。
4.7.6铸件尺寸公差也可采用非对称的极限偏差值,但应在图样标注中注明或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规定。
4.7.7铸件倾斜部位的尺寸公差应沿倾斜面对称标注。4.7.8铸件尺寸公差不作为限制铸件拔模斜度之用。4.8铸件加工余量
铸件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有关技术文件或合同中的规定,如图样、有关技术文件或合同中无规定,可参照附录A。
4.9铸件重量公差
铸件重量公差如图样、有关技术文件或合同中无规定,可参照附录C。4.10铸件弯曲、翘曲变形和矫正4.10.1铸件非加工面上的弯曲、翘曲变形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熔模铸钢件允许的弯曲、翘曲变形量铸件尺寸公差等级
被检查面最大尺寸
弯曲、翘曲变形量
注:当长宽比大(一般大于2:1)时,在满足零件功能的要求下,可降一级选用。mm
4.10.2铸件加工面上的弯曲、翘曲变形量应保证铸件的实际加工余量不少于该处应有加工余量的二分之。
4.10.3铸件允许矫正,矫正后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存在。4.11铸件缺陷和修补
4.11.1铸件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冷、缩孔、气孔、爽渣等铸造缺降存在。4.11.2铸件缺陷修补其范围和要求应符合JG/T5011.7的规定。4.12特殊要求
4.12.1对铸件有射线、磁粉、超声波、渗透等无损捡测要求时,检验部位、采用方法应在图样或有美技术文件、合同中注明,验收标准出供需双方商定。4.12.2对某一牌号铸件的显微组织、晶粒度和非金属夹杂物评级有要求时应在图推或有关技术文件、合同中注明,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21
5试验方法
5.1化学分析
5011.3--92
5.1.1化学分析用试块在浇注中途制取,成品分析应从机械性能试样上或铸件上取样。5.1.2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方法按GB222的规定进行。5.1.3化学分析按GB223的规定进行。5.2机械性能试验
5.2.1试样
5.2.1.1拉伸试样、冲击试样的毛坏应在浇注中途单独铸出。毛坏试样和尺寸应符合图1和图2的要求。20
图1拉伸试样毛坏
图2冲击试样毛坏
5.2.1.2试样毛坏必须随同所代表的铸件同炉进行热处理。5.2.1.3拉伸试验用试样的尺寸应符合图3的要求。其茶8.3
图3拉伸试验试样
5011.3-92
5.2.1.4冲击试验用试样的尺寸符合图4和图5的要求。55±0.60
27.5±0.30
5.2,2拉伸试验
R1±0. 07
27.5±0.30
拉伸试验按GB228的规定进行。
5.2.3冲击试验
V型缺口冲击试样
U型缺口冲击试样
冲击试验按GB2106、GB229的规定进行。5.2.4硬度试验
R0.25±0.025
硬度试验按GB231的规定进行。如需在铸件上测量硬度,其测定部位符合图样规定,其表面应先加工不小于1mm的深度。5.3表面检验
5.3.1表面粗糙度
JG/T5011.3--92
铸件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6060.1的规定执行。5.3.2几何形状和尺寸
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检测工具、量规,样板或划线检查。5.4无损探伤和金相分析
5.4.1无损探伤
5.4.1.1铸件射线探伤按GB5677的规定进行。5.4.1.2铸件超声波探伤按GB7233的规定进行。5.4.1.3铸件磁粉探伤按GB9444的规定进行。5.4.1.4铸件渗透探伤按GB9443的规定进行。5.4.2金相分析
金相分析按GB8493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6.1检验权力
铸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按图样、有关技术文件和本标准检查;需方有权对铸件质量进行抽查复检。
6.2铸件批量划分
6.2.1同一熔炼炉次浇注的一批铸件,同炉作相同热处理的为一个批量进行检验。6.2.2同一熔炼炉次浇注的一批铸件,在固定的热处理工艺和稳定的热处理质量条件下分炉处理时,允许按同一个批量进行检验。6.2.3小于或等于250kg的熔炼炉,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一班内熔炼数炉同牌号的铸件,允许按同一个批量进行检验。6.2.4同牌号不同熔炼炉次的一批铸件,同炉热处理允许按同一个批量进行检验。6.3检验项目及要求
6.3.1化学成分检查
化学成分应按熔炼炉次逐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符合4.2条的要求时为合格。当不合格时,允许从该炉批号的铸件上取样复检。6.3.2机械性能检查
6.3.2.1铸件的机械性能应按批量进行检验。6.3.2.2机械性能试验每次采用一个拉伸试样、三个冲击试样。6.3.2.3拉供试验结果符合4.3条的要求时为合格。当不合格时允许加偿抽取试样复验,妇试验结果均符合4.3条的要求,侧该批铸件的拉伸性能仍为含格。者复乐中仍有-一个试验续不合格,则允许按6.3.2.5条处理。6.3.2.4冲击试验结果的平均值符合4.3条的要求,其中允许有个试样的值可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三分之二时为合格。当不合格时,则允许另取三个同批冲击试样进行复验,包括初次试验在内共6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符合4.3条的规定,则该批铸件的冲击性能仍为合格,否则可按6.3.2.5条处理。24
JG/T5011.3--92
6.3.2.5当复验后的拉伸性能和冲击性能仍不合格时,允许将铸件连同试样重新进行热处理,然后重新进行试验。但未经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回火除外)。6.3.2.6试样因下列原因造成试验结果无效时,应取备用试样重新试验。。试验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b。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c。试样加工不当,
d。试样中存在铸造缺陷。
6.3.2.7备用试样不足时,允许从铸件本体上截取,取样部位由供方决定,其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6.3.3外观质量检查
6.3.3.1铸件表面质量按4.5、4.11条逐件检查。6.3.3.2铸件几何形状和尺寸按图样和4.6、4.7、4.10检查。首批和重要铸件逐件进行检查。一般铸件抽样检查,抽样方法按GB2828的规定进行。6.4验收
当铸件质量符合4.5、4.6、4.7、4.10、4.11条规定后,以机械性能作为主要验收依据。图样或有关技术文件中对机械性能未注明特殊要求的铸件,机械性能按抗拉强度和延伸率两项验收。
6.5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按GB2828的规定进行。检查的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7标志、包装、运输、存
7.1标志及证明书
经检验合格的铸件,应附供方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志。7.7.13
铸件应附有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7.1.24
供方厂名和标志;
铸件名称和零件图导;
铸钢牌号(重要铸件应标明批导、炉次);化学成分(如合同中规定供方提供)机械性能试验结果(含订货同中规定的特殊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热处理状态:
合同号;
h。本标准号。
7..3如合同中规定供方提供需方复查试样时,复查试样应随同铸件厂7.2包装、运输、贮存免费标准bzxz.net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表面防护处理或包装。7.2.1
7.2.2铸件的表面防护、运输和贮存应符含协议规定。25
JG/T5011.392
附录A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参考件)
A1熔模铸钢件的机械加工余量应按有加工余量要求的表面上最大基本尺寸和该表面距它的加工基准间尺寸二者中较大的尺寸所在范围,从表A1中选取。表A1
尺寸公差等级CT
基本尺寸
注:①表中每栏有两个加工余量数值,前一个数值为以一侧为基准,进行单侧加工的加工余量值。后一个数值为进行双侧加工时每侧的加工余量值。②表中数值不包括用于消除铸造缺陷或需打磨的工艺余量。③表中数值不适用于磨削加工余量。A2在一般情况下,一种铸件只能选取一个尺寸公差等级和对应的加工余量值。A3当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可采用非标准的加工余量,但应在铸件图上所需部位直接标出,示意见图A1。2.5
7777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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