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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0 01:30:34
- GA77.3-1994
- 已作废
标准号:
GA 77.3-1994
标准名称: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标准类别: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实施日期:
2004-10-01 -
作废日期:
2006-10-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230.62 KB
替代情况:
被GB 8109-2005代替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A 77.3—94
本标准规定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简称灭火器)。2引用标准
GB8109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5842
GB4351
GB4399
GB4402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bZxz.net
GB4396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3864
工业用气态氟
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GB 19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10111
利用随机数殷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分类
3.1型式
3.1.1灭火器按驱动干粉的动力贮存型式分为:贮气瓶式,
贮压式。
3.1.2贮气瓶式灭火器按贮气瓶在灭火器上安装位置分为:内装式;
外装式。
3.2型号
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N11的规定。标记示例:
贮气瓶式:充装ABC干粉灭火剂。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4-06-20批准1995-05-01实施
览压式:充装ABC干粉灭火剂。
注,1)表示充装BC干粉时省略L符号。3.3规格
GA 77.3—94
充装干粉35kg
充装ABC干粉1)
推车式
干粉灭火剂
-灭火器
充装干粉35kg
充装ABC干粉
贮压式
推车式
干粉灭火剂
灭火器
灭火器的规格按充装干粉的质量划分,系列为(20)、25、35、50、70和100kg6种。注:括号内的规格应尽量不采用。4技术要求
4.1基本参数
4.1.1灭火器在20士5℃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干粉充装量,kg
有效喷射时间,s
有效喷射距离,m
喷射滞后时间,s
间歇喷射滞后时间,s
喷射剩余率,%
车轮直径,mm
灭火级别
≥200
70+1:8
MFT100
≥450
4.1.2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8109中第3.2.1条规定。推荐采用的使用温度范围为:a.
-10~+55℃
-20~~+55℃,
--40~+55℃。
GA 77.3—94
4.1.3灭火器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的偏差不得超过20士5℃时的有效喷射时间的±25%。a.
喷射滞后时间不得超过15 s。
喷射剩余率不得超过15%。
4.2干粉和驱动气体
4.2.1灭火器充装的干粉,其质量应符合相应干粉灭火剂标准的规定。4.2.2驱动气体应采用二氧化碳气或氮气,其质量、充装密度和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表2规定。表2
驱动气体
二氧化碳气
按GB4396中第
1.2条的规定
按GB3864表1中1类
二级的规定
充装密度
充装系数液
注:充装系数:指贮气瓶单位容积内充入的二氧化碳质量(kg/L)。4.3材料要求
4.3.1灭火器简体的材料应符合GB5842中第3章的规定。4.3.2贮气瓶的材料应符合GB4399中第2.3条的规定。推荐使用温度范围
10~+55℃
20~+55℃
20~+55℃
40~+55℃
4.3.3灭火器受压器盖所用钢材的质量应符合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的有关规定。4.3.4橡胶和塑材件应符合GB8109中第3.11.4条的规定。4.4结构强度要求
4.4.1灭火器的筒体设计应符合GB5842中第4章的规定。4.4.2贮气瓶的设计应符合GB4399中第2.1.1条的规定。4.4.3其他结构强度应符合GB8109中第3.7.3、3.7.4租3.7.5条的规定。4.5行驶机构的要求
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符合GB8109中第3.8条的规定。4.6密封性能要求
4.6.1灭火器的密封性能应符合GB8109中第3.4条的规定。4.6.2贮压式灭火器的气密性能按5.6.3条的方法试验,不得有可见的泄漏气泡。4.7操作性能要求
灭火器的操作性能应符合GB8109中第3.5条的规定。4.8抗腐蚀性能要求
灭火器的抗腐蚀性能应符合GB8109中第3.6条的规定。4.9安全装置要求
灭火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其要求应符合GB8109中第3.9.1条和3.9.3条的规定。4.10喷射软管及接头的要求
灭火器的喷射软管及接头应符合GB8109中第3.10条的规定。4.11制造要求
4.11.1简体的制造与验收应符合GB5842中第5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3
GA 77.3—94
4.11.2贮气瓶的制造与验收应符合GB4399中第2.4.1和2.4.2条的规定。4.11.3其他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中IT14级的规定。非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中IT16级的规定。螺纹加工公差等级应符合GB197中内螺纹7H、外螺纹8g级的规定。
4.11.4钣金、冲压零件表面应无重皮、皱纹及明显的机械损伤等缺陷。4.11.5铸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毛刺、结疤等,内部不得有缩松、气孔、砂眼、裂纹等缺陷4.12其他要求
4.12.1灭火器的喷射枪及其固定装置应符合GB8109中第3.11.1和3.11.2条的规定。4.12.2灭火器的喷射枪应设有可间歇喷射的装置。喷射枪口如设置防尘盖,应保证其在喷射干粉时能自动脱落。
4.12.3灭火器应设置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且应保证喷射软管装夹牢固、取用方便。4.12.4显示灭火器内部压力的装置应符合GB8109中第3.11.3条的规定。4.13外观质量
4.13.1灭火器的涂层应均匀、无龟裂、明显流痕、皱纹、气泡、划痕和碰伤等缺陷。4.13.2电镀件镀层应均匀,不得出现起皮、漏镀、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4.13.3铭牌应端正、平服、粘贴牢固,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裙、气泡等缺陷,且经外部腐蚀试验后应不脱落。
5试验方法
5.1喷射性能试验
5.1.1喷射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1条的方法进行。5.1.2有效喷射距离试验应与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和喷射剩余率试验同时进行。试验时在喷射方向前方按图示顺风放置7排接粉盘,每排5只,接粉盘尺寸为300×300×30mm,接粉盘相邻间中心距离为1m,喷射枪口至第排接粉盘中心线距离L应不小于有效喷射距离的50%。接粉盘
喷射枪
5.1.3试验评定
将同一排接粉盘收集的干粉放在一起称出质量,其中干粉质量最大的那一排接粉盘中心距喷射枪口的水平距离即为有效喷射距离。5.2灭火性能试验
GA 77.3—94
灭火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2和4.3条的方法进行。5.3结构强度试验(包括喷射软管及接头)结构强度试验按GB8109中第4.7条的方法进行。5.4行驶机构试验
行驶机构试验按GB8109中第4.11条的方法进行。5.5喷射枪跌落试验
喷射枪跌落试验按GB8109中第4.12条方法进行。5.6密封性能试验
5.6.1密封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4条的方法进行。5.6.2浸水法
将贮气瓶直立放置在50-g℃清水中,水面应高于贮气瓶顶端50mm,保持30min,并注意观察,其结果应无可见的泄漏。
5.6.3气密性试验
将贮压式灭火器的车架、喷射软管等附件卸下后,浸没在水温不低于5℃的清水槽中,水面应高于灭火器顶端50mm以上,保持30min,不得有可见的泄漏气泡。5.6.4存放试验
将浸水试验合格的灭火器或贮气瓶,逐只检验后,室内常温下存放15天,逐具复验,前后二次的压力或气体重量应相符。
5.7.灭火器的跌落试验
灭火器的跌落试验按GB8109中第4.12条方法进行。5.8使用温度的喷射性能试验
灭火器使用温度的喷射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1.3条方法进行。5.9操作性能试验
操作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5条的方法进行。5.10腐蚀试验
腐蚀试验按GB8109中第4.6条方法进行。5.11显示内部压力装置试验
显示内部压力装置试验按GB8109中第4.9条方法进行。5.12橡胶和塑料件热稳定性试验橡胶和塑料件热稳定性试验按GB8109中第4.10条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
产品出厂应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保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1灭火器的新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6.1.2灭火器的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灭火剂充装量,浸水法密封性试验(贮压式)。6.1.3对已定型的灭火器,当涉及使用性能的设计、工艺、材料等有变化时,应进行型式变更检验,变更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与型式变更有关的项目,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2抽样与组批规则
6.2.1灭火器的型式检验项目的抽样方法应符合GB10111的规定。6.2.2逐批检验抽样方案及结果评定,应按GB2828的规定,检验项目为:20℃喷射性能试验、密封性能试验、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和行驶试验。115
GA 77.3-94
6.2.3周期检查的抽样方案及结果评定,应按GB2829的规定,检查的项目为本标推规定的全部项目。
6.3判定规则
6.3.1出厂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6.3.2型式检验项目的组批缺陷评定见表3。其合格标准为A类缺陷=0,B类缺陷≤3,C类缺陷≤5,且总缺陷数≤5。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灭火器的标志应符合GB4351中第6章的规定。7.2灭火器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4402中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8灭火器的保养和维修
灭火器在使用期内的保养和维修按GB4402中第6章规定进行。表3
20±5℃
最高使用温度
最低使用温度
检验项目
有效喷射时间
有效喷射距离
喷射剩余率
喷射滞后时间
喷射时各连接处密
封性能
有效喷射时间
喷射剩余率
喷射滞后时间
有效喷射时间
喷射剩余率
喷射滞后时间
(具)
A类:不能喷射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小于标准规定值的50%
C类:等于或大于标准规定值的50%,小于5.1.2
标准规定值
A类:>30%
B类:>20%且≤30%
4.1.15. 1. 2
C类:>10%且≤20%
B类:>15 g
C类:>10s且≤158
B类:有连续或多处泄漏
C类:有一处泄漏,且≤3 s
A类:不能喷射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35%
B类:>25%且≤35%
C类;>15%且≤25%
B类:>30 s
C类:>15s且≤30s
A类,不能喷射
B 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35%B类:>25%且≤35%
C类:>15%且≤25%
B类:>30 s
C类>15s且≤30s
灭火能力
检验项目
灭火剂充装误差
充装系数
结构强度
喷射软管及接头
显示内部压力装置
保险装置解脱力
操作机构开启力
间歇喷射装置开启力
间歇喷射滞后时间
间歇喷射密封性能
安全装置
喷枪固定装置
喷枪抗跌落性能
内部抗腐蚀性能
橡胶、塑料件热稳定性能
行驶机构
外部抗腐蚀性能
外观质量
GA 77.3-94
续表3
(具)
缺陷评定
A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超过标准规定公差极限值一倍C类:等于或小于标准规定公差极限值一倍,大于标准规定极限值
B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1)实测壁厚小于设计壁厚
(2)水压试验不符合设计
(3)爆破试验不符合设计
B类:爆破强度不符合设计
C类:连接强度不符合设计
B类;压力表量程不符合设计
C类:压力表指针不回零位
B类:>300N;C类:>200N且≤300N
B类:>300NC类>100N且≤300N
B类:>300N;C类:>200N且≤300NB类:>8siC类:>5s且≤8 s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内部涂层有脱落
C类:内部产生锈斑、龟裂或气泡B类:断裂或开裂,C类:产生宏观变形B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铭牌、涂层有脱落
C类:涂层有龟裂或锈斑
B类:标志内容错误或不全,且会影响使用或安全。贮气瓶无钢印等永久标志。C类:涂层、电镀件表面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志内容错误或不全但不影响使用或安全11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宝鸡消防器材总厂负责起草。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北京消防器材厂、长沙消防器材总厂参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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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A 77.3—94
本标准规定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简称灭火器)。2引用标准
GB8109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5842
GB4351
GB4399
GB4402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bZxz.net
GB4396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3864
工业用气态氟
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GB 19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10111
利用随机数殷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分类
3.1型式
3.1.1灭火器按驱动干粉的动力贮存型式分为:贮气瓶式,
贮压式。
3.1.2贮气瓶式灭火器按贮气瓶在灭火器上安装位置分为:内装式;
外装式。
3.2型号
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N11的规定。标记示例:
贮气瓶式:充装ABC干粉灭火剂。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4-06-20批准1995-05-01实施
览压式:充装ABC干粉灭火剂。
注,1)表示充装BC干粉时省略L符号。3.3规格
GA 77.3—94
充装干粉35kg
充装ABC干粉1)
推车式
干粉灭火剂
-灭火器
充装干粉35kg
充装ABC干粉
贮压式
推车式
干粉灭火剂
灭火器
灭火器的规格按充装干粉的质量划分,系列为(20)、25、35、50、70和100kg6种。注:括号内的规格应尽量不采用。4技术要求
4.1基本参数
4.1.1灭火器在20士5℃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干粉充装量,kg
有效喷射时间,s
有效喷射距离,m
喷射滞后时间,s
间歇喷射滞后时间,s
喷射剩余率,%
车轮直径,mm
灭火级别
≥200
70+1:8
MFT100
≥450
4.1.2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8109中第3.2.1条规定。推荐采用的使用温度范围为:a.
-10~+55℃
-20~~+55℃,
--40~+55℃。
GA 77.3—94
4.1.3灭火器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的偏差不得超过20士5℃时的有效喷射时间的±25%。a.
喷射滞后时间不得超过15 s。
喷射剩余率不得超过15%。
4.2干粉和驱动气体
4.2.1灭火器充装的干粉,其质量应符合相应干粉灭火剂标准的规定。4.2.2驱动气体应采用二氧化碳气或氮气,其质量、充装密度和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表2规定。表2
驱动气体
二氧化碳气
按GB4396中第
1.2条的规定
按GB3864表1中1类
二级的规定
充装密度
充装系数液
注:充装系数:指贮气瓶单位容积内充入的二氧化碳质量(kg/L)。4.3材料要求
4.3.1灭火器简体的材料应符合GB5842中第3章的规定。4.3.2贮气瓶的材料应符合GB4399中第2.3条的规定。推荐使用温度范围
10~+55℃
20~+55℃
20~+55℃
40~+55℃
4.3.3灭火器受压器盖所用钢材的质量应符合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的有关规定。4.3.4橡胶和塑材件应符合GB8109中第3.11.4条的规定。4.4结构强度要求
4.4.1灭火器的筒体设计应符合GB5842中第4章的规定。4.4.2贮气瓶的设计应符合GB4399中第2.1.1条的规定。4.4.3其他结构强度应符合GB8109中第3.7.3、3.7.4租3.7.5条的规定。4.5行驶机构的要求
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符合GB8109中第3.8条的规定。4.6密封性能要求
4.6.1灭火器的密封性能应符合GB8109中第3.4条的规定。4.6.2贮压式灭火器的气密性能按5.6.3条的方法试验,不得有可见的泄漏气泡。4.7操作性能要求
灭火器的操作性能应符合GB8109中第3.5条的规定。4.8抗腐蚀性能要求
灭火器的抗腐蚀性能应符合GB8109中第3.6条的规定。4.9安全装置要求
灭火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其要求应符合GB8109中第3.9.1条和3.9.3条的规定。4.10喷射软管及接头的要求
灭火器的喷射软管及接头应符合GB8109中第3.10条的规定。4.11制造要求
4.11.1简体的制造与验收应符合GB5842中第5章和第6章的有关规定。3
GA 77.3—94
4.11.2贮气瓶的制造与验收应符合GB4399中第2.4.1和2.4.2条的规定。4.11.3其他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中IT14级的规定。非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中IT16级的规定。螺纹加工公差等级应符合GB197中内螺纹7H、外螺纹8g级的规定。
4.11.4钣金、冲压零件表面应无重皮、皱纹及明显的机械损伤等缺陷。4.11.5铸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毛刺、结疤等,内部不得有缩松、气孔、砂眼、裂纹等缺陷4.12其他要求
4.12.1灭火器的喷射枪及其固定装置应符合GB8109中第3.11.1和3.11.2条的规定。4.12.2灭火器的喷射枪应设有可间歇喷射的装置。喷射枪口如设置防尘盖,应保证其在喷射干粉时能自动脱落。
4.12.3灭火器应设置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且应保证喷射软管装夹牢固、取用方便。4.12.4显示灭火器内部压力的装置应符合GB8109中第3.11.3条的规定。4.13外观质量
4.13.1灭火器的涂层应均匀、无龟裂、明显流痕、皱纹、气泡、划痕和碰伤等缺陷。4.13.2电镀件镀层应均匀,不得出现起皮、漏镀、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4.13.3铭牌应端正、平服、粘贴牢固,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裙、气泡等缺陷,且经外部腐蚀试验后应不脱落。
5试验方法
5.1喷射性能试验
5.1.1喷射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1条的方法进行。5.1.2有效喷射距离试验应与有效喷射时间,喷射滞后时间和喷射剩余率试验同时进行。试验时在喷射方向前方按图示顺风放置7排接粉盘,每排5只,接粉盘尺寸为300×300×30mm,接粉盘相邻间中心距离为1m,喷射枪口至第排接粉盘中心线距离L应不小于有效喷射距离的50%。接粉盘
喷射枪
5.1.3试验评定
将同一排接粉盘收集的干粉放在一起称出质量,其中干粉质量最大的那一排接粉盘中心距喷射枪口的水平距离即为有效喷射距离。5.2灭火性能试验
GA 77.3—94
灭火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2和4.3条的方法进行。5.3结构强度试验(包括喷射软管及接头)结构强度试验按GB8109中第4.7条的方法进行。5.4行驶机构试验
行驶机构试验按GB8109中第4.11条的方法进行。5.5喷射枪跌落试验
喷射枪跌落试验按GB8109中第4.12条方法进行。5.6密封性能试验
5.6.1密封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4条的方法进行。5.6.2浸水法
将贮气瓶直立放置在50-g℃清水中,水面应高于贮气瓶顶端50mm,保持30min,并注意观察,其结果应无可见的泄漏。
5.6.3气密性试验
将贮压式灭火器的车架、喷射软管等附件卸下后,浸没在水温不低于5℃的清水槽中,水面应高于灭火器顶端50mm以上,保持30min,不得有可见的泄漏气泡。5.6.4存放试验
将浸水试验合格的灭火器或贮气瓶,逐只检验后,室内常温下存放15天,逐具复验,前后二次的压力或气体重量应相符。
5.7.灭火器的跌落试验
灭火器的跌落试验按GB8109中第4.12条方法进行。5.8使用温度的喷射性能试验
灭火器使用温度的喷射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1.3条方法进行。5.9操作性能试验
操作性能试验按GB8109中第4.5条的方法进行。5.10腐蚀试验
腐蚀试验按GB8109中第4.6条方法进行。5.11显示内部压力装置试验
显示内部压力装置试验按GB8109中第4.9条方法进行。5.12橡胶和塑料件热稳定性试验橡胶和塑料件热稳定性试验按GB8109中第4.10条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
产品出厂应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保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1灭火器的新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6.1.2灭火器的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灭火剂充装量,浸水法密封性试验(贮压式)。6.1.3对已定型的灭火器,当涉及使用性能的设计、工艺、材料等有变化时,应进行型式变更检验,变更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与型式变更有关的项目,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2抽样与组批规则
6.2.1灭火器的型式检验项目的抽样方法应符合GB10111的规定。6.2.2逐批检验抽样方案及结果评定,应按GB2828的规定,检验项目为:20℃喷射性能试验、密封性能试验、水压试验、爆破试验和行驶试验。115
GA 77.3-94
6.2.3周期检查的抽样方案及结果评定,应按GB2829的规定,检查的项目为本标推规定的全部项目。
6.3判定规则
6.3.1出厂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6.3.2型式检验项目的组批缺陷评定见表3。其合格标准为A类缺陷=0,B类缺陷≤3,C类缺陷≤5,且总缺陷数≤5。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灭火器的标志应符合GB4351中第6章的规定。7.2灭火器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4402中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8灭火器的保养和维修
灭火器在使用期内的保养和维修按GB4402中第6章规定进行。表3
20±5℃
最高使用温度
最低使用温度
检验项目
有效喷射时间
有效喷射距离
喷射剩余率
喷射滞后时间
喷射时各连接处密
封性能
有效喷射时间
喷射剩余率
喷射滞后时间
有效喷射时间
喷射剩余率
喷射滞后时间
(具)
A类:不能喷射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小于标准规定值的50%
C类:等于或大于标准规定值的50%,小于5.1.2
标准规定值
A类:>30%
B类:>20%且≤30%
4.1.15. 1. 2
C类:>10%且≤20%
B类:>15 g
C类:>10s且≤158
B类:有连续或多处泄漏
C类:有一处泄漏,且≤3 s
A类:不能喷射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35%
B类:>25%且≤35%
C类;>15%且≤25%
B类:>30 s
C类:>15s且≤30s
A类,不能喷射
B 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35%B类:>25%且≤35%
C类:>15%且≤25%
B类:>30 s
C类>15s且≤30s
灭火能力
检验项目
灭火剂充装误差
充装系数
结构强度
喷射软管及接头
显示内部压力装置
保险装置解脱力
操作机构开启力
间歇喷射装置开启力
间歇喷射滞后时间
间歇喷射密封性能
安全装置
喷枪固定装置
喷枪抗跌落性能
内部抗腐蚀性能
橡胶、塑料件热稳定性能
行驶机构
外部抗腐蚀性能
外观质量
GA 77.3-94
续表3
(具)
缺陷评定
A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超过标准规定公差极限值一倍C类:等于或小于标准规定公差极限值一倍,大于标准规定极限值
B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1)实测壁厚小于设计壁厚
(2)水压试验不符合设计
(3)爆破试验不符合设计
B类:爆破强度不符合设计
C类:连接强度不符合设计
B类;压力表量程不符合设计
C类:压力表指针不回零位
B类:>300N;C类:>200N且≤300N
B类:>300NC类>100N且≤300N
B类:>300N;C类:>200N且≤300NB类:>8siC类:>5s且≤8 s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C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A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内部涂层有脱落
C类:内部产生锈斑、龟裂或气泡B类:断裂或开裂,C类:产生宏观变形B类不符合标准规定
B类:铭牌、涂层有脱落
C类:涂层有龟裂或锈斑
B类:标志内容错误或不全,且会影响使用或安全。贮气瓶无钢印等永久标志。C类:涂层、电镀件表面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志内容错误或不全但不影响使用或安全11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宝鸡消防器材总厂负责起草。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北京消防器材厂、长沙消防器材总厂参加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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